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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街论坛交友之乐原创文学 → [整理]秦少方精品合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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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秦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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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秦少方精品合辑  发贴心情 Post By:2004/5/14 13:23:00

当我终于沦为垃圾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4-03-30 18:02
当我终于沦为垃圾 (一) 以我目前闲来无事便以加班为乐,日日行尸走肉夜夜笙歌不停的生活,大脑很多时候都停止了思考。懒得去想,懒得去想,活得好好的,别去伤那么多神。 可是你不找麻烦,麻烦会找上你。有个事说起来挺复杂,三言两语给总结一下是这样的:一个朋友的朋友和政府部门打官司输了,不知怎么的找到了我,希望我通过媒体的力量呼吁呼吁。挂了电话我哭笑不得,第一我没傻B到以卵击石的份上,第二我不过小小一蚂蚁尚且贪生,找我有什么用?想起句老话,病急乱投医。 可是总不能一口回绝了人家吧。于是出去吃了顿饭,玩了一晚上,说待小弟我想想办法,能帮忙就尽量帮忙不能帮忙也别怨我——也只能这样了。 当然,这事肯定没个结果,就这么悬着。我还是照样每天加班,赶场子似的喝酒唱歌上迪厅扭屁股。还别说,你要问我现在长沙哪里好吃哪里好玩哪里出了些新花样,我一五一十地告诉你。别相信那些大酒店,里面的东西我是吃不下的。挺好看,可是我是来吃饭的。 (二) 其实我一直想写这么篇东西的,标题去年就想好了:当我终于沦为垃圾。可是一直没写,不知是堕落得不够深还是缺乏直面剖析自己的勇气,反正构思了大半年就是没落笔。说来可笑,让我决定写这篇东西的动因竟是一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 一个偶尔在小散发帖子的女写手,在天涯的帖子让慕容雪村给删了。然后在叫屈,也有人跳出来抱不平。这事本来我不知道,别人告诉我的。我第一反应是这女的真傻,人是版主,看你不爽删你的帖实在太正常不过。不管你是对还是错,你得承认一个事实:权力在他手上,你不是他对手。黄某某说:“我一生只相信智慧,不相信权力。”说实话,我觉得他真他妈恶心,去过他的玉氏山房的人就知道(为不引来麻烦,这段删了)。 不过这年头一个比一个恶心。省内的一批文人墨客竞相拍黄某某的马屁,我无数次地想到《唐伯虎点秋香》拉开大幕的那个情节,那些人以能拿到唐伯虎的垃圾为荣。当我的老板把黄某某给他画的一幅遗像般的速写挂在办公室时,我感到窒息。令我窒息的原因并不是这幅画,我不懂画,所以也就不懂得好坏美丑,我自然无权评论。但是,但是我无法接受,公司每来一个客人,老板都把他拉进房里,看看,看看,这是某某大师给我画的像。 我有时甚至恶毒的想,是不是把我和张钰的合影拿出来秀秀?放大成好大的一幅,贴在我的办公室的墙上,一定比他的有冲击力。 对了,我刚搬了新办公室。 (三) 以下一段是采访记录。摘取一小段出来。我就是我,王是一家出版社社长。 我:有时在书店看书时,常听到人说:“现在的书是越来越多了,可是却不知道读什么好了”。图书市场给人的整体感觉相当浮躁。 王:我不好说是不是浮躁,因为大家都很浮躁。 我:感觉现在的作者在内容上下功夫的少,拼命地弄些花里胡哨的东西,炒作概念,一会“美女作家”一会“少年天才”的,靠哗众取宠来吸引读者。 王:一个有水平有学问的作者,当他潜心创作出内容,而市场给他的回馈却远远不够,他就不会再有更多的时间和动力来做进一步的挖掘。这里面有出版商和作者的原因,也有读者的因素。一般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离开,再不做这个事情,再不写了。另外一种是普遍的,更多的,迎合市场需求,现炒现卖,造成市场中同类的产品比较多,这样倒过来就给读者一种浮躁、浮浅的感觉。 我:现在盗版横行,大家就更会觉得书贵了。余秋雨先生在一篇文章里还专门提到了我们湖南的定王台,你知道这个地方吗? 王:知道。盗版这个问题,我觉得是属于政府的功能和职责范畴。从目前来看,我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执法的力度和政策的严谨性都不够。我们买VCD或DVD,我相信几乎所有人都买过盗版碟,而且大部分还会继续买盗版碟。而且对消费者来说,用最低的代价去买最好的商品是市场规律。我们不好去谴责消费者,说你要有法律意识。所以对于我们出版社来说,这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更多的时候只好从舆论上去呼吁一下,没有什么更多的办法。你说在美国或者别的国家没盗版,是因为他们执法力度很大,没人敢以身试法。 (四) 我不停地笑着不停地笑着,直到所有的肌肉僵了。 我不停地跳着不停地跳着,直到所有的汗流尽了。 我不停地说着不停地说着,直到所有的口水干了。 我不停地哭着不停地哭着,直到所有的梦都醒了。 (五) 当我终于沦为垃圾。 (六) 我对前途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 预计今年年底能买个房子。 是的,正如你看到的我,时刻笑着,那么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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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教你淫荡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4-02-08 15:06
