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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宏
说来不好意思,我的职业就是长期泡舞厅,有人背后叫我“舞男”,也有人叫我“鸭”。
我见过很多女人,或美艳如冰,或娇羞如花,或文静如处子,或刚烈如火焰,但舞厅中的女人的共性就是:大多是寂寞的。她们在眩目的灯影下,眉眼中往往透露出一股幽怨。
几年前我事业潦倒,在心中留下了不为人知的烙印,好在我有着一米八的身高,五官端正加上一副强健的体魄,以及幼年时在音乐、舞蹈上的修养,使我在女性面前展现出的是一种绅士般的高贵。在灯红酒绿的舞厅里,我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众多女性追逐的对象。尤其是那些衣着珠光宝气的贵妇人,她们或遭丈夫冷落或遇情人遗弃,不免要红杏出墙寻找慰藉甚至刺激。于是,我成了她们的猎物。
刚开始,我拒绝。可后来,也就顺其自然。——因为我需要活下去。多年来我一直沉醉在风流与快乐、灯红酒绿的旋涡中,仿佛人生就不过如此……
然而,第一次生出悔意并由此改变了我的一生,是在遇见了她以后……
她给予我的第一印象是清纯、秀丽,就象一株静静绽放的白兰,散发出淡淡清香。与我从前结识的那些富婆相比,她没有那种有钱人极尽卖弄的夸张,多了份沉静。后来才知道,她属于那种受过高等教育的白领,有一份不错的职业,刚从婚姻的围城中逃离。
也不知我们是怎么相识的,反正我们很自然地就抱在一起在舞厅里飞旋起来。
她显然知道我是干什么的。一天,她对我说,她愿意出一万元,与我同居三个月。
“你同意吗?”她望着我。那一刻,我咬牙切齿地想,原来女人都是不甘寂寞的,原先对她那份好感顷刻间荡然无存。
我住进了她家,为了钱。
然而奇怪的是,从进入她的家门那一刻开始,她竟对我表现出十分的冷漠。白天不见她的踪影,夜晚也不与我同床共枕。只有在我们一道去她的朋友或亲戚家时,她才表演出亲热、妩媚。我这才觉得这个女人不寻常,说不定心中有什么不可告人的。我不想这样不明不白住下去,第一周刚过,我对她说,我要走,钱我也不要了。
她脸色大变,态度强硬,非要依约到期。我说,如果你能告诉我你的真实目的。她不肯,我扭头就走。
她追出屋外,把我拉回来,跪在地上求我别走。她流着泪告诉我,丈夫自从爱上了另一个女人,就无情地扔下了她。临走,前夫留下一句话:没有男人会喜欢你的!这话深深刺伤了她。
她告诉我说:我是个好强的女人,从来都不想输给别人。我要让别人知道,不是我被丈夫甩了,而是我炒了他。我发誓要找一个比他强的男人,而你,风度翩翩,一表人才,所以我选中了你。我成天带你去朋友或亲戚家张扬,这一切就是要让人知道我已经找到了一个比他强的男人。
我说,那么,你的目的不是达到了吗?
她说:不,我需要三个月。当所有的亲戚朋友从我身边离去,你才能离开我。
我心在痛,可怜的女人,为了前夫的一句气话,就这么折腾起自己来。我不由得对她重生爱意,我温情地对她说,你不觉得这样做有失你的尊严吗?其实,我很喜欢你,自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爱上了你。你难道没有感觉?我爱你!这是许多女人梦寐已求的。可你却漠视我的存在,难道你真的不需要男人的爱?
她沉默了。良久,她抬起头,说:是的,我真的很喜欢你,甚至爱你!但我一想到你是一个曾经被那么多的女人包养过的男人,我就感到恶心、呕吐。我需要男人,可我决不需要你这样的男人。我宁愿孤独、寂寞,独守空闺,也不会接受你的爱……
那一刻,我仿佛被人剥得精光。是的,我有尊严吗,我有人格吗,我凭什么教训她?我才是这世界上最没廉耻的人。我原来就如行尸走肉。当我遇见我爱的人时,我才知道我根本不配爱情这个神圣的字眼。
三个月后,一个细雨濛濛的清晨,我悄悄走了。她给我的那些钱,我放在了她的枕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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