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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街论坛交友之乐原创文学 → 一个名字的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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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个名字的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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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名字的暖意·  发贴心情 Post By:2004/4/7 11:10:00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一个名字的暖意      ——为《读书时刻》序            - 在一起读书时,   - 能告诉我为何我们有时感伤么?      就是一刹那的感觉,为什么会感伤,自己也搞不清楚,大概书读多了都会感伤(有人同意这个观点吗?)原因是有一天,突然发现,原来你不是特例,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有人曾经有过这样的感慨,你来得多么迟啊!只能引用别人的句子,哪怕你已经有了相同的感受,但版权已经属于了别人。      比如“散发弄扁舟”——6岁-12岁每年暑假我都在处婆屋外的小溪里这么干,我的头又长又软,山风起的时候站在竹筏上自认小仙女儿一个,直到13岁的时候读了李白的诗,才知道这种自我陶醉方式原来早就有了版权,N多年前有个男人就这么干过了,而且他比我还浪漫,在散发扁舟的同时还“举杯邀明月”。      说白了,我们读书,其实不过是在找寻别人说过的,而又是自己想说的话,以证明自己的感觉不是妄语。古代人的说过,“风流犹拍古人肩”,意思是你可以穿越时空和一个你喜欢的人交谈。可惜,在古代,这种交谈的都是男人,而稍微有点智慧的又留下诗和名字的女人大多是青楼的女子。该感到遗憾吗?      其实在读书的过程中是没有性别的,偶尔会想起自己是个女人的时候,确是有点遗憾的,因为古代读书人之间的爱,多为同性之爱,也就是两个男人之间的友谊。有时候我觉得奇怪,为什么两个男人之间是友谊,到两个女人之间很容易就成了八卦?      两个异性之间可能只有书而无其它的吗?当他们俩喜欢同一本书,同一个作者,甚至同一个章节的时候,也可以做到只是论书而无他吗?真得可以像《查令十字街84号》(84 Charing Cross Road)中的那两个男女主人翁到最后一刻都不提一个“爱”字吗?      事实证明,读书,并不能使自己的爱情看起来更高尚一点,反而经常会误导,以为自己符合了某本书的情节而按照那个庸俗的爱情记录者的轨迹走了下去。我们强烈的爱情,其实是对书籍的热爱。也就是说《查令十字街84号》中两个男女主人翁是有爱的,他们的爱是没有性别的,他们虽然是异性,但却拥有同性之谊。这种友谊是多么珍贵啊!      如果《读书时刻》中一定要有爱情的话,书,是最佳借口。古往今来,寂寞的人们时刻在准备着一个被爱的心,时刻等待着一个能产生爱情的火花。这时候,书成了最好的媒介。为什么有书参和的爱情会那么美好。是因为,文人有记录的习惯,习惯把他们的故事记录下来并处以升华,写诗歌颂它,写贴子抒发它,不免让我们后辈生出了超越之意,以为如果不荡气回肠一番就对不起书中前辈的教诲,直接结果是爱得越来越不思议(有时候我怀疑那些写得以书为媒爱得死去活来的爱情故事作者根本就没有恋爱过,纯粹用这种方式过瘾来着)。      试想一下,如果我们不是读书人,我只是一个上山拾柴禾的姑娘,我只会写我的名字,遇到他的时候,他正在砍猪草,他也就是顺路帮我把柴禾扛回家,第二天我又跑上山,盼望着还能见到他……这样几次三番,当他帮我扛了一大堆足以烧到明年的柴禾后,我就带着我养的一群小家禽和一个针线盒跑去他住在了一起,然后我为他生养了两个健康快乐的小孩,我们一家在这个山谷里面安静的生活,然后我们就死了,死了就埋葬在山谷中,长成一棵树的枝叶,秋天变成了一枝柴禾掉到地上,被另外一个姑娘拾起来,放进另外一个小伙子的手中……      没有人记录我们的爱恋过程,我们也不知道这是否就算是爱情了,因为我们俩没有读过书,不识字儿,只会写自己的名字——      但对爱情来说,这,已经足够了。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选择,我愿意是那个拾柴禾的姑娘,不要让我读那么多书,不要让我知道这么多人生和爱情的道理,也不要让我知道书中的悲喜,这一生实在太短,不需要读那么多无用的东西。如果一定要我读些什么,请给我一个人的姓名,可以在太阳落山的时候对着山坡呼唤他的名字,心中充满暖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7 11:11:18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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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4/4/7 11:13:00

