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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街论坛交友之乐原创文学 → 《青春颂》系死之三《生死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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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青春颂》系死之三《生死重天》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朱子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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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颂》系死之三《生死重天》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0/23 19:03:00

子夫向大家问好,第一次来,呵,先握个手先。以下是小弟长篇拙作《生死重天》,请各位老师、朋友不吝指点!

《生死重天》

这就是我的路,我的一生,我发现它值得一走值得一过。虽然,我并不愿意这样来过,但我没后悔过,当然,若有来生,我想活得快乐些,——我会说,我要快快活活地活,但是,可风,我们还会有来生吗?如果有,你还会等着我吗?

————题记

(一)自白

死去,

也是一种艺术,和其它事情一样。

我尤善于此道。

——西尔维亚.普拉斯

当死亡真正来临的时候,我可能又开始了来世的行程,所以,这又像刚开始我人生的起步。但是,我现在要说的是我站在了死亡的边缘,所以我知道在不久后的某一天我会突然死去,抛开我所有的亲人和朋友,抛开那灿烂的阳光和美好的世界,一个人孤苦无助地走向那阴森恐怖的地狱之门,最后被那腾腾大火在一秒钟之内化作一股青烟,一眨眼就消失在了茫茫宇宙。

楚楚和可风是我这一生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但她们都死了。楚楚死在一个万物滋长的夏天,可风死在一个枯叶飘零的秋天,而我,也许会死在一个万物消亡的冬天,我没有什么亲人,我的生活,就是一个人的生活;我的人生,是支离破碎的,我的生命,是灰色的。

其实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我连条狗都不如,唯有这两个女人,这两个和我一样连狗都不如的娘们,才能让我回忆起一些从前。记得可风说过,死到临头的人,心情会出奇平静,我不这样认为,此时,我是这样一种无奈的躁狂,我的脑海早被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给紧紧塞住,也说不清这是些什么,但我发觉它一刻不停地在我脑海里滋长,同时有一部分腐烂,发臭,并臭不可闻,最后我终于明白,它可能是些病菌、病毒,可能还有蛆虫,在里面活蹦乱跳,就像F大学的迪高厅,F大学的迪高厅就是这样,在里面活蹦乱跳的狗杂种都成了病菌,在里面疯狂、发臭,同时感染了更多的人,然后所有人都成了臭不可闻的病菌,最后,这些病菌都跑到了F大学厕所里面濑口。

而这种病菌,最后成了我,或是说,我,成了最后一个病菌,现在的我,也是那样的臭不可闻,我想死,但这可恶的上苍和这把我剥得一无所有的后娘样的世界还要让我在世上吃些苦头。同时我也仿佛在等些什么,但等什么我又说不清楚,或许,我所等的这个没有任何影像的东西会在我死前的某段时间内突然出现,但我知道目前它还没有出现,它或许是个人,或许是条狗;或许是个男人,或许是个女人;又或许是条公狗,是条母狗也极有可能。

但它还没有出现。

我的躯体出奇消瘦,翻遍汉语词典日语词典朝鲜词典阿拉伯词典梵蒂冈词典印度尼西亚词典翻遍世界上所有的词典都找不到能形容我这种消瘦的字眼,我的腹部却出奇的膨胧,我此时的尊容,完全就是两根相互平行的干柴上面放了个充满气的皮球,而这个可爱的皮球随时还有蹦起来的可能。

有一种说法是,人生,就是个等死的过程,是啊,每个人都是在等死,人和人最大的相同之处就是每个人都注定了一个相同的归宿——死,而这一过程,从他父亲的精子和他母亲的卵子相结合的那一瞬间就开始了。

不是说死去是一门艺术吗?我这人最喜欢艺术了,在F大学的时候,我可是被称作艺术家的人,不过,艺术这东西不能让人吃饱也不能让人穿暖更不会让人有机会去吃喝嫖赌,或许这狗屎样的东西就配我这连狗都不如的烂命,所以,倒也没后悔过什么。所以,我会死得像我搞起艺术来那样的潇洒从容。

生命,那是上天的旨意,可风还说,所以,我这条连狗都不如的烂命也是上天的旨意,不过,我可比阿森强多了,他那才叫残忍呢,他那条狗命还不如我,他死的时候,他离他所谓的理想只有一步之遥。

但,等死的日子,我做什么呢?