我不是教你淫荡 我们的生活就是生活,用平淡如水来形容也不如过。悲剧或者喜剧,它们的发生只在瞬间,不论欣喜若狂还是伤悲欲绝,过了那一段你还得普普通通的活下去。然而小说不同,小说是提炼了的生活,情节突兀跌荡起伏,太多的巧合和际遇让你身陷其中,醒来后自嘲一番,不过是小说罢了,消遣消遣。 然而我碰到了一件事情。我实在不知道是该用小说还是生活来界定它。这件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突然得让我不相信它的真实性。然而我必须承认,它是真实的,甚至不知觉间我也扮演了其中的一个角色。 镜和荒吾都是我的朋友。镜是女孩,出生于江南水乡的才女。荒吾是个已婚男人,一个很优秀的设计师,对每一种颜色都有超乎常人的敏感。从我认识他们到现在,他们一直在两个不同的城市生活着。我曾经喜欢过镜,但她的冷漠和敏感让我断了念头,此后便一直不咸不淡地联系着。大风一直在追镜,镜无数次地拒绝后,他仍未放弃。后来听说大风去了镜的城市,我很欣慰镜能碰到这样的男人,真希望他们能幸福。 休完年假回来后打镜的电话,连续打了五六遍,都是打通后马上挂掉。我心里很不舒服,有了男人就忘了朋友,镜你这样也太不够意思了吧。后又想,别人有了男朋友,要断绝和我们的联系本也没错。恰巧在QQ上碰到荒吾,嘘寒问暖一番后,荒吾忽然问我,有镜的消息吗?我说,打了她几通电话都不接,估计有了男人就不要咱们了。荒吾发过来一个微笑的表情,问,是大风吗?我想都没想就应道,肯定是大风撒,说不准两人此刻正在甜蜜经营爱情呢。荒吾又笑了笑,便没再说什么了。 虽然想通了,还是心存芥蒂。于是给镜发了条短信,小小地打击她一下。开始以为她短信也不会复的,孰料一分钟不到,她回了条短信过来才知道原委。她的手机坏了,只能接收短信,不能接电话了。她言语间的诚恳反而让我不好意思了,赶紧道歉,说,好多人想你呢,荒吾也在打听你的消息呢。 没想到镜的反应会如此强烈:荒吾算什么,不过给你做过些设计而已。我以为荒吾对她曾对她浅薄过或是别的不敬之语,于是立马换了话题。 过了些日子,镜发短信给我,问及荒吾那天和我说了些什么。我很是纳闷,这个也要打听未免太八卦了吧。但我还是原原本本地告诉了镜。过了良久,镜发了条信息过来:你相信有至死不变的情感吗? 我说,亲情有,爱情就不知道了。镜发了一通感慨后问我,你知道荒吾是谁吗? 我敏感的神经被触动了,我的直觉告诉我,镜和荒吾之间肯定有过些什么。我问道,是谁。 镜说,是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一个人,是我多年失眠痛苦郁郁寡欢的根源。镜子接着说了很多,关于她曾经和荒吾的故事。她说她直到现在还是走不出那段情感,甚至因为荒吾的原因,而对荒吾所在的那座城市的男人都会有天然的好感,因此拒绝了身边一个又一个的男人。包括大风,其实我一直在拒绝他。 我唯有叹息,我问道,你累吗。 镜说,累,所以我尽量让自己忙碌,不去多想。只是很多时候在深夜神经质地把他送我的香水喷得满房都是,他送的巧克力几年了还没吃没扔。以为时间可以改变,淡忘一切,可是我错了。 我能说什么呢,我能说什么呢?我只希望镜能忘记这一切,调整好心态重新进入这个社会,能够去接受别的男人,最好是大风,找一个死心塌地爱着你的人很难很难了。我很想对镜说,去放纵吧,胡乱地找些男人,让自己淫荡一回,看淡很多东西,然后就会把他给忘了。我相信这是很有效的一种办法,但镜肯定不会接受,我也不敢对她说——她的性格已经注定了,她无法淫荡。 瑶是我的同事,一个很漂亮的女孩,爱一个男人爱了足足八年。男人没有责任感,东飘西荡,辗转了很多城市。瑶跟着他四处飘泊,事业、金钱、感情全搭了进去。朋友都劝瑶,何苦呢,这个男人什么都没有,你不是折磨自己吗?瑶听不进所有朋友的劝告,她觉得她爱的人是伟大的,为了他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甚至可以腾出房间来让他和别的女人幽会。直到去年,男人嫌她的汤煲得不够好,她顶了句嘴,男人顺手给了她两耳光。这两耳光打醒了她,第二天她收拾好行李,不顾男人的苦苦哀求回到了家中。 有一次我们一块外出采访,晚上应主办方邀请去看演唱会。一个刚出道的女歌手唱了首自己创作的歌曲,第一句是:我能给你的都给了,你还要什么。我该给你的都给了,你还要什么。 瑶附在我的耳边很大声地说,这个女人真贱。我没听清楚,问瑶,你刚说什么?瑶提高了声调:这个女人真贱! 我良久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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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的图片和文字中死去——关于青瞳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4-02-05 13:31
