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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街论坛交友之乐原创文学 → [原创]心痕(长篇连载中,已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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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心痕(长篇连载中,已重新编辑)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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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7/23 9:45:00

虽然知道你近段时间不会写了,

仍愿意傻傻等待下去……



本人博客:http://www1.tianyablog.com/blogger/view_blog.asp?idWriter=4056568&Key=606813695&BlogID=327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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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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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7/23 18:50:00

呵呵,这段时间忙得晕头转向

昨天加班到凌晨一点

今天早上六点就起床了

只要有一点时间

我就会写的



千教万教教人学真

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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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7/23 18:53:00

5、

一向“不开窍”的二儿子终于开了“窍”,这让程为民夫妇十分高兴。

程为民的二儿子程修良今年已经二十一岁了。早在两年多前,程为民夫妇就张罗着给他提亲,可他就是不愿意。有几次,连哄加逼地让他和女孩子见过几次面(解放前,豫东大部分农村习俗,在结婚前,男女是从不见面的。但在解放后,习俗有所更改,尤其是五十年代后期,一般情况下,男女在定亲前要见一次面,然后才是父母商谈。),但他要么就是徐庶进曹营――无论人家说什么问什么,就是一言不发;要么就是瞎说乱说,将女孩子气走了事。大队里比较有名的几个媒婆见他这样,就再也不敢给他提亲了。

程为民虽然是大队书记,但儿子这样,他也没有办法。他知道这个儿子虽然看上去呆呆地,但就是认死理,凡是他认准的事,九头牛也拉不回。

程为民的老婆刘菊花见儿子这样,也是忧心忡忡。庄子上像程修良这么大的,都已经有两三个孩子了,再说三儿子只比他小一岁,按照当时习俗,他不定亲不结婚,三儿子的婚事也就没法办。

老两口经常为此叹气,说这个儿子真是“不开窍”。

可自上次走了趟亲戚回来,这个一向“不开窍”的儿子却突然“开窍”了。

他是在第二天早上吃过早饭后才回到家的。程为民夫妇当时正坐在院子里,见儿子回来,刘菊花走上前去,正准备问儿子娘家的情况,可还没来得及开口,一向不爱说话的儿子却先开口了。

“娘,你们不是一直想让我娶媳妇吗?我,我想想好了,我要娶就娶咱们大队七队仲家的仲浩梅。除了她,什么样的我都不要。”

听儿子突然不着边际地说出这样的话,刘菊花十分奇怪。她知道,七队只有一家姓仲的,以前是地主,现在家里只有一个寡妇带着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如果猜的不错,儿子说的那个浩梅就是她的大女儿。

可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个浩梅,甚至连一点印象都没有。儿子认识,她不奇怪,因为儿子小时候经常到仲家去。可她以前也从来没有听儿子提起过,走了趟亲戚回来,却突然像说梦话似地,说想娶她做老婆,这真让刘菊花难以理解。

虽然如此,刘菊花心里仍然很高兴。不论如何,儿子总算愿意娶媳妇了,自己的一块心病也就快好了。

“二子,给娘说说,你怎么突然想起来仲家的这丫头了?”刘菊花知道,想从这个儿子口知道什么,不能急,得慢慢问。

“我,我昨个在路上见她了,她长得俊,我看见她就想娶她。娘,你别问了,反正我就是要娶她,除了她,我什么样的也不要。”

程为民始终坐在那儿,听着老婆和儿子的对话,一言不发。

刘菊花走到儿子跟前,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笑着说:“好,好,好儿子,你想娶媳妇,娘听了都高兴。你昨天去你姥姥家,怎么能碰上她?”

“她,她弟弟被人打了,送县医院了。我走着走着,就看到了她坐在路边哭,我就过去问她。她说她腿疼,我看她长得俊,说话好听,我就想娶她,我就拿馍馍给她吃,我还背着她把她送到北大桥才又回来。她还夸我嘞,说我是个好心人,她还叫我修良哥,嘿嘿。”

程修良很少一下说这么多话,听上去有些散乱。说到后面的几句时,他还显得有点害羞,一边用手抓着头发,一边低着头。

说完这些,程修良就跑进党屋里去了。

听儿子夹七带八的这么一说,刘菊花基本清楚了事情的大概。她想,如果那女娃长得真俊的话,这还真是件好事,可就是她那家庭,以前是地主,现在还一个寡妇带着三个孩子,这一点是不大好。

可自己的这个儿子又呆又傻的,要不是丈夫是个大队书记,哪还能找到媳妇啊。

这样想着,刘菊花心里真的感到无比高兴了。

刘菊花走到丈夫身边,轻声对丈夫说:“掌柜的,刚才二子说的你也听到了吧?你怎么一句话也不说?”

