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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街论坛交友之乐原创文学 → 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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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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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瞳花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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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6/6 23:06:00

昨天晚上分手之后,我走到街口,我发现我忘了你的样子。我记不住你的眉毛是不是很浓,我想不起你脸上的那颗小痣,是在你的左脸还是右脸上。

  我记得和你接吻的滋味。很润很柔。我说不清那种滋味像什么。如果我说那种滋味很像珍珠奶茶,那连我自己都不能说服。珍珠奶茶应该是初吻吧?我们当然不是。

  我很想睁一下眼睛看看你是否睁着眼睛在吻我。但我不敢。因为我怕答案是是,而不是否。我就想你是闭着眼睛的吧。这样想对你和我都好。

  是我先抱你,也是我先吻你。你说,谁先抱谁,谁先吻谁,这不重要。但是,你知道吗?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是很重要的。非常非常重要。

  ——发出去的邮件节录之一

  赵啦啦的故事其实是从她的梦开始的。我不是说她以前没有故事,她的故事多了去了,只是,这个故事是从她的梦开始的。

  从和徐正伟拉倒后的第二天开始,赵啦啦就开始做很多色彩鲜艳的梦。堪称绚丽的那次是梦见她自己走在公路上,两边是野花摇曳的原野,白色的单瓣的野花,橘黄色、紫色、红色、蓝色绞裹在一起的云,镶着黑色的边,像松软的棉絮,安静地又是迅疾地向天边游走。天空被游走的彩云占满了。她狂喜,想大叫出来,但发不出声音,随即醒过来,一脸的泪水。

  做了那次绚丽的流云的梦后,她查了《梦典》。里面关于色彩那一则的解释分为积极意义和消极意义。在积极意义里面,橘黄色是冒险、变化;紫色是庄严、积极的个人发展;红色是贡献、性;蓝色是高尚或宁静;黑色是威严。消极意义里面,橘黄色是被迫变化,破坏性;紫色是伤害;红色是淫荡,性禁忌,羞辱,身体伤害;蓝色是消沉、沮丧;黑色是死亡、丧葬。

  她不知道该从积极意义还是消极意义上来理解这些梦。《梦典》是白梅送的。白梅自从发现《梦典》之后,又买了五本分送给朋友们。白梅说她经常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查这本怪书,以确定自己存在的意义。当然前提是她想得起自己的梦。

  白梅这种天生的唯心主义者,相信真相不在白天,而在黑夜里面。黑夜里睡着了的自己才是真正的自己,而《梦典》是认识真正的自己的线索。是线索,白梅说 ,不是钥匙,只是线索。一个人从书店里就能拿到钥匙?开玩笑。

  不管这些梦究竟是怎样地与真相联结,赵啦啦知道一个事实:如果不和徐正伟拉倒,她得不到这些鲜艳的梦。她觉得不能说和徐正伟分手。分手这词太正式了。

  很多年来,赵啦啦觉得,她和好些人拉倒,只和一个人分手。

  这个人叫夏城南。

  赵啦啦跟我以前一样,迷恋词汇的意义。其实,拉倒和分手有什么区别?就如喜欢和好感有什么区别?做爱和操有什么区别?

  我以前对词汇的那种神经质的要求比赵啦啦厉害多了,二十一岁那年,有个人和我在一起,我问他:你爱我吗?他犹豫了一下说:我喜欢你。第二天我就给他写了一封信,告诉他我们没戏。因为当时我觉得他不爱我,他只是喜欢我。对于我这样的白痴来说,是有报应的。到我经历让我蒙掉的那个人时,我连喜欢这个词也捞不到了。有一次,我被逼急了,非让他说是不是喜欢我。可能也是真的被逼急了,这个并不是哑巴的人这么说:“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不喜欢,我没有什么感觉。”我就是那一瞬间蒙了。什么叫蒙?描述一下就是,突然,脑子里嗡的一声,然后看周围的东西猛地变大,像刚戴上隐形眼镜那一刻,然后,觉得脑子里有一团黄黄的东西,像颜料水泼在宣纸上,一点点地很温润地浸开了;当全部浸开之后,人就蒙了。

  很多年来,赵啦啦每天晚上被各种各样的梦缠绕。一般都是黑白的梦。她知道这是神经衰弱。吃了不少安神补脑的东西,比如绞股蓝、灵芝、褪黑素什么的,没什么用。又没到要吃安眠药的地步,她入睡很快,中间也不怎么醒,就是梦太多,醒来几乎都记得,很疲倦。

  梦大多很怪,里面的人和景物不成比例,房子很小,车子的轮子把窗户挡得严严实实,人从耗子洞爬出去,跳到一个茶杯里,又被一个汤勺给舀出来,等等。她还经常梦见自己端一锅开水往暖水瓶里倒,水从锅沿漾出来,往脚上走,水的速度很慢,是一条纱巾朝下飘落的速度,在快到脚面的时候,她就醒了。

  她的右脚面有一块拳头大的烫伤,很光滑,像绷紧的鼓面。那是她十岁时端着锅倒开水烫的。当时烧水煮挂面,水多了,暖水瓶正好是空的,就端着这锅水做了这么一件傻事。因为这块烫伤,她不可能像其他女人那样在夏天享受光脚穿鞋的乐趣。

  那块疤成了她的私处。

  有一次翻达利的画册,看到他著名的软钟,赵啦啦几乎叫起来,她曾经做过这样的梦,一个钟像块布一样搭在椅子背上,滴滴答答地还在走。她很想跟别人说说这事,她可以发誓:之前她没有看过达利的这个东西,她对美术一向没有兴趣。还是忍住了没说,说了多傻,谁信啊? 但她有一次对我说了。我吓坏了,因为我也在没看过达利作品的前提下做过软钟的梦。我也是看了画册之后跟谁都不敢说。我盯着赵啦啦看,心里怦怦跳。怪不得我和她成了朋友。

  我没有《梦典》。有了也没有用,我的梦太少了,还不怎么记得住。据说,这说明我的睡眠质量很高。

  也不是完全记不住。隔个十天半月,我会从某一个梦里醒来。醒来的时候差不多都是凌晨三点左右。闹钟就在我的床边,有淡蓝的荧光。我几乎总是在听到南方家乡那条河的声音时醒过来的,然后,我就去上厕所。

  那天从梦里醒来,一醒就彻底醒了。我侧过头去看,时间是凌晨五点。外面不知哪里的光线微微投在我的窗帘上,稀薄冷淡。这比黑漆漆从凌晨三点醒来还要糟糕。三点醒一次,我迷迷糊糊起夜之后总是还能再睡,而这一回是五点,我知道我没法睡了,我清醒极了。

  这是每一个单身女人最不喜欢的时刻,每一个单身女人都应该在阳光中醒来,那会让自己好受很多。所以,我总是睡得很晚,就为了拉开窗帘的时候看见一个白花花的拥挤的没心没肺的世界。

