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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街论坛交友之乐原创文学 → [原创]三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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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三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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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三个王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9/7 23:44:00

三个王
[]

古代有两位铸剑名师干将、莫邪,他们是两夫妇,他们的儿子叫眉间尺,按字义来理是这孩子两眉毛之间的空隙有一尺之宽,是个让人受不了的奇男子!
王上杀了干将,莫邪把眉间尺抚养成人希望他长大后能杀王上为父报仇,于是在眉间尺真的长大之后,莫邪给了他以父亲名字命名的宝剑——干将。眉间尺拿着干将初次行刺王没有成功,反而打草惊了蛇,王到处通缉他。后来眉间尺碰上了专业的刺客剑侠,剑侠说,“你已经暴露身份了,那就由我来帮你报仇吧,不过得割下你的头来。”于是眉间尺就割下了自己的头,干将剑很锋利,割头一点也不痛。可是我觉得眉间尺的头会很大,因为光他眉毛之间的距离就有一尺之宽,还好剑侠是个专业刺客,多少会点功夫,其臂力肯定也是惊人。另外我估计古代的人胆子也大些,假如我是王上,让突然看到这么一个光两眉毛就有一尺之宽的大头男子必定会被吓死!可怜的还是莫邪,丈夫死了还得拉扯大这么一个大头的儿子,是我的话早就会一头撞死,可见古代人心理承受能力也要好些!
剑侠提着眉间尺的头到皇宫说是有把戏耍给王看,王见眉间尺已经伏法心里一乐就答应了。于是剑侠烧了一鼎水,把眉间尺的大头扔进去,眉间尺的头就开始在里面翻腾起来,好像还唱了歌!所有的人都惊呆了,王也是,所以当眉间尺的头突然没动静的时候,他竟然傻B到受剑侠的唆使跑到鼎面前去一看究竟。说时迟那时快,剑侠马上抽出干将剑把王的头一剑削入鼎中,等待王的就是那颗其大无比,而且煮得半熟的头!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此时王的头既然已经离开了身子,那也就跟胆没了联系,这样他反而不怕了,再加上眉间尺的头大,目标明显。还有眉间尺的头已经被煮得半熟了,一咬就烂,而王的头还正新鲜,皮肉还很难咬得开!这样一来,眉间尺居然占不到半点便宜。所幸剑侠还算讲义气,一见形势不对,就把自己的头也给削进鼎去,这下二打一了,局势立马调转,再加上剑侠、眉间尺进王宫之前也没吃什么东西,肚子饿极了的信息还残留在头里,可王整天在王宫大吃大喝,胃口不好的信息也残留在头里。于是眉间尺和剑侠就拼命地吃王的肉,吃进嘴里马上又从食道里滑出来,这样子吃法是永远也吃不饱的,所以王就吃大亏了。王被撕下来的碎肉在鼎里的沸水里横飞乱窜,以致没有人能看得清鼎内场面,所以什么忙也帮不上,即便周围那些头接着身子的人都是王的人!
最终沸水把三个头都给煮烂了,只剩下一鼎飘溢着浓浓肉香的靓汤、三个头骨、几颗脱落了的牙齿和一大把乱七八糟的头发。没有人能够分辨出这三个头骨中谁是王,你也许觉得奇怪,眉间尺头那么大又怎么会分辨不出来呢?这很正常,就好比一个胸大的女人和一个胸小的女人她们扒了皮、剐了肉之后剩下的胸腔肋骨其实也是一样大小的!
往后的故事相信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吧!大臣们,也就是那些头还接着身子的人稀里糊涂地把这三个头一起给好生安葬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7 23:45:4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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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这个故事我早在读中学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了,本来还想就这样把鲁迅先生的文字原封不动拷贝下来,但是我发现他并没有表达出眉间尺的大头,而且他对于干将的死法太过在乎。我觉得不管干将怎样死法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王杀了他,只要是王杀了他,不管怎样个杀法,为什么要杀,以什么借口杀,眉间尺都是要报仇的!另外鲁迅先生把眉间尺的头在鼎里唱的歌也一一叙述了出来,我就觉得奇怪,放着眉间尺那么大的一个头不去好好描述,却把人家唱的歌一一记录,这可不合常理。也许有人会觉得我是一个与鲁迅先生有仇的胡适派人物,其实我不是,相反我一直把鲁迅先生当作偶像看待。但我也不乱搞盲目崇拜,鲁迅先生缺少一部有说服力的长篇小说,甚至连长篇小说也没有,这当然是不完整的。可能鲁迅先生就只是写杂文的人,杂文要惜字如金,长篇小说则要废话连篇。当然古代的人写长篇小说的也是惜字如金,可代价太大,好比曹雪芹,穷尽一生也只能写半部《红楼梦》,这种傻事是现代人说什么也不会干的!其实鲁迅先生也曾试图在古代人的小说里加进一些废话好让其现代起来吧!但显然他并没有成功,既然他不是一个适合将废话的人,那么他的废话也就不会被我所引用。是的,我崇拜鲁迅,但这不代表我就反感胡适。我和胡适也从来没什么仇恨,因为在我爷爷种地的时候他并没有抢夺过我爷爷的土地,在我爸爸经商的时候他没有盗取过我爸爸的钱财,在我读书的时候他更没有对我进行过任何的体罚。由此可知,我并不容忍偶像的缺陷,也不对偶像的敌人表示莫名的愤怒!所以那些不明不白的恩恩怨怨,我从不牵扯其中。