在你的图片和文字中死去——关于青瞳 上网这么久,真要说有个女子让我过目难忘,那便是竹影青瞳。早在去年有一次在天涯,有人将他与夏岚馨夏姨一并归入“脱派”。夏姨的“脱”是见过的,一时学刘晓庆涂满脂粉打上强光来遮掩皮肤的松驰,一时扮纯情小女生老得掉牙了还强拉着路人甲的手:“小宝,我美吗?”因为对夏姨印象的糟糕,对青瞳起先也毫无好感,觉得这不过是个擅长作秀的女子,为节省时间,看到竹影青瞳四字便悉数跳过。 庆幸上天的安排,本来要点击的是下一篇,鼠标不听话的打开了《人世流行竹影青瞳》。一眼扫过去,便在文字中看到一个披着被子站在落叶中任秋风扑面的女子,思维跟着她的文笔看了下去,竟被吸引住了。她的文字不做作,也不矫情。行文有些乱,但乱得有条理,如毕加索的画。通篇文章不过一个人独言独语,有睥睨天下鸟瞰众生之气度,又似怨妇深夜难耐寂寞把酒偷欢,说白了,便是我极喜欢的一种风格,有才气,有思想,但屈辱于现实的压榨下,世人的眼光中,欲将自我完全打开又不得不披好衣裳,“面具下的实存”。 青瞳关于人、性、情、欲都是源自本能的思考,不在乎任何观众的想法,纯粹得不带一丝烟火气息,从标题便可看出这是个极具欲望的女子:《走,去海南岛做爱》、《让激情满了你的身体》、《你若来,我必狂喜》、《我虽黑,却是秀美》等等。我讨厌卫慧,那是极其低劣的性爱描写;也讨厌九丹,才华有限却做秀无止境;更讨厌王小波,举着阳具顶在头上行走还自以为很有思想;至于夏姨之流,老实说她的文章看多了我会阳瘘。但我爱青瞳,就像爱许巍,爱何勇,爱顾城,爱苏童一样,爱一切本能的、自我的东西。许巍的《在别处》唱道:“就在我进入的瞬间,我真想死在你怀里”,很赤裸裸很原始但很美的抒发,有时看青瞳的文字也会有这种想法,在她的文字里死去,不必自拨。 后来天涯有了博客,博客因木子美而出名,成为流行。很多朋友有博客,也去看过,无非是写些猫猫狗狗我今天又看到谁了我又想谁了之类的东西,酸得不行。我对别人的隐私没什么兴趣,在娱乐圈这个绯闻发源地都懒得八卦,更不用说在网上了。青瞳的博客是朋友告诉我的,他说:“有美女裸照,看看去。”于是去了。 首先听到的是一段悠扬的音乐,一个裸体女人端坐于左上角,一段文字介绍: 我们听见锁被开启/神正推门/ 那一天竹影在青瞳里最为美丽/你坐在水边/或者在日暮的窗前/你爱怜了自己 下面附着照片,都是青瞳自拍的,场景很简单,一张藤椅,一幔窗帘,一个女人以各种姿式各种表情各种装束表现着自己,在别人的眼中看着自己。倘从男人的角度来看,青瞳算不上美,尤其那张脸有了些年岁风霜的痕迹。双乳微有下垂,乳头偏大,腰不够细,大腿有些粗胖。但从摄影的角度来看,我惊诧于青瞳对美的直觉。不过是一个摄像头罢了,很多带着佳美尼康索尼的摄影师真该找个柱子去撞死!看看你们拍的,看看青瞳拍的,比较一下,以后别再打着“专业”的旗号在外面招摇赚骗了。躺或仰,坐或立,青瞳都能把自己调整到一种状态,把表情和道具很好地融合在一起,虽简单却让人无限遐想,虽是人体写真,但比起汤加丽的写真集来,毫不张扬,把原本不甚美的躯壳作成美仑美焕的身体,灵气四溢。 我很惊喜,这是和想象中的青瞳是一样的,于是天天上网都要到青瞳的博客看看,看看她又有了什么新的创意,从她的照片和文字中品咂着她的灵魂。 然而正如青瞳所说的:“但我现在是赤裸的,而且走到了人丛里。大家都穿好衣服来看我的赤裸,像看大自然中奇异的物象,仿佛他们没有与我同样的身体,仿佛他们压根不关心自己的身体。”这些虚伪的人,自以为正人君子的人,全然不顾自己褪尽衣裳的丑象,反而对一幅美的作品大表鄙夷来划清界限表明自己是多么的高尚。其实在这种“高尚”的里面藏着什么呢?大家都知道,只是心照不宣罢了。 昨天在一个群里谈到青瞳,便有人跳出来说我“没品味”。我不想与之辩驳。一部《红楼》,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 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大家的视野和取向不同,看到的自然不同。我继续爱着青瞳看着青瞳便罢了。这不过是个才思出众的女子,一个寂寞的女子,一个等待懂她的男人的爱抚的女子,何苦要求那么多? ——今日上青瞳的博客,照片全无,原来被天涯的管理员删了。感慨之,在现实中做个真性情人举步维艰,网上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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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儿想起她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4-01-30 21:18
忽儿想起她 买了双新鞋,穿上去感觉不到打脚,但右脚后跟还是起了个泡。说来也怪,两只鞋一样大小,怎么左脚就不起泡呢?更奇怪的是,同样的一双鞋,在家里走再远的路也没事,回到长沙,大部分时间在办公室,出门基本上也是坐车,怎么就起了泡呢? 下午下班回家时,泡擦着鞋跟,一阵一阵的,钻心的痛。我感到害怕,会不会发炎,要不要打针呢?在四医院的门口徘徊了会,觉得自己真好笑,起个泡还要上医院,是不是太小题大作了。于是来到一个药店。 我坐在凳子上把鞋和袜子脱下来,药店的小姑娘明显不高兴了,其实我刚换的袜子啊,还是耐克的呢。可小姑娘就是不高兴,出于职业道德,她还是问了我一声:怎么了。 我说,脚上起了个泡,拿点什么药好。 小姑娘看了看,拿了瓶红花油,说,擦这个。 我看着那么大一瓶,心想,这么个小东西用这么大一瓶,太夸张了吧。于是问道,有小的吗? 小姑娘蔑视了我一眼,拿了个小瓶的正骨水,说,那就用这个吧。 我接过药,问道,要不要些消炎药,还有创可帖? 