  我看着那个指着五点的闹钟有点诧异,诧异中刚才让我醒来的那个梦就特别清晰。

  梦中,我在机场,飞机误点了,人满为患。我挤在一个座位上,旁边是一个不停地挠着头皮的光头男人和一个不停地往地上吐口水的女人。我有洁癖,浑身难受,但又无法动弹。这个时候,那个人突然出现在我面前,看着我。我惊喜万分,说不出话来,只能就这么看着他。他的左眼慢慢地流下眼泪。那颗眼泪很大,有一角钱硬币那么大,停在脸上不动。我伸出手,触到那颗眼泪,眼泪崩开了,像摁爆了一颗泡沫。我更惊喜了,因为他对我说过,他的左眼因为总是长麦粒肿,长一次去看一次,医生就用刀子在他的眼帘里面划一下,切断一根泪腺。后来,他的所有泪腺都被切断了,他再也不长麦粒肿了,也再也没有眼泪了。我曾经问过他,左眼泪腺切断了,但右眼还可以流泪嘛。他说,眼泪是对称的,左眼流不出来,右眼也就流不出来,也就是说,切断了左眼的泪腺,右眼的泪腺也就跟着萎缩了。他问我,你见过用一只眼睛流泪的人吗?

  我有点迷糊了。我知道眼泪是梦里的,但是我想不起他关于泪腺的那些话,是真对我说过,还是我在梦里听到的。

  梦里,我摁掉他脸上那颗巨大的眼泪之后,我周围的人全部都消失了,机场候机厅一下就空了。然后,我哭了。

  醒来时眼泪还糊在我的脸上。

  我找赵啦啦借来《梦典》。没有“眼泪”的词条,有一条是“哭”。

  这一条是这样说的:

  梦中哭并非罕见,这往往是由于被你梦见的形象或人物带有强烈的感情所致。一般说来,梦中哭同实际生活中的痛哭流涕是有区别的。更常见的是,你心里先有了哭的感觉,当一个特别令人动情的场面在你面前展现出来时,就有了梦中哭。最佳建议就是在梦中顺其自然。感情的宣泄与表露对心灵有强烈的净化作用,只要有可能,就应当接受这种净化。然而,你应当设法判断引起这种感情的触发事件。有谁直接使你哭吗?你是因某种具体的原因而哭,还是只是一般的感情宣泄?眼泪最终使你好受了,还是更加难受?

  我看不懂这个《梦典》到底在说些什么,怎么赵啦啦她们把它奉为指南?关于“哭”这一条的意思好像是说,要哭就哭吧,对身体有好处。只有最后一句话让我觉得有意思,“眼泪最终使你好受了,还是更加难受?”这是我想问的,但它没有答。

  梦中的眼泪让我既好受又难受。

  梦摧残着赵啦啦的面容。

  赵啦啦的眼角还是很光洁,笑的时候几乎可以说是纹丝不乱,但她的眼袋很明显,而且一年比一年加重。

  至于说我,我原来有一双很大的眼睛,让路人惊异;现在,我的眼睛一年比一年小,已经毫不出众了。特别是在遇到把我搞蒙的那个人之后,我眼睛小下去的速度在加快。据认识我有些年头并对我的大眼睛印象深刻的人说,我的眼睛不仅变小了,瞳仁的颜色也变浅了,现在我的眼睛外观呈现出一种冻伤痊愈后的特征。

  赵啦啦知道梦在蚕食她。

  另外,酒也在蚕食她。

  赵啦啦属于天生就对酒感兴趣的人。她在南京打工的那两年有一个同事兼好友陆宁,烟瘾很大,平均一天一包半,还只抽骆驼牌。据说骆驼牌是所有外烟中劲儿最大的,很多男烟民都受不了。陆宁说她抽烟的事,第一支烟是刚上大学那会儿男生给的,男生说,你可以拒绝任何一样东西,但你不能拒绝一只骆驼。陆宁说她抽了后立马就上干杂店自己买了,心想居然还有这样的好东西 赵啦啦问,你怎么不抽点淡的呢?陆宁说,其他的烟我什么都抽不了,没味儿,着急啊。

  烟和赵啦啦是无缘的。每次抽着玩,第一口就开始呛。但对于酒,赵啦啦跟陆宁一样,从第一口开始惊喜:居然还有这样的好东西

  我是要抽烟的,一天五六支,最多十支。多了就不行,一是喉咙不舒服,再就是,过了这个量,我会觉得过了健康的堤坝。

  我劝赵啦啦,把酒戒了吧,学会抽点烟就是了。我劝她把酒戒了是有道理的,她有酒瘾,一沾酒就控制不住,醉,还要出丑;她醉了后最体面的就是趴在桌上呜呜地哭,哭得很难听,哭个没完没了,哭得旁边人生生地把怜惜转换成厌烦。

  有人可能奇怪,为什么不喝酒就要抽烟呢?怎么不可以劝人既不喝酒又不抽烟呢?这话我说不好。反正,有一种人,我和赵啦啦都是这种人,我们体内有一种长得很快的乱草,不拿烟和酒压住,这草每天都会长出一大截来,直到不可收拾。女人总要收拾收拾自己,不是吗?

  每到一个挣钱吃饭的地方,赵啦啦好酒的德性不出一个月就会被人知道。老板也乐得有这样一个人才,长有长相,酒有酒胆,一口京片子又脆生又利落,于是凡是应酬总要把她喊上。对于应酬本身,她是真烦,但应酬上的那些好酒是真喜欢。这些酒那么贵,自己买不可能,和朋友吃饭也不会当这个冤大头。因为这个弱点,她那些年赴了数不清的无聊之极的饭局。我见过赵啦啦遇到酒的那副样子,眼睛一亮,然后,像头上挨了一块砖似的暗下去。

  其实,她是每喝必醉的。她给我说,醉是醉了,但在人前总是撑得住,还能把醉趴下的客户给扶上车。自己回家时指点出租车司机转弯抹角都很清醒,只是事后总想不起来给了司机多少钱。这话我不太相信。

  有一次,晚上,我准备睡了,她在出租车上给我打电话,乱嚷嚷。我听到电话里有男人的说话声,听不清楚。那男人的声音也不太利索,想来也喝高了。我想这肯定不是出租车司机在说话。我又问她在哪儿,她说在出租车上。我说问你走到什么地方了,她说不知道,反正在出租车上,没睡在街上,放心放心,还有朋友了。我把电话撂下了。我管不了,当时,我们根本不在一个城市,她在哪里有什么样的朋友,我都管不了。我抽了一支烟。本来我都刷牙了,不准备抽烟了。那天因为和朋友泡吧,当天的烟量已经过了十支了。我想,再抽一支吧,为远方的朋友即将被人劫色,担心地抽一支吧。这支烟我抽得非常庄严。后来我又想,如果她身边的男人正好长得不错,那就算是互相劫了色;如果那个男人是个绝色美男子,那应该算他被赵啦啦劫了色。这么一想,一高兴,我又抽了一支烟。