·爱情的另外一种译法·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爱情有另外一种译法            最近读了有招拆招的书和文,从字理行间知道,他应该比我们要大几岁,他文中写的东西有几次读得我一个人坐在书房的沙发上发呆,偶尔会落下一些泪水。最近读的一篇是《爱情有另外一种译法》。写的是他偶然得到一本书《查令十字街84号》(84 Charing Cross Road),由这本书引出的一部由美国哥伦比亚公司1986年拍就片长100分钟的电影,男女主角是安妮.班克劳夫特和安东尼.霍普金斯。      电影描写一个英国男人,一个美国女人,由书把二者联系在一起,互相通信,一切看来都那么正常,正常到两人相识二十年却吝悭一见,正常到两人通信数百封而未涉一个“爱”字。这位英国男人帮助这个女人买她爱读的书,这是1949年的事。(如果放到现在,他们肯定是网友。)那时代通讯这么地不发达,他们只能依靠通信。这是我恨这个时代的原因,人们拿起电话就能打,让一切的一切都缩短了,包括爱情的发酵期,甜蜜期,保质期……甚至秘密也缩短了暴露的时期,让人们沮丧在发现,原来我们在书上看到婉转的爱情变得直来直去,天一亮就分手了。      而这些关于书的笨拙的故事在现在看来是多么美好又多么残酷啊!——终于,他们约定见面,可错过了机会,最后那个男人死了,那个女人才匆匆从美国赶过来,他写道:      ……         他只能努力让自己正常地度过二十年的光阴,只是在某一刻,他会注意到书店中驻足的一个女子,大概就是他想象中那个女人的模样?她说她来自美国,他的眼光一下子变得热切,却又不是,他好像习惯了这种失望和等待。电视机里在转播纽约元旦嘉年华的情景,广场上人多如织,他的眼睛在搜寻什么?      只是到了打烊的时候,书店里再没有别人,最柔软的情思才在这一刻展开,他会让自己的眼睛盯住某一处,款款道来。此刻,那个女人正躺在自己的床上,身罩破旧的睡衣,翻看着他抚摩过的书,点燃一支烟,不时发出一声声咳嗽。   弗兰克死后,海伦来到查令十字街84号,站立的地方,正是他深情凝视的所在。   经过了二十年岁月的打磨,他们的眼神都那么一致。      我没有看过这部电影,但我看过安东尼.霍普金斯的其它电影,读到这一节,合上书,立刻能想象出那双蓝灰色的眼睛,眼角的皱纹,那双握得紧紧最后又松开的手……那双手,那双眼睛是霍普金斯的招牌动作,是那么地动人,传神,让女人觉得被这样一双眼睛爱过,凝视过,一生无悔。      其实,我写这篇没什么意义,打出了以上的字只是让自己不要忘记了这篇文章,这个比我们大几岁的名不见经传的男人写出了我们那个年代对译制片的热爱,对配音演员的热爱,对书籍的热爱,写出了我们站在书店里面抚摸着那一本本切割平整散发着墨香的书,审视着自己口袋中的钱,拿起又放下,放下又拿起……我们在电影院中迷离,看着不属于我们年代的悲欢离合,听着那动人的台词,暗中背诵着,在黑暗中飞翔,在梦中抚摸自己想象的翅膀……      是的,他写出了我们对爱情的惆怅。      是的,对我们来说,爱情是有另外一种译法的。这种译法不是海誓山盟,不是激情疯狂,而是含蓄,是一种温润如月下的泉水一样的眷恋。这种眷恋是与“书”这种东西密不可分的。——我们曾经以为书上写的都是真的,我们那时候不懂得宣泄,狂热的激情都埋在心底,所以他看美国电影《爱情的故事》的时候,他写道:         还有人记得《爱情故事》中那香艳的一幕吗?奥利弗和詹尼一起躺在床上看书——         “奥利弗,照你这样坐在那里就知道看我读书,这次考试你恐怕要过不了关了。”   “我没在看你读书。我在读我自己的书。”   “瞎扯。你在看我的腿。”   “只是偶尔瞟上一眼。读一章书瞟一眼。”   “你那本书章节分得好短哪。”      这一段馋得我不行,想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情景也不过如此了吧。         我看到这一节会心地笑了,心感温暖,80年代的人们定会笑话我们,觉得这算什么,无非就在一起看书罢了。可我却觉得这里面包含了我们认同的一种“性感”。(他用了“香艳”这个词,我赞同他的观点)。想想,一个和你躺在床上读书的人,一个和你喜欢同一本书并且讨论同一个章节的男人,和他做爱是多么美妙的事情!请不要认为我们矫情和罗嗦,我们确实喜欢在做爱之前谈一点哲学和诗,而电子数码时代让这一切都简化了,现在的爱情的情欲都来得太直接和直观。所以,我常常取笑自己,这个电子时代让我性冷淡,已经没有男人愿意在脱掉衣服之前有耐心给我读他喜爱的书了,我整一书呆子,被这个欲望的都市远远地抛弃在后面。            