小姑娘不耐烦了,你要也可以,但没什么用。你这不是发炎。 我赶紧付了钱,逃也似的离开了。 回到家里,拿出棉签开始擦药。可是: 先是打不开药瓶上的胶纸(我拿棉签使劲捅才捅开); 药水倒不出来(开的洞太小,拿棉签往里钻了很久才沾上药水); 涂药水时好疼啊! 最后才发现一个好方法:把药水直接往脚上倒,然后用棉签擦。我拍拍脑袋,多亏咱是聪明人,不然这药还真没办法涂了。 点了棵烟,忽儿忽儿的,就想起了她。一年前,2003年的元旦那天,她在我身边,那时也是右脚,不过泡起在脚掌上,她先帮我把伤口擦洗干净,然后擦药,一遍遍地。走了后,还打电话发短信告诉我该擦药了,该怎么擦。 他奶奶的,不知不觉又伤感起来了。想给她打个电话,手机欠费了,打不出。 不打也好,打也白打,年年岁岁伤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了!她再也不会给我擦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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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来了,我们干点什么吧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3-06-21 21:50
夏天来了,我们干点什么吧 卡卡在线上问我,现在你最想做什么。沉吟了半晌,我说,我现在最想穿一条花里叽咕的大裤衩,把黑色T恤围在脖子上,趿一双大两号的拖鞋,到湖南大学的东方红广场去遛哒遛哒。要走累了,往毛爷爷下边一坐,抽棵烟,看看过往的大学生美女,不准还能捡上一段艳遇。 卡卡说,呸,看你那流氓样。母狗都不会看上你。 真快。又到夏天,又是六月了。每年的六月,我总要折腾点事出来。前年离家出走,去年毅然退学,今年更是骇人听闻——做一个身体力行的写作者,为高贵的灵魂而写作。如果说以前的决定还算得上有勇气和骨气的话,今年的决定实在只剩下傻气了。高贵,这真是个话题,我一遍遍地揪心自问,一遍遍地诘责自己,我高贵吗。 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个座,每次从地下通道走过给流浪歌手丢下两钢蹦,前不久在火车站跟小偷干了一架。想来想去,也就干过这么点高贵的事了。这就算高贵了吗?我无比地怀疑自己。人最恐惧的,莫过于怀疑自身,对自己的所做的一切都不再相信。于是,我问别人,我高贵吗? 卡卡说,你不穿衣服的时候最高贵。 余江说,别折腾了,二十几岁的人了,正正经经找个事做,攒点钱娶老婆吧。是啊,岁月真不饶人,下个月就满23岁了,青春也就这么着到头了。回首一望,白茫茫一片,除了这条命,要啥没啥。海俑说,除了生命和诗歌,我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我行吗? 我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却一遍遍地安慰自己:人活着,总得干点啥吧。 谢军在电话里说,我要结婚了,你回来吧。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小子准干坏事了。事实证明,我的猜测无比正确。当他老婆腆着五个月的大肚子笑吟吟地看着我时,我却看到了一旁谢军的愁容满面。他一次次地自我解嘲,一不留神就要当爹了。记得刚退伍回来那阵子,一帮战友里边就谢军一人没女朋友,这下他反倒成了第一个结婚的了。我嘴里说着,哥们,青春就这么给糟蹋了。心里其实嫉妒得要死,妈的,怎么就没个女人愿意给我生个孩子呢? 县城这两年的发展,实在够得上迅猛,一座座高楼大厦拨地而起,骑着摩托车在环城路转悠了一圈,我差点都迷路了。站在东塔岭下面,看着或远或近工地上那些汗流浃背的民工,我找不到任何归属感,我实在不愿意承认,这就是我的家乡。 在我的记忆里,我的家乡永远停留在那个至今还通不进汽车的小村庄。那条磨得精光发亮的青石板路,那些穿着补巴裤打赤脚四处乱跑的孩子,那些佝偻着身子在田间插秧拨草的劳力,老柏树下面摇着蒲扇纳凉哄着孩子睡觉的老人,摆开棋局为了一步棋争得面红耳赤,那里才应该是我的家乡。可是在我无比地思念着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不认识我了。回到村里,孩子们远远地站着,像看从火星上来的怪物一样打量着我,低声叫着“叔叔”时,眼神里满是置疑。我照照镜子,一头秀发光泽健康,还远远谈不上“乡音无改鬓毛衰”啊,怎么你们就不认识我了呢? 在“家乡”与“非家乡”之间,我难受而且迷惘地徘徊。我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在县城里,每天由哥们带着,跟一群素不相识的人杯来盏去,像商品一样被哥们推销着:这是我朋友,在外面打世界,做大生意的,快成百万富翁了。多亏我脸黑,不然真得找块豆腐撞死。把这身肉卖了,估计能凑齐个一万块吧,找一百个我,多难的一件事啊。 喝酒其实应该是一件挺高兴的事,糟蹋酒却实在是痛苦无比。他们拿上大大的海碗,倒上看上去像白开水的红薯白干,来,兄弟,初次见面,喝一杯。这叫杯吗?这至少都得叫碗。可是没有人来听我纠正他们的用词不当,他们的眼里只看到那一碗碗酒,他们要看着那些酒一滴不剩地从喉咙流进我的胃里。他们酒量并不比我好到哪去,我无数次地看着他们走进厕所,满嘴腥气地走出来,甚至有时嘴边还带着微微的血丝。