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海争端我已无妥协空间
目前,中日双方正就东海问题展开谈判。日方咄咄逼人,不仅毫无道理地以其所谓“中间线”妄图掠取我半个大陆架和钓鱼岛,而且要对本无争议的我方专属经济区提出“争议”,蛮横无理地要共同开发即使按其“中间线”也完全属于我国的资源。
日本的狂妄主张完全与其历史上一贯侵略欺侮我国的军国主义恶霸行径一脉相承,其极为嚣张的无理要求已将我可回旋之余地压缩殆尽,同时也为其通过谈判侵吞我东海和钓鱼岛主权权益开辟了广阔的腾挪空间。进,日本可继续不断提出新的“争议”,以压缩我主权权益。退,即使其退一步按我方主张的在争议地区与我共同开发,若我不能就合作开发事宜明确我方主权应得之权益,则等于将半个东海大陆架的一半权益连同与之作为基点划出“中间线”的钓鱼岛统统任日本掠去。
在外部,日本正在充分利用美日同盟及其军事力量,并支持怂恿台独,对我施以巨大的军事、外交和政治压力,以形成其黑云压城城欲摧浓烈的战争威胁气氛。另一方面,在我内部,日本也必利用汉奸(尤其高层内奸)里应外合忽悠我“退一步海阔天空”,将尽一切努力避免战争以维护“宝贵的和平发展环境”作为我处理东海问题的最高准则,以迫我让步就范。这与“九.一八”时迫使蒋介石、张学良将和平解决争端作为最高原则的手段如出一辙,日本正妄图重现当年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历史。
而我方“搁置争议”这个提法则对我非常不利。“搁置争议共同开发”能否无损我大陆架和钓鱼岛主权权益?很难!如果不涉及主权问题,合作双方股权如何界定?收益如何分配?即使日本退一步接受我在其所谓“中间线”以东有争议地区共同开发,如不考虑主权因素而仅按其它因素界定股权分配收益,则等于默认日本对我半个东海大陆架有至少与我同样的资源权益,有争议地区则从此成为“无争议”地区。日本兵不血刃就占有了我半个大陆架与我同样的权益,而我钓鱼岛又是处于东海大陆架的东端,日本的所谓“中间线”也正是以我钓鱼岛为基点而“划界”的结果。因此,若默认日本对争议地区的权益,则等于默认日本对我钓鱼岛的侵占。今后我收回钓鱼岛的希望将更加渺茫。而日本在巩固了对我钓鱼岛的侵占后,就会将半个东海大陆架完全据为己有,彻底排斥与我共同开发。并进而提出新的争议……。
因此,东海问题我已无任何可让步的空间,日本已将我逼到无路可退的地步。我只要有哪怕稍微一点让步,失去的就是半个东海大陆架和钓鱼岛主权;接着再失去台湾和大陆两岸人心,并付出社会安定的代价;然后再加上日本不战而胜受到鼓励后的得寸进尺;以及台独势力因此而越发猖獗,台湾问题的解决也因此会更加困难。……总之,东海中日争端我哪怕有任何一点微小的让步,都将导致我付出绝对无法承受的巨大代价。
二.东海与日谈判必须以维护主权权益为根本原则
综上所述,东海问题若与日本谈判在有“争议”地区合作开发,则必须坚持主权原则。即这种合作开发绝对不能有任何可能损害我领土及专属经济区主权权益之处。不但合作开发的区域不能损害我主权权益,而且这种合作在双方股权和收益的界定上一定要体现我方主权应得之权益。
由于我方已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因此,我们必须对此做出正确的阐述:
我们之所以搁置争议,是因为我国家领土及专属经济区主权神圣不可侵犯,因而是不能谈判的。所以我们在谈判中要将其搁置。但因日方与我“有争议”之地区完全是在我领土(钓鱼岛)及我专属经济区主权所辖范围之内,因此,在中日“有争议”地区的任何合作开发,都必须体现中方主权应得之权益。日方只是在对中方领土及专属经济区内进行投资及其它经济合作。
所谓“有争议”要看争议是否合理,并非谁对某处有争议谁就对其有权益。不能因为日本和我们争什么,我们就要让出自己的权益与其搞合作开发。
东海问题必须以捍卫我国家领土及专属经济区主权权益为最高原则!而不能以是否实现共同开发息事宁人为最高原则!即以我国家和民族利益为根本目的,而不能以什么“和平”为根本目的。即使日本以武力威胁和美日安保条约对我施加巨大压力,我也绝对不可在原则问题上有丝毫让步,绝对不可有丝毫损害国家领土主权和资源权益之处。必要时不惜一战!只要我政府能顶住日方压力,人民必将给予全力支持!许多内部矛盾也可大大缓和。否则,不攘外则不能安内!外患内忧,外侮内乱,从此国无宁日矣!