那就回忆吧。

人生好像一个圈子一个圆,生是一个起点,死,又回到了这个起点上了,而一生的路,就是画这个圈子画这个圆的过程,而这对我来说就更加确切了,小时候仿佛是在埋一个伏笔,死的时候,仿佛是来回应这个伏笔了。

如果按我回忆的流程来分的话,我这一生有四个时代,它分别是:

一:童年时代,这个时代是无知而天真的,所以有许多快乐的回忆让我挥之不去,那个时代的我们活得无忧无虑,所以在长大以后我时常天真地概叹,如果我们都不用长大那该多好。这个时代的人物有可风、阿森、小高、小清、姑妈和我。

二:高中时代,这个时代无论做什么事情总会想到友谊这种幼稚的字言,后来——应该说是逐渐长大成人,才发觉所谓的友谊是那样的遥不可及——而且,最后把你搞得人不人鬼不鬼的也是这狗日的破玩意。

三:大学时代,我的初恋从这个时代开始,不少人说我没出息,不少人认为大学时代才恋爱的人都有病,不是胯下那玩意出了问题就是人格上有缺陷。不过我那是单恋,算不上真正的恋爱,所以,现在躺在病床上等死的我还可以骄傲地说,我是个处男,同时,爱情这玩意真的不可信,情人,要比朋友强多了,我这么说你可别不高兴。另外,这个时代的我喜欢标榜自己,总觉得自己处处比人强,不入俗流但没那能耐,其实内心空虚得很。

四:找死时代,这个时代因大学时代的那个狗屁恋爱加上我一时的冲动而产生,这个时代我一直都在找死,如果不是那个狗屁恋爱,这个时代可能要更名为“辉煌时代”。还好,可风在这个时代再次出现了,这也是我一生中唯一谈得上有点意义的时代。所以,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是可风挽救了我,只是可风死得早了些。

以前看过黄尧先生写的《无序》,当时并没什么感触,现在,我却清清楚楚地记起其中的一段话来,它是这样说的:

回忆,是一种形将死亡的确论,我的论证按生命程序推演,没有一个人能回忆起从母腹生产出来的情景,因为生命胜于死亡。年轻时也不大缠绵于回忆,因为今天做不了的事情明天还可以做,到什么也做不了时,回忆便开始了。(——注:黄尧先生《无序》)

我现在终于明白这段话是为我写的,是为现在的我写的,我的生命就快要结束,我也到了什么也做不了的时候,甚至连说话的力气都不复存在,而脑海中却总是不自量力地浮现起一些以往的事情,就连一些平时根本没有影像,没有言辞的东西,它们仿佛就发生在昨天,这当中有亲人、有朋友、有师长、有女人……

慢慢地我进入了梦乡,好久没有睡得这么香甜过了——可风在那边等着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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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0/23 19:26:00

热烈欢迎天涯舞文弄墨写手朱子夫在我笔我心连载精品小说《生死重天》。

希望大家支持!!



千教万教教人学真

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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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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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ying zifu.



我儿子叫王发财,长得跟我一样难看。

“走在寂静里,走在天上,而阴茎倒挂下来。”-王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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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0/23 19:52:00

欢迎子夫来堕落街.啦啦为你的小说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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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0/27 11:04:00

抱歉了,前两天较忙,没来得及更新,朋友见谅!

现更新如下,恳请指点!不胜感谢!!

(二)迷失我的路

其实,所有的一切都应该从我做出那个冲动决定的那一秒钟开始。

1

其实,所有的一切都应该从我做出那个冲动决定的那一秒钟开始,那时我刚参加工作,而诱发我产生这份冲动的人是楚楚,虽然,在此之前好久她就离开我了,她离开我,说白了也就因为那句俗不可耐的话:我爱她,她不爱我。