  赵啦啦说她喝醉了在外面总是体面的,总是进门冲进卫生间才吐,然后,洗个脸栽到床上就睡了。这话我也不太相信。

  我和她有一次一起从酒吧里出来,搭别人的车。上车时赵啦啦已经醉得收拾不了了。我坐副驾,她和另外一个男人坐后面。那男人也喝了酒,握着赵啦啦的手不放,嘿嘿傻笑,说要喝水。赵啦啦跟着嚷嚷着口渴。开车的男人是我朋友,说车上没有水,忍一下。赵啦啦不肯,继续嚷嚷。我朋友说,那怎么办?那只好你们相濡以沫了。赵啦啦旁边的男人一听,乐出了声,径直去抱赵啦啦的头,赵啦啦也嘻嘻笑着去捉那人的脑袋。我转过身去费力地拉开他俩。不是我保守,而是不是那么回事,我不制止的话,赵啦啦第二天酒醒后会骂人的。

  赵啦啦说,喝醉的夜是没有梦的,又黑又甜。这话我信。其实这种话信还是不信,都没有什么要紧的。

  赵啦啦原来喜欢泡吧,因为这是个名正言顺喝酒的地方。但出了两次大丑之后,对酒吧就怕了,很少去了,但去一回醉一回。

  那两次都闹出了动静。

  一次是在广州。

  她和公司里的同事下了班去酒吧玩,她喊了她的朋友,同事们又喊了同事们的朋友,认识不认识的一下就聚了二十多人。先喝啤酒,又喝红酒,再喝了其他什么酒,酒就喝杂了,赵啦啦人一下子就高了。她其实酒量很差劲的,是有酒胆没酒量的人。大家不知怎么就说起肚皮来了。她说,是个人都穿露脐装,好些肚皮真难看,有些肚腩挺着,有些是瘪肚皮,干干的一层皮,往里凹着。说着说着,她就解开衬衣亮出自己的肚皮,看到没有,就要这样,要饱满但不肥,肚脐眼要圆要深。后来,她在起哄声中让酒吧老板开大音乐,自己脱了衬衣,着文胸和低腰牛仔裤跳了一段肚皮舞。好在是个小酒吧,那天客人就他们这拨人,没有引起更大的围观场面。

  还有一次是在深圳。

  也是不知不觉就喝多了。朋友带来的一个大胡子,开始闷声不响,酒一多就开始来招惹她。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夹枪带棒,话直往下三路奔走。后来大胡子发了狂,揪着她往他怀里拉,赵啦啦脚不沾地被拉过去时身手敏捷地从桌上抄了个酒瓶子,抵达大胡子怀抱的同时酒瓶子也磕在他脑袋上。瓶子碎了,大胡子脑袋见红,她手上也被划了两条大口子。事情发生太快,旁边几个朋友待反应过来也来不及了。酒吧老板过来帮忙收拾,大家的酒都醒了,忙着向周围受了惊吓的其他客人道歉,然后架着肇事男女往医院去包扎。后来几天大胡子托朋友向她道歉,她也托朋友反过去道歉,大家尽弃前嫌。这两年,大胡子刘晓冬剃了大胡子,跟赵啦啦成了很不错的朋友。

  赵啦啦的酒吧事迹她自己只记个大概,都是朋友们事后向她描述的。

  我也曾经向她描述过她的酒吧事迹。我说的是另外一件事,那次我和一个头天说喜欢我并接了吻的人一起和赵啦啦在酒吧里,喝的是啤酒。我刚喝了半杯,他们两个就下去了两杯。我知道那人没事,我也知道赵啦啦也没事。这点酒,小意思。但他们两个当着我的面就开始眉目传情了。赵啦啦干脆发疯,和那人装模作样莫名其妙一点由头都没有就干了很多杯,我没数,大概六七杯吧,然后,赵啦啦开始哭,那人按摩她的肩膀,她就势倒在他的怀里。我动都没动一下,就这么看着,一小口一小口喝着杯里的酒。倒是一起来的两个朋友看不下去了,把两人拉开,他们架着赵啦啦走了。我和那人一起出了酒吧,一轮明月高挂在天上,非常皎洁。我看着月亮说:“不要脸。”我本来想说可耻。但出了口成了不要脸。我很不满意这样的失控。那人也看了会儿月亮,然后他吹口哨截下了一辆出租车,一声不吭地就走了。

  我在过了一阵子后跟赵啦啦说起这事。她吃惊地最大口径地张大了她的嘴说:怎么会有这种事?真的呀真的呀,对不起对不起。我笑笑而已。她知我知,这是在装蒜。不过,我真的不怪她。我也不怪那个人。那人跟我没关系,我和他接吻是因为我觉得他像是一个吻功不错的人。一个跟我没关系的人,搂搂我的女友,我有什么好生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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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来,赵啦啦老是跟一帮人一起喝醉,醒来心里像一片戈壁,又干又空还粗拉拉的。

  那两年她和夏城南在一起,有不少喝高的日子。他和酒也很亲近。特别是毕业了工作之后,两人手上都有了点余钱,约会时四目一对,就知道彼此都想喝酒了。喝二锅头,然后钩肩搭背地走在夜色里。

  那次在地铁等车。夏城南靠着柱子,仰着头说:

  “赵啦啦,你要是个男的,我们可以成一对老伙计,一起喝到老死。”

  “我不是男的也可以一起喝到老死啊。”

  夏城南转过身子尽力抱住柱子,做努力往上爬的样子,嘴里嘟嘟囔囔地说:

  “你肯定听过侯宝林那段喝醉酒的相声。真有想像力,顺着手电筒的光柱往上爬?亏那老头儿想得出来。我从小就喜欢听相声,我喜欢听北京话。我们成都的曲艺我最恨了,有一种叫金钱板,那声音有一股叶子烟的味道,还有那个像只母鹅在叫唤的四川清音,每句唱完都哦哦哦地停不下来,我最烦了。所以我要到北京来,我喜欢说普通话,我喜欢地铁,我喜欢在长安街上骑车,我喜欢二锅头,我喜欢冬天每天都是大太阳,我喜欢——”

  “喜欢一个叫赵啦啦的北京姑娘?”

  “对。”夏城南大声地答道。

  “喜欢赵啦啦,爱赵啦啦,要娶赵啦啦?”

  “对。”

  “今儿晚上就想搂着赵啦啦一起睡?”

