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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街论坛交友之乐原创文学 → 坍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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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坍塌时间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低俗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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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宝宝 主题:6 精华:0 贴子:9 排名:2923 威望:0 排名:0 注册:2006/9/27 1:53:45 近访:2007/1/16 23:19:40
坍塌时间  发贴心情 Post By:2006/9/30 23:37:00



小远在草原上放羊的时候,维泱穿着红裙子经过。红裙子的维泱经过白色的羊群时,小远就掏出小鸡鸡撒一把金黄金黄的尿。尿成扇形,喷泉一般涨高又落下,维泱于是以为下了一场金黄色的雨。碧绿碧绿的草原,洁白洁白的羊群,绯红绯红的裙子,金黄金黄的雨,这就是十一岁的小远和二十二岁的维泱的生活图景。之后,他们就分开了。

十八岁的小远再在草原上放羊的时候,就不会在别人面前撒尿了。小远悄悄地来到河边,然后对着河水撒尿,尿流进河里就成了一条条金黄色的小鱼。两年以后河里面全游满了金黄色的小鱼,这个时候小远就二十岁了。二十岁的小远长得帅帅的,长长的头发五颜六色,竖起来就象一支孔雀尾巴。小远于是在自己的孔雀尾巴里养了许多许多小蚕虫。蚕虫在里面吃喝拉撒,还在里面结了好多蚕茧。小远想:等到蚕茧集得差不多了,就可以帮维泱阿姨做件衣服了。

小远二十二岁的时候。有位姑娘爱上了他。这位姑娘长了一身的乳房,胸上背上都挂满了,就象是一串密密麻麻的葡萄。小远饿了就摘一颗吃,饿了又摘一颗吃,紫红色的葡萄汁流到喉咙里,让小远打的哈欠也成紫红色的了,喷到天上就成了彩虹。小远一天吃三颗,一共吃了1090天,这样小远就二十五岁了。二十五岁的小远抚着姑娘身上最后的两颗葡萄,一面口水直流,一面迟迟不肯下口,小远说,我舍不得吃了。姑娘就拍了拍小远的孔雀尾巴,说:舍不得吃就等长大了再吃吧。

爱上小远的这位姑娘有三条裙子,一条白色的,一条黄色的,一条绿色的,就是没有红色的。姑娘上午穿白色的裙子,中午穿黄色的裙子,下午穿绿色的裙子,晚上就什么也不穿,光溜溜地钻进小远的被窝。小远抚着姑娘的两颗葡萄,心想它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呀!小远有个不好的习惯,就是喜欢尿床。那么大的人还尿床是一件很害躁的事,小远尿起来却一点也不害躁。小远一尿床,被窝里就乱蹦乱跳的全是金黄色的小鱼。于是,下半夜的时候小远就和姑娘一起躲在被窝里烤鱼吃。




有无数条路可以到达西罗多城堡,唐唐甜甜选择的是最艰难的一条。那个秋天里,唐唐甜甜被自己的选择折腾得精疲力竭。不过唐唐甜甜是一个从来不后悔的女人,因此唐唐甜甜并没有为自己的选择懊恼。后悔是一种药,药是苦的,而唐唐甜甜喜欢甜食,只喜欢甜食,所以唐唐甜甜不吃后悔药。喜欢吃甜食的唐唐甜甜却从来不发胖,这主要是因为她的一生都在用来走路,用来到达西罗多城堡,长途跋涉消耗了她体内的脂肪/西罗多城堡太遥远了。而唐唐甜甜又选择了最艰难的一条路途。唐唐甜甜直到自己老了的时候才到达西罗多城堡。到达西罗多城堡一夕之后唐唐甜甜就死了,那一夕之间唐唐甜甜体内的脂肪迅速地挥发出来,唐唐甜甜立即就发胖了,成了一个大胖子。所以临死时的唐唐甜甜是这样的:她躺在西罗多城堡的大教堂里,身体上长满肥膘,看起来就象一只巨大无比的气球,气球的一端有一颗小结口——那是她的头;气球的另一端有两截小绳子——那是她的两只脚。总而言之,唐唐甜甜死得无比的难看。