我不知道生命对他们而言意味着什么,但对我而言,它意味着活着,哪怕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生命不是如此用来践蹋的,找个借口,我溜了出去,大街上华灯初现,电影院门口三级片的宣传画面硕大无比,剧院边一群穿着三点式的姑娘搔首弄姿,高音喇叭里呼喊着:走一走瞧一瞧,过一过看一看,五元一张,五元一张,发不了家,也致不了富。看南国姑娘肌白如雪,看北方女孩风情万般。 走进一家网吧,打开QQ,信息栏里很多女孩请求通过验证。她们有着各种各样的理由,更多的是喜欢我的文字,想跟我聊聊文学,想问我怎么能写出那么好的东西,她们的话让我觉得肉麻无比:“我真崇拜你”。我觉得自己真无耻,写一些狗屁初通的文字,就让人顶膜礼拜,我算什么东西啊我,诱骗无知少女也不是这么个章法啊。 我越来越惧怕谈到文学。在无病呻吟的日子里,对一些漂亮的词汇进行组合,然后美其名曰地称之为散文;稍微成熟了一些,觉得文字只是表层,更重要的是思想,一个伟大的作家首先应该是思想家,于是我日以继夜地读着名著,揣摩着伟大作家们的写作动机;再然后,发现五千年前的人和今天的人,骨子里的东西从没变过,用个概括性的词语来说,那叫“人性”,觉得自己要发现人性,刻画人性,天天傻呼呼地分析着身边的每一个人。再然后,就是现在,我忽然不知道怎么来理解“文学”了,甚至觉得,它无非是一种渲泻,一种自身的需求,就像有些人喜欢赌,有些人喜欢****有些人喜欢拿着钱当纸烧,他们本质上并没有区别。某一个寂寞的夜晚我振臂高呼:文学就是手YIN。有人回答我:话糙理不糙。 对不起,原谅我上面用到了“伟大作家”这个神圣的字眼。我觉得自己玷污了它。 雁子问我,我也问她,我们这叫什么事啊,天天耗在网上,跟谁较劲似的。雁子,我无法回答你,就像你无法回答我一样。我只知道,我抽过大麻,吸过白粉,可我说戒就戒了,说不沾就再也不沾了。可是网络,我实在无法戒掉。我决不是逃避现实,现实中我虽然没有在五星级酒店刷卡的气派,但也没穷到饿肚子的地步,我用不着逃避。我不想再用“空虚”或者“寂寞”之类的字眼来回避这个问题,虽然我不能像个勇士一样站出来剖析,但我也不愿成为懦夫。 痛苦的根源在于不能停止自己的幻想。“燕山雪花大如席”,“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前人遗留下来的这些美仑美奂的诗词害人不浅,我甚至想,就是死,也要像李白那样掉进江里摘月亮而死,那该多美啊。 骂我傻B吧,我绝不怪你。 似乎跑题了。我想说的是,关于这个夏天。夏天,我们干些什么呢?我跟老巍说,我们上岳麓山卖矿泉水去吧,晚上提一箱子,沿着麓山路卖雪糕,估计一天挣个百八十的没问题。老巍说好啊,我过两天就来。我说,言不正名不顺,公司开张也得起个名吧。老巍说,好,中国地摊冷饮专营公司成立了!董事长老秦,总经理老巍。 看,我们的构思多牛B,早些年还说三年赶美五年超英呢,我们可是一步就跨进了共产主义,从一名不闻的穷小子跃身成为董事长和总经理级别的人物了。 耀宏叫我过去吃饭,旁边的姑娘穿着超短裙,大腿上那条蓝得刺眼的大动脉让我热血贲张,白花花的手臂诱惑着我摸上一摸的欲望。可是我不敢,她的高傲拒我于千里之外,我只有干瞪眼的份。如果我有钱,我可以大把大把地砸到她头上去,估计她看不上我,也会看上这些钱。可是我有吗?为什么我是穷人?我要呐喊。 可是在这个几年听不到鸟叫的城市,连回音都没有。我的呐喊,只有自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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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望的羽毛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3-06-26 20:45
欲望的羽毛 那一刻,心中一阵悸动,恍若电击的感觉。 身后是苍穹,桔黄色的背景染映整个天空,褐红色的高架桥、群楼,川流不息的人群和车辆,在仰视的作用下无限放大,直入云霄。一只挣扎着的手,清晰得能看见血管里血液潺潺的流动,手中的那片羽毛,如苔丝般生长着,在沉闷、抑郁的氛围中,透露出惟一的一丝生机。它是飞翔,反搞这个罪恶的世界,还是妥协,在岁月的消磨中逐渐枯黄? 谁知道! 我们的青春乐章里,反叛如附骨之蛆,一寸一寸地,蚕食着心灵。反抗,还是妥协?这真是个问题。哈姆莱特站在舞台上骄傲地思考,活着,还是死去?但我不敢。没有人愿意坐在台前欣赏我癫狂似的表演。钢筋水泥构建的城市,尘土飞扬一片灰蒙蒙的天空,在压得你喘不过气来的阴影下面,我没有能力去思考如此庞大的问题。青春一天天过去,偶尔在苟延残喘的闲暇,对着滔滔江水,悲悯的浪潮一阵高过一阵,直到心灵完全麻木,亦步亦趋地往前面走着。孔夫子大发感慨:“逝者如斯乎!不舍昼夜。”两千多年后的我,在认知上甚至超不过前人。我甚至连盘点青春的资格都没有--它压根就没留下什么东西。 去年的冬天,几个朋友在一间阴暗的地下餐厅吃着廉价的火锅。辉武抿了一口酒,说,过些日子去换个CDMA的手机玩玩。老巍在边上横了他一眼,说,房租都没交,还玩什么133。几个人哄堂大笑起来,王强把一碗鸡汤泼翻在了衣服上。我没有笑,我无法像他们那样超脱。我审视着眼前这些人,包括自己。我们都年轻,一个个英俊挺拨,走在街上不比任何一家电视台的主持人差。我们有力气,大口地吃肉,大碗地喝酒,走在街上连民工都不敢惹我们。我们也不笨,单枪匹马地在长沙这座省会城市厮杀数年,居然也没有饿死。可是我应该活得有抱负一点,比如开着卡迪拉克招摇过市,比如到华天包个豪华套间一掷千金,至少也得找个漂亮有品味的女人做女朋友吧。 可是没有。一切只是想想。 我不想咆哮,愤怒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的。上苍保佑吃饱了饭的人们,但我们还得为下一顿饭的着处奔走。