  “对。”

  赵啦啦对我说,那个晚上,她没有夏城南喝得多。直到现在,她还清楚地记得当时的话。她说:“当时我从后面抱着夏城南,夏城南抱着柱子,两个人像两只贴在一起的树熊。那天晚上我们没有搂在一起睡。夏城南住的是单位单身宿舍,一屋两人住。我住在父母家里。深夜两点两人终于各回各的地儿。”

  我不是从赵啦啦的这段叙述中才知道夏城南这个人的。我早知道这个人,在认识了赵啦啦之后我就知道了。

  如果我能预见到夏城南和把我搞蒙的那个人是灵魂上的双胞胎的话,我也许不会介入这个故事,我其实已经没有能力帮助我的朋友了。我被那个把我搞蒙的人弄得苟延残喘。我的意思是,如果我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是蒙的,那也就简单了,但是,我会在应该睡着的时候转过神来。我躺在那里,清醒地问自己:可不可以不爱他?答案是:当然可以。如果我抱着这个答案准备睡,我的眼睛就闭不上。于是我给自己另外一个答案:继续爱他,虽然已经不知道什么叫爱了,但还是继续爱他。有了这个答案,我的眼睛马上就闭上了。如果我再想另外一个问题:他爱我吗?我的脑袋就会疼起来。所以,一般情况下我不问自己这个问题的。

  赵啦啦说:“现在想来,那天晚上如果有一个房间,有一张床,我们就可以相拥而睡了。准确地说,我从来没和夏城南一起睡过觉。是睡觉而不是做爱。相偎相依地抱在一起,不冲动不发情,只是亲人一般或者说是像两只小狗一般地彼此以身体慰藉。”

  我的一个同事说过一句话:“当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的时候,她更想的不是和他做爱,而是和他睡觉。”

  我和这个同事之间没有熟到可以谈论这种话题的地步,她是突然这么说的,我和她一起在等电梯;电梯从二十八楼缓缓往下走;我看着小红灯倒数着一个个数字。她就站在我旁边,先说,今天真他妈冷。她平常不是一个习惯说粗口的女人。我看了她一眼,她的黑眼圈非常刺眼,明显地睡眠不足,或者纵欲过度。然后,她说了这话。

  和徐正伟拉倒当然不是因为夏城南。夏城南早就不在赵啦啦的生活里面了。他只是过去的一个背影。但是,夏城南好几次出现在了赵啦啦最近的梦里。很短促的。比如,她梦见自己在地铁等车,四周黑乎乎的,一个男人走过来,问,有火吗?她从挎包里掏出一只手枪打火机,对着他,“砰”,扣了扳机,火苗腾地燃起来,男人的脸亮了,是夏城南。她叫道,啊!夏城南!男人点燃了烟,眯着眼,问,你叫我?认错人了吧?她仔细一看,果然不是,只是很像。还有一次,梦见夏城南在街上跑,后面有人追。她坐在风筝上跟着,喊,夏城南,夏城南,抓住那根绳子,上来,快上来。夏城南抬起头,她仔细一看,也不是夏城南,是一个涂了一脸油彩的男人,男人咧嘴一笑,傻×,这是拍电影呢。她问,拍什么电影?你是谁啊?男人说,我是夏城南。

  梦见夏城南如果说跟徐正伟没有关系,那就跟夏城南自己有关系。

  他又回来了?

  赵啦啦的笔名叫千百魅。曾经有一个女歌星叫千百惠,她觉得这名字很别致,于是沿用了。我对此表示反对,我觉得这个名字,怎么说呢,好像有一种婊子味。她说,一个写言情小说的女作家,笔名就是店招,店招轻佻点,有什么不行?

  前段时间,赵啦啦到出版社领版税。拿到那封信时,对自己的笔名有了一种新的兴趣。信是请出版社责编周晓转的。请我转的信有十几封,我特意挑出这封信拿在手上晃悠,很好玩似的笑。赵啦啦前后看了一下信封,不知何故。我指着说:“干百魅,这个男人很直接哦。”

  仔细看,“千”写成了“干”。

  赵啦啦笑,对我说:“未必是男人哦。”

  “你说,这个笔名是不是比较容易让人这么——干?”她问我。

  我也笑,用笔杆打了一下赵啦啦的脸。这女人身上总带一点粗鲁的劲头,喜欢这些噱头。

  信好像很短,信封捏在手上很薄。在收到的所有读者来信里,这么薄的信是少有的。给她写信的读者一般都要写写自己的爱情故事,说千百魅写的就是她(他)。她已经出了三本小说了,前两本《夜之魅惑》、《苔藓》市场反应平淡,第三本《挥泪》不错,首印一万五千册后,又加印了两次,一次八千册,一次五千册。她这次来领第二次加印的版税。钱到手的感觉很是充实,作者的版税和编辑的奖金,她和我都很享受。

  赵啦啦边和我说着话边撕开信封口。她说,突然有一个感觉从心头一掠而过,就像一个影子倏地划了过去,待抬头看时也不知刚才是什么东西过去了。认识的人里好像有谁写字的时候“千”和“干”是区别不出来的?

  看了信,她的脸突然就白了。

  她急忙抓起信封看,嘟囔着,是他,夏城南。她说,他原来就习惯把“千”上的那一撇写成一横。有一次陪他去取钱,营业员让他重填取款单,就是说他把“壹仟元整”中的“仟”写成了单人旁加一个“干”字。说没有这个字。那天赵啦啦跟营业员还吵了几句。夏城南制止了她,取一张新的取款单重填。夏城南对她说,人难免都有心情不好的时候。

  信封上没有落地址。她看邮戳。我也仔细看。邮戳很模糊,但看得出来寄发地点是成都,时间看不清楚了。她赶紧问我是什么时候收到的。我想了想,“一个多月了吧。可能。”

  我看看赵啦啦的脸色,说:“ 我以为就是读者来信,就归置在一块儿等你来时一起拿走。”

  她勉强笑笑,摇头。

  我和她合作三年了,从她的第一本小说《夜之魅惑》开始。我们差一岁,赵啦啦生于一九七〇年五月二十七日,我是一九六九年六月十五日,都是双子座,两面性很重的人。我们挺合得来,可能就是性格上两面性的特点吧,向外的一点很容易融合在一起,但朝内收的那一面让我们各自都缩了回去。我判断那封信的内容非同小可,已经让她心乱如麻,便说,那,再见,再联系。

  她说再见。把钱扔进包里,像扔一块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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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水来保护自己,用水来挡开水。他依靠危险,在危险中休息。淹没万物的海,是他在自身和淹没之间惟一的所有。

  那可以毁灭他的深渊轻轻支撑着他。”这是罗伯特·弗兰西斯的句子。喜欢吗?

  你不会喜欢的。我知道。

  昨晚你走了后,我趴在阳台的栏杆上看你。你走得很快,几步就上了你的车,然后,车也很快,一溜烟儿就没影了,像个劫匪逃离现场。

  你当然知道回头看一下就可以看到我趴在三楼的阳台上。你知道我在那里。当然,你也知道你不能这么做,因为你不愿意那样做。

  这是我第五次趴在栏杆上看你一溜烟儿逃离现场了。

  我知道你不爱我。我也知道你不爱任何人。知道了这一点后,我就找到了弗兰西斯的这个句子。我决定了,我要用你对我的不爱来滋养我对你的爱。

  ——发出去的邮件节录之二

  赵啦啦回家连鞋都没换就奔到书柜前拿出《挥泪》。P32~P36?是哪一段呢?