但是唐唐甜甜没发胖之前却是无比好看的。唐唐甜甜发胖只是临死前的那么一宿,因此唐唐甜有大部分人生中是无比好看的。如果我们对唐唐甜甜临死之前的一宿忽略不计的话,我们似乎可以这样说唐唐甜甜是一个无比好看的美女。现在我决定花一定的笔墨来形容一下美女时期的唐唐甜甜:唐唐甜甜身材苗条,走起路来娉娉袅袅,就象是一弯跨越天际的彩虹。而那彩虹又总是摇摆不止,更重要的是那彩虹还长了一双深秋潭水一般的眼睛,一头海藻一般的头发,一双有丝绸一般的质感梨花一般的颜色的手,这样说来唐唐甜甜是结合了天与地诸多奇迹的产物。我在这里动用了天上地下彩虹海藻诸多比喻来形容她,然而事实上还不够,唐唐甜甜是奇迹中的奇迹。因此唐唐甜甜行走在去西罗多城堡的路上,你就感觉整个天与地都暗淡了,因为唐唐甜甜是这天地之间奇迹中的奇迹。黄沙漠漠,唐唐甜甜行走在上面,衣裙翻飞,一尘不染,只要你是一只具有审美力的动物,你就看到了她是天地之间最亮的一个物体。月亮星星的光似乎是从她身上反射过去的,太阳的光似乎也是人从她身上反射过去的,因此唐唐甜甜行走在去西罗多城堡时,你会看到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动物正低伏在唐唐甜甜行走的路旁,它们正在晒太阳呢——它们都是具有审美力的动物。

现在有两个疑问。一:唐唐甜甜为什么要历尽艰辛的去西罗多城堡?二:西罗金多城堡究竟住着谁?



维泱是这样的一个女人,她每掉一滴眼泪,就要消瘦掉一部分。这充分证明了维泱是一个水做的女人。当阿楚从很远的地方赶来时,维泱已消瘦得只剩下两片嘴唇了,因为没有眼睛可以看到阿楚已经来了,也没有耳朵可以听到阿楚已经来了,所以维泱还不知道她等的人已站在了她面前。维泱还在流泪,很快,维泱又消瘦得只剩下一片嘴唇了。阿楚低下头,吻了吻维泱的嘴唇,他想通过触觉告诉维泱自己已经来了。维泱也知道了,可是维泱已经只剩下一片嘴唇了,维泱无法说出一个字。

很快,维泱最后的一片嘴唇也消瘦掉了。

阿楚的左眼认识回鹘文,右眼认识西夏文,两只眼睛一起则只认识汉字;同理,阿楚的左手能使狼牙棒,右手能使绣花针,不过不知道阿楚双手齐使会什么兵器。阿楚在杀人之前,往往会问对方一件事——你背叛过你的妻子吗?对方说背叛过,阿楚就用狼牙棒把他杀死;对方说没背叛过,阿楚就用绣花针把他杀死。这证明阿楚痛恨背叛妻子的人,因为阿楚立志要做一个好丈夫。被阿楚的狼牙棒杀死的人,往往死得难看。阿楚想,这样的人应该死得难看一点,于是一棒打下去,那人就象一只臭虫一样给踩扁了,五颜六色的趴在地上,而且身体会散发出难闻的臭气;对方说对妻子一直很好,阿楚就想这样的人应该死得好看些。阿楚的绣花针从那人的口腔中穿了进去,那人觉得心脏被蚂蚁咬了一口,然后就象一只气球一样开始漏气了,最后变成了一片叶子一样的新气球。阿楚于是把气球夹到书页里。很快,阿楚就夹了满满的一本书了。

阿楚拿起这本书给维泱看,维泱很喜欢,维泱指着这一个说:啊,这是美洲蝶!又指着另一个说:啊,这是非洲蝶!这成了维泱爱上阿楚的第二个原因。后来维泱知道这些都是阿楚杀的人,就不高兴了。维泱说:阿楚,你怎么能杀人呢?阿楚说,这些都是坏人。阿楚想成为侠客,成为侠客就总免不了要杀人。可是维泱还是不高兴,不高兴了就开始流泪。这一次让维泱消瘦掉了两条腿,后来整整有五个月都是阿楚背着维泱。

