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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街论坛交友之乐原创文学 → [整理]秦少方精品合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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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整理]秦少方精品合辑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秦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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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自己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2-08-02 23:28
第一次见到大海时,并没有别人那种激动与兴奋,感觉很平常,面积比较大,海水比较蓝,仅此而已。后来有一次到大亚湾去玩,几个人坐在船上,一直往里面划。半个钟头后,看看身后,再看看前面,心里感到了一丝烦躁,怎么划了这么久了才只走了这么一点点远。再过了十分钟,开始感到了畏惧,觉得这海真是没有尽头了。一个小时后,对大海的敬仰之情渐然升起,敬仰它的博大,敬仰它的胸怀,那一刻对“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句话有了全新的理解。 文学这座殿堂也就像大海一样。读书那阵子,每写篇作文都被老师当作范文,在同学间广为流传。或是少年狂妄吧,觉得文学不过尔尔,所以跟人家说,随便你出个什么题目,诗歌、散文、小说我都能写,而且每一篇都不会差。现在想起来,除了感到好笑,更为自己的无知而惭愧不已。后来读的书多了,越读越不敢动笔,害怕自己写出来的是文字垃圾。有段时间甚至对自己产生了绝望,觉得自己论博大精深赶不上金庸,论情节构思比不过古龙(后来才知道他不过是擅长抄袭罢了),没有贾平凹的洒脱惬意,没有苏童的才华横溢,更谈不上鲁迅的大家风范,余秋雨的纵横捭阖,甚至连王朔的那份“痞”气都学不来。 于是三年的时间里都没动过笔,甚至远离了文学,觉得自己既然不能在这方面取得成就,干脆就离它远点,落得个心里清净。但有些东西是与生俱来的,你想摆脱都摆脱不了,就像我对文字的那份敏感,又开始不自觉地关注了起文学来。只不过性情有了些变化,不再把目的看得那么重了,觉得应该把这当成一种兴趣,闲来无事时乱涂一番,只要坚持严肃性与纯洁性这两条原则,至于能不能有所作为,也就不管了。 初次接触网络是2000年底,朋友带我到市区的一家网吧上网,可能是沿海的缘故吧,上网费挺贵的,5块钱一个小时。那时互联网已经如火如荼了,痞子蔡也是风头正健之时,我对这些却一无所知,只是通过偶尔登陆文学网站,知道了“网络文学”这个名词和一个新的群体——写手。在《作品与争鸣》、《文学自由谈》这些杂志上时常能看到与网络文学有关的文章,但大都是冲着网络文学的垢病来的,有的甚至把网络文学指责得一无是处。那段时间里我也被这种思想同化了,所以每次上网宁愿看“儿童不宜”,也不愿看网络文学作品。直到买了一本今何在的《悟空传》后,才对网络文学这一概念有了正确的认识。也是出于对传统文学刊物愈来愈失望的缘故吧,包括《十月》、《收获》和《人民文学》这些杂志,一些老作家已如昨日黄花,但仍靠着名声在赚稿费;而新人写的作品又乌七八糟,不堪卒读,感觉一期不如一期。于是想,上网看看去,说不定有什么好作品。 网上好作品不少,但垃圾文字更多,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觉得自己的文字要是和这么一堆垃圾混在一块,简直是对自己的亵渎,于是看倒是常看,但没写过什么,偶尔写写也纯属瞎掺合,闹着玩玩。 真正混入网络文学这个大圈子的时间应该是从2002年7月10日算起。这得感谢草儿姐姐,如果没有她,我想我至今可能还是在东张张,西望望。对于网络文学来说,我还是十足的菜鸟一个,时间短,朋友少,发的文章也少。按说像我这样的新手应该是要低调些,先了解一下圈内的情况,再拜拜码头,跟个老大,然后慢慢混。可天生的孤傲让我一进这个圈子就采取了俯视的姿势,所以文章看的人不多,跟帖的就更少。但我不觉得有什么,我的文章写得怎么样自己心里清楚,有多少份量自己掂量得到。网上读文章一般都是瞄两眼,然后又看下一篇去了,很少有人愿意静下心来逐字逐句读一篇陌生人的文章。这样的话,一些哗众取宠的东西就更容易吸引读者的眼球,因为这些东西满足了“快餐文化”的需要;而思想性比较强的作品总会让人觉得有点乏味,一卷在手慢慢品读还可以,若是在网上就未免有些不合时宜了。尽管如此,但还是结交了一些朋友,如阿垃、SKY、飞田等等,在此对他们表示感谢! 既然混进了这个圈子,总该对圈子里的事情有一定的了解吧。于是这段时间看了不少的旧帖,出于效率方面的考虑,看的全是一些比较有名气的写手的作品,如痞子蔡、李寻欢、宁财神、刑育森、安妮宝贝、俞白眉等等等等。不看则已,一看又有了几年前的感觉:对自己丧失了信心。自己没赶上那个潮流,在网络文学狼烟四起,人人都可揭杆而起自立山头的时候,我TMD正开着东风EQ140四处奔波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后勤建设贡献自己的菲薄之力。到了现在,乾坤大体已定,你再想兴风作浪,好比这天下四分五定排资论辈人人都各就其位了,你忽然冒出来想占地为王,结局很有可能是一阵乱棍打死。 不过还好,经过这些年的磨砺,心态越来越好,功利之心也淡了不少。既然难以掀起轩然大波,那就不掀吧,还像前面说的那样,把这纯粹当成一种兴趣,快快乐乐过日子,吃饱睡好就行了。看了这些名家写手(这样搭配是不是违反了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则?)的作品后,感觉各有千秋,各有所长。痞子蔡只不过是把一个爱情故事写得动人罢了,你非得分析他的作品这样那样的,打死我都不承认。倒是我们这些国产货如李寻欢、宁财神、安妮宝贝等等,还体现了各自的特色出来。看过后忍不住想说几句,如果有说错的地方,还请他们的fans多多包涵,原谅则个。 李寻欢和安妮宝贝都是聪明人,他们很好地抓住了网络文学阅读群的心理。李寻欢的作品有两个套路:人为的搞笑和偏激的思想。大部分网民上网是为了渲泻一番平日里紧张生活的压抑,或是心空极度的空虚与寂寞需要寻找一条安慰的途径。李寻欢用他的这两个套路套住了读者,网上并不需要太严肃和深刻的思想,网民只是用自己的第一印象来感知作品,所以即使李寻欢的作品并不怎么样,但他在第一时间内抓住了读者,所以他成功了。有读者说他的作品充满了“幽默”,其实他那跟“幽默”八杠子挨不着边,他的每一个笑料都可以清晰地看出人工编排的痕迹。至于他的思想,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是那么想,或者只是为了吸引更多的眼球?不得而知。 再说安妮宝贝。初看安妮宝贝的作品,感觉有些卫慧的影子在里面。慢慢看下去,原来她们同是上海根,故有些雷同也不奇怪了。不过安妮的文字比卫慧的干净多了,而且更符合当代小资的心态。毕竟像卫慧笔下的那种生活,包括很多小资也只能想一想;而安妮笔下的生活接近实际一些,很符合现代都市人孤独、离群寡居的心态,甚至很容易让读者产生代入感。安妮的作品和顾城的诗歌有个共同点,就是对意象的构建非常出色,它能引导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对意象进行重构和完善,然后完全沉湎于作品中。不过一个问号在我脑中是越来越大了,那就是无论安妮还是卫慧,她们笔下怎么全是一些西化的事物?上海虽说有“十里洋场”之称,但安妮和卫慧总还是喝黄埔江的水长大的吧。这里是否有卖弄之嫌?包括安妮笔下人物的穿着,除了棉质就是粗布,这些都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可能因为我是男性吧,对她的作品不太感冒;但我想对于女性尤其是大学女生和都市女性而言,她的作品应该是挺走俏的。 再说宁财神和俞白眉,他俩的作品都有浓厚的“京派”气息,就放一块说了。如果要说艺术成就,他们俩都不错。文章大开大合,娓娓道来,笔锋锐利又不着痕迹,从中可以看出深厚的文学功底。尤以俞白眉,他的思想是“藏”起来的思想,需要细细品味。但这也是他的遗憾,在网上有几人会来仔细研究你的作品呢?他们的小说和王朔一样,充满了“京味”和“痞味”,这或许是首都人的特权吧。这样是好还是坏呢?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种“京味”,留给读者自行评判吧。 说完了别人,接下来的一点空白就留给自己了。其实我都没什么作品,觉得拿得上台面的就一篇《白蛇传》,也就没必要说太多了,我想说说自己的创作观。 我对余杰不太感冒,但有句话我记住了:“世上最不能容忍的垃圾是文字垃圾。所以每次提起笔时,我都会心惊胆跳。”是的,文学应该是严肃的,虽说“嬉笑怒骂皆文章”,但那是相对于作品所表达的内容而言的;如果某作家也是“嬉笑怒骂皆文章”,我会对这种人不屑,他充其量只是个用名气赚稿费的家伙。自己在动笔之前应该要好好想一想,想好了再动笔。现在人们太强调文学的娱乐功能了,往往对文学的社会功能视而不见。如果你一个人站在高岗上,爱脱裤子爱放屁随你的便,没人看得见;但你的作品将会面对这个现实社会,面对一大群读者,至少你得考虑你的作品是否会带来负面效应。我始终固执地坚持“文以载道”这一观点,没有思想的作品充其量只能闪耀一时的光芒,而经不起时间的推敲。当然,此“道”非彼“道”,我所言之“道”已经是社会公德底线上的“道”了。 再说纯洁性。当前不少的小说作品(包括诗歌)中“性”泛滥的程度已不亚于欢欢时空上的任一篇网友自创小说了。我并不是说小说中不能没有****的描写,但****描写只能是为了情节发展的需要,而不是故意突出这样的描写,以此来赚取更多的稿费。