说多了,还是回到这部老电影上来吧。有招拆招写了他认为最香艳的一幕,现在来说说我印象最深的,是奥利弗第一次去图书馆遇到詹尼的情景,他要借《中世纪的衰落》这部书。遭到她的冷遇,他说:“听着,我需要用那本该死的书。”   “请你礼貌一点,预科生”   “你凭什么认定我上过预科学校?” (在美国,所谓“预科学校”指贵族化的私立中学。   “看你的样子又蠢又有钱,”她摘下眼镜说。   “那你就看错了,” 奥利弗不服气地。“我实际上是又穷又聪明。”   “得了吧,预科生。我才是又穷又聪明呢!”      他爱上了这个“又穷又聪明”,准确地说是“又穷又聪明又漂亮”的姑娘。      是啊,那时候,除了“穷”和“聪明”,我们几乎什么都没有。物质生活贫乏,而在精神上却常常因为一本好书而满足得无以伦比,记得我读到李白的“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当时正住在外婆的山上小木楼,散开头发,赤着小脚,拿着书爬到阁楼上,打开满是灰尘的天窗,用手抚摸天上的星星,唯恐自己的心跳被天上的人听见。觉得这个世界是多么好啊,有一本书,有一杯茶,有一个宁静有月亮的晚上,有一些天上人的和自己说话,是多么好啊!      我不道我写了这么多,是否说明白了心中的意思,我想,用有招拆招的话来解释是最准确的,这个奇妙的庸俗的男人,在他那一大堆信口开河大杂烩充满了麻将和盗版DVD的书中,我发现了这样一章,让我简直想跑过去拍他的肩膀,说一声,嘿!      他这样写道:      海伦所推崇的英国玄学诗人、散文家多恩(John Donne;片中译成邓恩)有一句话:“全体人类就是一本书。当一个人死亡,这并非有一章被从书中撕去,而是被翻译成一种更好的语言。”我想,当爱情以另外一种方式展现铺陈时,也并非被撕去,而是翻译成了一种更好的语言。上帝派来的那几个译者,名叫机缘,名叫责任,名叫蕴藉,名叫沉默。      还有一位,名叫怀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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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ablanca(卡萨布兰卡)Bertie Higgins I fell in love with you watching Casablanca Back row of the drive in show in the flickering light Popcorn and cokes beneath the stars became champagne and caviar Making love on a long hot summers night I thought you fell in love with me watching Casablance Holding hands 'neath the paddle fans in Rick's Candle lit cafe Hiding in the shadows from the spies. Moroccan moonlight in your eyes Making magic at the movies in my old chevrolet Oh! A kiss is still a kiss in Casablanca But a kiss is not a kiss without your sigh Please come back to me in Casablanca I love you more and more each day as time goes by I guess there're many broken hearts in Casablanca You know I've never really been there. so, I don't know I guess our love story will never be seen on the big wide silver screen But it hurt just as bad when I had to watch you go Oh! A kiss is still a kiss in Casablanca But a kiss is not a kiss without your sigh Please come back to me in Casablanca I love you more and more each day as time goes by Oh! A kiss is still a kiss in Casablanca But a kiss is not a kiss without your sigh Please come back to me in Casablanca I love you more and more each day as time goes by I love you more and more each day as time goes by 我爱上你时是看《卡萨布兰卡》。