阿楚有一头茂密的头发,头发很粗,中间是空的,拔下来就是一根黑色的管子。阿楚看见维泱流泪了,就会拔下头发收集维泱的泪水,然后带到千里以外的雪山去把它熔铸在维泱身上从维泱住的地方到雪山要走一年的路,如果骑马要骑三个月。阿楚只有一匹很瘦的马,因此要骑五个月。维泱刚刚醒来的时候往往一身的冰碴,看起很丑,就好象睡醒的人挂满一脸的眼屎一样。阿楚于是掏出一块手绢小心翼翼地帮她擦掉。手绢是维泱送的,上面绣了一朵兰花,一句诗: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

维泱的身体全化成了泪水,阿楚把自己的头发全拔光了才收集好。因此在这五个月里,阿楚走在通往雪山的路上,看起来就象一个英俊的小和尚。这个英俊的小和尚把一条粗黑的辫子缠在脖子上——里面是维泱的整个身子,骑着一匹瘦马,左手提着狼牙棒,右手捏着绣花针,双眼望着远方——远山逶迤,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到雪山呢?为了能够跑得快点,阿楚从书本里掏出了所有的气球,把他们吹圆了都系在马身上,马于是飞了起来。当时吹的是西北风,马在西北风中往西北方的雪山奔去,看起来就象是在空气里游泳。因此,那个夏天里,你所看到的最奇特的景象就是:一匹瘦马在空气中以狗刨的姿势游泳,上面坐着一个英俊的小和尚,再上面飘着五颜六色的气球。



爱上小远的这位姑娘名叫撒蛋饼拉丁,除了有两颗小乳房,三条不同的裙子,还有一双会变魔术的眼睛。穿白色裙子的时候,姑娘的眼睛就是白色的,乳白乳白的,流到盘子里就成了牛奶,小远就把它当早餐吃了;穿黄色裙子时,姑娘的眼睛就成了黄色的了,流到盘子里就成了面包,小远就把它当中餐吃了;穿绿色裙子时,姑娘的眼睛就成了绿色的了,流到盘子里就成了蔬菜,小远就把它当晚餐吃了。小远想,要是她象维泱阿姨一样穿红色的裙子,那流出来的会是什么呢?小远期望是一盘大龙虾。

晚上睡觉的时候,撒蛋饼拉丁的眼睛也从不闭上。撒蛋饼拉丁一睡觉就做梦,她做的梦都在她的眼睛里放着,做什么就放什么,就好象放电影一样。小远于是再也睡不着觉了,小远每晚瞪大眼睛看着撒蛋饼拉丁眼里的电影。这样,小远就迷上了电影。迷上电影的小远开始树立起远大理想,他想做个电影导演。



唐唐甜甜选择了最艰难的路。这条路的路面上铺满了牙齿,这些都是十万年前一种被渴死的叫剑牙龙的恐龙留下的,这种恐龙曾经受过干渴的折磨,因此一闻到水的味道就会从死亡中醒来,撕咬有水的物体。因为这样,唐唐甜甜在行走的过程中不能出汗,一旦出汗,那些牙齿就都会醒来一齐撕咬她。为此唐唐甜甜穿了一身能随时蒸发汗水的衣服,这件衣服性能良好,唐唐甜的汗刚刚泌出体外,它就已经帮她蒸发到天上。因此你会看到唐唐甜正顶着一朵大云彩行走,并且那云彩越来越大,那就是唐唐甜甜身上蒸发出来的汗水。唐唐甜甜行走的这条路上还漂满了一种蚊子的灵魂,这是在原始社会时生存过的一种食人蚊,要不是一场瘟疫发生在它们之间,我想人类肯定存在不到今天,因为早该被这些食人蚊吃光了。幸亏食人蚊在一夜之间就灭绝了,但是它们的灵魂并没有死,它们还随时准备复活。只要一给它们闻到人的呼吸声,它们就会醒来,吞噬你,让你在最短的时间内变成一堆枯骨。因为这样,唐唐甜甜就再也不敢呼吸,她有一头海藻般的头发,那头头发的根深深地扎进她的头皮,分枝成许多的血管伸进她的心脏,又伸向她身体的每个角落,象是一张错综复杂的交通网。在每个有太阳的白天,唐唐甜甜的头发就会进行光合作用,悄悄地将氧气运输给她的身体,这样,在她行走的路上,食人蚊便从没醒来。

