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bbs
收藏本页
联系我们
论坛帮助
dvbbs

堕落街论坛社区事务社区事务 → [一号诉讼]关于版民制度案


  共有1149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一号诉讼]关于版民制度案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开心就好
  11楼 个性首页 | 博客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建设杰出元老执法TS
等级:宝宝 主题:1152 精华:1 贴子:7628 排名:107 威望:125 排名:2 注册:2003/7/9 8:19:00 近访:2026/1/14 15:15:02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1/6 9:41:00

在论坛现行的基本法里面有非常严重的漏洞:缺乏对议员的监督。

在议员投票效率低下、且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意见的情况下;
我擅自执行了版民制,情有可原,但无法可依。

同样,据我所知,基本法里面目前也并没有对我此种行为的惩处。
这又是基本法的一大漏洞。



收售苹果Mac mini及其配件。
微信ID:kk_bulao
0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阿不凡提
  12楼 个性首页 | 博客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元老 自由我心
等级:大一 主题:302 精华:0 贴子:2510 排名:1092 威望:42 排名:23 注册:2003/10/25 19:28:00 近访:2010/9/30 20:55:06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1/6 13:55:00

以下是引用别烦在2005-11-5 21:17:00的发言:

而这句话就把被选举权限定在了版民之中

这个的选举权只是对斑竹的选举``

阿不还要认真看看街法啊```

即使仅仅是对斑竹的选举做出了限制,那也是限制,那也是对基本法的违背


0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阿不凡提
  13楼 个性首页 | 博客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元老 自由我心
等级:大一 主题:302 精华:0 贴子:2510 排名:1092 威望:42 排名:23 注册:2003/10/25 19:28:00 近访:2010/9/30 20:55:06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1/6 13:56:00

以下是引用开心就好在2005-11-6 9:37:00的发言:

如别烦所列举:

论坛版民为有权利参与投票选举版主的成员。满足以下4点的会员成为堕落街的版民:
1、注册时间超过10天
2、发帖数量超过50帖
3、登陆次数超过10次
4、非马甲
论坛选民为有权利参与投票选举超级版主、总版主、议院的成员。满足以下五点的会员成为堕落街的选民:
    1.注册时间超过三个月;
    2.最近三个月登录过论坛;
    3.用户总登录次数超过30次;
    4.用户总发贴量超过100帖;
    5.非马甲。
选民均拥有选举权,任何候选人不拥有本身参与的选举的选举权。

所有论坛选民注册成为任何一个版块的版民,就可以享有选举版主和被选举为版主的权利。
选民的选举权没有被剥夺,只是在行使其权利以前必须执行一道附加程序:注册成为某个版块的版民。

倘若任何一个版块的版主选举都由全体选民表决,论坛会乱套;
而且,一个大门派就几乎可以控制论坛所有版块的版主了。

所以,总版选举由全体选民投票;版主选举由版民投票,是有其合理性的。
版民标准低于选民标准,这就赋予了更多人选举的权利,对整个论坛而言,也更具有公平性。

好复杂啊。。。。。。。。。。。。


0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皇家蚂蚁
  14楼 个性首页 |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弟弟的哥哥
等级:大一 主题:95 精华:0 贴子:2569 排名:453 威望:24 排名:65 注册:2005/8/31 18:30:00 近访:2008/7/3 1:08:0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1/6 14:45:00

以下是引用阿不凡提在2005-11-5 19:17:00的发言:

起诉无效,站长至上


我要申明一点,我们既然是民主论坛,那所谓站长之上一说是绝无道理的!
论坛的任何举措都需要严格遵循论坛基本法,并按照合法程序办理!



人生的旅途有时候远不过迁徙的鸭子!

0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皇家蚂蚁
  15楼 个性首页 |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弟弟的哥哥
等级:大一 主题:95 精华:0 贴子:2569 排名:453 威望:24 排名:65 注册:2005/8/31 18:30:00 近访:2008/7/3 1:08:0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1/6 14:52:00

以下是引用开心就好在2005-11-6 9:37:00的发言:

如别烦所列举:

论坛版民为有权利参与投票选举版主的成员。满足以下4点的会员成为堕落街的版民:
1、注册时间超过10天
2、发帖数量超过50帖
3、登陆次数超过10次
4、非马甲
论坛选民为有权利参与投票选举超级版主、总版主、议院的成员。满足以下五点的会员成为堕落街的选民:
    1.注册时间超过三个月;
    2.最近三个月登录过论坛;
    3.用户总登录次数超过30次;
    4.用户总发贴量超过100帖;
    5.非马甲。
选民均拥有选举权,任何候选人不拥有本身参与的选举的选举权。