“我听到了。他说的那个浩梅我知道,早几天我还见过,长得还真不错。个子比你还要高些,眼睛挺大,不大爱言语,像是个老实孩子。”

“那就好啊,咱们为这件事担那么长时间的心,过几天我就找人去提亲,这可真是大喜事,大好事啊!”

“先别高兴这么早。你又不是不知道,这仲家以前可是地主啊,我正当着大队书记,这给儿子娶了一个地主后代,这别人会怎么说?”

“你说的这些我刚才都想到了,可咱这个儿子这样子你又不是不知道,人家不嫌弃咱儿子这样就好了,咱怎么还嫌弃人家呢?”刘菊花担心儿子听到她说的说,伏在丈夫耳边悄声说,“再说,咱这个儿了脾气那么犟,他说要娶仲家的这个丫头,咱们不帮他娶过来,他还是会像以前那样。”

“哦,那好。不过,你不要找人去提什么亲,这事我来办好了。”

“嗯。不过,掌柜的,那丫头如果真看不上咱儿子怎么办?这,这咱也不能逼人家吧?”

“我说不让你去提亲就是说的这个,我安排就行了。别忘了我还是个大队书记,在咱们大队我说句话还算句话。我不仅不会逼她,而且要让她心甘情愿,乖乖地嫁过来。你不用担心,我保证儿子年前就能把媳妇娶进门。”

刘菊花一向十分相信丈夫的能力,听丈夫这样说,她没有再说什么。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6 23:18:3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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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了无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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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7/23 23:02:00

探花兄,无论再忙都要注意身体哦!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与其天涯思君/恋恋不舍/莫若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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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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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7/24 0:13:00

三个人的爱是失衡的,最终伤害三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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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7/24 8:30:00

以下是引用米米在2005-7-24 0:13:00的发言:
三个人的爱是失衡的,最终伤害三个人。

是啊,你说的我也知道

人在爱情面前

有时简单地有如飞蛾

明知扑向火海将会化为灰烬

但仍然义无反顾

为的是追求那片刻的璀灿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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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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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7/24 11:57:00

你这死鸟缘何如此痴情,缘何如此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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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7/24 16:54:00

我本来就是多情探花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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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7/24 18:18:00

阮锡明不知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这样的词语,如果他知道的话,现在一定想这样说。

在自己的鼓舞煽动下,张铁柱萌发了扳倒孙天淇,然后取而代之的想法,然后按照自己的设计一步步走下去。直到他发现马上就要成功了,队长这个职务几乎就要唾手可得了,自己再突然出其不意地来一招“杀手锏”,杀得满以为胜券在握的张铁柱措手不及,“人仰马翻”。

想到自己一步步设计之高明独到,阮锡明不禁暗自洋洋得意。

他想起了刚才在程为民家时,程为民听到他说的那些话后那惊诧、叹服的眼神。他想,程为民一定难以相信,自己大队里居然还有一个如此厉害的普通社员!

想到一向在大队里说一不二、独断专行而且很有威望的程为民,在自己面前居然会变得紧张异常、不知所措,阮锡明心中就难抑一阵阵的自豪和快慰。

“在这么一个两千多人的大队里,除了我,还有谁有这个能耐?”阮锡明走在回家的路上,忍不住自言自语。

阮锡明知道,程为民不是一个轻易相信别人话的人。虽然,他刚开始说那些时,程为民也表现出了紧张、关注,但他清楚,当时程为民心里一定有许多疑虑,至少没有完全相信他的话。直到后来,直到自己把证人证据都一五一十地说给他,并答应一定尽快拿或带给他看时,他才真正相信了自己的话。

阮锡明想起了程为民后来说的几句话――锡明啊,我暂时先相信你给我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如果你真能像你说的那样拿出证据来的话,我也会满足你的愿望的。不过,如果我发现你说的不是实情,嘿嘿……

程为民虽然没有明确答应让自己做队长,但阮锡明知道,程为民心里已经有九成默定自己当这个队长了。如果说还有一成的话,那就不是人算,而是天算了。

阮锡明已将近五十岁了。小的时候,他们家是仲家的佃户,在他年幼的记忆中,从来都是见到父母低声下气地和仲家的人说话。他比仲世魁大了五岁,但在他的记忆中,父母一直都是在交待他,无论如何,千万不能得罪仲家的这位小少爷。于是,当这个被娇惯得又调皮又任性的小少爷对他又骂又打时,他别说还手,甚至心里委屈连哭都不敢!