那种第一章开始上床,最后一页还在zuoai的小说我是无法认同的。我在写作时尤为注意这一点,尽量不出现“男女交融”这样的场面;实在无可避免时,也争取侧面描写,点出那么回事来就行了。这不是禁欲主义与否的问题,如果你要看此类文章,成人网站一大把,犯不着拿个放大镜到这来找。还有一点,满篇尽是污言秽语的,这样的作品在95年以后的作品中尤为突出,网络作品中更不少见。对此我同样认为,要是嘴痒得不行找面大镜子来骂个不停就行了,犯不着把这号“口才”拿出来丢人现眼。 还有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独立性。就是说,要做自己。有句话说“天下文章本一家,你抄我来我抄他”,这句话是有道理,你用的每一个词别人都已经用过了,你写的题材别人都已经写过了,甚至你以为自创的写作技巧也可能早已在别人的作品中有过了。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的独立性。所谓打破,并不是说非得把这幢房子推倒了再建一幢新房子,我觉得如果能在原有房子的基础上加以翻新加以装修的话会更好,不仅节约本钱,而且在充分展示你的才能的同时也能展示你良好的把握大局能力。所谓创新,也并非得绞尽脑汁然后费力不讨好地弄个新玩意出来。从先秦文学翻到当代文学,真正谈得上别树一帜的有几人呢?李白那是个特例,但他是“谪仙”,是天才,你想想多少年才出一个李白?我们更多的都是人才,所以该做些人做的事,没事多听听迪克牛仔的翻唱,我觉得那就是很好的“创新”。 现在来谈文学的严肃性与纯洁性是不合时宜的,这年头流行的是颠覆与革命。但我并不为因此而改变自己的观点,即使哪天我被人用板砖砸倒在地再翻不起身我仍然坚持这种观点。至于独立性自己都觉得像废话,这个道理只要写文章的人大家都清楚。所以我写得很简短,谈出自己的大致轮廓即可,罗嗦惹人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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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剥他们的皮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2-07-30 13:26
这题目都是借来的,就是问下面要剥他皮的那位仁兄处借来的,这位仁兄好大方! 我一向不喜对别人的作品或别的随便发表意见,我一直认为各人的写作风格不同,可能你认为不行的在作者本人眼里却是精华之处;至于为人处世更是不想说,人与文应该要分开来看,高尚如毛老人家者都会犯一些错误,何况这些小文人? 到定王台逛了一圈,心里觉得不是那个味儿,书架上的新书倒是不少,左边一本《河南人惹谁了》,右边就摆着本《河南人谁也没惹》;《谁动了你的奶烙》红了,接着就有《谁也没动你的奶烙》、《保护好自己的奶烙》;余秋雨的五本散文集摆在一块,边上另一位余仁兄已经出了七本书了。 越看心里越来气!直想发通牢骚,可又不知逮谁好。看到边上有本《二十世纪十大热点》,好,咱也就从热点着手,管他三七二十七,批到哪算哪。 眼下的文学界感觉也同春节晚会一般,看上去眼花缭乱,仔细一看,又没多少实质性的东西。看看近些年来的几个热点:一、某宝贝的书先是热销然后遭禁,引起全国上下一片“美女”作家热;二、一个高中学生退学写书,把教育制度驳得一文不值,大受在校学生欢迎(孩子还小,写的也是少儿读物,故此处提出,下不作剖析);三、某名校硕士生指名道姓要余秋雨站出来忏悔,自诩为“中国的良心”,书出了一本又一本,畅销了一本又一本;四、从另一个华人国度飞回来一只乌鸦,结果这就么一只小乌鸦也在华夏大地掀起一阵轩然大波。 纵观他们的作品,发现有一个共同的主题:“颠覆”。有的是要颠覆传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的是要颠覆现行的教育体系和方法,有的颠覆的范围就太大了,除了教导他的几个恩师不用颠覆外,其他的逮谁颠谁,连死人都不放过,颠得一大群黄泉下的老爷老太们不得安生。 中国五千多年的文明史上,文学上有过几次颠覆?窃以为只有一次,就是陈独秀和胡适高举“白话文”大旗,使文学得以在大众中传播起来。而且这次颠覆都是顺应自然,水到渠成的事,陈胡二人不过是踩在前人的肩膀上罢了。而现在,只要你稍加留心,就会发现四处有人喊着“颠覆”、“推翻”,于是他们写下一些让人不知所云的句子,拿词语像积木一样随意堆砌,把文章当成手纸到处乱擦,为了掩饰自己学识上的苍白还时不时搬出一大堆的死人、洋人来当挡箭牌,更有甚者把衣服脱个精光说“文字是苍白的,看我的身体写作吧”。听闻宝贝在记者招待会上把上衣脱掉,对记者们说“你们不是想看宝贝的****吗?现在就看个够吧!”不知这则传闻是真的还是假的,要是真的,我劝宝贝也别当作家了,当脱衣舞女对你而言可能是更有前途的职业。 偏偏这些人口头上把“文学”两个字叫得比谁都凶,其实他们的心里从来就没想过要为文学的发展做出多少贡献,为下一代留下多少优秀的文字,他们关注得更多的是,又有多少钱可以进入腰包了。王朔说金庸是“蒸馒头”的,“一屉十四个,一吃吃个饱”;金庸毕其一生心血也不过才蒸了十四个,研究生比他厉害多了,出道短短几年就赶上金大师的一半了,后生可畏啊。我看金大师如果算是蒸馒头的,研究生可以算是煮稀饭的,随便捞起一瓢就给客人吃了。 透过他们的作品,发现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金钱。不得不承认,文化在商业的操纵和运作下,已经逐渐沦为一种经济产业了。君不见上海诞生一个“宝贝”,引得全国上下到处都是宝贝乱串,宝贝系列大行其道,美女作家日益走红;君不见从异域飞来一只“乌鸦”,结果一乌带百乌,乌鸦访谈录、乌鸦情史、乌鸦异国感情大曝光……连带乌鸦三姨妈的二舅爹的小孙子对乌鸦的评价,只要能写的,全出书了;君不见某研究生读了几年文学史,到火堆里烤了会,又到冰窖里浸了会,一出来便扯过虎皮当大旗,闻到了思想的尿骚味就以为摸到了思想的那话儿,扬言要接过鲁迅的班,重新构建中华文化价值系统的结构了。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天下熙熙,皆为利去”,谁人不为这个利字想破了脑袋?不过你要赚钱你明说得了,或者你就闭嘴,赚到钱爱蹦迪爱做美容爱干什么你干什么去,你学张爱玲,她就不扯“文学”这两字。偏偏这些同志还要硬扯上“文学”这两字,搞得自己那么崇高,一副为“文学”而献身的样子。别人说这年头文学都快成为骂人的词了,哥们姐们,钱你也赚了,就饶了“文学”这词儿吧。 思考他们的作品,及他们为什么能够如此之快的走红,总结出以下一条:红就一个字——俗。 提到“俗”字,大家第一个想到的保管是王朔,他可算得上是一代“俗”家了。但此“俗”非彼“俗”,这里我想说的“俗”并不是王朔式的“俗”,何况我对王朔的“俗”是比较推崇的。这里我想说的“俗”,是“媚俗”的“俗”。 福楼拜曾着意收集一些流行用语,即一般人常用来炫耀自己和紧随潮流的词语,他把这些流行用语编成一本辞典,并从中得出:“现代化的愚蠢并不是无知,而是对各种思潮的生吞活剥。”事实上很多东西我们并没有真正的理解,但为了显得自己学识多么渊博,多么能紧跟时代的步伐,我们就不顾一切地把这些东西生生地咽了下去,至于能不能消化,管它呢。这就逐渐形成了一种不择手段去讨好大多数人的心态和做法,既然想要讨好,当然得确定大家都喜欢些什么,然后再把自己放到这个既定的模式思潮中去;接下来用美丽的语言和感情对它加以乔装打扮,浓装或者淡抹,甚至到了最后,自己都可能会为这份化过妆的思想和感情洒下同情的泪水。 无论宝贝还是乌鸦或者研究生,对“俗”字的研究都可谓是炉火纯青了。如果我说现在大部分中国人有崇洋媚外的心理,至少有向往更多地了解外国的心理,我想应该不会有太多人反对。宝贝的小说中处处是异国情调,对笔下所描写事物的选取都是照着一个“洋”模式来的,而非依照真实原则,几乎满地都是西化的事物;即使是在选取中国特色的事物也是跟“洋”字相匹或者能扯上几门转弯亲戚的,有崇洋情节的人读了宝贝的书,对宝贝的敬仰之情定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了。我就奇怪宝贝到底是在哪长大的?难道宝贝生活的那座城市就没中国货了? 宝贝和乌鸦还有一个共同特点,特别会利用身为女人的身体资源,勾起男人们的情欲,把那事儿连细节都勾划得栩栩如生。兰陵笑笑生要是再世,一定会和“文学研究会”打官司,凭什么把我的《金瓶梅》定为淫书?她们的书算什么书?不知大家看过宝贝的主页和乌鸦的照片没有。听说现在漂亮的妞都在宾馆里,一向奉公守法的我虽然没福去消受,但没吃过猪肉也还见过猪跑,美女也还算见过些的。无论宝贝还是乌鸦都把自己写得人见人爱,可见过她们后,我心里就纳闷一个问题:天哪,这种女人也有男人喜欢,还有那么多的男人争着( )她? 研究生的功夫更为老道。人们往往这样,看一样东西不爽,就想痛发一通牢骚,但往往又没那个胆量;看到别人帮自己发牢骚,就在边上起劲地鼓掌,大声叫着“好,好!”研究生是深谙此道的,他充分利用这种共性心理,把牢骚帮你发出来,然后等着你为他鼓掌叫好。仔细看他十篇以上文章,你会发现里面就有这么一个定律:开始说某某某如何如何好,然后笔锋一转,“然而”某某某有些什么不足之处,接下来再东抄一句西凑一句或是发些自以为是的思想,一篇好文章新鲜出炉!为什么研究生就这么一招还老是得手呢?柏杨先生说,在中国这个酱缸里,人们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忙着起哄,有起哄的他就有市场,就有卖点,然后再说上一些冠冕堂皇的话,诸如“社会的良心”,诸如“清除学术腐败”,乍听挺有道理的,仔细一想,怎么研究生对社会的关注从来就没深入过呢,甚至过一些有斗争的问题就不敢关注了呢?古今中外的学者被他批过的真不算少了,怎么他的几个老师就都是好人,都没这样那样的问题呢?说白了,研究生同志只是迎合一下大众的心理顺便骗点稿费。仅此,而已。 关于乌鸦,用不着我说了,套用宝贝对她的评价足矣:“****文学”。如果你要用“写****文学的并不就是****”这句话来反驳我,请你先到书店去买只乌鸦吃了再说,清蒸还是红烧随你自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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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故事(连载:一)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2-07-30 10:40