这个世界本身就不那么光彩,就像一泓清澈的水流,一滴墨渍污染不了它的清纯,两滴也不会,三滴也不会……但一滴复一滴,一千滴,一万滴呢?所有我们曾经鄙视的习性,贪婪,自私,唯利是图,阿谀奉承……渐渐地在自己身上也体现出来。或者开始时还有罪恶感,有时也会对着镜子自省。但久而久之,逐渐麻木,滑向堕落。是啊,世人皆浊,你何必独清;世人皆醉,你又何必独醒?就这样吧,没有钱,你连雪糕都舍不得吃一根——多廉价的理想啊!我们那些鸿鹄大志,那些救国救民济世苍生的主张,早已灰飞烟灭。看看米缸,还有点余粮再说吧。 我不敢说每个年轻人都是这样,但至少大部分是这样。所以请你不要抬出那些个别案例教训我,走出家门,你还可以说隔河相望是美国——反正地球是圆的,话是对的,但没有意义。甘罗十二为相,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李白天子呼来不上船,自道臣是酒中仙,可那说的不是你。你和我一样,凡人一个。在你自己心目中,你为世所不容,你是天外奇才,所以你要有些惊人之举,那又怎么样?就算你不知道那头特立独行的猪是怎么死的,唐寅唐伯虎总该听说过吧,都让周星驰给拍滥了,你想不知道都不成。江南四大才子之首,坐拥九美,诗词歌赋样样不落,谁比他更桀傲不驯?“我也不上天子船,我也不上长安眠。姑苏城外一茅屋,半树桃花月满天。”但,别忘了,他临死前,梦见自己在朝廷上给皇帝拟朱批——骨子里,他也只是个俗人。 不要跟我说海子。我不懂诗,做为诗人存在的他价值何在我不清楚,但做为一个人的他,在我眼里非常失败。他连余华笔下的福贵都不如——一个连活的勇气都没有了的人,除了死,他还能干什么呢。 那根欲望的羽毛就这样枯萎了,凋零了。然后,和世界的颜色一样。 2002年的那次饭局,有一个不能忽视的人。他叫张兴华,长着一张屠夫似的脸,架着副眼睛,始终对人笑个不停。认识他的时候,我在长沙东郊马坡岭租了一间民房,过着一种悠然自得的生活。有一天他敲开我的门,向我推销他手中的劣质洗发水。他这样告诉我:“这种洗发水远销欧美,连美国总统克林顿用的都是这个牌子。” 就这样,我们认识了,然后成为朋友,然后无所不谈。他和我一样,初中毕业后,开始在社会上飘零。他到四川卖过假药,在贵州跟一群精神病患者住在一起,打着某某日报记者的招牌四处招摇撞骗,1999年回到湖南,还有一张假身份证和50块钱。然后开始参加自考,一年半考完专科,本科段即将毕业。我最想告诉你们的并不是这些:他是一个典型的理想主义者,匡世济道一直是他的理想,张口马克思,闭口恩格斯,所以每次吃饭我们都尽量灌他酒,就是为了不让他说话。 有理想真是件好事。张兴华每次侃侃而谈唯物主义辩证法世界观资本论时,我在边上嫉妒不已的同时也高兴不已,说不准,改天他真当上了大官,不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打打秋风还是不成问题吧。然而在我离开长沙几个月后再回来时,朋友告诉我,张兴华到一家小超市当店长,再也不谈马克思了!我不明就里,打电话约他到阿波罗广场见面。果然,他再也不谈马克思了,他告诉我超市的运作,怎样和业务员打交道,各类职员的职业素养。我说,不当政治家了?他长嘘一口气,狠狠地在我肩头上拍了一掌,你他*的,年轻年代的事,别拿出来笑我了好不好。然后自我解嘲地说,那时候真傻,真的。 这短短的两句话让我揣摩了足足三分钟。原来,理想是年轻时代的事,而且,那时候还真傻。 我是一个典型的悲观主义者,从来都不相信人定胜天。所以在挫折面前,我首先想到的绝不是东山再起,而是找个女人,伏在她肩上痛哭一场。所以,我想感谢废墟,这幅图片的制作者,某种意义上说,他读懂了我的心声,把那些压抑,无奈,还有些许的反叛,无力的挣扎,所有我言之未尽的话,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 再次感谢废墟,感谢每一个关爱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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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和历史抬杠么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3-07-11 14:52
你能和历史抬杠么 ——给那些所谓的“复古派”们 复古也不是人人可以复之的。从目前跳出来的看,你们只能称为“所谓的”。 我仿佛又回到了越战时期。那群越南小鬼子,吃中国的粮食,用中国的枪。吃饱喝足掉转枪口对准中国人民。当阿也用着顺畅流利充满口语色彩的现代文来对付支持欢呼鼓舞现代文的我时,我实在找不出比这更合适的比喻。 中国人民向来不手软。小越南敢犯贱,轰得他退回河内为止。阿也和他的拥趸们手持AK47的同时,一口一个小米加步枪多么好使,比小越南还犯贱:得了好处还卖乖,有你们这样的吗? 你们口口声声说古文有多好,简直比爹妈还好比毛主席还亲。但古文好在哪里?你们有谁正面回答了这个问题?其实你们不是不想回答,是回答不了。就像学前班的孩子,天天唱“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在哪?他当然不知道。你要小孩子去搬出马克思的大部头来说理,估计会把他们活活压死。而要你们拿出点有份量的话来驳倒我,估计也困难,因为你们的古文修养太差,除了会背几首“白毛浮绿水,鹅掌拨清波”,剩下的也就还珠格格那水平了。 指点你们一下吧,找几篇有份量的檄文来读读,读懂了再来接着玩。汤伐桀著《汤誓》,武伐纣传《泰誓》、《牧誓》,最有名的,莫过于徐敬业起兵伐武曌,骆宾王为其作的《讨武氏檄》一文了。