当然这还不是最厉害的。最厉害的是:唐唐甜甜脚下的路永远都在行走。唐唐甜甜走一尺,那条路也往前走一尺;唐唐甜甜走一寸,那条路也往前走一寸;唐唐甜甜停止不动。它也停止不动。唐唐甜甜永不停息地向前赶路,那条路也永不停息地向前赶去,就象是一条不息奔跑的河流。

那么疑问三出来了:唐唐甜甜是怎么到达西罗多城堡的呢?



关于维泱爱上阿楚的第一个原因是这样的:

维泱住在一片大原野里,原野里长满了各种各样的兰花草。那时候维泱非常开心,从来不知道流泪这么一回事。维泱喜欢跳舞,每天都要穿着薄如蝉翼的衣服从木房子里出来,到兰花地里跳舞。维泱一挥长袖,于是所有的兰花都开了。香气引得五百里以内的蜜蜂和蝴蝶都过来了,一层一层的萦绕在兰花上面,整整萦绕了十七层。维泱连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只好站在蜜蜂和蝴蝶身上跳舞。幸亏维泱很轻,所以一只蜜蜂和蝴蝶都没伤着。

维泱跳完舞就回木房子去了,所有的兰花于是又闭上了花瓣。层层叠叠飞回去的蜜蜂和蝴蝶把五百里以内的太阳都遮住了,因此那个时代的历书里,记载了非常频繁的日食。为了对付日食,那里的人们发明了一种墙,那种墙外面是用琉璃做的,中间是空的,里面放满了萤火虫。因此即使是日食了,那些人家家里也通亮通亮的。阿楚当时就坐在这样的屋子里,想着怎样成为侠客的问题。

阿楚那时是一个留长发的英俊少年。阿楚笑起来眼角往下弯,嘴角往上翘,眼角和嘴角能拧起来打成一个结。所以阿楚轻易不会笑,因为笑了以后要他妹妹搭楼梯帮他把结解开来,那时他的妹妹还不够高,要搭楼梯才能爬上阿楚的脸庞。阿楚在没日食的时候就练狼牙棒,日食的时候就练绣花针。两个月以后,阿楚的狼牙棒和绣花针都练成了。

阿楚练狼牙棒时的情况是这样的:阿楚叫妹妹给他牵来一头大象,然后给大象的蹄子扎上红布,让大象跳踢踏舞。阿楚举着狼牙棒往大象的影子上砸去,如果影子给砸得发白了,象患了贫血病的人一样摇摇欲坠,这证明阿楚的狼牙棒练成了一半;如果影子给砸碎了,象一截一截给踩断的蚯蚓一样痛苦的扭曲,这就证明阿楚的狼牙棒完全练成了。阿楚练绣花针的情况则是这样的:阿楚和妹妹在黑漆漆的树林里,妹妹一边奔跑一边喊阿楚,阿楚就拔出绣花针向妹妹的话掷去。如果能在妹妹的话到达耳朵之前就把它射落的话,那么阿楚的绣花针就练成了。有一次妹妹在树林里喊了阿楚整整一天,阿楚一个字也没听到,这就证明阿楚的绣花针已非常纯熟了。

有一天阿楚正在练狼牙棒的时候,突然日食了。阿楚看见四处窜出许多的蜜蜂蝴蝶都往一个方向飞去,就奇怪了,阿楚顺手抓住一只蝴蝶的翅膀,那只蝴蝶就带着阿楚往南方飞去了。飞了好久好久,阿楚看见了一个神仙姐姐穿着漂亮的衣服在兰花上跳舞。阿楚就乐了,一笑,眼角和嘴角又打起结来,一阵痉孪,阿楚就掉了下来。