刚下过雨,天白得跟刚洗过似的。我蹲在枣树上,把已经熟了的枣子一粒粒地放进嘴巴里。枣树下面是一个大操场,以前是中学的篮球场,现在中学搬到里面去了,这个操场就废弃了,成为一群半大小孩打架最好的聚集地。操场边上有一条公路,其实只能算一条黄泥巴路,偶尔也做通车用,一到下雨天,路上尽是一块一块的大黄泥,车子再也走不过去;如果你想强行通过的话,可能就会像眼前这辆车一样,两个后轮深深地陷入进去。司机在前面大力踩着油门,把档位降到最低,轮胎转得越快,车子也陷得越深。 这天刚好赶集,黄泥巴路上来来往往的人并不少,所以这辆车的边上已经聚集了不少的人,一个个在那安安静静地看着,仿佛这就是他们的工作,车子往前动一点,他们就大叫:快出来了,快出来了!轮胎在那空转个不停,一个个就都笑了起来,笑这司机驾驶水平不行,笑这车子车况太差,笑这条路上已经是第几次陷人第几次陷车了,上次陷了多长时间,仿佛这辆车不陷到那个时间他们是不会过瘾的。还有一群男人在给司机出主意,比如说要去捡些石头来垫在轮胎下面,比如说先把车子倒出来,还有的在喊着:你会不会开车?不会开下来,我来帮你开! 我坐在枣树上静静地吃着枣子,关注着事态的发展。凭经验,过不了多久司机就会下来喊到:谁来帮我推车,多少钱一个!这时在边上看热闹的人就不再单纯地看热闹了,一个个朝车子涌去,统一叫两遍“一二一”,车子就推出来了。然后司机下来,给刚刚推过车的人发钱。更为精彩的是,有时人太多,有些人就会抢不到推车的位置,就会争吵起来,有时候还会打起架来,这才是最好看的,所以每到下雨天,我和清平就会来这里看热闹。现在已是夏天,这棵没主的枣树上也结了不少的枣子,边吃枣子边看热闹实在是一种享受。 驾驶室的门打开了,司机该下来给钱了,不准等会又有打架可看了,我想。清平突然大叫了起来:玉凤,玉凤! 从驾驶室走出来一个女人,戴一顶白色的宽檐帽,一身穿着白色的连衣裙,还有一双白色的凉鞋,和天空的颜色配在一起,仿佛是刚从天空中分离出来的。清平使劲地摇着我,玉凤,玉凤! 我说玉凤是谁呀。 就是那个女的,你看,就那个穿白衣服的女的,36班那个玉龙的姐姐。 女人转过了身子来,我看到了她的脸,一张很素静的脸。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可能不懂得什么是漂亮,但那张脸却吸引了这个孩子的眼睛,孩子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张脸,很久很久都没离开。 我问清平,这个女的你怎么认识? 清平得意地笑笑,她刚到镇上开了一家理发店啊,上次我和我哥去理发,说她是镇上第一美女呢。 那时候,漂亮对我来说是个很模糊的概念,但我盯着这个女的看了很久,这是事实。 玉凤走下车来,微微笑了笑,说,各位乡亲,麻烦你们帮个忙,把车子推一下,好吗? 看热闹的并不全是男的,那些女的等玉凤开口说话后,都走了个精光,剩下一群男的,嘴上“噢噢”应了两声,然后都去推车了,有两个小伙子开始是打着赤膊的,这下子都把衣服穿上了,还把衬衣的下摆扎到了裤子里面去。大家喊着“一二一”,三下两下就把车子推了出来。 玉凤笑笑说,谢谢大家帮忙,谢谢。然后走上了车去。司机踩了一脚油门,车子“轰”一响,就往前面开走了。 这次热闹是索然无味的,因为司机没给钱,也没人吵架或者打架。但这些推车的好像都很高兴,我听见他们都在谈论着玉凤,说话的人太多,听不清楚他们到底在说些什么,但可以清楚地看到,他们一个个脸上都挂着幸福的笑容。 我一下子觉得很没劲,跟清平说,走,到圩上看卖膏药的两个和尚去。 第二天中午,清平对我说,到玉凤的理发店玩去。 我说我们又没什么事,到她那去不好吧。 清平拿出五块钱来在我眼前扬扬,我去理发啊。 我说你不前几天才在驼子那理过吗? 清平推我一把,你去不去,不去我一个人去了。 玉凤的理发店开在供销社的对面,是一幢不知多少年的老房子了,房子全是用木板建起来的,散发着一些古老的气息。上面龙飞凤舞着几个字:“玉凤理发店”。我和清平走了进去,看到玉凤正在给别人理发,边上已经坐满了人,清一色的男性。这些人我都认识,有镇政府的,信用社的,邮电所的,还有几个染着头发,他们是从广东回来的,有二标、方彪、志志,还有几个见过但叫不出名字的,他们都是我叔叔的兄弟。他们抽着“希尔顿”,大声地喧哗着,吹着他们在广州火车站怎么炒票,怎么偷自行车,怎么抢人家的钱包。看到我进去,一个个和我打着招呼,然后问一些我叔叔的情况,客套完后,又开始吹他们的光荣事迹了。 玉凤对我微微一笑,理发? 我一时急得有点说不出话来,拉着清平,不,不,不是我理,是他,他理。 玉凤说,那你们要等会了,这里还有这么多人没理。要是你们嫌难等的话,就到别的店子去理吧。 清平赶紧说,不难等,不难等。 然后我和清平各搬了一张小凳子,在边上坐了下来。 方彪大声叫着:妹妹,在你这理个发真难啊,哥哥都等了半个上午了。 玉凤抱歉地笑笑,我也没办法,没想到今天不赶集都这么多的人来理发啊。 二标说,妹妹,搞了这么久你也累了,哥哥给你按摩按摩怎么样?哥哥这可是从广东发廊带回来的正宗手艺啊! 方彪说,试试,试试,你这手艺可是得了几身病才学来的啊。 边上的一群人都大声地笑了起来。几个在单位上的皱着眉头,想说什么又不敢说。 玉凤没有作声,继续在理着发。 听到这么多人的捧场,二标更得意了。他站了起来,走到玉凤边上,说,哥哥给你按摩一下,保证你舒服。 玉凤回过脸来,说,没事,谢谢你了,我真的不累。哪天真的累了,怕是请你都请不来呢。 二标说,择日不如撞日,哥哥过几天又要上广东了,就今天给妹妹舒服舒服。说完后,一双手已经搭到了玉凤的肩上。 玉凤的脸一下子拉了下来,把你的手拿开。 二标诌笑着,好妹妹,还跟哥哥装正经啊,你这样的见多了,今晚陪哥哥,会有更好的按摩…… 这时,听到“啪”一声,二标捂着头退到了墙角边上,玉凤手里拿着电吹风,把手一叉,骂道,你们这些狗娘养的,以为在广东混了几天就了不起了?到老娘这占便宜,得罪了老娘,让你们今天就出不了这个店子! 方彪站了起来,阴沉着脸,你个婊子养的,给你脸不要脸,还打起人来了。老子今天告诉你方字怎么写的。 玉凤还是拿着电吹风站在那里,但我看到,她的手在发抖,一小步一小步地往后退着。开始坐在沙发上等理发的那几个单位上的,已经全溜到外面去了。清平拉拉我,我们也出去吧。 我摇摇头,走了上去,对方彪说,方叔叔,我同学还没理发呢,你要是打了她我同学等会怎么理发呀。再说打女孩子不对的,我在学校都不打女孩子呢。 方彪低下身子来,拍拍我的脸,说,你是不是也喜欢她呀。 我认真地想了想,然后点了点头,说,是。 方彪笑了起来,大哥果然就是大哥,连小侄子都这么有出息,这么点大就知道喜欢女人了。好,今天就看在你的面上,放这婊子一马。 店子里的人一下子走了个精光,包括刚还在理发那个,还没等理完就走了。玉凤对我笑笑,我认识你,你是宗林的侄子,长得和他都那么像,大了不知又要害死多少女孩子。 我说,快给我同学理发吧,下午还要上课呢。 玉凤在给清平理发时,我发现她的眼睛总在不停地往外瞟着,像是在等着什么,又像是怕着什么,里面空空的,说不清藏着什么东西。 几年后,我明白了那种眼神——叫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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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故事(连载:二)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2-07-30 10:49
好不容易捱到了下课,英语老师在上面叽里呱拉说了大半天,反正我是一句也没听懂。清平问我中午在不在学校吃饭,我说不了,学校没什么好菜,我回家吃去。 清平是寄宿生,我是走读生。寄宿生都是在学校搭餐,拿着自己的碗,装上米,放到食堂去蒸,菜是自己从家里带来的。有时我不想回家吃饭,就到食堂去端低年级学生的饭,吃完后就把碗砸掉。我只是偶尔不回去吃饭才去端,有些寄宿生也是这样,把从家里带来的米卖掉,换成钱去打电游,然后每餐吃饭就端别人的。开始低年级的学生向学校反映,说有些人自己不蒸饭就端别人的饭吃,但老师抓了几次后都没抓着人,也就懒得管了。后来一些家长跑到学校闹,说学校怎么能这样,自己的孩子到这读书连吃饭都没有保障,结果那个家长前脚刚迈出学校门,他儿子就在宿舍里被人狠狠地揍了一顿,门牙都被打掉了,后来就再没人敢告状了。 我哼着“天地悠悠过客匆匆”,一路小跑往家里走。到镇政府门口时,看到一大群人围在那,想又有热闹看了。我低下身子来,尽力往里面钻,看到原来是两个女人在打架,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年轻的女人,两人的衣服都已经扯得稀烂了。我看见了妈,她拖着中年妇女:“姐姐,算了,杀了她也没用啊,我们回家去吧,回家去坐坐。”中年妇女的脸上尽是泪痕,声音已经嘶哑了,但仍用着最大的力喊着:“你这个狐狸精,你害死了我儿子,今天我要杀了你,杀了你这个狐狸精。”年轻的女人蹲在地上,抱着头啜泣着,玉清姨也过来了,她和我妈一块拉着那个中年妇女:“姐姐,人死不能复生了,你可还要好好活下去啊。先到家里坐坐,别哭了。”中年妇女显然也没力气再闹了,任我妈和玉清姨拖着她往外走,但仍在喊着:“你这个狐狸精,你这个害人的千年狐狸精,你不得好死。” 年轻的女人穿着一件黑色的无领衬衣,已经被撕破了几个口子,里面红色的****露了些出来,白白的胸脯上划着一道道血痕。但女人顾不得这些,她仍抱着头,蹲在地上哭着。等周围看热闹的人都走开了,她才缓缓站起身来,头发乱糟糟的,遮住了半边脸,但我还是认了出来:“玉凤!” 女人真是天生具有哭的本能。回到家里,看到中年妇女坐在中间,妈和玉清姨坐在两旁,中年妇女哭得伤心欲绝,妈和玉清姨也不时擦着眼泪。妈看见我进来,叫我过去:“叫姨。” 我叫了一声:“姨。” 中年妇女停住了哭,摸着我的头:“乖,读几年级了?” “读初二了,”我说:“就在下面中学。” “学习成绩还好吗?” 玉清姨在旁边说:“他学习成绩很好,每次考试都考第一,这孩子不错,人又老实,乖巧。” 