“凡诸爵赏,同指山河。若其眷恋穷城,徘徊歧路,坐昧先几之兆,必贻后至之诛。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牛逼吧,有气势吧。可惜你们学不来。 诚然,我古文功底不差,至少比你们当中大部分人好,这个用不着否认。正因为我熟谙此道,对其中的利弊关系有正确的认识,才能得出古文不如现代文的结论。你们一个个“反对反对”的,你们反对的是什么,你自己知道吗?邻居张二妈几十年前的月经带当宝贝收藏着不舍得扔,女儿告诉她现在都用“更干更爽更安全”了。电视上天天演,报纸上天天刊,张二妈不明白吗?当然明白。为啥舍不得扔?用了几十年,有感情了啊。而你们连茴香豆的“茴”字几种写法都搞不清就出来充当古汉语的代言人,怎么瞅着都像沐猴而冠。 都学过哲学吧。唯物主义辩证法,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你们舍不得扔老祖宗的东西本也无可厚非,但对现代文明视而不见,是不是有点不看万里河山只瞧自个的肚脐眼?有人质疑“没有《诗经》的中国,还叫中国吗?”首先你这种假设不成立,客观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其次,没有《诗经》的中国当然还是中国,单一个焚书坑儒毁了多少东西?不说里面有多少比《诗经》分量重,但至少不逊于《诗经》吧。它们都消亡了,可中国还没消亡。“英雄人物的出现是偶然的”,这句话我96年就学过,肖明主编的《哲学原理》。如果你认为不对,别砸我,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找他去。 看着阿也大肆宣扬“古文,你蹦吧不是罪”,还说他的立场是符合文化发展的大潮流的,我忽然觉得阿也的搞笑才能甚至胜过人间沧桑。阿也,什么叫大潮流,你知道吗?有个小孩生出来带了条小尾巴,一社会学家就此撰文说人类是从猿猴进化来的,并声称人类进入返祖时代。难道你比他还无知吗? 忽然想到林纾。那糟老头子一辈子其实也没干坏事,就在对待白话文这事上显得太迂腐。所幸,螳臂当车终究顶不得什么用,“引车卖浆者之言”也战胜了那些之乎者也。事实胜于雄辩,秋后一蚱蜢,也就能蹦哒那么几下了。阿也你说呢? 仓颉造出来的字长啥模样,相信在座各位没一个说得清;连甲骨文这堂堂中华民族文化的瑰宝,也就郭沫若一老头说认识;至于现在的孩子,怕是繁体字也不认识几个了。禹会三千诸候于会稽山,至春秋止八百国,战国七雄并列天下,到秦始皇一统山河,今日中华辽阔之版图,你说这是不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语言亦然。从聱牙戟口的诗经周易到格式韵律的唐诗宋词到口语化的明清小说再到随心所欲的现代文,你说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其实所谓之古文,只是一个时间性的概念。再过个百八十年的,说不定那时候的人也称我们这时候写的这些东西为古文了。如果什么东西都不舍得扔,就像邻居张二妈似的,弄得阳台上臭气熏天,子孙们心里会舒服吗? 仅仅是张二妈倒也罢了,臭也就臭你一家子。但你想学张勋来个辫子军复辟或者陈近南“反清复明”什么的,呵呵,呵呵,那你真得当心。 其实你心里也知道,古文确实蹦哒不了多少时候了。往明处说,你不就想和我抬抬杠吗?和我抬杠没关系,就当磨磨牙。但你及你的拥趸们却越闹越起劲了,似乎要证明,古文还将这么一如继往地把子孙后代荼毒下去,我就要问你了,你能和历史抬得了杠么? 看来你还是个金庸迷,那你应该知道杨康吧。在岳阳君山丐帮大会上,小杨露了手轻功,台下人一片叫好,但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华而不实。你写的这两篇东西这毛病都重着,挺吸引眼球的,可读过后,说了些啥?就看到一大堆车轱辘话。写文章要有理有据,以理服人,你的理据在哪?既然你要拥戴古文,提比、中比、后比、束比凌乱不堪不说,连破题和落下都呼应不到,我想问,你讲的什么理,你拥的是哪门子的古文? 既然你们看不清楚,我把这句话重复一下,让你们下笔前有个斟酌: 写文章要有理有据,以理服人,你的理据在哪?既然你要拥戴古文,提比、中比、后比、束比凌乱不堪不说,连破题和落下都呼应不到,我想问,你讲的什么理,你拥的是哪门子的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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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格达不相信英雄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3-12-15 16:24