  ……

  暗的灯光下,南的身体像流淌着一层金黄色的蜜。他是修长的,结实的,他的神情有一种很微妙的但竭力掩饰的羞涩和对灯光的敏感。

  我知道他是处男。只有处男的身上才会有这样的蜜一样的光彩。一旦这个夜晚过去,他的皮肤上就会覆上一层很淡很淡的蛋青色。这种颜色,只有对男人的身体有着深刻的了解和理解能力的女人才能发现,比如我。

  我褪下了身上裹着的大毛巾,向南走过去。心中的爱情和成就感让我步履飘忽,像踩在云端之上。南的眼睛里充满了一种被占有的恐惧和盼望,非常性感。

  ……

  赵啦啦合上书,愣愣的。 这部分文字大概有四五千字。她自认为写得很美,当然也有点色情,不,应该说写得很性感。

  夏城南。这个名字一直放在心的底部,但很多年都没有完整地浮上来了。每次她想到这个人,就一个“南”字。这个字既是他的名字也是他的来处。一个来自南方的男人。写《挥泪》的时候,“南”这个名字不假思索地就用了,他只出现在小说的前三分之一,然后,因女主人公的出国而退场。是的,名字有所指,背景也交代得比较实在——北京某大学新闻学院88级,毕业后供职于北京某大报——跟夏城南认识的人或者知道夏城南和她那一段的人,应该一眼就可以辨识出原型来。

  他居然就看到了。他一向是不看小说的,更别说一本言情小说。

  她写女主人公获得“南”的初夜那一部分时,的确有一种炫耀的成分。爱慕夏城南的女人很多,而他的初夜是给她的,是她把他变成了一个男人。这些年来的写作,似乎所有的炫耀都用于有影响的这部《挥泪》上了。她在这本书的封面勒口上用了自己的照片,前面两部小说都没用作者照。《挥泪》上的作者简历也比以往写实得多:

  千百魅,本名赵啦啦。一九七〇年出生于北京。一九九二年毕业于北京某大学外语系英国文学语言专业。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三年在北京某外企供职。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八年,分别在广州、南京、深圳游荡打工。一九九九年回京定居,供职于某电视制作机构。一九九六年起开始小说创作,中短篇小说散见全国报刊。出版有长篇小说《夜之魅惑》和《苔藓》。

  也许,就是想被熟人看到吧,特别想被当年的那些情敌们看到,但她没有企盼夏城南有可能也读到这本书。

  如果事先想象他是一个读者,赵啦啦说她会写成另外一个样子。她在《挥泪》里把夏城南写成了一个羞涩的被动的甚至某些地方很圣洁的男孩。她与他之间泪水盈盈的爱情相当凄楚,简直可以说是一个悲剧。而事实呢?

  如果知道他要看这本小说的话,她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这么便宜他的。

  赵啦啦把信拿给我看,一字一句地斟酌。她是这样做的,把夏城南的信复印了,然后在每一句后面写上她的内容。信中每一句的空隙不大,她就支在外面写,然后圈起来,一个箭头指明归在哪句的后面。整张纸被她这样一弄,乱成一锅粥,有一股疯劲儿。

  我没想到夏城南的字这么难看。

  多年不见,你好!

  八年多不见。我是一九九三年秋天走的。你记得清楚是几年不见了吗?多半记不住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拜读了你的大作《挥泪》。

  还是不看小说。偶然的机会拜读,那一定是身边的女人推荐的,推托不了,顺便翻翻,一翻觉得眼熟,然后就整个拜读了。身边的女人?女友还是老婆?谁可以成为你的女友或者老婆呢?

  我是外行,不便评价。

  很客气。也是实话。

  但我很吃惊。吃惊一,你原来一直在国内;

  这有什么好吃惊!在美国混不下去嘛。

  吃惊二,是你在书中P32~P36的内容。这些内容对我来说是一种困扰。

  对,这是最关键的。如果我把你一出场就写成一个你希望扮演的情场老手,那也许就不是一种困扰了。或者说,那会是另外一种困扰。推荐书的女友或老婆多多少少会认出你来的,因为醋意把书扔在你脸上,这也是可能的。这情形倒是很好玩。不过,事实上这是不可能的。你的脾气!如果没怎么变的话,没有女人敢。准确地说,没有一个爱你的女人敢。你会改变吗?会为了谁改变吗?你的爱情总是给了什么人的,全的满的一滴都没有洒出来的爱情,给了某一个我至今也不知对象的女人。

  我记得一个香港女作家说过一段话,大意是,不管背后发生什么事,只要不现世,便高贵三分。

  (这是李碧华的话。还看李碧华?很奇怪啊。男人几乎都不看李碧华的,心虚,然后因为心虚而讨厌她。)

  我很赞同这句话。你以为呢?

  (我也赞同这句话。但和你的赞同没有关系。我没有现世,只是贩卖了一些东西。写小说总得贩卖一些东西,这是情理之中的。李碧华的话是针对演艺圈说的,男明星和女明星翻脸之后,召见记者或者干脆开新闻发布会,痛斥对方不义,甚至连细节也和盘端出以证明自身操行良好对方举止不端。我跟这个词不沾边的。而你我,背后能发生什么事?除了上床。从这个角度来说,我的确没有任何高贵可言。因为爱你,就一次次不要爱情和你上床。虽说我也享受,但从性质上讲,我们是不对等的,我是做爱,你是泄欲。跟我这样的旧情人谈高贵)

  希望你以后更加成功,但同时不要侵犯他人。

  (成不成功那是另外一说了。一个写言情小说的,成功是什么意思,不就书卖得火点钱挣得多点吗?怕我不高贵地继续写你?我和你之间就那点事,《挥泪》已经写完了,歪曲事实过分美化地写完了。再写,就是真相了。真相不会侵犯你吗?

  祝一切安好!

  不,这下不可能安好了。我会去找你的。我们当面了断吧。

  我问赵啦啦:“你准备把这个寄出去?”

  她天真地一笑,“当然要誊一遍。”

  我脑子突然走到一边去了。真是女作家,肚子里怎么有那么多废话?她说得太多了,而我一点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我突然觉得那个把我搞蒙了的人好像还是蛮有道理的。话语本身其实一点作用都没有,它们只是一种麻药一样的东西,让你的感觉发生错觉。当你需要错觉时,那就说话吧,写字吧。突然我又一下子有了那种回过神来的感觉,妈的,我被他洗了脑吗?怎么会这样残酷无情地对待我朋友的痛苦?