2004年10月,我在陕西临潼弄了一个兵马俑武士的头颅。
2005年7月,我在广州弄了一个石膏翻模的男性头骨。
也许这是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在以前我也是这样认为的。可是直到有一天,我一时心血来潮把这两个原本没有放在一个房间的东西摆到了一起,霎时在我的头脑里闪过一些信息,一些非常凌乱抽象的信息。我隐隐觉得将有一个天大的秘密在等待着我去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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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我想起了三个王的故事。

为了方便叙述,我暂且按大概的颜色把兵马俑的头称为黑头,把骷髅头称为白头。
我把黑头和白头放在了一起,那字里闪过了一些凌乱、抽象的信息,我想起了三个王的故事,通过这个故事,我把这些凌乱、抽象的信息像拼马赛克一样组成了一个具象的事实,那就是黑头、白头、我的头和在一起就是三个头,跟三个王里的一样!如果说这三个头就是三个王里的三个头,那么它们必定有其相对应的身份,那么我的真实身份也就得以昭示,这岂不是一个天大的秘密?霎时我激动无比,于是赶紧把在这个身子上寄居了长达21年之久的头颅弄了下来,连同黑头、白头摆在了一起(至于我是怎么弄的那并不重要,想想啊,1998年的时候印尼土著割下过多少华人的头颅,就是近几年基地的哥们也没少割过别人的头,以前就更不要说了,古代判死刑还割头呢!稍近一点的,1945年前的日本人割咱还少?问题的关键在于,割头这件事古已有之,现在也未曾绝迹,但是三个王的故事只有一个,孰重孰轻再明显不过了,所以你们也最好别问我割了头之后又是怎样安装上去的,这种微不足道的问题我懒得回答!)
关于这三个头在三个王故事里相对应的身份,我一开始做了好几种设想,本来这应该是有九种解释的,学过数学就会知道,三个元素,三种设想就会有九种可能。可我一开始就把黑头跟白头排除是眉间尺的可能。为什么?因为很明显我的头跟黑头两眉毛之间就没有一尺之宽!但是别忘了这只是一开始我就能想到的问题,在这里我并没有想炫耀我的聪明,即便我是如此聪明我也不会拿到这么一个严肃的背景下来炫耀,我只是想说:一开始就能发现的问题往往不会是事情的真相!这就是说这个问题我还得好好地去推敲一下了。
(一)我今年21岁,但是在往后的日子里我的头会越长越大,最终我的两个眉毛之间的空隙宽达一尺。可是据我所知,眉间尺死的那年才十六岁。
(二)我发现黑头是由陶做的,陶在成器之前就是泥巴,泥巴具有可塑性。假如制作陶头的那个工匠造型不准,把握不住眉间尺眉毛之间的空隙。或者这个工匠做了一辈子的正常眉毛空隙所以已经无法作出不正常的眉毛空隙了。还或者在他做眉间尺的时候泥巴不够了,而剩下的那块泥巴只能做一个正常眉毛空隙的人而做不了眉间尺,因为做眉毛空隙太宽的头需要更多的泥巴,于是他满世界找了好几十年都找不到第二块泥巴了,最终只得在临死之前含恨做了这个正常眉毛空隙的眉间尺。再或者,这个工匠就是一个想当然就当然的不负责任的一个家伙,他觉得只要做出个头就行了,于是他还由着自己的性子把眉间尺加了两撇胡子,不然眉间尺死的时候才十六岁,哪来那么多胡子?
(三)相信大家对论坛博客里的《PS照片》、《第一张PS照片》都会有较深的印象吧!有关PS有人会说这是英文Post Seript——“附言”的缩写吧。其实不是,PS作附言的时候中间是有一点的即P·S而PS则是Adobe旗下的一个图片软件名称即Adobe PhotoShop的缩写。PhotoShop!我又想起了点什么,不由得全身颤抖了起来,马上开启电脑,打开这个软件,执行了几个熟悉的步骤之后,眼前就出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我的两眉毛之间的空隙居然宽达一尺。我突然觉得自己很有可能就是传说中的眉间尺!可是,古代有电脑吗?有PhotoShop这个软件吗?我的观点是:不一定,因为我在互联网上查了半天也未曾看到过有任何古代文献表示:“电脑者,天下皆无,PhotoShop者,亦无。”之类的描述。我也打过电话给我们的文学老师,在我陈述完问题之后老师这样回答我:“你有问题啊!”
我说:“当然有问题啦,所以就来找您,刚才我不是把问题都说了吗?好!那我再叙述一···”
老师:“你有病啊!”
我:“昨晚空调开太冷,今早有点拉肚子,您怎么知道我有病的?”
老师砰的一声把电话给挂了。这说明这个问题连老师也不清楚,但是从她惊慌失措的语态中可以得知,这个老师是个极其虚伪并无太多本事的货色,不然她也不会立马就把话题转到我拉肚子上面来了!
“眉间尺死的时候只有十六岁,我已经21岁了。”这句话就如警钟一般再次在我的耳边敲响。是了,如此说来我根本就不会是眉间尺了!这真是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毕竟我是一点也不想当那个两眉毛之间的空隙宽达一尺的奇怪家伙!另外还有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我给中国乃至世界的历史学家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没有人能够拿出切实证据来证明古代没有电脑和PhotoShop这个软件!
我证明了自己不是眉间尺,那么眉间尺就必定是白头与黑头中间的一个,按照我之前的第二个推断,似乎黑头是眉间尺的可能性很大,但是白头由于它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所以是谁都行,白头是一个虚无飘渺的角色,这一点与剑侠的气质又是雷同!那么就先假设我是王上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7 23:53:0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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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在三个王的故事里,真的那个王似乎就是一个反面角色,他为了不让干将也就是眉间尺的父亲为别人造出跟自己的同样好的宝剑,就把他杀了。这显然不是善良人的行为,可我是个善良的人。另外,王是一个不需要说“我爱你”的人,他拥有后宫佳丽三千,他可以连续九年每天跟不同的女人睡觉。所以就有些女人受不了了,要知道中国古代的两把最著名的宝剑干将、莫邪的原材料就是王的一个嫔妃抱铁柱生下来的。王不需要对任何人说“我爱你”,我不行!王不说,那是他不需要说,我不说,是因为最值得我这样说的人已经离我太远。