中年妇女看了我很久,忽然抱着我的头,“哇”的一声,又哭了起来:“我的仔啊,我的仔啊,你为什么不学好啊,十几岁就不读书了,跑到外面去开什么店子啊。都是你那短命的爹啊,不让你好好读书啊,才会走到今天啊。还有那个狐狸精,一看就是个丧门星啊。我的仔啊,你都招谁惹谁了,怎么走到了今天这步啊。都怪我啊,怪我这个娘没当好啊,要是把你接回家来,怎么也不会出这种事啊,我的仔啊……” 她不停地哭着,泪水和鼻涕混在一块,全滴在了我的头上。她紧紧地抱着我的头,我不得不佝着头,这样才不会感到呼吸困难。 晚上我问妈,那个姨是谁啊。我怎么没见过。 妈擦擦红肿的眼睛,苦命人啊,姐姐是个苦命人啊。开始在教书,后来把书让给男人教,自己回家种田。男人就慢慢有出息了,就和她离婚了。现在男人在县****局当局长了,要是没有姐姐,那男人现在还在种田呢。 我问,她儿子怎么了? 妈说,昨天在七拱桥枪毙了。 啊!?这下把我给吓了一大跳。为什么枪毙啊,我赶紧问道。 杀了人。也是没出息,为了一个女人去杀人,太没出息了。妈像是在回答我,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是玉凤吗?我问。 你怎么知道玉凤?妈疑惑地问我。 我今天看到姨跟玉凤打架了啊,玉凤就在下面开了一家理发店,前几天我还和清平一块到她那去理了发呢。我说。 妈忽然跳了起来,拎着我的耳朵,顺手拿过鸡毛掸子,谁让你到她那去的?这么多理发的地方哪里不好理,她一个女人会理什么发?不准再到她那去,听到没有?你再到她那去,我打断你的腿! 这件事的原委直到后来我认识肖艳才弄明白。肖艳的哥哥叫肖军,就是那个在七拱桥毙掉的杀人犯。那天我和肖艳躺在她家宽大的席梦思上,肖艳从我嘴里把烟拿过去,狠狠地吸了一口,问我,你会为我去死吗? 我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不会。 她拍拍我的脸,这就好,不要学我哥那个没出息的。 你哥?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都死了好几年了,肖艳吸了一口烟,幽幽地说。 我哥那时在北关开了一家发廊,和我嫂子一块开的。我嫂子叫玉凤,你认识吗? 玉凤?认识啊。长得很漂亮的。 是很漂亮,我见过最漂亮的女人就是她了。她虽然书读得少,但人很好,和我哥感情也很好。 那时你爸还在攻安局当局长吧。 是啊。 那肯定了,攻安局长的公子,谁不喜欢啊。 不是的,我嫂子不是那种人,她和我哥是真的感情好。我哥太爱我嫂子了,所以容不得别人侵犯她。那天北关的老大到店子里去理发,他早就对我嫂子有意思了,那天刚好我哥有事出去了。他带着几个马仔去的,看到我嫂子一个人在店里,就把我嫂子强奸了。 后来呢? 后来我哥回来,知道了这件事情后,气愤不过,就拿着我爸的枪,跑去找北关老大,我嫂子怎么也拦不住。他是在天心园找到北关老大的。我哥拿出枪来,朝着北关老大的头上开了三枪。 我可以想像到那幅场景:肖军穿着黑色的风衣,把枪插在皮带上。他来到天心园,看到北关老大正和一大帮人在吃夜宵,北关老大正在得意地吹嘘着今天的业绩。 你们不知道啊,那娘们真的是漂亮,那皮肤,嫩得都可以挤出水来,那两个波抓起来感觉特别舒服。老子下次还要再去搞她一把。 他手下的一帮马仔一边给他倒酒,一边吹捧着,老大真是厉害,连攻安局长的媳妇都敢动,这县城里已经没有谁比老大更威风了。 肖军一言不发地朝着北关老大走过去,在距北关老大还有三米远的地方,肖军把枪拨了出来,对着北关老大的头。 北关老大看着肖军,兄弟,你想搞什么?不就睡了你一个女人吗,拿着枪指着我干什么?来,坐下来,咱哥俩喝几杯,晚上大哥找几个女的给你,作个补偿,怎么样? 肖军说,老子送你上西天。 北关老大哈哈大笑着,站了起来,兄弟,跟我玩狠啊,老子什么场面没见过…… “砰!砰!砰!”三声枪响,北关老大倒了下去,血从他脑袋的正中央流了出来。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似乎不相信自己真的死了。 你爸不是****局长吗?怎么都没保住你哥?我问肖艳。 别提了,为了这件事,我爸连****局长都给丢了,弄到现在这个破地方来了。最惨的还是我嫂子,我哥死后,北关的烂仔和我哥的兄弟都来找她,嘴上说要报仇,但实际上都是想占我嫂子的便宜。我爸为了这件事也恨透了我嫂子,把我嫂子赶出了门,她在县城里已经呆不下去了,后来就回家去了。 你怎么现在还叫她嫂子? 肖艳叹了口气,转过身来抱着我,说,不管哪天,我都叫她嫂子。她和我妈一样,都是苦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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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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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故事(四)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2-08-02 09:21
(四) 中考过后,我落榜了。谁也没想到我会落榜,包括我自己。 我小时候最大的理想就是当老师,所以填报志愿时,我毫不犹豫地报了中师。成绩公布后,划分数线,我以四分之差落榜。 我并不是个爱读书的孩子,包括我在学校虽然成绩一直很优异,但那都是靠着小聪明混过来的。所以落榜对我并没太大的打击,甚至心里有一丝窃喜,这下我也可以去广东了,不用读书了。 荣生是小学的老师,占寿是粮站刚调来的站长,他们都比我大了七八岁。但我们成了好朋友,而且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由于落榜了,呆在家里爸妈对我总是横眉竖眼的,考试前爸四处跟别人说我上师范没半点问题,这下没考上,他吹出去的牛已经拉不回来了,便把脾气全发在我身上。我干脆不回家了,占寿那里还有两套空房子,我问他要了一套房子住进去。学校已经放假了,荣生父母都在很远的一座城市,他也不想回家,于是他也搬了过来,和我住在一起。 那段日子是很值得回忆的。占寿下午下班后,我们三人就一块去打篮球。占寿身高一米八三,荣生一米七二,而我那时只有一米五八,所以每次打球都是我和荣生两人打占寿一人。占寿虽然很高大,但身体不够灵活,我和荣生每次都把球传来传去,等他跑不动了,我们就投篮。赢了后,占寿就买汽水给我们喝。到了晚上,我煮饭,衡生洗菜、切菜,占寿炒菜。时不时还喝点酒。 占寿有一辆摩托车,每天吃完饭后,三个人坐下来抽支烟,看会电视,然后一块坐摩托车出去到河里去洗澡。男人在一起免不了谈论女人,我十五岁了,朦朦胧胧也明白了一些,荣生和占寿并不把我当小孩看,每次谈论到女人的问题时都带着征询的口气。 占寿刚调过来不久,一调过来就赶上了粮食征购,所以对镇上的情况并不是很了解。这天晚上,荣生说,到玉凤店子里玩去。 这半年因为要中考,星期六星期天都要补课,我虽然依旧不听课,但还是不敢逃课,算起来也大半年没见过玉凤了。我拉着占寿,走,那可是镇上第一号大美女啊。 玉凤店子里已经没有了一年前的热闹,这会是吃饭的时间,店子里只有她和新带的两个徒弟,她们正在吃饭。看到我们进去,玉凤朝我们笑笑,理发? 半年不见,我感觉玉凤变了很多,一双眼睛依然很大,但耷拉着显得很无神;皮肤有点黑了,也没有了以前的细腻;虽然笑着,但掩饰不住脸上的倦意,像成天睡眠不足似的。以前玉凤的穿着是很讲究的,今天却随随便便地趿着双拖鞋,穿着件T恤,像一个刚从卧室里走出来的妇女,全然没有了往日的神彩。 荣生说,玉凤,给你介绍个帅哥。然后指着占寿说,占寿,新调来的粮站站长,23岁,未婚。 玉凤看了一眼占寿,勉强地笑了一下,说,帅哥我们这些人没福份要,你家要是有姐姐妹妹什么的就千万别错过了。 荣生说,我家就是没姐姐也没妹妹啊,不然我会这么好?还介绍给你。 玉凤没理他,转过来问我,最近有你叔叔的消息吗? 我说我也不清楚,他过了元宵就回广东去了。我还想知道他现在什么地方呢,说不定过段时间我也去广东去。 玉凤笑了起来,你去广东搞什么,毛长齐了没? 占寿插了一句话,你又没看过,怎么知道他毛长齐了没?说不定比你的还长呢。 玉凤把我拉了过去,就要解我的皮带,边解边说,看看,看看你的毛有没他头发长。 这下可把我给吓着了,还有边上两个跟她学理发的小徒弟,年纪看上去都跟我差不多,我们三个一起尖叫了起来。 玉凤停下了手,把我放开,说,不错不错,还是童子鸡,到广东去还可以卖卖。 占寿说,哦,搞了半天你是喜欢吃童子鸡啊。 玉凤横他一眼,童子鸡好歹也起得了床,怕就怕那些成天蔫着的大公鸡。 哈哈哈,荣生在边上笑个不停,占寿红着脸,再说不出话来。我问玉凤,你刚才说的那句话什么意思? 玉凤说,回去问他们吧。你少跟这些人在一起,小心他们把你给带坏了。 回去后,我躺在床上,问荣生要了一支又一支的烟,半天没作声。荣生问我怎么了。 我说,玉凤以前不是这样子啊,现在怎么变这样了。 现在还好点了。她从刚源家回来后,坐在店子里不吃不喝,不哭不笑,就那样傻坐了三天,她家里人都要把她送到精神病院去了。 后面怎么又好了?我问道。 她家里人要她上车,她说她只是太累了,想休息一下。然后到床上睡了三天,起来后就跟家里人说,没事了,她已经想通了。 她既然想通了,怎么还会变成这个样子?你看她穿衣打扮,说话,跟以前都…… 我还想说些什么,荣生打了个呵欠,打断了我的话。睡吧,你还小,很多事跟你说了也不会明白。 那是荣生第一次说我小,所以我记得特别清楚。 过了半个月,我妈想起已经很久没看到我了,就问爸我到哪去了。爸跑到粮站把我找了回去,我短暂的自由生活就这样结束了。但占寿和荣生每天下午还会骑着摩托车来叫我去打球,晚上一块去洗澡,只是再不能抽烟和玩到很晚才睡了。 八月初,中专的录取通知书都下来了。考上中专的同学开始请老师吃饭。他们来到镇上,都要来我家一趟,跟我说他们考上了什么学校,什么时候开学,交多少学费。我打心眼里为他们高兴,我想,这些同学以后有出息了,那也是咱班的骄傲啊。但爸妈的脸色却越来越难看了,开始有同学来还倒杯茶,陪着说会话;后来再有同学来,冷冷地看着人家,尤其是爸,总是跟人家说读书没用,读个初中毕业已经足够了,再去读什么中专高中纯属拿钱当纸烧。其实从我读初一起,爸一直给我灌输的就是这种思想,他为我设想的最好的道路就是读个中专,然后出来工作,就什么都不用管了;或者初中毕业后,到哪学门技术,然后到广东去打工。