  夏城南的信让我脑袋发闷,他的语气有责备,甚至是轻蔑,但没有丝毫的感动和怀想。我把那张疯纸扔给赵啦啦,说,你如果想犯贱,就把这玩意儿寄出去。

  赵啦啦呆子一样地看到那张纸飘起来,然后落到地上,落到我扔的一个烟头旁边。她站起来,然后蹲下去,没有捡那张纸,捡的是那个烟头。她把烟头放到我桌上的烟灰缸里,然后走过去,又蹲下去,用那张疯纸收拾零散的烟灰。她嘟囔着说,你应该有一个原则,不管什么样的心情,都不要把烟头往地板上扔。然后,她抬起头看我,还是很天真地笑,说,我怎么寄,我根本不知道往哪儿寄?

  我突然觉得,赵啦啦的那张脸跟我等他走后进卫生间洗漱时在镜子里见到的我的脸一模一样,这张脸的名字可以叫爱情,也可以叫犯贱。在那一刻这个念头之后,紧接着,我闻到了我和他在床上分泌出的那种气息。我很想叫一声,啦啦,别去。但我觉得这句话太像台词了,所以,我闭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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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给把我搞蒙的那个人写信。用Email。写了有四个月,平均一个星期一封。其实我是每天写一封,只是一个星期里我发出去的也就一封。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因为,任谁也不会相信,我的信全是单向的,从没有回信。保证我写下去的动力是我发了邮件后,第二天给他打个电话,我问,看我的信了吗?他说,看了。就是这样。我和他差不多半个月见一次面,不吃饭不喝茶,就是上床。现在我也什么都不说了。我们俩闭紧嘴,使劲地干就是了。我从来不会当面问他,看我的信了吗?我无法想象他会怎样当面回答我这个问题,因为按常理来说,接下来就应该说说信的内容了。我甚至怕他难堪,而我已经难堪到底,干脆破罐破摔。

  我自己都不相信,如果他难堪我会心疼。但这是真的。

  我尽量不在信里用问句,就是问了,我也就自问自答。对于一个收不到回信的人来说,问句是没有意义的。

  每天写完信,我就有一种虚脱的感觉。我是在Word文档里写,写完后,我就让它呆在那里,然后,我就在屋子里四处走走,翻翻杂志,看看电视,抽两支烟,吃点水果,有时候也修修眉毛,或者用唇笔精心画一个红唇出来,再到卫生间去洗掉。这段时间里,我不打电话,也不接电话,我很怕自己发出声音来。我想,那时要是发出声音来,会很嘶哑吧,像个老妇人。等到那种虚脱的感觉差不多过去的时候,我再坐到我的电脑前。

  我的电脑屏幕保护是一个Flash,一个盖着盖头的新娘子,捏着一张手绢安静地坐在婚床上,新郎走过去,揭开盖头,大叫一声,鬼啊!冬地一声昏倒在地。那新娘的头部是一个猪头。如此情节这么反复着。如果有朋友第一次来我家,正好我开着电脑的,一般情况下他们都会被那第一声“鬼啊”给吓一哆嗦。我重新坐回到电脑前,等“鬼啊”那一声叫了,我摇摇鼠标,把屏幕返回到文档上。我把刚才写的信再看几遍,然后,或者删掉,或者上网发出去。十封信里,大概总要删掉个八九封吧。

  赵啦啦那边已经乱了方寸。她被夏城南的信给搞蒙了。但比起我,她完全谈不上古怪。

  结束,对于赵啦啦和徐正伟两个人来说都是一件自然又自然的事情,像一顿饭吃完了,曲终人散。徐正伟的意义在于:两个人吃完了饭,然后趁着余兴泡了吧,甚至还一同在街上散了步。但是,最后还是要互道再见,各走各的路。跟徐正伟之间的关系,赵啦啦不知道该叫什么。她对我说:“我们单独约会,看电影,看小剧场话剧,看画展。跟他单独在一起好像还很熟悉,如果几个朋友约在一起玩,我就觉得他只是一个朋友而已,跟其他的男女没有什么区别。隔个十天半个月两个人上一次床。总在我的家。完事后徐正伟休息一会儿,告别。你说,我们该叫什么?”

  我怎么知道他们该叫什么。这个世界上什么都有说法吗?我和那个人之间该叫什么?如果我要是像赵啦啦这样想,什么都弄个究竟,那我是不是早就疯了。

  其实我已经有点不正常了。比如我每天写一封信。完全是偏执狂的举动。

  我见过徐正伟。很正常的一个人,长得不错,说话举止很得体,一个标准的白领。我很理解赵啦啦为什么不能爱上他。可能就是因为他太正常了吧。

  赵啦啦有一次正好情绪脆弱,前几天的梦都不舒服,便试着问,你今儿晚,要不,住下?徐正伟犹疑了一会儿,赔着笑脸尴尬地说,可是,对不起,我睡觉择床——其实徐正伟拒绝同眠让赵啦啦自然地找到了台阶,因为她说完那句话就后悔了,转过一个念头就明白她其实并不希望早上醒来的时候看到枕边有徐正伟。他不是可以睡觉的男人。清晨,被窝的气息,房间里的气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醒来,蓬着头发,肿着眼睛,嘴唇惨白,脸色蜡黄,没有戴胸罩,没有刷牙,睡衣上满是褶,脸上说不定还有被枕头压出来的几道棱子。这个时候,只有真正爱你的那个男人才可以坦然地面对你,而你也可以坦然地面对他。徐正伟当然不是这样的男人。而赵啦啦也明白,自己也不是他心目中的枕边人。

  和徐正伟的结束很简洁。赵啦啦从公司里拿到两张演唱会的票。想了想,给半个多月没见的徐正伟打电话。他说,晚上加班,去不了。他犹疑了一下,又轻言细语地说,赵啦啦,我们是不是,暂时,不见面了?我最近很忙,这个项目很麻烦的。赵啦啦也轻言细语地说,好吧,你忙吧。

  赵啦啦对我评价道,如果天底下所有的结束都这么轻柔、客气、简洁和友好,那这世界就太平了。

  我说,究其根底,还是没有爱情。有爱情,分手就是撕裂,一定是痛的,血肉模糊的。就像以前你跟夏城南之间那样。赵啦啦脸色突然煞白,眼看着要流泪的样子,但她忍住了。

  我问:“那封信你会怎么办?”

  赵啦啦摇头说:“我不知道。”

  “找他问问到底是怎么个意思?”

  赵啦啦抬头看我,“有必要吗?”