是的,我爱她,但她不爱我,从我见到她第一眼开始,我就清楚地知道,她,这女人,这娘们只能成为我一生中无望的奢求,其实,在我第一眼看到她之前,我对她就再熟悉不过了,包括她的每一寸肌肤,那是在大二,我总是做一个相同的梦,就梦见这个女人,赤身裸体着,被我狠狠压在身下,我能一清二楚地看到她的脸还有每一寸肌肤,包括她小腹下的一张一合,直到有一天,我真的见到她了,我的脑海在那一秒钟顿时陷入迷茫,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她慢慢地从我眼前飘过,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她雪白的裙子和在我周围拂起阵阵温柔,从那天开始,我知道我真正发情了,像夜晚在我屋顶发出三长一短的叫春声的母猫,也是从那天开始,我没再做春梦,或许是白天想得她太多的缘故,于是就开始疯狂地追她,第一步当然是想方设法找机会与她搭讪,她和我是同级不同班,于是在每天课后,我总是小流氓样等在她们班教室门口,但一切都不如意,得到的都是些在当时的我来说是绝望透顶而在以后回想起来是毫无价值的回答,现在我还清清楚楚地记得她同我说的头三句话,第一句:您好,请问有什么事?第二句:哦,您好,我们又见面了。第三句,说第三句的时候她可能感觉到一点什么了,于是她这样说:对不起,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总要这样缠着我,我根本不认识你!说完这句她没命地逃了。需要说明一点的是,这三句话中间都隔了一天,也就是说,我虽然绞尽脑汁要与她搭讪,但我根本没什么话,我一见到她就脸上冒汗,这毛病让我在后来的日子里吃尽了苦头。

哈,好一句我根本不认识你!这个女人!我还能说什么?这个女人把话都说到这种地步了。

在以后的两年内我没再去缠她,听别人说她不是人,不是个正常的人,当时我想不明白,以为她是不是有什么毛病,后来才明白过来,原来她对每个人都同样冰冷。

但让我想不到的是,大五那一年,我们又相遇了,我和她竟然被分回到云南的一家医院实习,还是同一组,于是,后来就发生了很多事,当然是我对她死缠烂打,我追了她一年,这一年里我对关怀备至,而她对我,首先当然是冷若冰霜,然后,可能过了两个月,她的冰霜慢慢的消融,再后来,又过了大约一个多月,对我却客气起来,我们的关系到了那种我口中所说的做最好最好的朋友中去,这种令人反胃的关系,一直持续到毕业,后来,她走了,我也走了,我回我们县医院当了一名外科医生。

而让我做出那个冲动的决定的最直接原因,缘于她对我说过的让我记住了一辈子的话:你先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什么模样!从那一秒钟开始我发誓无论如何我要混出个模样来。

于是,我就做出那个决定了,我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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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间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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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0/28 20:11:00

小刀来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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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0/29 9:38:00

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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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1/6 10:46:00

2

我辞职了,大学毕业的我踌躇满志。

早上六点不到,我便到院办公室递交了辞职信,院长老头看了信后有两分钟说不出话来,最后,在我要刚跨出办公室大门的时候他终于问,“为什么?”“没有理由。”我说,说完我便走,多么潇洒,头也没回。

说句心理话,这家医院其实不错的,一来那几天心里也很满意,觉得这辈子在这里好好经营我的专业其实也就够了,但没到一个月,我的这种所谓的满足和激情便在百无聊赖的苍白的岁月中消亡殆尽——我觉得,我现在已是大学毕业了,又拿了学位证,我的身影,应该是搏击太空的雄鹰,我的灵魂,应该是流芳百世的奇葩,于是我辞职了,大学毕业的我踌躇满志。

我又回到了昆明,回到这个让我躁狂过让我迷恋过让我痛苦过也一定能让我实现理想的城市。

春城这几天都是晴空万里,生活在春城里的人们格外美丽。

我戴着太阳镜,在人才市场门外逛了一圈后走了进去,我打赌会有一份不错的工作等着我。

首先相中的是一家广告集团的总裁助理一职,我挺了挺胸脯,在周围人们惊讶和羡慕的目光中骄傲地走了上去。

“你好!”

考官是位小姐,她微笑着看着我走到近前,先向我伸出手。

“你好!”我把插在裤兜里的手拨出来。

“能看看你的简历么?”

