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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小说)阿飞的故事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dispbbs.asp?boardid=8&id=58976)

--  作者:拿笔小生
--  发布时间:2005/3/2 11:40:13
--  (原创小说)阿飞的故事
之一
“大风起兮云飞扬,天苍苍兮地茫茫,望断天涯路,何处是归途”。从我懂事的时候起,我常常趴在门前绝壁上 ,看那广袤的大漠中 ,一队队的行人走过,他们中有神情呆滞木然的囚犯,有刚毅勇敢的戍卒,有踌躇满志的商人,漫天的黄沙掩盖了他们的脚印,他们再将漫天的黄沙推向远方。每当晚风中传来这样悲怆凄凉的歌声时,我的心就一阵阵的收缩.我想,每个人的一生是不是也如此这般不停的往前走,却永远也找不到来时的那个脚印,谁又能断定自己的归宿到底在何方呢?
二.
我叫阿飞,阿弥陀佛的阿,飞翔的飞,名字普通得就像阿猫,阿狗一般可以忽略不计,据说久居江南第一大镇桃花镇的采花大盗怜公子第一次听说这名字的时候,竟然哈哈大笑起来 ,询问他的手下道:"你说的阿飞是哪个阿飞,是不是隔壁挑马桶的刘小二家那个小牛犊子?"所以,当我一剑穿透他座下那条小狗狗的喉咙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是说不出的惊恐和难以置信.从那以后,当人们提到我的时候,往往就会如此描述:"阿飞,就是那个在一瞬间刺出一剑,让漫天星光为之黯淡的剑客,就是那个一剑穿透了江南第一采花大盗怜公子的小狗狗喉咙的飞少爷啊."
这当然是许多年以后的事了,而许多年之前,我还只是阴山上的一个小毛头.每年的三月三开始,是阴山上最令人感觉愉悦的一段时光,从这一天开始,积雪开始消融,大溪小涧里到处奔淌着欢快得叮当作响的泉水,倒映在潭中湖里的天空总是湛蓝湛蓝,草木染上了新绿喷薄而出,欣欣向荣,说不出名字的鸟儿在树林间婉转歌唱.这个时候的我,总会掬一捧清凉甜润的水和着几个鲜翠欲滴的野果下肚,然后把自己倒挂在某个树梢上,眯缝着眼睛,让太阳晾上半天的.在七岁之前,我每天的生活都是如此这般简单和枯燥,每天起床后,上好的饭菜就会盛放在一个匣子里送进来,吃完饭,我就会带上一把木头削成的剑去赶着大大小小的野兽满山跑.
三.
我的妈妈姓白,白色的白,她身上的每一件衣服,都如她的皮肤般白得光滑,晶莹.她的房间总是那么干净,一尘不染.每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总能看到妈妈端坐在镜前,一动也不动.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白色的纱窗洒遍整个房间的时候,她的手指开始缓缓的移动,每一寸皮肤在她的手指接触下都仿佛带起一点一点颤栗的金色的光芒.每当这个时候,我总要屏住呼吸,呆呆的看着她在镜前慢慢的凝固成一尊金色的雕塑.
我一直都觉得妈妈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直到许多年之后,我遇上了林仙儿.林仙儿也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我不明白许多人在打量她的时候,眼睛里总是充满垂涎欲滴的神色.而在我,我常常想,只要能永远陪伴在她身边,抬眼就能看见她的容颜,只要能经常牵牵她的手,就已经足够了,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美丽的女人仿佛水晶雕成的艺术品,我不忍心在她的身体中注入哪怕一点点杂质.
四.
每年三月来的时候 ,妈妈总会飘然下山去准备冬天的粮食,一去就是几个月,这段时间也是我最自由快乐的日子.随着我年龄的增长,我在阴山上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广,我开始发现阴山上原来有这么多好玩的去处.
七岁那年的一个晚上,我被一阵萧声牵引着,跑过一道道山坎,来到了一片竹林中,竹林中有一个木头亭子,亭子里有两个人正在喝着酒,其中的一个在吹萧.我静静的听了许久,直到那个吹萧的人停下来,挥手叫我过去,他盯住我有半天,忽然喃喃自语道:"想不到这小子倒是个练剑之人."他的一只袖子空空的,另一只手却拿着双筷子正去夹菜,他的手指细长而干燥,握住筷子的时候,每一分力道都是那么均匀而恰到好处,在夹东西的时候,手指总是那么有节奏的跳动,我常常忍不住跟着这种节奏,要去探究一下这种节奏到底能谱成什么乐曲.我也不由得想起庖丁解牛的故事,莫非自然界的每一样东西都有"道"可寻,而每一个动作都可以演绎得那么优美吗?
许多年之后,当我开始使剑的时候,我的眼前总是浮现出他吃饭时的每一个细节,仿佛我不是在用剑去插入一个人的喉咙,而是在使用一双筷子如何准确的夹出我想要的菜.
他的身边还有一个男人,却总是举着酒杯在笑,在倾听.我从没见过一个像他那么爱笑的人,我也从没见过一个男人笑起来的样子会像他那样感觉亲切和舒服.就好象午后的一阵清风,吹散了骄阳带来的所有躁热和烦闷,又好象被冰雪覆盖住的寒梅抖落一冬的严霜来迎接早春的第一缕阳光.而当他说话的时候,也有那么一个习惯,总是会不自觉的去抚摸他的鼻子,我盯住他的鼻子看了很久,许多次都忍不住想用剑去削掉他的鼻子,看看究竟有什么不同.
他们经常提到江南,提到江南第一大镇桃花镇,总是会有漫天飞舞,纷纷扬扬,不绝于缕的桃花,不知为什么,我一听他们提到桃花,总要想起妈妈那端坐在镜子前慢慢凝固的身体,是否也是如此幽美肃穆呢?他们说住在桃花镇的时候,在雾霭沉沉的清晨,嗅着那悠远清幽的桃花香,会去追逐那早起的雀儿;在天朗气清的夜晚,踏着满地的月色,也会曼歌低吟,徐徐而行;在雷电交加的时候,会挂在断桥边拍遍阑干,仰天长啸;或者终日在那桃花湖中载酒泛中流,任湖海来洗荡胸襟,不知不觉竟淡忘了人间几许春秋.
而我的生活也从此在他们淡淡的述说中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五.
我已经长到十五岁了,十五岁的我身材越来越高大结实,脸形轮廓越来越定型。然而我发现妈妈下山的次数越来越少,在镜子前呆的时间越来越长,她的话却越来越多.人是不是到了一定的年纪就特别怀念过去,拼命想留住某些东西呢?每次端详着我的脸的时候,妈妈总会细细的说:"飞儿,你越来越像他了,让妈妈仔细看一看你好吗?"一会又说 :"飞儿,你笑起来的样子特别像他......"我不知道妈妈口中的"他"是谁?我只知道,他一定很了不起,因为美丽的妈妈只有提到他的时候,眼波中才会有无限的温柔,不尽的缠绵.
有一天,我不经意间发现了妈妈头上的一根白发,我把它挑了出来,妈妈突然问起我来:"飞儿,妈妈老了的时候,你会不会离开妈妈呢?"我当时怔住了,我本来可以说:"不会."但我不习惯撒谎也知道骗不了妈妈.
我其实很想去江南的.
六.
二十一岁的时候 ,我决定去江南,去那桃花镇看看那漫天飞舞的桃花 ,我不愿终老于阴山,我想,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必须做些事,有时我们并不需要理由.江湖是什么?我想,当有一天,老去的时候,我可以说:"我来过,尝试过,经历过."这样的回忆不再是苍白和枯燥,我就满足了.
我一步一个脚印的走着,只有这样我才能切实的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我紧紧的握着腰间的剑,只有深深的触摸所带来的痛楚才能让我时刻保持警醒.