曾今有两个小孩,一男一女,她们之间相互喜欢。有一天,女孩对男孩说,“我不喜欢烟的味道。”男孩马上就说,“我就不抽烟,而且这辈子也不会抽。”有一天,男孩对女孩说,“我觉得二十岁以前的人,不应该穿高跟鞋。”然后在男孩再没见过女孩穿过高跟鞋。有一次女孩把头靠在男孩肩上,男孩把身子挺得笔直,后来他军训站队列的时候也把身子挺过那么直,可是已经没有人靠着他的肩膀。有一次男孩把手放在女孩头上,女孩低着头,她柔软的头发顺着风从男孩的指缝飘洒开来,细细地打在男孩的脸上,男孩觉得这才是风。而再往后的日子,每当有人把头发弄到男孩脸上时,他就会停止动作,他觉得这只是刀子不是风。
他们明明是相爱,可是谁都不能先说出那三个字,男孩觉得要他去抽校长三个耳光可能会有胆量,可要他对女孩说声“我爱你”,他说不出口。虽然他明白只要跟女孩说了,她马上会接上一句“我也是”。可我最终都没有说出来。
直到现在,我还是不抽烟,而且这辈子都不会抽。我觉得人不应该轻许承诺,一旦说出就必须坚决捍卫。
我是需要对人说“我爱你”的人,剑侠也是!剑侠可能也有过那么一段美丽的故事,可他是剑侠,他认为身为剑侠就不应该太过顾及儿女私情,所以也就不能对谁说一句“我爱你”。但是他跟我一样,都不是王,都需要说“我爱你”,不说就要付出代价。剑侠付出了代价,所以他恨这世上那些不需要对谁说“我爱你”的人,他立志要杀死这些人,于是他就要帮助眉间尺报仇,实际上没有眉间尺他也要去杀王,因为王就不需要说“我爱你”。
我就是剑侠!一个闷闷的下午,我听说有个少年要刺杀王上,我心里一惊,生怕他抢在了我的前面。于是我在一棵树下找到了那个少年,一个两眉毛之间宽达一尺的大头少年。我起初还想问是否他妈妈从小就喂他吃那种吃了会变大头的奶粉。但是考虑到这件事并不重要,还有人家也可能不喜欢别人提起他的大头,于是作罢。我编出许多奇怪的话来蒙他,我知道头大的人不代表就会聪明,相反头太大的人肯定会很蠢,果然,这家伙在我的胡话还没说完时就已经完全相信我了,他已经把头割了下来!我立马就后悔了,他的头实在太大,我怀疑提着这个头走到王宫会再没力气去杀人。原本我是计划先带他到王宫门口再割他的头。唉,蠢人就是一点不好,太实在!后来我发现,眉间尺是对的,我是骑着毛驴来的,再说我带着他上街难免会被人认出,如果还给我扣上顶同党的帽子可就惨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7 23:53:54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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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永远都忘不了和王初次见面的情景,王见眉间尺已经伏法显得特别高兴。王的头黄里透着黑,五官极其端正,上唇留着两撇胡子,下巴却没有,但是到腮边又一边长出一点。王的头发也梳得很讲究,连着鬓子一起往脑后梳,显得甚是威严。我打心里喜欢这个王,但因为从来不需要说“我爱你”所以我要杀了他,这是原则问题!但我错了,王后是跟着王一起出来迎接我的,那是个极其美貌的女子,眉毛很细,眼睛很大,似乎这种人见到谁都要首先申明“别看我的眼,别看我的眉!”但这不重要,毕竟王后怎么样与我也没什么干系。王对他说,“亲爱的,我跟你说了吧,这世上就有这么大头的人!”这才是重要的,王会说甜言蜜语,而且为了向王后证明眉间尺的头很大,他会不顾一切地去寻找眉间尺!王后显得很幸福,把头偎进王的怀里轻轻的说了一声:“陛下,我爱你!”王抚摸着王后的头也轻轻的说了一声:“宝贝,我也爱你!”我当时就这样怵在那里,“宝贝,我也爱你!”这句话像一把刀子瞬间挖空了我的脑子,我就是这样太过自以为是,以为自己是个剑侠就了不起了。王有后宫佳丽三千,可以连续九年跟不同的女人睡觉,我觉认为他就不必再对任何人说“我爱你”了。我以前一直是这样认为的,所以我就要杀他。可他就在我的面前说了,而且我是那么地喜欢这个王,他的模样是多么威严啊!可我现在必须穷我一生的力气去杀死他。我是剑侠,我答应了眉间尺为他父亲报仇,剑侠说话就得算数,哪怕你后来改变了主意。我开始意识到眉间尺的聪明了,起初我见他头大就觉得头很大的人会很蠢。不知道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相信这一谬论的,事实上头大的人想事情要比头小的人快。眉间尺其实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他一见到我就看清楚了我的意图,而且他看得出来我是个遵守诺言的人。我早该想到的,一个头那么大的人肯定什么都会知道,我被眉间尺利用了,我是个十足的傻瓜!