“不用看了,”我说,“2005年F大学临床医学毕业,学士学位,现在考读研究生,原F大学学生会主席……”

“对不起,对不起……”她竟然笑了起来,同时朝我摆摆手,“我建议您认真看一下我们的招聘条件,您在很多方面都很占优势,但我们也有我们的条件,我们暂时不招应届毕业生,对不起,祝您好运。”

我没听她罗嗦,扭头便走。

云南大学附中,职位是美术教师,它的招聘条件是:

一:大学本科,有学位证者优先考虑。

这我有了。

二:英语四级,计算机四级。

这我也有了。

三:热爱工作,有扎实的文化素养。

这我也有了,我继续往下看。

四:非本专业者不要。

这条我是不具备,但我自信我有那个能力。

五:不招应届毕业生,有两年以上的教学经验。

第五条下面画了条红杠,狗娘养的这也是他们最注重的。

最后的第六条才是有关待遇的问题,薪水不高,考虑几秒钟后还是走了上去。

“您好!”我主动伸出手。

“你好!”坐在办公桌后的一位和我一样乳臭未干的小伙子冷冷地看了我一眼,冷冷地说。

“您好,我是F大学毕业的。”我说。

“哦——”

“条件我都具备,薪水方面不在乎,请问,可不可以考虑一下?”

“对不起!”

“让我先证明一下吧。”

“真是对不起,请另谋高就,请另谋高就。”

又跟他啰索了几句,最后在那小子的骂咧声中的垂头丧气地退了出来。

其实我不必抱怨,因为天天如此,找了无数家,进去的时候昂首挺胸,出来的时候垂头丧气。

工作真他妈难找啊!我对自己说。

半个月下来,身上的钱又用光了,但工作还是没有着落,也不想再出去找了,天天窝在小屋里,看看电视看看报纸,有应聘电话就出去活动活动,没有,整天赖在床上,也不再去想感情上那些乱七八糟让人想起就心烦的问题,天天躺着就不消耗能量,最少能省下一顿饭钱,衣服是两周不换,身子也是两周不洗,全身除了发痒发臭外倒没啥变化。总的说来,我还是活得很好,我还是原来的我。

但很多时候我也会讥笑自己,讥笑自己为什么活着这么窝囊这么落魄?

我又开始变得不自信起来,我甚至怀疑我根本没读过什么大学,读大学只是一场美丽的梦,我的大学文凭也是假造的,现在假造的东西多的是,听说人的命根子都可以造出来。

或许所有的所谓高等学府都是一样,为了骗钱都不择手段,现在没有哪家单位愿招应届毕业生,所有的应届毕业生在用人单位眼里都成了不折不扣的白痴——那大学还有继续办下去的希望么?那还读大学干什么?

也有大专生不如中专生、本科生不如大专生地说法,那硕士生呢?是不是也不如本科生?那博士生呢?是不是又不如硕士生了?那最后博士生不就成了连中专生都不如的初中生了么?那我们伟大的中专生不就成了国家栋梁了么,那,中国的所有高等院校就别办算了,那我当务之急还得先搞个中专文凭,不过搞个中专文凭可比读博士容易得多,这样,搞到中专文凭的我就可以堂而皇之地搞科学研究了,那我还得先造张宇宙飞船,我还要探索时光隧道,还要去搞1+1=3的问题从而推翻那1+1=2的千古不变的怪论。那我还先得给楚楚打个电话,要她研究生也别读了,要她快去把中专毕业证办了,陪我治家治国去,还有小高小清他们。

小高小清阿森可风是我小时候在郑州的伙伴,我从离开母亲产道那天开始就生活在郑州,直到11岁时才回了云南,我的童年是幸福的,因为有姑妈无微不至的关怀,但我姑妈在我大四那年死了,先是我那在北京当点小官的色鬼姑父抛弃了她,然后她就死了,现在,几年过去了,不想再多提,每想起她来,只有一种酸楚的滋味。说起小高小清阿森,我们在一起时干过不少缺德事,哦,忘了说一句,可风小我们一级,是个娘们,所以免不了要受到作为男子汉又是大哥哥的我们的欺负,比如按住她脱她裤子,要她跳脱衣舞,要她想办法从她老妈那里搞钱来花,记得我们做得最无耻的一次是小高按住她要我拿小石子塞进她的下面,另外什么打扫卫生啦帮我们背书包啦就不用多说了。

小高这人最捣蛋,记是有一次去偷王大伯的牛肉干,从三楼摔了下来,让人想不明白的是这小子竟然会没事,我们还一起偷看过萧池老师洗澡,那时我好像只有五岁,是小高和小清带着我偷看的,我这人有点笨,当时我有点害怕,不是怕被抓到,是萧池老师肚子下面黑漆漆的那片让我害怕,记得我问他俩,萧池老师那里为什么这么黑呢?为什么她会没有小鸡鸡呢?可他俩也不明白,这个问题我想了好久好久,直到有一天发现可风也没有小鸡鸡的时候我才明白,原来娘们是没有小鸡鸡的。