当时在汽车影院我们坐在后面。 可口可乐和爆米花赛过香槟和鱼子酱。 我们相爱在夏日里漫长的夜晚。 我想你爱上我时也是看《卡萨布兰卡》, 恍惚身临其境牵着手,如在吕克饭店。 我们避开晃动的光线,但月光洒满你胸前, 在那辆老式雪佛莱车里。 不知是光影还是梦幻? 难忘一次次亲吻,在卡萨布兰卡, 但那一切成追忆,时过境迁。 快回我身边,来卡萨布兰卡, 我爱你,此心永不变,年复一年。     我猜想卡萨布兰卡有众多破碎的心。 我知道我从未真正到过卡萨布兰卡。 所以不知到伤心者有多少。 我猜想我们的爱情故事 而永远上不了巨大宽荧幕, 但当我看它升华时。 也一样令人难受和痛心。 读书时刻·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      读 书 时 刻   画衣 2003-09-07 01:35:51         今天我把签名改了,改成了      -在一起看书时,   -你能告诉我为何我们有时感伤么?      最近重新读了林语堂,我没有想过要把他与你心目中的那位大师和他杰出的夫人相比较。林先生万事不愿意做第一,例如考试总是第二名。让我想起考试时你是男生中的第一,你总是遥遥领先,我算是个最普通的学生,是次次升学都考了不错的学校却是刚刚上线的那种,仿佛人潮汹涌的影剧院门口姗姗来迟的那一个,运气不算好,也没坏到哪里去,总在剧场大门正要关闭的一刹那挤进来,一脸惊惶。      这几个礼拜天上午我都在茶楼,茶楼的水很滚,冲的铁观音很甜,从等位的时候我就开始翻林先生的书,你从鼻子里面酸溜溜哼一句“好一幅美女加才女的读书图”——是的,我自己都觉得自己矫情。但这次我真不是矫情,看书可以不用说话,只需要看就行了。      读林语堂的书缘于多年前赵雅芝演的《京华烟云》,小小年纪的时候就觉得那姚木兰的扮相好美,那爱情也美,期望可以做那故事中的女孩子,可以穿着绣花的裙子站在春天的桃树下等一个小伙子的到来。剧情已经不记得了,按林语堂的说法是:“本书对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既非维护其完美,亦非揭发其罪恶。……既非对旧式生活进赞词,亦非为新式生活做辩解。只是叙述那几对中国男女如何成长,如何过活,如何爱,如何恨,如何争吵,如何宽恕,如何受难,如何享乐,如何养成某些生活习惯,如何形成某些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此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尘世生活里,如何适应其生活环境而已……”      我奇怪他为什么不吹捧一下自己的著作,哪怕用一些表明他“很用心”“怀着往事的激情”的字眼也好啊!他怎么可以用这样平淡字句来描述这个跌宕起伏的爱情故事呢?      也许他感受的爱情不是舞台剧?没有灯光照耀下灿烂的一刻,没有谢幕后经久不息的掌声?      这肯定和他的生活经历有关,他娶了一个美丽的太太,她陪着年轻的林语堂辗转于美国、法国和德国,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女人其实不要读那么多书,思考那么多。她们唯一应该专注的事业是:怎样获得到一个好的婚姻。像林太太一样,他们的女儿阿娜在《吾家》中写道:“……不久父亲在大学毕业和母亲订了婚。母亲等了四年,等候父亲来娶她,后来她自己对自己说:‘这位语堂先生,他已和我订婚了四年,但为什么不来娶我呢?’”      世界上有许多聪慧美丽的女子,但其中有多少女子在聪慧如杨绛的同时又有巧遇到钟书先生呢?此二人都是世间的极品,本来极品的概率已经是相当低了,二者还能相遇,当真是奇缘!(写到这里,不要说我在摹仿你的口气)      林语堂自幼耳濡目染于 “亲情似海的基督教家庭”,小学、中学和大学都是教会办的学校;宗教观念深铭其心。以后长期生活在西方文化环境,受到系统的西方文化熏陶,而又对中国的儒、道、佛进行过深入的研究,林先生的著作大多是用英文写的,看来他原意是写给西方人看的,他这样写道:      “我打算显示一些异教徒的世界之美,一个民族所看到的人生的悲哀、美丽、恐怖和喜剧;这一个民族对于我们生命的有限发生强烈的感觉,然而不知何故却保持着一点人生庄严之感。”      不知道这样形容是否妥当,在听你读书的时候,确让我充满了感伤,竟然担心这一刻若是被事后回忆起来该是一根针时时刺在心上,在疼的同时亦感受到林先生所说的“人生庄严之感”。      今晚就写到这里吧,月光很美,天很高远,记得你给我比喻过草原上天空的蓝色,那么擅长用词的人却叹息着说,你要自己去看,真得很蓝。想象你今晚上在草原上的样子,想象你骑马的样子,在持着缰绳的时候仰望天空的样子......林语堂先生在《艺术家生活》中写道:      喜欢骑马的人时常对人说,当一个人跨上马背,他对于这个世界,另有一种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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