但我觉得,跟我说说倒也算了,我这些同学人家刚刚拿到通知书,一个个高兴得很,你这样泼人家冷水干什么呢?后来清平到我家来,他说他读职中去,学汽车修理。爸又在边上插了一嘴,汽车修理有什么好学的,随便到哪个修车场去当一年学徒什么都会了,还用得着到学校去丢那几千块钱?我实在忍不住了,我说你不让我读书我不读就是了,人家要读书碍着你什么了,你老说这些风凉话干嘛? 清平看着架势有点不对了,就拉着我,别吵别吵,我回去了,到我家去玩。 清平走后,爸冲过来,对着我的脸一拳,你给我死出去,养了你十五年,也养够你了。 妈冲进来说,你看看廉顿那个女儿,才十四岁就到广东打工了,前几天还给家里寄了三千块钱回来,你脸不脸红?十五岁了还在家里吃白饭。 我捂着脸,说,你给我车费,我现在就走。 爸转身拿了六百块钱出来,死出去,再不要回来了。 我接过钱,看了妈一眼,以为她会留住我的。她已经走了出去,边走边跟爸说,你到信用社去取十万块钱出来,烟草站今年要融资,昨天紫青(烟草站站长的老婆)跟我说了,投十万块钱进去,年底可以拿回十八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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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故事(五)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2-08-03 17:11
清平清平,什么时候这里修了水泥路了。 就去年修的。你不知道,这三年镇上的变化可大着呢,新建了市场,信用社、中学、中心完小都迁了新地方,还有不少人建的房子搞得跟别墅差不多。清平边开车边说。 三年前,这里还只是一条泥泞的黄土路,现在都变成水泥路了。三年前,我就是踏着这条黄土路,来到了广东。我不知道广东有多大,以为到广东后只要问一声“宗林”就会有人来接我。在广州火车站下车后,我一下子傻眼了,妈呀,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多人,过年的时候赶集都没这么多人呀。我在人群中穿行着,还算运气好,二标看到了我,他把我带到一间又潮又矮的平房里,大概十个平方米大的房子横七竖八睡了五个人,有男的有女的。他说晚上先在这睡一晚,明天帮我去找我叔叔。好不容易熬过了到广东来的第一夜,第二天二标告诉我,说我叔叔前不久离开了广州,现在没人知道他在哪。我说那你给我找份事做做。二标把我带到工地上,跟包工头交代了一会后,说马上就可以开工了。就这样,我开始了三年的民工生涯。 三年里,广州,花都,东莞,中山,惠州,跟着施工队跑遍了大半个广东省;拆房子,建房子,修马路,砌围墙,各种各样的工都接过;挖方,担砖,扛水泥,打底,各种各样的活都干过。这三年里,我的日子是按月计算的,每次发钱时,我就想起,又过了一个月了。 清平买了一辆空调大巴,从镇上到广州,两天一个来回。那天我休工,把一身的泥巴洗干净后换上一套新衣服,到市区里去逛。从华南农业大学步行到天河汽车站后,我觉得有点累了,于是到汽车站候车室坐一会。刚到候车室门口,后面被人拍了一掌。我回头一看,是清平。 回到镇上,我已经不认识了。那个废操场已经改作了停车场,枣树也被砍掉了。以前的一大片农田改成了新市场,下面是一排排门面,各种各样的店子:照相馆、诊所、饭店、服装店……忽然,一块熟悉的招牌映入我的眼帘:“玉凤理发店”。 我问清平,玉凤还在开理发店? 清平嘻嘻一笑,她现在生意好着呢,还带了几个徒弟。她又要结婚了。 和谁?我问道。 你认识的啊,粮站那个占站长。 占寿!占寿和玉凤结婚?我冒出一句广东话:“有没搞错?” 我和清平来到玉凤理发店,里面装修得很好,理发的人还是多得排队,但没看到玉凤。 我问道,玉凤呢? 一个理发师抬起头来,很年轻的女孩。你找师父啊?有事吗?她在家里,没下来。 她家在哪? 在粮站上面,你从这出去,沿着这条街走穿,然后上个坡…… 我道了声谢谢,跟清平说,我到粮站去一下。 来到粮站,我大叫了几声:占寿,占寿! 这时,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他到总站去了,你找他有什么…… 女人的声音嘎然而止。是玉凤。她穿着一件红色的T恤,一条白裙子,笑容像桃花一样灿烂,脸上写着这个春天的气息。 她也认出了我来,大叫道:快进屋,快进屋。几年不见,你都到哪发财去了。 屋子里装修得很好,极富现代气息。我说,这次你们可是舍了大本了。 玉凤笑笑,那是,这个房子装修,加上买家具、电器,一共花了近二十万。 我诧异地问,占寿哪来这么多钱? 玉凤说,他出了五万,其它部分我出的。 玉凤给我砌了一杯茶,喝了两口后,我说,你们俩怎么搞到一块了。 唉,玉凤叹了一口气。一两句话说不清楚啊。 十八岁的我看了几本言情小说,是比较向往那些惊天动地的爱情的。于是我问玉凤,你爱占寿吗? 爱?玉凤迷茫地看着我。想了很久,她说,爱不爱并不重要,现在就是找个靠得住的男人,把自己嫁掉,就是好的了。 你不爱他以后你们怎么共同生活? 哈哈,玉凤笑得直不起腰来了。你小孩子就说小孩子话,哪来那么多的爱,哈哈哈,笑死我了。 荣生已经结婚了,他妻子是个寡妇,在信用社上班的,听说很有钱。我和荣生、占寿三人坐在老四的店子里,一杯杯地喝着酒,却再说不出什么话来。 我问占寿,你爱玉凤吗? 占寿没说话,荣生把手上的碗摔到地上去了。他止住笑,对我说,说点别的,随便说点什么,只要不谈这个爱不爱就行。 我没理他,再问占寿,你爱她吗? 占寿笑笑,喝了一杯酒,肯定爱啊,爱她有钱啊。 我说,那你爱不爱她的人。 这下子占寿和荣生两人都笑了起来,广东那地方应该很开放的啊,你在那边呆了三年回来怎么还问些这么老土的问题啊。 清平把车一停,说,到家了。 到家了?这是我家?一幢三层楼的小洋房,光看外表就可以想象里面的豪华了。这真是我家?我问清平。 清平推我下去,你自己上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开门的是玉清姨。我低低地叫了一声姨,她高声地叫了起来,出来看,出来看,大公子回来了! 接着是一群妇女的声音,大公子回来了,真的是大公子回来了。 她们簇拥着我往大厅走去。妈靠在真皮沙发上,瞥了我一眼,你也舍得回家了? 我低低地叫了一声:妈。 妈说,昨天清平已经打电话给我了,说你要回来。楼上左面那个贴着“福”字的房间是你的,钥匙插在上面,你直接进去就行了。 打开房门,一张席梦思,一张书桌。书桌上东西堆得乱七八糟的,全是我以前读书时的东西。看到书,我有一种难以言明的感慨,我拿起初三英语课本,大声地读了起来。 拉开抽屉,里面还放着很多封信,是在外读书的同学写来的,他们可能不知道我并不在家里,或者以为我早就回来了吧。一封接一封地读着,喉咙里像有什么东西要涌出来似的,我拿信的手不停地哆嗦着。看到最后,还有两封录取通知书,分别是一中和三中的高中录取通知书。我拿出打火机,把通知书点燃,看着它燃成灰。 占寿和玉凤的婚礼上,来了很多人,叔叔也来了。叔叔早就没在广州混了,他买了几十只羊,在家里成了养殖专业户。他过去跟玉凤说,老同学,恭喜恭喜。 吃饭时,我跟叔叔坐在一桌。我们也好些年没见了,我跟他聊我这几年在广东的生活,被他骂得狗血淋头。一会占寿和玉凤过来敬酒,我们都很礼貌地起身回敬,没人为难他们。等他们敬过酒后,叔叔说,我是第三次喝她的结婚酒了,希望不要再有下一次。 我问叔叔,我家那房子花了多少钱? 叔叔想了会,说,加装修加买家具,三十多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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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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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晶——关于思考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2-07-17 14:41
我思,故我在。 ——笛卡儿 人只是一根芦苇,是所有生物中最脆弱的生物,但这是会思想的芦苇。一滴水可致他死命,但是即使整个宇宙来反对他,他仍然高于自己所有的凶手,因为他能认识死亡,而盲目的力量是没有意识的。 所以我们的全部优点就在于我们能够思想。 ——帕斯卡 永远的重复 在北京——长沙的列车上,清泉对面坐着一位清华园的骄子,旁边是一位楚楚动人的艺术学院的姑娘。一路上,大学生从校园轶闻谈到网络世界,从卢梭谈到杜拉斯,从比尔·盖茨谈到李泽楷……只要是存在的,无论是理论上的,还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他仿佛都懂,都能发表一番强烈的措词。姑娘始终是微笑着,并且没有一丝拒绝地接受了大学生买给她的快餐。清泉一直在闭目养神,对大学生精彩的演讲、动人的口才不置可否。 到站了,清泉牵着姑娘的手,掏出十元钱,拿出一张名片,还有一句话:“谢谢你的快餐,年青人。” 清泉是《当代商报》某站站长,以前和我还有邦体自封为“鹿峰三少”。姑娘是清泉的女友。 清泉在电话那头说:“他比你我当年还要狂。” 我轻轻一笑。 我们在把自己当成“上帝的兄弟”时,丝毫不曾犹豫,而对小心谨慎、唯诺是尊的上一辈嗤之以鼻。但上一辈轻狂时,我们在哪里呢?或许我们的父母还未相识,或许我们的胚胎刚刚成形,或许,我们扎着红领巾唱着“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意识跳跃在想像的空间里,生命存活于无奈的世界中,历史重复在永恒的宇宙间。 我对清泉说:“我们要学会的是理解。” 这 一 代 抛却恐惧空虚、混乱、露骨、形而上、赤裸****,卫慧是一个优秀的作家,我认为。 随便翻开一页,美丽的文字在她的小说中跳跃着: “我透过一个窗户,我看到人影幢幢,如黑黝黝的树枝交叉在一起,我看到爱我与我爱的人,充满渴望、遥远的而受难的面孔。”