到二十来岁时,当时的老地主,仲世魁的父亲仲思启见他比较聪明伶俐,就让他做了仲家的长工。长工主要负责这个大家庭的一些杂活,还有就是替主人办一些私事。在东家的心目中,长工要比佃户位置稍高一些。

阮锡明记得,当时父母都很高兴,直夸他有出息。

可再怎么有位置,过着的仍然是要始终看主人脸色,小心翼翼而且动辄就会被训斥的生活。

但仲家一直对他们家还不错。他刚刚当长工不久,仲思启就张罗着给他娶了媳妇。

当时他打心里感激仲家,他甚至想这辈子一定要在仲家好好干,好好报答仲家对自己的这片恩情。

可就在自己三十八岁那年,仲家一夜之间被打倒了。当时,张铁柱说要打倒仲家,喊他一起去时,他甚至还大骂张铁柱无情无义。

可后来,张铁柱告诉他,现在全国都解放了,打倒地主是毛主席的指示,附近庄上的地主都被打倒了,这方圆几十里,就剩仲家这么一个地主了。阮锡明一直在仲家当长工,之前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些消息,听一向说话没头没脑的张铁柱说的有板有眼,他相信这件事是真的。既然毛主席都认为地主应该被打倒,那就一定要打,要痛痛地打,狠狠地打。

于是,那天晚上,他就和张铁柱一帮人一起,举着火把,闯进了他白天仍在做工的那个院子。

仲家被斗倒后,一下成了与阮锡明一样甚至不如阮锡明的平民百姓。阮锡明一下感觉压在自己头上的大山不再有了,自己再也不用事事时时处处看别人脸色,再也不用做一件事、说一句话谨小慎微,哪怕做错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说错一句无关紧要的话就担惊受怕,甚至夜半惊醒了。

这种感觉曾令阮锡明喜悦、兴奋、陶醉,阮锡明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发现,生活原来竟是如此这般的美好!

可后来,他又慢慢发现,虽然一直压在自己头上的地主是没有了,但多了队长、副队长,许多事他仍要听命于别人。虽然张铁柱当副队长这么多年一直很照顾他,但他仍然有被人压着的感觉。

于是,阮锡明就暗暗埋下心志,有朝一日一定要成为队长。只有到那时,这个庄子上的人才会真正看得起他,他才能真正活出自己的自尊和自信。

阮锡明本来就比较聪明,在仲家做长工时,仲思启十分信任他,许多大事要事都派他去做。长期的锻炼磨砺使他养成了勤于分析、善于思考、遇难不惧、临危不乱的好习惯,也使他思考问题更加透彻、清晰、全面。

但阮锡明一直将这些刻意隐藏着,他知道,锋芒毕露就会成为众矢之的,只有躲在暗处,静静地等待,等时机成熟时,全力出击,才能稳操胜券。

但他更知道,想当上队长,仅凭自己的力量是很难实现的。于是,他开始时的确是一心帮助那个一向和他交好的张铁柱,就是想先帮张铁柱取得队长职位,自己先当个副队长,然后再慢慢想办法。

时机终于等来了,眼看自己的全盘计划就要成为事实了。可他万万没想到,向来对自己言听计从的张铁柱居然并没有让自己当这个副队长的意思,阮锡明当时感觉自己好像受到了最大的欺骗,自己几乎败得一塌糊涂。

可回到家后,他将整件事情反复仔细琢磨,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败,不仅没败,而且因为张铁柱态度的突然改变,使自己胜得更加彻底。

阮锡明感到,张铁柱无意之间帮自己下了一招十分绝妙的棋,使自己的队长梦早日得到实现。

快走到家门口时,阮锡明又想起了程书记最后给他说的几句和这件事完全无关的话。

“锡明,本来我想让你们庄上的人帮我办件事,可今天你来,一听你说话,我感觉你是办这件事的最合适人选。”