巴格达不相信英雄 正在被窝里睡得不亦乐乎,一阵美妙的“卡秋莎”铃声在耳边响起。我按下接听键,服务用语“您好”还没说出口,那边传来向华火烧火燎的声音:萨达姆被捕了!头条新闻!我立马一抹嘴角边残余的口水翻身起床,一边系腰带一边对着手机喊,你在公司等我,我这就打的过来。那边沉默了一会,忽然破口大骂,有病啊,今天星期天呢。 这一骂把我给骂醒了。是啊,我回公司去干什么。哈,转念一想,是想到回公司去蹭免费的上网!立马漱一下口,脸也没擦就拿着钱包往网吧跑了。打开搜狐的首页,神情落魄的萨达姆一口大胡子,蓬头垢面,两眼黯淡无神。我不禁悲凉了起来,想当年,何等威风凛凛一人,今日竟落魄于斯。真是龙游浅水遭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啊。 我对萨达姆一直以来就没个好印象。我虽然喜欢个性张扬的人,但老萨你也太狂妄了,你一个弹丸小鸟大的地方跟老美干,当年夜郎不过嘴上过把干瘾,你倒有够务实的。拿着鸡蛋往石头上砸,你不死谁该着谁死。而且这厮也忒坏,整个把伊拉克当他家管着,老百姓饿得前肚皮贴后脊梁骨了,他老人家还吃减肥药!人民的公敌,该打。可看着那个老迈的萨达姆让老美的医生弄来弄去,滚动新闻里播报着伊拉克街头百姓鸣枪庆贺激情舞蹈的图片,我实在高兴不起来,心里挺复杂的,这他妈叫什么事啊。 我一直觉得,这老萨要死,也得摆个牛B点的POSS。比如像《乌龙山剿匪记》里的板爷手持双枪左右开弓,开着个防弹坦克杀入美军阵营,抱着战斧巡航导弹如铁臂阿童木般大呼一声“我来了”,再不济,再不济也要浑身绑上炸药和敌人同归于尽吧。可是,现在老萨让人给活捉了,我敢说在这件事情没发生之前,除了美国大兵们实在没人敢想像,能够把老萨活生生地捉住,而且还是如此一副模样。我实实在在地失落了。坐在网吧里闷闷地抽着烟,英雄,你为何如此脆弱? 遥想老萨当年,双拳敌伊朗,脚踏科威特,从老不死到小不死,即使被打得满地找牙也没弯过腰。抛开正义事非对错来说,要不是张广天炮制了个“切·格瓦拉”出来,小青年们的偶像没准就是老萨。英雄也有老暮时啊!与其说老萨没有机会自杀,我倒更相信:人上了年纪了,就把这性命看得重了。这人老了,也就更容易犯迷糊了。据说这次被捕出是让人给出卖的,怎么就连用几个人都看走了眼呢?老萨要早把政权下放,弄不好还真能跟老美再干上那么几年,不都说干部年轻化么,老萨一定没学三个代~表,不然也能打跑一切帝国主义侵略者,高呼几声“一切帝国主义都是纸老虎”。 忽然想起香港电影《东方不败》3,里面的藏雾雷隐看上去威风凛凛,实际上不过是个小矮人。传说中如天人般的老萨和伊拉克普通难民也没什么两样。话说回来,一普通难民不定活得比老萨幸福得多呢,至少不用东躲西藏到处打洞。看来啊,这人一别装逼,装逼惹人恼;二别搞独权,你再怎么牛,迟早还不有人把你给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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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散and网络and文学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3-12-15 11:35
小散and网络and文学 别笑我傻B,最早我是把网络当成了文学的最后一方净土的。早些年对文学类杂志和报刊副版完全丧失了信心,捧着本《收获》啊《大家》啊瞌睡就上来了,里边的文章都跟六十岁的老奶奶坐在太阳下面磕瓜子似的,不痛不痒。你说没奔头了吧,弄不好还能来个黄昏恋;你说有看头吧,那个拖沓那个无聊还真让人受不了。报刊副版这个就更不用多说了,这里边玩的应该不少都挣过那的稿费吧,你一篇文章能拿到多少钱?付出与回报是成正比的,花点垃圾时间随便码点垃圾弄包烟抽抽,就这么回事了。 我接触网络文学是去年7月份,那时标准一愤青。有理想,有报负啊,满脑子凡高萨特卡夫卡什么的,人活着,应该崇高地活着,而不是一具行尸走肉。我还不是想想就算了那种,啥都敢折腾。今年回学校去了一趟,一个以前的同学很严肃地问我一句,如果是现在,你还会选择退学吗?我想都没想脱口而出,不会。放着好好的军官不当跑出来闯江湖,我有病不成。唉,打住,又要悲怀往事了,继续谈网络文学。那时老往腾讯的小说散文跑,那时颜色在我心中跟神似的,靠。还有刘三,黑天才,小半,谁谁谁的,头上那光环让我不敢近其方圆两里之内。早些年加过小半,这丫头调子那个高啊,不理咱。我当时心里可没觉得半点忿恨,倒是想真有名人风范啊,以后看小半全改仰视了,嘿,估计小半这高跷还得继续踩下去。 就跟哥伦布看到不穿裤子的印弟安人自然勃起一样,我天天流连于榕树、腾讯等地方汲取网络文学的力量。看着大群有着共同理想报负的文学青年们在日以继夜地写帖发帖,我被深深地感动了,不行,一刻也不能再耽搁,我得赶紧投身全民大写作的浪潮中。过些时日,往小散丢了篇《白蛇传》上来,还在QQ上发地址给朋友,拉人来看。我一小弟以前在腾讯发过帖,一看,兴奋地大叫:哥,哥,你的帖子推荐了!我一看,后面一通红的“荐”和“精”,仿佛热血冲顶,还真别说,比新泡了个马子那种快感来得强烈得多。再发一篇《学写情书》,然后找回我帖的哥们姐们聊啊,套瓷啊,跟朱毛井岗山会师没啥两样。我一直就这么傻傲傻傲过来的,包括后来跑灯下呆着吧,只要看不顺眼,管你谁,灭就一个字。第一个灭的是狐狸乌鸦,结果他妹妹看上了我,不久后的日子和咱网恋上了。哈,感谢乌鸦。 那时和我一批进来玩的,现在也就剩我一个了。白云苍狗偷天换日,物是人非斗转星移,不知不觉间咱也有名有姓了。不过当初那激情,那狂热,那份真诚与执着,唉,现在全没了。回过头来,还得往正儿八经的传统媒体走。一句话,你得活着啊。以前挺认同这种说法:不是我写得不好,是和传统媒体不合拍。或者说:才不给他们投稿,别消磨了我的才气(玷污了我的作品)。屁,如果你准备靠写字吃饭又不准备媚俗,那你丫去死吧。我现在网上玩就两种心态,一是用来换银子,二是用来找乐子。换银子吧就是和小编们联系,哥们姐们我新码了个东西拿去用吧回头给两小钱买酒抽烟就成;找乐子呢,就现在这样,咱没事瞎扯淡顺便弄几个Q币使使,碰到个称心如意的姑娘逗个乐子,看谁不顺眼砸他两砖,和一帮老友海阔天空天马行空,心血来潮跟小青年们讲讲过去的故事,你看这日子,过得多韵味。至于文学,你找别人谈去,没看我的签名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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