“是的,无法抑制,不可理喻,就算你为心爱人的离去哭干了眼泪,爱人还是带着破碎成灰的记忆永远离去,空余孤魂几缕。” “如果你的左脚痛,我的右脚就痛起来,如果你被生活窒息,我的呼吸同样将会停止,如果你对爱的表达出现了黑洞,我也没法在完美的抒情中飞翔,如果你把灵魂出卖给恶魔后,我的胸膛里也会被插上匕首。我们抱在一起,我们存在我们存在着,除此之外,没有别的存在了。”(这是我认为最经典的爱情表白) “我想着想着,转身抱住天天,他马上醒了,他的脸能感觉到我脸上的湿度,什么也不问,也不说,他的一只手轻缓地抚摸我的身体,没有人教他怎么做,可他的确用那种令人窒息的方式让我飞上了天,如剑走偏锋,如魂飞魄散,不要哭泣,不要说分离,我只想飞一飞,飞到夜的尽头处,人生苦短春梦无痕,你没有理由不让我这般陶醉。” 她清楚地意识到:“我不知道这本书的最终命运会被引向何方,但我知道它一旦完成,就会走出我的视野,不再由我控制,它会被放在你的手上,代替它的作者和你交流,和你倾诉。”可“我无法背叛我简单真实的生活哲学,……我是那么宿命那么矛盾那么不可理喻的一个年轻女人。”“所以我写出所有我想表达的意思,不想设防。” 但我无法对卫慧认同,尤其在看过她的照片后。我始终不能理解长成那样的女性也敢出来大肆宣扬自己跟多少男人有过( )关系。想起钱钟书老人的话:“你们知道猪肉好吃就行了,何必要知道养猪的人长得什么样呢?” 很多时候,把自己藏在后面可能会更好。 乌 托 邦 在顾城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九个年头的今天,再来回忆起他,是不是有些遥远。 很多人难以相信一个写下了大量优秀诗篇的诗人会残忍地用利斧劈死爱妻。从顾城留下的大量诗篇及他的遗作《英儿》来分析顾城,可以看出: 一个抽象到只剩下思维的人,一个生活在追求虚无世界的人,一个对事物人生了无兴趣的人,一个人格中只有一重世界的人,一个充满了自我迷恋的人,一个厌恶了肉体而为精神而活的人,做出这一切,是必然的。 偶然性是谢烨的出现。他成了替罪羊。 乌托邦的存在只是一个意念,我们更多地是存活在这个现实的世界中,我们在追求着亲情、爱情、友情的同时,也追求着金钱、名誉、地位,我们食着人间烟火,我们不能免俗。 一个有着崇高的理想的人,也会做出一些龌龊的事。这是现实。 关于真爱 长沙的夏天让人难以忍受,即使两台风扇对着吹依然无法入睡。今天凌晨两点,天空下着牛毛尖似的小雨,稍转凉了点。论文写了近三分之一了。出去走会吧。人行道上的行人很少,街灯照在我的身后,把孤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此刻,影子是最忠实的伙伴,紧紧跟在我的身后,让我在这夜里感受到一点依赖,一点幸福。 不远处,一对情人跳入我的眼帘,男孩踏着一辆女式自行车,女孩坐在后面,把头靠在男孩的背上,手放在男孩的背上,嘴巴不停地张合着,可能在喃喃自语着什么,可能在轻哼着一首动人的情歌。女孩掏出一面手巾来,给男孩擦着雨水,或者是汗珠,动作很温柔,很轻巧,仿佛在擦拭着一件稀世之珍。男孩回过头来,吻了吻女孩的手,那脸上,尽是幸福的笑容,那眼里,尽是缠绵的柔情。 沉浸在爱河里的他们,此刻是多么的幸福啊! 看过太多动人的爱情故事,听过太多感伤的爱情歌曲,一直在幻想着,我们的爱应该是怎样的,是要惊天地、泣鬼神,还是要对着圆月海誓山盟,说着“一生一世永不分离”的情话。然而这样的爱情故事只会发生在别人身上,或者我们在上演时也只是短暂的一种幸福,更多时候我们还是在为油米柴盐忙活着。一种困惑绕在我们的心头: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爱情?属于我们的爱情应该是什么样的? 看着这对情人,我竟痴痴地站在雨里,痴痴地站在风中,我竟迈不开我的脚步,甚至有点嫉妒。在他们身上,我依稀看到了真爱的影子:其实爱情不正是一句嘘寒问暖的话语,一个体贴入微的动作,一个柔情蜜意的眼神么?闹市中,牵着爱人的手过马路;静夜下,陪着爱人慢慢回家;太阳下,给爱人的额头擦却汗珠;风雨中,为爱人撑一把小伞。何时不可见爱情,何处不可见爱情? 看着这对情人,我竟痴痴地站在雨里,痴痴地站在风中,看着他们踏着自行车,一路走远。 每个人都会犯的错误 为什么我们会对素不相识的人伸出热情之手而对朝夕相处的人冷若冰霜? 为什么我们总被一些对我们而言并不重要的人左右着而对自己深爱的人却总是那么不在乎? 为什么我们总在追求着一些虚无的东西而对身边真正拥有的总是视而不见漠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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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 歌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2-07-16 15:40
凭栏听风,雨声飘扬。听着这一首歌,浅吟低唱…… (一) 写作是瘾,就像回忆是病,而感伤则是终身不愈的残痴。 曾以为,烟和笔会慢慢陪着我一起变老,今生也不会放下的。钱包已不允许我再把烟买回来,身体已不允许我再把烟抽下去,我必须舍弃烟了。 看着烟却不能抽的感觉,就像隔着玻璃窗与爱人紧紧相拥,你所能触摸到的只是冰冷的,红颜芳华流逝,空余一腔相思之苦,只有在哀怨的眼神中转身离去。 什么时候,我会像舍弃烟一下放下手中的笔呢? 海俑:“我们是缪斯的孩子,我们总在寻找属于我们的天空”。听海俑说着他的故事,像是在午夜里听着贝多芬的《Pathetipue Sonata》,让你的心难归于平静。这位在诗歌创作道路上苦行走的兄弟,在生活的道路上,走得同样艰难:没钱租房子时在天桥下蹲了七天,找不到工作时沿街乞讨,受尽白眼。为获取写作素材到一家地下舞厅假扮“午夜牛郎 ”,结果被****部门拘留罚款,被父母赶出家门,相恋三年的女友甩头而去。 “就算吃再多的苦,我也不会放弃心中所想,心中所求。” 一起沉默。 知识分子作为一种文化主体从最终形成获以自身存在性,载体形式在一代代变化着,到今天已经过几千年的风云沧桑。当他们借助知识和精神的力量对社会表现出强烈的公共关怀、体现出一种公共良知时,社会却在以什么回报着他们呢? 世界本来是一个多元的存在,高贵者以其生命实践着理想,平凡者用其生命崇拜着理想,卑劣者将其生命践踏着理想。而推动历史前行的,不仅在于高贵者人格的光辉,更在于大多数的平凡者聚敛其生命的星火,我们不必苛求天公抖擞,让凡夫俗子皆成贤成圣,但我们无法漠视理想的缺席。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指责别人无异于嘲讽自我。以什么样的姿态活着,这是一个无法穷尽的话题,任何具体的答案在如此恢宏的问题面前,都会显得过于浅近。但有一点却可以肯定,人应该为理想活着,为精神的自由而活着,为心灵而活着。哪怕我们无法成为贤人达士,我们也应该将思想的修为当作毕生的功课,时刻关注自己的精神状态。 (二) 有种叫爱情的东西常滑过我们的指尖,时常还会涌上心头。 “我爱上了一个女孩。”——猪小小 “^-^,恭喜恭喜。”——谎猪格格 “可是我不知道她爱不爱我。”——猪小小 “难怪你叫猪,你不会告诉她?J”——谎猪格格 “:),我告诉了她,可她没告诉我。”——猪小小 “你怎么跟她说的?”——谎猪格格 “我写在纸上: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好吗?”——猪小小 “晕……倒……我吐……”——谎猪格格 “难道我错了吗?”——猪小小 “你不是错了,是太笨了。”——谎猪格格 “那我应该怎么办?”——猪小小 “你应该握住她的手,情深款款地告诉她:我爱你,不用太久,一生一世就够了。眼睛一定要够真诚,试试吧。J”——谎猪格格 “可是我怎么去握她的手呀?她会让握吗?”——猪小小 “再晕……再倒……我再吐……我对你的智商有了新的认识!她要不肯就用劲点,你不是男人吗?这点力总有吧。”——谎猪格格 “哦。你等会,我做一遍。”——猪小小 猪小小用力握着谎猪格格的手,双眼放着电,一边吻着谎猪格格一边说:“我爱你,不用太久,一生一世就够了。”(动作格式) “是这样吗?”——猪小小 “さしすせすねのヵツスェ,来调戏我了。”——谎猪格格 在街边,在路旁,在每一个有人存在的角落,爱情总在不停地上演,一个个主角粉墨登场。在常人眼里,我是一个早熟的孩子,十五岁就拥有了自己的第一个爱情故事。其实早熟未必是错的,它可以让我们早于别人一步看到很多别人还未看到的世界。其实这世间本来就没有所谓的对与错,不然怎么会有“塞翁失马,焉知祸福”这一说呢?我至今仍时常缅怀以前的那段日子和以前的那些人,那段可以为一种实际并不存在的“爱”翻天覆地死去活来的日子,那些明明什么都不懂却自以为什么都懂的人。曾经,我们为爱投入多少情怀呀,那一缕长发、一次回眸、一个笑容、一声叹息,我们的双眼渴望被她牵引,我们的心甘愿为她糊涂。可是,这就是真爱吗? 一生中,我们必定要邂逅多次爱情,“一生只爱一次”就像男人的其他诺言一样是靠不住的。在遭受了一次爱情的打击后,我们以为自己将不会再爱上,不会再相信好坏些美丽的谎言;但在你再次遭遇爱情时,你可曾这样问过自己:我是不是真的失去爱了?难道说以前都是自己在骗自己或者是自己在掩饰着什么吗?或者,是一颗冰封太久的心一见到阳光就把外壳迅猛地熔化掉了?或者,两者兼有之? 固守爱情,在不少人看来是“忠贞”的表现,而我们生活着的是一个多元化的世界,让我们生存着的,仅仅是爱情么? 一个女孩在网上结识了一个“老公”,并相约见面。现实中的男朋友不干了,于是两人谈判。下面是他们的对话摘录: 男:“你爱我吗?” 女:“爱,不爱我怎么会跟你在一起呢?” 男:“那你为什么还和别的男人搞在一起?” 女:“那是在网上的,是假的。” …… 男:“如果你是真的爱我,我们就一起去死,你干不干?” 女:“好,我就以死表白对你的爱。” 男朋友掏出预先准备好的两把尖刀,递给女朋友一把。两人然后你****一刀,我****一刀,各捅了十三刀。男朋友挣扎着用血在墙上涂下三个字:“我爱你”。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2001年6月14日发生在长沙市岳麓山脚下。 (三) 我只能一再用苍白的语言告诉你:那个深爱着你的人就是我。 现代人很少再唱天仙配了,“树上的鸟儿成双对……你挑水来我浇园。”这种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骑自行车也赶不上市场经济大潮。