有关干将的死,在进王宫的路上接我的太监已经讲给我听了:十六年前,干将把莫邪剑献给了王,那是一把连剑鞘都掩饰不住寒气的绝世宝剑。当干将把这把泛着暗蓝色的莫邪剑缓缓抽出时,周围的空气似乎都向剑锋凝聚,并在剑上结成了一层薄薄的寒霜。干将用手指在剑上轻轻一弹,一声细如发丝的金属声音迅速传开,就连大殿外的侍卫都听到了这一丝声响,而剑上凝结的霜花则在干将弹指的刹那由疾至缓地散开,最后又融于空气。难怪干将会觉得王会杀他,他相信这世上就绝不会有人希望别人也能拥有一把这样的宝剑。可干将错了,王是一个毫无心计的人,他喜欢这把剑,但他更喜欢铸造这把剑的干将,认为他是全世界最神奇的人。他正想封干将为官,没想到干将突然跪下说,“臣请王上赐我全尸。”王一下子就蒙了,要了摇头觉得奇怪。可干将见他摇头却以为王不肯赐他全尸就破口大骂了起来。随着干将的骂声越来越难以入耳,王也有点气愤了,刚想要侍卫遣他回家,没想到干将一下跳出来狠狠地把头撞在王宫的柱子上瞬间就断气了。
干将的事,让我觉得王是仁慈的。仁慈的人本不该受死,但很可惜他碰上的是我——剑侠。剑侠杀人是不分好坏的。按照原计划我要了一个鼎,我请人在里面装满水然后烧开,我把眉间尺的大头扔了进去,他的头随着沸水在翻腾,就像是在跳舞一般。而此时我也开始用腹语唱起歌来,腹语是一门神秘而高深的学问,由剑侠们代代相传,所以大家都不知道,还以为是眉间尺的头在鼎里唱歌。后来鼎下面的柴火烧得差不多了,鼎里的水也慢慢不再沸腾,这样眉间尺的头也就不再翻腾。我也停止了腹语。
王迫不及待地跑过来想一看究竟,当他把头凑到鼎边时,我顺手抽出干将剑在他颈后轻轻一削,王的头就掉进了鼎里。所有人再一次惊呆了,他们见到了一把跟十六年前那把一样好的宝剑,一把泛着同样的暗蓝色寒光的宝剑。本来趁着他们还没注意到王的头已经被我给削了,我还有机会走人。但是我杀的是一个我不想杀的人,我喜欢这个王,希望他能长命百岁,可我杀了他。
我心中内疚之极,有几个反应快的人已经发现王的头没了,并开始大喊大叫起来。我给鼎加满了柴,好让里面的水能再次沸腾。望着王那颗黄里透黑的头在鼎里慢慢开始翻腾起来,心中无限惆怅,我把头凑到鼎边,举起了手中的干将剑在自己的颈后轻轻一削,没想到那是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7 23:59:4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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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用颇具现代意味的笔法,解构了为人熟知的一段历史,一个悲剧。而且,他将自己,一个本应沉默不语的叙述人引入了文本,使小说立刻熠熠生辉。于是,我感受到了元小说形态在这里的一定程度的体现。

