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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清贤笑起来的时候开心得像个孩子,你决计不会对他产生任何一丝敌意,他悠闲地将手机拿在手里玩着,一副养尊处优的样子。
他理平头,穿白衬衫,套高级的皮鞋和熨烫得服服帖帖的裤子,待人和气,说话幽默。一个人在广州市租着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住着,无忧无虑。
他一般早上10点起床,然后趿了拖鞋在开了音响的房间里飘来飘去,舒展着身体,像午后睡眼朦胧的一只猫,心情愉快。
洗漱完毕后他带上门上街,在街口拿份《参考消息》,然后去吃早餐。常常是报纸看完了,早餐还只动了一点点。他每天在番禺和广州之间奔波,他为自己办事,他不喜欢被人管着,他渴望快乐地飞翔。
他走起路来很快,像一阵风,不知不觉我就被甩了一大截。几步跑上前去又被落下。他转过身停下来等我,笑嘻嘻地看我的狼狈,幸灾乐祸。
他说他老家在重庆,山城,雾都,城市漂亮,而且现在升为直辖市了。他在那里有自己的房子和车子,但他不喜欢那里。“没有一点家的感觉”,他说得轻描淡写。
他小时侯过得一点也不好,寄人篱下,遭过白眼也受过冷落。他上小学,上中学,上大学,然后揣着两百块钱出来打工,然后自己做生意,赚了钱,开始过有钱人的生活。他有一个很好的姑姑,她很善良,对他很好。她现在老了,他很爱她,他一生都感激她。他有时候会想起过去的一些不愉快,他坚忍,但他也会搂了被子偷偷地哭。
去过的城市里,他最怀恋香港和深圳,他喜欢繁华的都市,他说珠海也不错。他不喜欢长沙,风大,灰尘多,绿化搞得不好。他说这话的时候一点也不担心我会生气。我坐在他对面,我吃我的薯条,我想我也不喜欢长沙,我一点也不生气,我闷头喝了一大口可乐,我为什么要生气呢?
这些年来东奔西跑,心都觉得累了。他说他其实好想稳定下来,找一个快乐的地方,和自己心爱的人快乐地活着。他说他是一朵失去了脾气的蒲公英,懒懒地随风而动。
对他来说,最快乐的时光,莫过于在傍晚的时候邀上一大帮朋友去吃饭。几个人围着一大张桌子谈天说地和聚精会神地吃菜,其乐融融。
他怕热,所以时常呆在房间里吹冷气。他买很多的杂志,一本接一本地看,他将看完的报刊杂志堆积如山然后送人。
天气好的晚上,他会呆在客厅里看碟,斜躺在沙发上,什么也不用想,什么也不用做,看着看着就睡着了。他有一整套正版的《中华民歌金曲》磁带,躺在床上的时候,他就将它们放进那部老掉牙的复读机里,吱吱哑哑,一面又一面地听。他习惯开着灯睡觉,100w的白炽灯泡将小小的房间照得彻亮。
他不抽烟,不嗜酒,喜欢喝可乐和吃甜得发腻的巧克力新地,从来不吃鱼,爱看《新闻联播》,讨厌战争,爱惜身体,热爱生活。
他现在资助5个孩子上学,直到他们大学毕业,他不张扬,他不肯留下姓名。暑假的时候他从报上看到一则报道,说是一个贫穷的孩子无钱上学,他一个人千里迢迢按图索骥找到那个孩子的家,给他送去钱。那时恰好农忙,他穿着白衬衫帮着劳作了两天。“太阳好毒,差点晒掉我一层皮”,他笑着,又怕我不信,挽起脱皮的手臂给我看。我想象不出穿着白衬衫在田里干活是怎样的一种壮观,我想笑,可是我笑不出来。
谈及未来,徐清贤说他想开一家大大的餐厅。“每天解决很多人的温饱问题,会很有成就感。”他又在笑。
他现在关了手机,关了传呼,就坐在飞往长沙的飞机上,他说他来看我。我一直都希望他快乐地活着,像一朵花,开着,色彩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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