前几年流行《纤夫的爱》,“妹妹你坐船头,哥哥我岸上走,我俩的情,我俩的爱,在纤绳上荡悠悠。”胖哥那副身板去拉货船是有些吃紧,至于拉一拉美眉,还是可以荡悠一下的。当然,比纤夫非“伏尔加河上的纤夫”,它明显体现了社会主义优越性,甚至还有些小布尔乔亚,大概属于资本主义尾巴那一类罢。 情调和浪漫就象调味剂,它能使音调枯燥的生活鲜美一点,却不能当饭吃。如果你每天面对 着小桥流水炊烟,清风星光月亮之类的雅事,你也许开始怀念酒吧迪士高的“庸俗”了。贾府对刘姥姥奇闻逸事的好奇,与刘姥姥对贾府荣华宝贵的艳羡,其实是同等的。 一个外国人写了一本叫《月亮和六便士》的书,很有些深度。至于月亮和便士,如果二者不可兼得,我会十分厚颜地选择便士。“要便士,不要月亮”其实是个高尚的建议。它充分体现了“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的原则,因为月亮只有一个,独占是道德极其卑劣的表现。再者,便士是一种使用价值极高的资源,放着不用,有“暴殄天物”浪费珍贵资源之嫌,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效益原则。那些天生和便士有仇的家伙,一定是酸葡萄吃得太多,或者是中世纪的骑士小说中毒过深。 否定便士与浪漫的必然联系,是十分草率的调调。便士能使我们更加心安理得地浪漫,而不必整天为柴米油盐焦头烂额。那些看不惯别人开着奔驰去旅游的人,建设他去看看心理医生。 那些顽固地认为钱使人变得俗气、有钱的人一定活得很失败的家伙,却每天都梦想着成为亿万富翁。 让我们来假设一段对话。策划了无数花前月下的浪漫之后,你决定严肃地向另一半求婚“我们登记吧!”这时,她一定不会哆声哆气地说“我们每天都来赏月,到江边去看日落,好有情调耶!”她会郑重地提醒你“你钱够吗?我的婚纱照要拍最靓的,要在五星级酒店办席,你还能有多少钱买一栋别墅,去一趟天涯海角?”这时,你定会高呼“便士万岁”了。 我却严重缺乏着便士。所以,我只说“做我女朋友,好吗?”而不会说“嫁给我,好吗?” 所以我时不时破嗓子吼两句“我没有钱,我有时间……不管刮风下雨爱你一万年”或是“交个女朋友,还是养条狗”。所以,我许自己一个头衔——单身贵族。 (四) 对自己说:我信命,所以我活得乐观;我不信命,所以我活得坚强。 当别人误解我的时候   我总是沉默   沉默对我来说其实是一种反驳   当世界遗忘我的时候   我一个人过   幸福对我来说其实是一种传说   当敌人越来越多   朋友都离开我   当爱情变成一种负担却无法解脱   我不是沉默的羔羊   我有话要讲   给我一点酒,让我有勇气   向你吐露我的悲伤   我不是沉默的羔羊   我也有梦想   当明天太阳升起,照在我的脸上   我一样能散发光芒   羔羊也会怒吼   沉默是一种力量   你是不是和我一样   在现实中学会坚强 第一次听这首歌是在疯狂地崇拜着郑智化的时候。那是天真的年龄,天真地以为上帝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六年过去了,不长不短的时间,让我们也在不长不短地改变着人生和思维。如果说可以被遗忘的话,那么失去的就不只是记忆本身了,就算我多么的无情似乎也无法办到的就是抹杀我的记忆。那些被快乐和悲伤夹杂在其中的一份混合的东西,在无边的黑夜中大声哭泣,毫无屏息。 很多人说我很聪明,直到我也这么认为的时候才发现这和很多人说我很帅一样只不过是一句夸奖的话。聪明和成功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我亲眼看着一群笨得让我根本就瞧不起的家伙一个个去上各自的大学,我没有哭,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抽了一天的烟。那个夏天,我在想,是不是我的生命真的出了什么岔子? 也许因为我从小就一直是弱者,我的体质一直就比同龄人要差很多。但是我却有与之不相称的倔强性格,于是我总是成为受欺负的对象,每次我鼻青脸肿地回家总是不肯跟家里人说发生了什么。我非常憎恨那些不停欺负我的人,每天我都在幻想我拥有着强大的力量,并用一些恶毒的方法来“回报”那些人。我成天幻想用什么样的方法来折磨他们才能让他们更痛苦,直到后来我自己都发现自己的这些想法实在是太丑恶了,但是我不能制止我的想象。那阵子我总是觉得自己是个很坏的小孩,我无法和其他人讲述这些事情,甚至我觉得我的灵魂都是邪恶的。 小时候的罪恶感在我成长的过程中消逝得无影无踪,因为我发现原来每个人都有这样或那样的想法而且从来不为这而感到愧疚。在这个现代化的世界上,人心中的欲望比我小时候要强烈许多,他们告诉我说这叫社会。我不敢说这里是物欲横流的社会,但是在这个社会里的人毕竟是分等级的,我渴望获得成功,哪怕只是物质上的。我无时不在坚信自己是个有能力的人,无时不在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我承认,没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是自己的过错,关于这点我很清醒。所以能力主宰一切!我把它当成真理,就像小时候一样,只有有能力的人才不会被别人欺负。我不服输! 而社会就是这样无情,我不断失去和别人比试的机会。就是这样,就是这样,即使我有这些能力,可是我仍然得不到成功,为什么?!难道所谓的勤奋努力不过是那些成功者的自我嘲讽?我在雨夜里把那些记载着成功者经验的书籍在那天燃烧成一段段灰色的东西,让它们在风中消逝。 每到黑夜,脂粉从我脸上褪去,哪怕是常人最清白的脸也让我难于装扮。血管里有些什么东西在汩汩作响,我知道多年来并未使我摆脱孤独和邪恶,它们潜藏起来,只要我稍有伤口,它们就会喷涌而出,淹没我。浮华散去,我竟不知我应以怎样的形象存在。黑暗锁住了我,逼迫我白日里无暇的思想。我嗅到海水墨绿色潮湿的气息。光明抑或黑暗?生存抑或死亡?我和哈姆莱特同问。任何的光明都是以燃烧做为代价。我没有勇气做丹柯,用出自己的心,作炬,走出这长长的无边际的黑暗。 每次我走在夜里世界总是离我很远,我想这是生活带给我的独特经历。在我很幼小的年龄里就出现了这样的故事,我被白天遗弃,而夜晚来临的时候,我则被自己抛离。每次当我再看到相同的景色,知道时间带给我的不光是过去或者现在。我穿越时空,来到陌生的城市,之后我会变得逐渐熟悉,然后再次发生改变。 物是人非,无法抑制自己的成长,而那份被丢失的感觉却没有长大。当我再次以不成熟的理智面对我过于早熟的伤感,我想嘲笑自己。因为现在早已被人使用过无数遍的词组,在我第一次使用的时候,它还只是一个荒唐的玩笑。 我犹如一棵在墙头随风飘荡的草,伶仃孤独。 这其实不能叫做一篇真正意义上的文章。我把平时随笔记下来的一些和摘抄的一些东西进行组合,就成了这篇“文章”。第(四)节后面几段是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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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英雄,谁是英雄——一个永恒的主题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2-07-16 13:46
(一) 让我们把历史翻到公元前12世纪末位于小亚细亚西北部的特洛伊城,这里正在发生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希腊人阿喀琉斯杀入战场,将特洛伊人赫克托耳击于马上,并用牛筋穿透赫克托耳的踝骨绕城三圈。普里阿摩斯跪在地上,请求阿喀琉斯归还儿子的尸体,阿喀琉斯仰天长叹,流下了同情的泪。 不论胜负,不论成败,无论阿喀琉斯还是赫克托耳,他们都是英雄,都是集体智慧与力量的化身,都是为了部落、为了集体而战的英雄,永远被人们顶膜礼拜。 翻开古老而且厚重的《旧约》,古希伯莱文化的精粹,摩西、以斯帖、参孙,一个个耳熟能详的名字,铭刻在每个希伯莱人的心中。是的,在希伯莱这个充满着苦难与战乱史的民族里,他们需要英雄,希冀能为他们撑起一方天地的英雄。摩西带领族人从埃及返回迦南,以斯帖用机智和勇敢挫败了敌人的阴谋,参孙与敌人同归于尽……对于流落世界各地的希伯莱人,他们不会忘记历史,不会忘记这一个个民族的英雄。 不分地域,不分种族,不论是崇尚冒险、勇于挑战的西方,还是安士重迁、封闭保守的东方,英雄的起源都与那些以民族为己任、以集体为荣誉、具有超人非凡能力的勇士有关。那是一个战乱四起、不得安定的时代。英雄,也必将标上属于时代的烙印。 (二) 当人类从茹毛饮血、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中走出来,当几千年的历史化成一段段文字只能在古籍文献中飞扬时,我们缺乏的是理解。 两次世界大战带给人类的,并不仅限于骇人听闻的法西斯暴行。600万犹太人被杀、无数城市化作废墟……摧毁的,除了生命、物质、文明,还有人们一贯尊崇的社会道德标准,还有人类对世界的乐观信念。代表着危机、荒诞、痛苦的哲学应运而生了,人们不再相信有谁能来拯救他们。英雄,只属于远古的传说。 当人类登月使太空不再陌生,当飞机使地球不再遥远,当互联网使你无所不知,这一切都彻底改变了人们的时空观、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然而,人的交流似乎也就定格在了冷冰冰的机器上,人的精神世界里开始充满“自我”,所人有人疯狂地叫嚣“我是太阳”,有人歇斯底里地呐喊“我是自个的爹”。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当“英雄”称谓是靠浴血的搏杀和无私的奉献得来时,敬畏的心情是做作不来的;当“英雄”变成了金钱、权势及种种噪音的制造品,蔑视的眼神亦是伪装不了的。当你发现你的身边遍布着英雄,甚至连吃饭、喝酒都可以成为英雄时,你还会想念英雄的真实性和可靠程度么?更为糟糕的是,这种怀疑将会延伸到几百上千年前的英雄们身上,他们是不是和今天的“英雄”一样充满着可笑和荒唐? 于是,一轮新的颠覆拉开了帷幕。 在乔伊斯的《尤利西斯》里,英雄沦为了“可怜”的代名词。奋勇杀敌的英雄变成含羞忍辱的凡夫,忠贞守节的烈女成为肉欲横流的dang fu,雄姿英发的少年变成精神空虚的骚客。 