一个现代人遁入历史,寻找的是古代悲剧因素能否再一次和我们的真实生活纠缠在一起,也许还想把自己对男儿意气,侠义精神的理解重构。或者,这只高贵的蚂蚁本来就是一个心怀天下的侠客,踽踽独行、剑气霜风、茕茕孓立。

和王一起入地狱实在也是一件辉煌的事件。连你的子子孙孙都带上了高贵的血统,即使只有几分之几。但已经够他们在别的卑贱的人面前炫耀吹嘘。世世代代以此为荣,因此受到浩荡皇恩。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8 9:11:5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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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9/8 9:27:00


头被割掉的那刻,竟然会沁人心脾。我终于知道我为什么常常以为,从高楼跳下,会迎风飞舞、直上云霄。我希望飞翔到自己精神最后的归宿,最后的停泊地。而这只蚂蚁,一定要飞舞到一个玉树临风的剑侠时代。

我们现在太多男人都已经失去了借以区分男人和女人的那种阳刚之气,就是侠义精神。我说,为了女人可以两肋插刀,为了朋友却应该碎尸万断。米米说,为了女人可以插朋友两刀,余亦殊赞同。爱情太复杂,而我太愚笨。不想想太多。

当然这和尊重妇女及女权没有任何相抵牾的地方。阳刚男儿者,不过顶天立地,为深爱的女人抛头颅、撒热血。用生命捍卫女人,怜惜女人,伤害女人,然后用一辈子去抚慰和遗憾。

我也许不会好好爱一个女人。虽然我很想这样做,但没有耐心和信心。我只活在自己最卑贱的内心。我喜欢卑贱这个词。我像卡夫卡一样卑贱,但满腹大志。事实上,我迷恋卑贱给我的自尊和动力。如果我不卑贱,我就是个平常人,像你在每条街上看到的那些打着游戏的家伙。但我现在至少告诉自己,我卑贱的生命会因为我所有的忧郁而升华。

所有的女人应该痛恨我。直接痛恨。在还没有和我交欢之前。所有的爱情都应该远离我。一骑绝尘。在我还没有蹂躏爱情之前。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9-8 12:42:1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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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9/8 13:02:00

在中学的《语文读本》上面看到过卡夫卡的《饥饿艺术家》,那是一篇极有意思的文章,用现代的视角来看,文章里的那些人都可以算作是行为艺术家了。我相信这世界上所有的行为艺术者都应该向卡夫卡致敬,因为是他最先构筑了行为艺术的天堂。
在边读边笑了好几次之后,我渐渐分不清卡夫卡和凡高这两个人的区别,终于我读哭了,《饥饿艺术家》就是卡夫卡最悲壮的自传!

我想说,像卡夫卡一样的卑贱,是无比高贵的卑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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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9/10 0:51:00

好格局,许久不层见到如此的文章。

黑暗里灯明的刹那,我就是君临一切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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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文章每人欣赏,我很痛心。


我儿子叫王发财,长得跟我一样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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