  我没有再说话,但我知道她要去追究那封信和那个人了。

  赵啦啦那天和我是在超市买东西。她问我有必要吗的时候,手里拿着一罐王致和豆腐乳。她把它放了回去。然后,把提篮里所有的东西都放了回去。

  我在心里说,对不起,啦啦,因为我痛苦,我希望你也痛苦。

  一个幸福的女人和一个痛苦的女人是不能在一起的。绝对点儿说,一个痛苦的女人甚至不能和一个不那么痛苦的女人在一起。

  女人的友谊都是有条件的,在同一境况下,在经济条件、情感遭遇、工作业绩彼此差不多的情况下,如果气息比较吻合,女人之间是很亲密的,亲密得会让彼此都有一种知己的感觉。一旦哪一块开始发生变化,女人的心态也就跟着失衡了。

  女人跟男人也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走得远一点,那就叫做交情不错;走得近一点,那就有了另外的想法。

  这样说来,女人是没有朋友的。

  好悲凉的结论。这个结论虽说刻薄,但的确是事实啊。

  我跟赵啦啦的交情开始于一个巫婆聚会上,然后她成了我的作者。

  这些年来,女性聚会有两种:一种是女巫聚会,一种是巫婆聚会。女巫一般指二十五岁至三十岁的女人;三十岁至四十岁的女人,一般叫做巫婆。二十五以下的,太小,还没能炼就一身巫气,四十岁以上的女人,巫气差不多到期了,挥发完了。

  当时那个巫婆聚会是一屋子人,在一个叫“彼得堡”的小咖啡馆里。名字叫彼得堡,但完全没有什么俄罗斯风味,反而是一派热带风光,桌布是彩条的,植物是小棕榈,每桌赠送一杯鲜榨芒果汁。后来听说老板的事,他心爱的那个女人跑到彼得堡去了,他又想纪念她又想忘记她,于是如此。这种冰与火的煎熬让老板的气质相当好,有一股既沉郁又热烈的劲儿,我有几个女友都在打他的主意,于是,聚会也就固定在彼得堡了。

  彼得堡生意清淡,如果下午到那里去,几乎就是包场。第一次见到赵啦啦我俩就一见如故。那天她是第一次来彼得堡,我的一个朋友带来的。后来,赵啦啦对我说,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我们俩对男人的口味是一样的。我说,我也这样觉得。

  那以后,我和赵啦啦之间有一种无形的禁忌,那就是决不把自己喜欢的人介绍给彼此认识。所以,我没怎么见过赵啦啦身边的男人;她也算是没有吧。但有两个意外,一个是我见过一次徐正伟。我不是惹事生非的人,所以一切平安。还有就是那次酒吧,她和我头天吻过的一个男人调情。好在这不是什么大意外。那个男人对于我来说就属于头天爱情还好好的第二天就坏了的那种。

  我当然没有见过夏城南。我对赵啦啦要更绝一点,我甚至没有告诉她我遇到那个人的事情。

  不告诉她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我怕她把我写进她的小说里去。她有着女作家共同的恶习,把身边所有的人和事当做素材,非常可怕。

  长篇小说《挥泪》中关于夏城南的部分概括起来是这样。作为责编,我曾经写过一份很详细的内容简介,是用来报选题的。

  八十年代末的北京某大学,南和英子。两人是同级不同系的同学。某一天在图书馆,南和英子同时要借英国作家兰姆的《伊利亚随笔》,但只有一本了。管理员对南说,让这个女生先看,怎么样?南看了一眼英子,没说话。英子看了一眼南,惊异于他的美貌并在瞬间生发好感,赶紧说,不,不,他先看。南也没推辞,鞠躬感谢英子。两人由此相识。

  北京姑娘英子家境不错,人也长得不错。她与南初遇之前是知道他的。88级的女生从进校开始就有议论他的。他的漂亮是耀眼的。英子原来听了总是嘲讽,一个男人,才情不得而知,美貌如此闻名,真是可笑。

  平时校里校外的活动,也见不到南的影子,因为不同系,也因为南的低调。很奇怪的是,自从在图书馆相识之后,便时不时在路上、食堂、操场等地遇到他,他笑笑,算是打了招呼。图书馆借书那件事后两个多星期遇到南,他说,《伊利亚随笔》要还了,要不要约个时间一起去,免得被其他人中途拦截了。英子应该说从第一眼开始就喜欢他了。他是南方男孩,五官精致俊美,身材高且修长,英子从小到大见惯的是周围那些穷聊胡侃一脸青春豆的北京男孩,南沉默寡言的性格和从容淡定的气质让英子倾倒。

  英子和南之间开始有了一种微妙的化学反应。

  英子在南之前已经有过两个男朋友。她从高中开始谈恋爱,两个男友都比她年长好几岁。她跟他们都有过很多次性关系。这些经历让英子有一种同龄女孩不具备的风情和老练。

  因为前两个男友都是英子追的,这让英子的自尊心颇为难堪,虽然两次分手都是英子甩的别人,但还是不足以平衡她一贯的骄傲。对于南,英子抱定要让他追求自己的信念。她迂回着和他接近,但她很快发现这一招不奏效。她走得近点,南就热乎点;她故作姿态,南就相应地离她远点。英子苦恼良久,终于还是直接向南表白,也就是说,她第三次追求别人。

  南回应了英子的求爱。他告诉她,第一眼见到她就喜欢上她了。

  两人在英子父母出差的时候在英子家第一次做爱。英子发现南是处男。这一点让英子对南加倍爱惜。

  在以后的交往中,南发现英子以前的情事。两人的关系因南的狭隘而紧张起来,并最后走到了分手。

  分手是英子提出的。英子对南说,我不能说你不在乎我的心,但你还太在乎其他的。其他的其实并不重要,但你不懂。

  南冷笑着说,在你之后我就懂了,但这种待遇我会给以后的女人了,而你,因为是我的第一个,所以该你倒霉。

  《挥泪》中,南这个人物到小说的三分之一处就下场了。总结起来这是个不错的男人,有一点点冷淡、狭隘和自私。相比小说后面英子遇到的三个臭男人,南更是有一种单纯和清洁的味道。赵啦啦在写到后面的时候,时不时让英子流露出对南的爱恨交织和幽怨的怀念。

  关于初遇,事实没有这么雅致。兰姆的《伊利亚随笔》,赵啦啦是后来在美国读的,蓝登书屋版。看英文原版看得没滋没味的,只能说是翻完的。以兰姆为代表的英国随笔味道非常清淡,不欣赏其妙处的读者会觉得特别唠叨、琐碎。她回国后又读了三联出的刘炳善译的《伊利亚随笔》,这才读出了味道,非常喜欢。由此她说,这也让她发现自己的英文境界是很低俗的。

  初遇是在图书馆。赵啦啦和同学小地瓜在图书馆凑成一团翻杂志。她给小地瓜找前几天看到过的周润发的一张靓照,是《上海滩》中的许文强。小地瓜迷周润发几近痴狂。

  小地瓜看着剧照,倒吸冷气,说:“梦见周润发好多次了。知道是他,但总看不清楚脸。”

  赵啦啦笑眯眯地问:“跟他做什么呢?”