在我们上六年级的那一年,阿森瘫痪了,得了先天性血管神经畸形病,在此之前的每次全市长跑竞赛,他都要给他老爸把冠军捧回来,但六年级的时候他就瘫痪了,于是他那个位置被同样能跑的小高顶替了,小高小时候很让人同情,两岁的时候风流老妈跟人跑了,六年级的时候扫大街的老爸又撒手人寰,唯一的亲人,他国外的姑妈也不想再管他,于是他有关他生活的一切都由学校的老师打理,后来上了体校,然后又进了个什么体育队,而瘫痪后的阿森就专攻学业了,听说在学业上是绝对没问题。

小清,这位市长大人的公子比较找死,还在更小的时候,听说只有四岁,就敢把他老爸的陈年老酿偷出来喝个酩酊大醉,于是被他老爸按住狠狠揍了一顿,但那酒的滋味却让他着了迷,后来又迷上了抽烟、赌博、打人,于是就经常被揍了,他是我们五个中最找死的一位。但这小子脑子特别好用,高考时差清华三分,于是又补,说除了清华北大不读,后来真的如愿一起上了清华,跟可风一级,他学的是法律专业,可风是美术专业。

回云南后,可风曾给我写过几封信,所以总是让我记起她来,小时候她妈妈说要她做我的媳妇儿,不过前提条件是要等我考上大学再说,现在我大学毕业了,也许会有一天她真的从那边跑来和我睡到一块,可风长得很漂亮,高中时曾给我寄来过照片,被我一哥们看到了,说,哇噻,这娘们,奶奶的天下还有这么正点的娘们,奶奶的胸脯那个大,嘴唇那么性感,皮肤那么白,那眼睛,水灵灵的大眼睛还在发情呢,哇噻,兄弟我要和她睡上一觉要我少活十年也愿意。

可风真的很漂亮,小时候我就发觉了,我把小石子塞进她下面的那一秒钟我觉得很心疼,我在心里说,这小女孩可真可怜,这么漂亮可惜总挨我们整,但也让我明白,女人那个地方就是用来塞东西的,做女人真他妈不容易,天生就注定了要受别人的欺负,同时更觉得女人长得太漂亮了并不是件好事,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忍受男人们的摧残。

而现在,躺在床上唉声叹气的我倒真的希望那娘们,希望可风从那边跑过来睡到我身边,但我知道不可能,唉,这娘们,每时每刻都发出腥味。

冯苛是我高中时的一个铁哥们,这小子来自农村,老爸在他还很小的时候就死了,四岁那年得过肺结核,到初中二年级还尿床,他原本考上了云南大学,但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的一个星期,他家唯一的经济支撑者,他叔叔婶婶出车祸死了,还给他家留下一个天天喊着要吃奶的弟弟,所以没去读,后来到外面打了几年工,挣了些钱学了一门技术,然后就摇身一变成了一家电脑公司的高级管理员,他混得比我好多了,我这样想,他只要做好本职工作就不用为吃喝玩乐发愁,每个月还能寄给他那年迈的奶奶妈妈不小一笔,虽然,现在的他已不敢再喊以前那些为改变家乡贫穷落后的面貌而奋斗终生的大口号,但毋庸置疑的是,他混得比我好,或许这也是大学生不如高中生的最好例证。

高中时我有三个铁哥们,冯苛、子寒、远哲,那时正是四大天王横行的时代,所以我们四个铁哥们就成了我们学校里的四大天王,没有人敢惹我们。子寒是个色鬼,高中第二个学期就把一娘们的肚子搞大了,结果是要了我一万块钱为那娘们堕胎,同时还做阑尾,可后来还是被学校知道了,就呆不下去,就带着那娘们远走高飞了,我那一万块钱到现在都没还。远哲有个毛病,就是睡觉打鼾,而且睡相极为丑陋,明明熟睡了,眼睛还半睁着,想想就怪吓人,还是个酒鬼,总给人那种疯疯颠颠的感觉,也很疯狂,有一次喝醉了,从四层楼跳下来,什么事也没发生。这两人自从分别后再也没联系过,也联系不上。