所有论坛选民注册成为任何一个版块的版民,就可以享有选举版主和被选举为版主的权利。
选民的选举权没有被剥夺,只是在行使其权利以前必须执行一道附加程序:注册成为某个版块的版民。

倘若任何一个版块的版主选举都由全体选民表决,论坛会乱套;
而且,一个大门派就几乎可以控制论坛所有版块的版主了。

所以,总版选举由全体选民投票;版主选举由版民投票,是有其合理性的。
版民标准低于选民标准,这就赋予了更多人选举的权利,对整个论坛而言,也更具有公平性。

问题并不在于此项举措是否合理,而是开心站长您在实行这一举措的过程中并没有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办事!

当然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此项举措并未违反基本法,因为版民可以自由注册,所以从本质上来说此条例与基本法并未冲突。



人生的旅途有时候远不过迁徙的鸭子!

0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皇家蚂蚁
  16楼 个性首页 |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弟弟的哥哥
等级:大一 主题:95 精华:0 贴子:2569 排名:453 威望:24 排名:65 注册:2005/8/31 18:30:00 近访:2008/7/3 1:08:0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1/6 14:57:00

以下是引用开心就好在2005-11-6 9:41:00的发言:

在论坛现行的基本法里面有非常严重的漏洞:缺乏对议员的监督。

在议员投票效率低下、且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意见的情况下;
我擅自执行了版民制,情有可原,但无法可依。

同样,据我所知,基本法里面目前也并没有对我此种行为的惩处。
这又是基本法的一大漏洞。

同意这一观点,就目前而言,论坛基本法并未完善。议会的积极性与办事效率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实在难以提高!

基本法有待完善!



人生的旅途有时候远不过迁徙的鸭子!

0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皇家蚂蚁
  17楼 个性首页 | 博客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弟弟的哥哥
等级:大一 主题:95 精华:0 贴子:2569 排名:453 威望:24 排名:65 注册:2005/8/31 18:30:00 近访:2008/7/3 1:08:0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1/6 15:12:00

鉴于论坛基本法并未完善,论坛事务正处于协调磨合之中,对于诉讼人《街报》及街报读者的诉讼,本法院对此作出如下处理:
1〉本法院对开心站长的此项举措保留跟进处理的权利,待基本法进一步完善之后将此事交由议会审定,如通过就继续实行,反之则按照合法程序撤除此项规定!
2〉对开心站长未经议会许可,强制实施论坛条列的违法行为,作出口头批评!并期望同类事件从此不再发生!

诉讼人与被诉讼人如有任何意见请及时回复!



人生的旅途有时候远不过迁徙的鸭子!

0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开心就好
  18楼 个性首页 | 博客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建设杰出元老执法TS
等级:宝宝 主题:1152 精华:1 贴子:7628 排名:107 威望:125 排名:2 注册:2003/7/9 8:19:00 近访:2026/1/14 15:15:02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1/6 21:55:00

期待论坛法律的完善,及专职律师的出现。


收售苹果Mac mini及其配件。
微信ID:kk_bulao
0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熊远帆
  19楼 个性首页 | 博客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街报首席记者
等级:高二 主题:77 精华:0 贴子:1353 排名:1485 威望:10 排名:147 注册:2004/12/13 19:56:00 近访:2025/12/23 18:12:56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1/6 23:24:00

议员做得不好

用选票来体现

不是行政力量干预



这个夏天,我长大一岁,我们一直从浅蓝玩到深蓝天。我的博客:点击-        

http://xyuanfan.yculblog.com/

0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lovedudu
  20楼 个性首页 | 博客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博二 主题:206 精华:0 贴子:13622 排名:189 威望:47 排名:34 注册:2005/3/7 15:53:00 近访:2009/9/24 18:55:07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11/6 23:29:00

以下是引用开心就好在2005-11-6 9:41:00的发言:

在论坛现行的基本法里面有非常严重的漏洞:缺乏对议员的监督。

在议员投票效率低下、且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意见的情况下;
我擅自执行了版民制,情有可原,但无法可依。

同样,据我所知,基本法里面目前也并没有对我此种行为的惩处。
这又是基本法的一大漏洞。

抗议,并米有哪个投票贴和建议帖子说了要多久之内回复,并没有哪个法律规定议员要多久去投一次票,至于积极性,我想第一次开会,几乎所以议员都到了,只有谁没有来大家心里都明白!之后没有任何人组织过会议!



http://auction1.taobao.com/auction/0/item_detail-0db2-c2013fb42da636b824a43d4080573ab9.jhtml  夏新直帅手机M635转让
0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
总数 24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