  小地瓜泄气得很:“没戏。人多嘴杂,我总是靠不上去。有一次我用手帕包着几个熟鸡蛋冲着他喊,你还没吃早饭呢。他被人架着,就像特务把我地下党同志逮走那样。他拼命回头喊,回去吧,宝贝,没事的。我哭醒了。”

  赵啦啦笑。

  背靠背坐在后面那张桌子的人也笑起来了。

  她和小地瓜都回头看。那人也回过头来。赵啦啦心里一惊,好漂亮的男生。

  他说:“对不起,碰巧听到了,不是故意偷听的。”

  小地瓜脸通红,又羞又恼。

  赵啦啦说:“偷听就是偷听,无所谓故意不故意。你叫什么,哪儿的?”

  他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告诉她们他叫夏城南,本校新闻学院88级的。

  赵啦啦说:“你就是夏城南啊?”小地瓜也睁大了眼睛。

  夏城南问:“我很有名吗?”

  后面的发展跟小说里的描述比较一致。赵啦啦早就知道夏城南,知道他的美貌和他的傲慢,还知道88级女生对他的兴趣。她对他一见倾心,并开始频繁接近夏城南。这个过程相当漫长,并总有一种有劲儿使不出的感觉。夏城南的性格,说好点的是——沉默寡言,淡定从容;说的不好听的是——阴。他礼仪很周全,对人也很随和,对赵啦啦,无论是从对同学的角度还是从对一个女孩的角度讲,夏城南都可以说是无懈可击的。他总是应约,和她一起参加各种大范围和小范围的活动,跳舞、旅游、聚众吃饭闹酒,恭维她和其他在场的女孩,嘴甜如蜜。一般是赵啦啦一约他就来;但他如果察觉到是她的单独约会时,他就会婉言拒绝。他像狗鼻子一样灵,能够闻到一种危险的亲密的气息。没有一次错了的。

  赵啦啦发誓不再倒追男人。想起前面几个牺牲自尊倒追来的男友,个个左想右想都想不出三个以上的优点,就有一种强烈的懊丧和一种匪夷所思的感觉。她把这些失败归咎于年幼无知。一个从十六岁开始谈恋爱的女孩,总是要走很多弯路的。她二十一岁了,遇到了夏城南,她决定从这个男孩开始全面纠正自己的错误。她要和他细水长流天青云淡。首先,她觉得不能求爱,再怎么着急也不能去求爱。全面纠正错误的第一步是修复损害严重的自尊心。

  小说里写的是女孩英子最后还是向男孩南表白了自己的心意。捅破这层窗户纸后,两情相悦的一对璧人顺利地成了一对恋人。小说中的南是羞涩的,英子的主动进攻合情合理。事实上,赵啦啦的确是坚持不住主动向夏城南求爱,并几乎是“诱奸”了夏城南,破了他的处男之身。但是,她从来没有和夏城南成为一对恋人,按夏城南的话,他们只是一对“搭档”,床上的搭档。夏城南从一开头就向赵啦啦声明他另有所爱。他不爱她,但他爱她的身体,他也从来不在乎她的过往情事,他只需要享受她的风情。

  赵啦啦和夏城南“搭档”了两年多,从一九九一年三年级下学期开始到一九九三年秋她出国。回想起这一段,赵啦啦恼怒且伤感。这个内心像谜一样的男人给了她很多的快乐和太多的悲伤。她喜欢和他做爱。在床上,也只是在床上,他才是一个完美的情人,温存、体贴、强壮,甚至有一种爱情的感觉。

  赵啦啦对我说,她不明白,是更了解自己的心还是更了解自己的身体。对夏城南,他的身体至今还是印象鲜明,但他的心,从来一无所知。

  小说里两人分手时南说了一句冷酷的话,“在你之后我就懂了,但这种待遇我会给以后的女人了,而你,因为是我的第一个,所以该你倒霉。”

  赵啦啦对我说,夏城南没有说过这样的话。这么恶毒发狠的话,只会从恋人的嘴里吐出来。如果真有这么一句话,她心里会好过很多,这至少说明他曾经也爱过她。我听了这话突然就流出了眼泪,把赵啦啦吓了一大跳。她赶紧握了握我的手,对我饱满的同情心表示感谢。天知道我为什么流了眼泪。

  我为什么流泪?

  我发现,我在嫉妒赵啦啦。

  她的爱情我听得越多,这种嫉妒越发浓厚。换一个人,同情还来不及了。但我比她更穷。

  我和她都是爱而不得。按说,我们都得到了我们爱的那个男人的身体,但是,我们更想要的是男人的心。或者说,像一句歌词里说的,我们想把自己的心变成他最想到达的地方。

  有个男人问过我,你们这些女人聚在一起聊什么?我说,主要是骂男人,顺带讲讲自己如何练功的,练的好的模范人物讲讲如何见招拆招。那男人笑着说,哦,这么好玩啊。那我现在使一招出来,你给我拆拆看。我说,好啊,什么招?我看看。那男人想了想,也笑了,说,就你这副女金刚的模样,我哪有什么招啊?

  这些场面上的玩笑话,现在谁都会说。我不太明白其他女人是不是真的有什么武功,我是没有的。我不爱的人,没有过招的可能。我爱的人,我毫无招架之力。

  最近的几次巫婆聚会,都围绕着美国火得一塌糊涂的系列电视剧《欲望城市》来说话。这一年多来,这把火烧到中国,让女人们相见恨晚。真是全球化了,连女人的故事都一模一样了。前两年就有女人对我说:“男人?我是不懂的。哪怕我和一百个男人交往过,我也搞不懂他们。男人和女人分明就是两个物种的动物,就像猫和狗的区别。”这种话后来我在《欲望城市》里又听到了。真是全球同此凉热。

  女巫聚会有一次说到《欲望城市》中的一招,说是那个女专栏作家早年喜欢的一个浑蛋,睡了后就翻脸不认人,把女作家弄得痛不欲生;多年后,女作家又遇到那浑蛋,还是被他吸引,但此一时彼一时,女作家已经炼就十分了得的武功,于是又和浑蛋上床。浑蛋还蛮有绅士风度,先服务,把女作家伺候得很爽,然后,浑蛋高高兴兴地说,该我了。女作家翻身爬起,抱歉地说,我得走了,要赶到杂志社开一个会。浑蛋吃惊地说:你确定?女作家微笑地说,我确定。出得门来,女作家美滋滋地几乎要吹口哨了。

  大家哄堂大笑。赵啦啦拍着桌子说,嘿嘿,太好了,我怎么没有看到这一集呢,太他妈绝了。

  我也跟着笑,心里一阵阵绞痛。我是不是也遇到了一个穿上裤子就翻脸的人?

  都是说得轻松。所谓武功,其实是在不爱的时候才能练成的。是那专栏女作家不爱了,不喜欢了,才能如此这般既享受了性又报了仇。

  可是,这样的性真的能成为一种享受吗?我是不明白的。

  那天巫婆聚会上,女人们被我最后的一句话弄得一片沉默。我说,你们谁能告诉我,应该用什么功来对付自己爱上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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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6/7 1:17:00

小紫妹妹发的好歹也得友情支持下

不是原创吧?



别人笑我太疯癫

我笑他人看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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