“程书记,您就别说这个‘帮’字了,只要是我阮锡明能做到的,就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好,那我就直说了。我想让你当一次媒人。”

“媒人?”阮锡明十分惊讶,他想不到程为民会突然给他说这个。

“是的。我二儿子看上了你们庄上仲家的那个大丫头,就是叫浩梅的那个,我想让你当这个媒人。”

“哦。好,这件事我办得到。”

阮锡明没有多问什么,但他心里清楚,自己能不能当上队长,也许就在能不能办成这件事上。(第五章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6 23:18:5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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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7/29 17:20:00

第六章

1、

琴声叮咚。

王静刚走到横贯学校中部、将学校分为南北两校区的金水河河畔,就听到了青脆的琴声。

上完晚自习,到金水河边散散步、透透气,是王静读大学后养成的习惯。王静总感到,往河边一站,生活的烦恼、学习的疲累,好像一下就能突然溶进这小河,随着那静静的河水远流而逝。

天气逐日转冷了,王静散步不像以前那么频繁了。只有在天气特别好,或者有心事时,才在自习后到河边走走。

今晚,天气并不是太好,虽然有月亮,但厚厚的云层几乎遮掩了月亮的光芒,看上去颇显朦胧晦暗;虽然风不是太大,但刚从开着暖气的自习教师里走出来,王静仍感觉到奇冷无比。

今晚,王静似乎也没有什么心事。

因此,她并没有散步的打算,本来就准备自习后直接回宿舍。

但当她走上通往自己所在北校区的横跨在金水河上的小桥上时,她听到了琴声。

或许由于距离太远,王静听得不是太清楚。但她依然可以判断,琴声来自假山方向!

王静停住了回宿舍的脚步。

王静对音乐有着独特的爱好,她喜欢歌曲,不仅喜欢听,而且喜欢唱。同时,她也喜欢乐器,尤其对钢琴、古筝,更是情有独钟。但由于家庭条件不允许,她一直没有机会学习。即便如此,欣赏仍是她的一大爱好。

王静听得出,抚琴者十分专业,造诣颇深。

王静沿着河向假山的方向走了十来步,又停了下来。琴声显得清晰了许多,她听得出,抚琴者弹的是一曲十分经典的《高山流水》,这首曲子她听过许多次,但王静不是太喜欢这个曲子,她感觉《高山流水》过于高吭、奔放,就像一个人站在山顶上无所顾忌地引吭高歌。

她不喜欢这种热情四溢的感觉,相对而言,她更喜欢那种轻轻、静静、缓缓、柔柔却能渗进心灵深处的音乐。

她最喜欢的曲子就是在中国几乎家喻户晓的,千百年传盛传不衰的《梁祝》!她感到,那种哀婉凄彻、悱恻缠绵、幸福恩爱、痛苦无奈融合的意境,每次静听,都令人真情溢怀,欲罢不能。

《高山流水》奏完了,王静渴望能听到《梁祝》。

令王静感到又惊又喜的是,抚琴者好像知道她的心理似的。《高山流水》琴声甫落,真的就响起了《梁祝》。

《梁祝》王静虽然听过无数次,但以前都是在收音机、单放机中听到的。像今天这样,置身于自己熟悉的校园里,在如此静寂的夜里,听到这琴声,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也有种别样的意境。

王静以前听的《梁祝》都是多种乐器一起演奏的,有背景音乐引导铺垫,琴声犹如穿透背景音乐后,才传了出来;背景的铺陈衬托往往令琴声显得更增意境,更显凄美动人。

但今晚这琴声,虽没有背景音乐的铺垫,却并不显单调,反而更显清脆真切,仿佛能穿透人的躯体,直达内心深处。

王静被琴声吸引,不由自主地向假山走去。

刚走到能模糊看到抚琴者身影处,琴声却突然停住了。

王静又向前走了几步,她看到,抚琴者正盘腿坐在假山下的一块巨石上,双手已经抬离了琴弦。

“呵呵,怪不得琴声忽然有了杂音,原来是有人偷听。”抚琴者仍然坐着,转脸向王静看着的方向望去,语气明显模仿着影视古装剧中的对白。

王静感觉这声音很熟悉,好像在哪儿听到过。但她怎么也想不起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曾经听到过这声音。

但他说话的语气,却让王静忍不住笑了起来。

王静也停下来,不往前走了,也刻意模仿着古人的那种语气,双手抱拳,说道:“如此清夜,万物寂寂,先生抚琴独奏,宛转悠扬,如泣如诉,撼人肺腑,故信步而来,不意有扰先生清兴,罪莫大焉!”