信仰的沦丧必将导致理想的缺席。颓废逐渐成为年轻一代的主色调,“个人主义”成了至高无上的原则。对传统的伦理道德嗤之以鼻,对国家民族的利益不屑一顾。当小学生的理想是“当大款、娶美女”时,需要我们正视的,又仅岂是单纯的政治教育? “英雄”似乎是随便拿来讥讽的对象,或是与自己毫不相干的陌路人。所以街头流氓可以恣意妄为,所以车匪路霸可以大胆行凶,所以大学生救了农民牺牲自己的行为会引发“值不值”的全国性大讨论。 尼采说“上帝死了”。是的,上帝死了,死在信仰的路上,死在英雄坍塌的废墟里。那么,谁将是他的救赎者?答案就是我们自己,只有我们重建起精神的圣殿,还英雄一分领地,给信仰一个空间。 (三) 焚书坑儒、文字狱不能将优秀的传统文化绞杀,军国主义、法西斯暴行不能使一个民族灭绝,而真正的英雄,也必将以其坚挺的姿态而存在。 尼采说:“这里有一个英雄,他会在水果成熟的时候摇动果树。你以为那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吗?好坏么,你就看看他摇动的那棵树吧。”读到这段话时,道德映入脑海的是中国当代历史上的一位伟人——毛泽东。 毛泽东的丰功伟绩已无段赘述。然而当代不少史学家、文学家对他的研究却过多地把眼光放在了他晚年所犯的一些错误上。“大跃进”、“浮夸风”、“文化大革命”,他们并不管当时的政治背景和历史原因,而是把矛头直接指向毛泽东,认定这一切都是他的错,且成一呼百应、狼烟四起之势。 我的年少无知也曾成了他们的帮闲,认为毛泽东不过尔尔,只是一个被夸张出来的“神”罢了。今年自考报了《毛泽东思想概论》,通看了几遍教材后,心灵的冲击使我羞愧不已。我太无知了!居然在还没有真正弄明白“英雄”的含义时就对英雄妄下了结论。 首先要承认的是,英雄是人,不是神。因为阿喀琉斯的任性,导致朋友的牺牲;赫克托耳的狂妄骄横葬送了部落的命运;毛泽东和他们一样,他并不是十全十美的,他也会有头脑发热的时候。其次,毛泽东所塑出来的形象已远远大于他本人的形象,“毛泽东”已成为一种思想、一种精神的代名词。他从风雨飘摇的魄恐怖中走过来,他从反围剿、八年抗战、解放战争的枪林弹雨中走过来,他从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成立与建设中走过来,他所蕴含的,已不仅仅是作为“毛泽东”这个人的存在了,他已经成为了一种力量,一种象征。当我们的学者靠着机智的修辞、独特的风格和尖锐的语言来笼络读者的眼光时,你可曾发现在那些华丽的词藻和机智的修辞背后,实际是一个空荡的灵魂,纵然能够泛起一时的摩登泡沫,但很快便会成为过眼烟云,像大浪淘沙般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们甚至和我一样,还没真正明白“英雄”的含义。 泰戈尔与甘地会晤。泰戈尔说:“你们不要毁了艺术。”甘地说:“艺术不要毁了我们。” 在中国,却有一个人将政治与艺术进行了完整的有机结合。他就是中国文坛泰斗——鲁迅。在鲁迅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里,他是作为一名自由知识分子存在的。然而他战斗的姿态,是让 大部分自由知识分子望尘莫及的,一如他的性格,孤傲,自信。就像傲立于悬崖边的一棵树,冷峭、挺拨,即使身后是万动不复的深渊,一样无所畏惧。“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才是真正的英雄本色! 无论是他的小说还是杂文,都可以说是他对中国存在的问题思考的结晶。鲁迅以其敏锐的思维和犀利的眼光,真正关心着社会底层的平民,思考着中国的命运。作为一名文人,他所能拿起的武器只有笔。然而就是这支笔,让反动派如丧家之犬,让在黑暗中摸索的人们看到了希望。 还想说说雷锋。 他的一生,是短暂的一生,也是平凡的一生。拿他去与叱咤风云的英雄们相比,或许你会嘲笑我的无知。他没有不朽的功绩,没有显赫的权势;他所做的只是一些默默无闻的小事,他只是绿色军营里的普通一兵。 然而一个人若能以其平凡创造出不平凡,或才能更见其伟大。“一个人做一件好事不难,做两件好事不难,难的是天天做好事,坚持做好事。”雷锋用行动实践着人生的意义——做一个高尚的人。他做好事并不冀回报,或者根本就没想到过要得到什么回报。比起我们的沽名钓誉,做一点好事就沾沾自喜,他完全有资格步入英雄的殿堂。 高山有其巍然高耸,小丘又何尝不秀美纤丽;汪洋有其磅溥气势,溪流又何尝不舒缓动人? 是的,真正的英雄永远也不会穷途末路,真正的英雄也不可能被颠覆;需要颠覆的,其实是那些煸情、做秀、哗众取宠的思想。 (四) 这或许有点偏离主题,但觉得还是很有写下来的必要。或者,仅仅因为我是农民的后代吧。 常常有“杰出”、“先进”、“英雄”的演讲报告会,台上的激情澎湃,台下的热血沸腾;动情之处声泪俱下,掌声、欢呼声不绝于耳。我也就一次次地为这些“杰出”、“先进”、“英雄”所教化,一次次地为他们感人的事迹、卓越的品质所感动。 我绝对相信他们有足够的资格戴上“英雄”的光环,然而有一次,我的思维却无可遏制地想到了他们——那些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以刨士为生的农民。比起英雄们来,他们是卑微的、不足道的,然而他们与历史上太多英雄的命运,却总是休戚相关。 刘邦、朱元璋一代之君,没人说他们是英雄,他们重复了从农民到独裁者的悲剧。陈胜、李自成、洪秀全失败了,但他们是英雄,尽管他们依然是封建王朝国家机器的统治君临天下,依然是被当成了改朝换代的工具。 前者的起义队伍胜利了,而队伍中的主流——农民却失败了;后者的起义队伍失败了,而队伍中的一部分——领导者却成功了。 “孰以成败论英雄”,若是陈胜、李自成之辈成功了,他们还是不是英雄?“成王败寇”,可成功的人是罪人,失败的人反倒成了英雄。 所有的农民起义都是一场悲剧,悲剧中的角色却不尽相同。 我们忽略了事物的本质,忽略了恪守誓言、流血牺牲的人民,忽略了直接或间接家破人亡、流离失所的人民,我们只把焦点聚集在了一部分因为“阶级局限”而可以自行解脱罪行的人的身上。 个中真正的英雄,已经被我们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淡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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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道人之善
作者: 秦少方[9852217] 2002-07-10 17:25
“宽恕是万能的词!人类的错误,我们都有。是的,即使是我们所痛心疾首的错误,只因为它们还未在我们身上暴露。它们不是浮泛在表面的错误。它们隐伏在我们的天性深处;一旦召唤,便应声而致,昭然若揭,就像我们此刻在他人身上看到的一样。” ——叔本华 《世人的苦难》 是的,没有人是尽善尽美的,包括历史上任何一个伟人。每个人都是一张白纸,纸上或多或少总有些黑点。我们的眼光,该放在白纸还是黑点上? 冬日里,看到一个跛足的孩子迎着寒风踢着足球,你是关心地拉过他说“孩子,回去吧,这不是你该玩的”;还是善意地激励他“勇敢地踢下去”? 同事犯了错误,让你平白无故被上司训了一顿,你是把同事臭骂一顿,翻脸成仇;还是拍拍他的肩:“我以前也和你一样”? 生活中,太多的事情可以让我们思虑:我们该如何去看待别人? 让我们一起来听一个故事: 一个年青人很喜欢到BBS上发帖子。每次他满怀热情地把稿子帖上去,但很少人回复他,很少人关注他。他慢慢地失去了兴趣,觉得在BBS里面更多的是水份,靠的是和版主的关系。于是他从一个认真的人变成了满腹牢骚,在BBS里对每个人都看不过去、冷嘲热讽。 一天,他在QQ上收到数十条留言,都是一群不相识的人,但每个人都对他满是赞誉之词,希望他坚持下去,并希望能看到更多来自他的好帖子。 年青人看到后,心里先是一阵阵的感动,觉得自己并没被人遗忘;然后是后悔,为自己愚蠢而无知的报复而后悔。他又回到了以前那种认真的态度,而且一直坚持下去。后来,他成了版主。在老版主把权力交给他时,把事情的原委告诉了他:那是老版主和他的一帮朋友特意发给他的鼓励之词,希望他能振作起来。而且在一开始,之所以少有人关注他,确实是水平方面的原因。 我们不必去考究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我们只要问一声自己:看到别人遭遇挫折时,我们会怎么做?会像那个版主一样吗?不,不是“我们”;应该问的,是“我”。 看到花开,我们会赞叹它的芬香;看到奇景,我们会惊叹大自然的鬼斧神刀。缘何面对我们身边的人,却吝惜于一句赞誉之词呢? 想起柏杨先生1984年在爱德华大学做的演讲《丑陋的中国人》。其中措词激烈地指出了中华民族的劣根性:喜欢窝里斗。对此深有同感,即使在我们身边,看到比我们强的人,我们又何曾真正地佩服过?更多的是暗地里使阴招、下绊子;看到比我们差的人,不屑一顾,满口讥讽嘲笑之言。我们何以学不会用宽容的心态来对待他人,学不会“乐道人之善”,却记住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呢? 让我们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吧:也许他学习不够好,但他是那么善良,热忱地帮助着别人;也许他歌声不够动听,但在球场上他会带给你惊喜;也许他曾有过这样那样的错误,但他正在努力地做好每件事情……我们所要做的,可能只是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眼神;但给别人的,却会是一种激励,一次鼓舞,让他更有勇气更有信心去面对未来和生活。 “对于我们所爱的人,我们所知甚少,这是我们永远的遗憾。他们仿佛只有在远离我们的时候,才表现出自己。”我们不要像梅特林克说的这样,等到失去后,才想起他的种种好处来。既然他现在就在我们身边,我们为什么不把最温暖的阳光、最美丽的祝福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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