另外还有亚楠,一娘们,高中时曾暗恋过我,但我没给她机会,听说现在跟冯苛搞到一块了。还有静、海斓,她们三人是我们那所高中学校里赫赫有名的铁三角,静长得有点像《天若有情》里的小婧,我在春梦里压的第一个女人就是静,海斓没给我留下多少印象,只是常陪亚楠来找我,所以就熟了。

高中三年,没什么值得刻意要让我记起的事,只是高一的时候我外公死了,也曾让我一度悲痛欲绝。

大学的时候我比较狂,曾组建了个文学社,还出了一本画集,也许这在医科院校里还比较少见吧,所以有一天文柔的老爸文副院长就当着全院师生的面激动地说,我相信有一天我们学校要走出一位伟大的画家或作家,所以我就狂了,觉得自己处处比人强,于是开始后悔当初选择了学医,我总对白杨说,如果我当初不学医的话,我现在都成作家画家了,其实那段时间我的内心很空虚,一个原因是我那县长老爸贪污受贿坐牢了,所以,我的生活也一下子从天上的灵宵殿跌下了地下的万丈深渊,那时我家有一老一新两幢房子,先前说要把老的那幢卖掉,可后来我爸爸发生了那种事,最后倒把新房子卖掉了,还有就是我姑妈莫名其妙就死了,另一个原因是现实生活中没有一个女人心甘情愿让我压。

白杨大我几岁,我在F大学唯一的铁哥们,高我个头,总是不修边副,给人的感觉就是他很苍老,他给我过许多照顾,特别是在我爸爸坐牢后和我姑妈死后的一段日子,他差点把我当成他儿子了,事实上,不认识我们的都以为我们是父子呢。

文柔是我在F大学的朋友,白杨不在的日子,特别是我筹建文学社和出画集的那段日子,我和她总形影不离,她也给我过诸多的支持和鼓励,所以就给人造成一种我们是恋人的错觉,最后连她老爸也这么认为,有一天他就问我说,你和文柔以后怎么打算?把我吓得好一会没说出话来,这人不错,或许是她老爸的原因,还有,她和白杨是一块长大的听说读小学时还一起睡过的死党,白杨在高中时追过她,但两人相处了两年,来F大学以后,狗日的白杨移情别恋了,看上了我们学生科科长也是文柔的表姐汪嫣,但文柔并没有伤心失落,后来我才听白杨说文柔根本不爱他,文柔只把他当大哥哥。

但最空虚的终究是我,我就带着那种狂妄又空虚的心态走出了F医科大学,到了昆明远郊一家不大的医院里实习,再次遇到了楚楚,我心中的阿芙罗狄忒。

楚楚长得一般,但就是老死不跟人来往,这容易给人造成许多不必要的误会,那一年里,听得最多的是有关她的风言风语,特别是邹奇凡,好像是楚楚欠了她一笔,有事没事就乱给她捏造谣言,但楚楚却不以为然,用她的话来说,她们爱怎么说就让她们说去,人本来就活在谎言这中,还好这话是从她一个普通人口中说出来,如果她是个名人,这话一定要成为至理名言。

奇凡是个卫校生,一起在那所医院实习,所以她在我们眼里俨然成了小妹,说不明白我们是什么关系,只是和她呆在一块就觉得特别扭,其实她这人挺活泼的,在实习结束的时候她哭了,说了好多让人莫名其妙的话,仿佛是我们这些做大哥哥大姐姐的又欠了她一笔。

说句实话我到现在都还弄不明白楚楚!这女人是哪点让我着迷了,说漂亮,她赶不上亚楠的一半,更别说跟可风比了,想想,或许每个人都这样吧,在一定的年龄阶段总要神经错乱一阵子的。

而现在,我就这么躺在床上,唉声叹气地躺在床上,我知道我冲动了,我知道我这么冲动地辞职不对,现在的我没法跨越出眼前的每一步,眼前的每一步对我来说都是万丈深渊,这一个月来,家人一再打电话来要我回医院,特别是奶奶,一打电话来就絮唠个没完,真是烦,但我说就算饿死也不会回去,我这人就是这种德性,我认为,如果现在回去一来脸上无光,第二是让人觉得我这人一离开医院就活不下去,而事实上现在我还是活得好好的,冯苛说每个月都会给我寄几百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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