“小姐过誉了!小生才疏学浅,琴技粗陋。小姐美誉,实令人感愧莫名,汗颜无地。但闻听小姐品评,似乎颇谙琴道。有道是‘下棋找高手,弄斧到班门’,犹望小姐能不吝赐教,指点一二。”

王静从来没有这样与人对过话,感觉既新奇,又有趣。

“先生实在过谦了。我只知听,却不懂奏。我听得出先生琴艺颇精,造诣甚深。透过曲子,我还听出了你这个人。”

“哦,我这个人?愿闻其详。”

“琴声犹如心声,先生《高山流水》,澎湃激越,能透金石,可见先生雅量高至,颇具报负;但我更喜欢你奏的《梁祝》,这首曲子本来融万种柔情、凄美哀怨、生死相依、痛苦无奈于一体,实是催人泪下,撼人肺腑。先生虽中途止琴,没有奏完此曲,但琴声满布柔情蜜意,甜有余而痛不足,先生似乎内心幸福溢怀,不自觉溶情于曲,寄情于琴,又似乎对《梁祝》有独到的见解和感悟。”

“小姐真乃知音,此所谓闻弦音而知雅意也。《梁祝》只所以千古传唱,并非仅仅因其音韵悠美,更在于其意境幽深。她所讲述的不仅是两个相爱的人,两颗相爱的心,更有他们的忠贞不渝、生死不弃,有他们的心灵契合、忘我付出,她所讲述的是人类最真挚、最炙烈、最纯洁、最美丽的爱情。但一提到《梁祝》,多数人都会认为山伯与英台实在可怜,命运对他们太不公平,其实,他们所体验的爱的幸福甜蜜,是别人在梦里都想体验的。每奏此曲,我对他们都是既羡且妒!他们的确没有结果,但正因为如此,他们的爱才永久地留了下来。”

王静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听着,她虽然一直酷爱此曲,听过多遍,但感受最多的是梁、祝的伤心无奈,从来没有过像抚琴者所说的那种感受。虽然她感觉他说的也很有道理,但她仍忍不住说道:“但他们的结局毕竟是悲剧,无论他们多么恩爱,无论他们的爱情有多么神圣伟大,他们最终还是难逃命运的无情摆布。”

“呵呵,小姐此话,我不敢苟同。我认为他们是幸福的,因为他们曾经真正拥有过爱情。‘朝闻道,夕死可矣!”,只要真真切切地爱过,结果并不是那么重要,无论是化作蝴蝶,双双翩飞,还是归于尘土,寂寂永久,他们做到了真正的不离不弃,真正的相互拥有。难道你不认为这样很幸福吗?试想一想,如果他们真的结了婚,每天面对柴米油盐,经常为一些生活琐事争争吵吵,爱情就会逐渐变淡,逐渐消失,这对他们来说是多么惨忍的事情啊。对于爱情来讲,也许没有结果就是最好的结果!”

“先生见解,果然独到。但你应该知道,他们有多么无奈。“

“我当然知道,‘天地多少有情事,世眼满眼无奈人。’无奈的又何止他们两人呢?”

“时间不早了,该回宿舍了,敢问先生高姓大名。”

“在下仲远哲。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

“仲远哲??你是仲远哲”王静忽地想起来了,怪不得声音如此熟悉。

“哦,小姐是?你好像认识我?”

“我是法学院的王静。”王静一边说,一边转身走了。

仲远哲站了起来,长长吐了口气。

就在这时,从假山一侧距仲远哲不远处,陈枫抱着琴走了出来。

“阿哲,你小子可是真能装,我差点忍不住笑出声穿了帮。说好的明天请客,你可不能言而无信啊!”

“没问题,我用周末发传单挣的钱全部用来请你吃饭。你琴弹的还真是好,虽然我什么也听不懂!”

“走吧,回去吧。这么冷的天,哥们的手指都冻麻了,绝对发挥失常。”

“你小子说你高你就能上天,不知道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6 23:19:2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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