三.维护国家主权的意志和决心比武器装备更重要
有一种说法是:中国目前还不具备解决东海问题的军事实力,所以只有与日本和平解决争端才是出路。
这种毫无维护国家主权意志和勇气的软骨病即使拥有武装到牙齿的武器甚至核武器,也仍会像“九.一八”时蒋介石、张学良一样不敢对貌似强大的入侵者进行抵抗。
现在的中国即使海、空军战斗力稍弱,但那些导弹、原子弹都是纸糊的?核武大国还要丧权辱国?不怕贻笑天下吗?只要不畏强敌,敢于斗争,即使军事上会有一时失利,也无非是吃了亏再战争升级吧!这么大个国家怕什么!核武大国怕战争升级?怕长期打下去?
日本还有美国其实都不可怕,最可怕的就是我们畏敌如虎未战先怯!缺乏维护国家主权的意志和决心比什么都可怕!有捍卫国家主权的坚强意志和决心,现有的物质条件和技术装备就会成倍地发挥效力。反之,武器再多不敢使用也只能是一堆废铁。对比一下北朝鲜和古巴,我们不觉无地自容吗?
四.历史的教训不能忘记
1874年,日本侵略台湾遭我台湾军民沉重打击,腐败的清王朝却为息事宁人,对在战场上被打败的日本赔款50万两白银。清政府的腐败无能极大地刺激了日本的侵华野心。使其坚定了彻底吞并中国的军国主义基本国策。于是,就有了以后的甲午战争、马关条约、九.一八、七.七事变……。
今天,日本要我们拿出自己无可争议的资源区域共同开发。而我谈判代表对这种荒谬的无理要求非但不一口回绝,还说是“可行的”[注]。这样的谈判代表与1874年清政府的谈判代表有什么两样!这种有损主权的软弱表态无疑将极大地鼓励日本的贪欲。并进一步压缩了我方的利益空间和回旋余地,为我以后的谈判造成了极大的困难。这种丧权辱国的谈判代表理应被撤换并受到国法惩处!
注:见联合早报网《中国愿考虑日合作采油气建议》(2005年10月2日) “(东京法新电)中国同意考虑日本提出的建议,在有主权争议的东海海域合作开采油气田。 ……中国代表团团长崔天凯形容日本提出的建议是“可行的”,但没有作出任何坚定的承诺。……据共同社报道,日方提出了在“日中中间线”两侧进行共同开发的方案。这是日本首次就解决油气田开采问题提出建议。……崔天凯说:“我们将研究联合开发的建议,我们相信,在目前情况下,这是唯一可行的。”
五.清除汉奸乃当务之急
当前,我处理中日争端最为重要之处除坚持毫不妥协维护主权权益及认真做好应对日本可能的军事冒险外,最关键之处就是必须立即清除汉奸。
日本狂妄的无理要求看似可笑,然而这次和以往日方所有的无理要求一样,都能得到我内部人员的“积极”回应。即这些荒唐的无理要求完全是建立在我内部有人对其予以配合的基础上[注]。因此,只要我能清除汉奸,日本狂妄无理的要求无我内部人员配合,自然就成了毫无现实性的无聊笑柄。也只有在此清除掉汉奸的情况下,日本才不得不真正理性的考虑可为我接受的现实对策。
虽然日本不时做出种种战争威胁的动作,其进行战争冒险的可能性也不能排除,但这更主要的意图是在我内奸的配合下恐吓讹诈我对其让步。若真要现在单独与我十三亿人口之核武大国轻启战端,日本未必就敢下此决心。
因此,只有在我清除了内奸的情况下,才能在不损害我主权权益的条件下实现东海争端的和平解决。
反之,若我内奸继续与日本互相配合,我们想维护“宝贵的和平环境”就只能满足日本人的欲望,牺牲掉我巨大的国家和民族利益。而这种代价巨大的屈辱“和平”也只能是短暂的,因为这将激起日本更迅速膨胀的野心和贪欲。而我则从此陷入深重的民族危机和社会危机,政权从此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因此,希望中央立即采取断然措施,彻底清除汉奸!
注:如今年3月份,小泉说不希望中国再在钓鱼岛问题上说三道四,我各大官方网站论坛上所有关于钓鱼岛的话题马上就被封闭了好几天。只是由于日本咄咄逼人的挑衅接二连三层出不穷,引起我社会强烈反弹,这种封闭才被打破。
又如,小泉等日本政要要我修改历史教科书,取消“反日”教育。我一些地方(如上海)教育部门立即予以响应,删除了我教科书《狼牙山五壮士》的内容。
蚂蚁转自《联合早报》中日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