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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街论坛交友之乐个性展示 → 我们不适应时光,仅此便令人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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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们不适应时光,仅此便令人伤感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Danɡ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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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适应时光,仅此便令人伤感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9/28 8:49:00

我们不适应时光,仅此便令人伤感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11-12 5:29:0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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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Danɡ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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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9/28 8:50:00

这事情就这样,

闲人不要回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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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Danɡ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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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9/28 9:03:00

说实话我脾气超级差.

如果在长沙估计已经把堕落街翻了找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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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那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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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9/28 10:14:00

说实话我发此贴不涉及侵权问题,我就是做律师的.

我重申,我并无恶意,在贴中也未争对两位当事人发表任何偏激的看法,而且此图片也是两位

公开发表的,并不涉及隐私问题,也不涉及名誉权问题.

你和花旦是好朋友.但我想说的是在论坛上大家都是未见面的朋友.并无针对的恶意.

当然如果不喜欢的话,请管理员删除此贴,我无任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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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米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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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9/28 10:40:00

不涉及侵权?

没有因此获取利益就不算侵犯肖像权? 

肖像利益维护权
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内容是:一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允许制作自己的肖像;二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肖像;三是公民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

未经人家允许就发人家照片,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既然没有恶意,与其等着让斑竹来动手,还不如堂堂正正的自己编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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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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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9/28 12:33:00

转载的有问题吗?请查看有关司法解释,及相关案例

但我重申,不争对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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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呀,离线,留言给我吧!
紫瞳花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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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9/28 13:06:00

无论如何都支持染染 呵呵

牛肉粉 人家MM叫你删就删 那么多废话干什么呢  得罪美女的下场  很严重



http://user.qzone.qq.com/34717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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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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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9/28 15:19:00

LZ你就删噶咯

莫老是港你是杂律师

管他什么法律不法律

别人主人不喜欢那就是不喜欢



凝望地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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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Danɡ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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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9/29 7:30:00

以下是引用那片海在2007-9-28 10:14:00的发言:

说实话我发此贴不涉及侵权问题,我就是做律师的.

我重申,我并无恶意,在贴中也未争对两位当事人发表任何偏激的看法,而且此图片也是两位

公开发表的,并不涉及隐私问题,也不涉及名誉权问题.

你和花旦是好朋友.但我想说的是在论坛上大家都是未见面的朋友.并无针对的恶意.

当然如果不喜欢的话,请管理员删除此贴,我无任何意见.

不要跟我说你做律师怎么的.

我做律师的朋友多的很.

你尊重人就自己删了吧.

BZ没鸟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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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9/29 7:31:00

以下是引用那片海在2007-9-28 12:33:00的发言:

转载的有问题吗?请查看有关司法解释,及相关案例

但我重申,不争对任何人

你帖子表明转载了.?

不要以为摸法律门路摸的清,

对法律最清楚的永远不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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