醒来后阿楚发现自己正躺在神仙姐姐的怀里,神仙姐姐帮自己把眼角和嘴角的结解开,慈眉善目的问:你会跳舞吗?阿楚说会。两人就走出木屋跳起舞来。一群一群的蜜蜂和蝴蝶飞来,将阿楚和维泱托得越来越高,很快,两人就站到了太阳底下。阿楚顺手摸了一下太阳,又摸了一下维泱的脸,阿楚说:姐姐,你的脸和太阳一样,发烫。维泱也摸了一下太阳,又摸了一下阿楚的脸,说:傻瓜,你的也一样。

这就是维泱爱上阿楚的第一个原因。爱上阿楚后,维泱就想阿楚天天陪着自己一块跳舞。可是阿楚跳着跳着就想起了别的事。阿楚想,我还没去做侠客呢?于是阿楚告辞维泱,说做完侠客后再来陪她跳舞。维泱一句句挽留,可是都给阿楚用绣花针射落了,阿楚不愿听见这些挽留。一年以后,阿楚带着一本夹满标本的书来见维泱了,那本书真漂亮,维泱因此更深的爱上阿楚了。可是阿楚这回做侠客已经做上了瘾,阿楚说还要再集上一本书才来见维泱,阿楚再一次把维泱的挽留射落了。维泱只有强作笑容的送了阿楚一匹大白马。那匹白马和她一样,会因为流泪而消瘦掉。白马天天要流泪,维泱就想:待白马消瘦掉没了,阿楚总该回来了吧!



马瘦毛长无限仰慕唐唐甜甜的不屈毅力和美貌惊人。因此马瘦毛长花了整整四十四年来研究这三个疑问。可是马瘦毛长是一个蠢蠢的家伙,智商只有70略多一点点,他常常因为算不出数学题而被老师罚去扫操场,久而久之马瘦毛长养成了一个喜欢扫地的好习惯,在他居住的五公里之内每时每刻都是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虽然马瘦毛长有这些好习惯,但是马瘦毛长依然是一个蠢家伙。事实上马瘦毛长甚至连唐唐甜甜连为什么吃那么多甜食却不发胖都不明白——要不是维泱告诉他的话。

而维泱是个聪明的家伙。如果他在早生一百年,那相信原子弹一定是他研究出来的;如果他在早生二百年,那相信火车一定是他研究出来的。一定。可得维泱生得太迟了,他出生时世上该研究出来的东西都已经研究出来了,因此他的聪明已经没有用武之地了。他整天闷得发慌,就给自己取名字。他认为一个名字就是一个命运,他迷恋着这个,就象莫扎特迷恋着音乐;达芬奇迷恋着绘画;唐唐甜甜迷恋着西罗多城堡一样。在他给自己取了三千九百个名字时,他接到了马瘦毛长送来的三个疑问,当他研究出这三个疑问,他就会把答案交给马瘦毛长。

如果你期望解答这三个疑问,一定要等待马瘦毛长的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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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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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6/10/1 0:05:00

呵.原来撒尿也是一种艺术呵...


你的就是我的   我的还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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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6/10/1 0:30:00

这位仁兄的解构主义比我还厉害...

草,一看到他,我立马清醒正常了...



你觉得幸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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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6/10/3 2:20:00

这篇字儿发在这里好几天了,看了两遍,却不敢评论,看不懂嘛

只感觉有小波遗风,我敢肯定作者一定看过红佛夜奔,这篇字的想象力和叙事手法还有里面的人物隐约有“红”的影子

真诚希望作者能给我这种笨人说一说,创作这篇字儿的时候的怎么想的,楼上的两个小盆友肯定也是不懂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3 2:21: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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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6/10/3 13:56:00

已经不能用超现实主称来形容楼主了

这年头,想象力丰富已然已成一大优势

所谓:没有做不到的事,只有想不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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