--  作者:拿笔小生
--  发布时间:2005/3/2 1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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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

紫燕玉笛?紫燕玉笛!我不止一次听到这个名字了,从我踏入江湖的第一步起,有关她的传言就是铺天盖地,纷纷扬扬,不绝于耳。

传说她乘着一叶扁舟,在雾霭沉沉的江上,虚无缥缈的清香总是若有若无,而她就站立在船头之上,挽着高高的发鬓,袖底藏一卷书,手中抚一尾琴,船若进若退,永远不知从何而来,又何时消逝;

传说她总是描着淡淡的眼影,略施粉黛,叼着烟卷,却把头发弄得乱糟糟如鸡窝一般,以最省力和最舒服的姿势蜷缩在某个酒馆的桌上;

传说她精通各种易容术,所以当你走在路上的时候要特别的小心,因为从艳若桃李的十八岁小mm直到八十岁的老太太都有可能是她;当某个地方的小狗狗疯得特别厉害的时候,她甚至会装成垃圾桶,张着涂了唇膏的大嘴,期待着那小狗狗走近她,去她的嘴里掏食物时就一口咬掉它的鼻子;兴之所致,她甚至能变身而为桃园里的一只小懒猫或者倒挂在树梢上的一个小破梨;

又有传说她总是骑一匹小红马,马快如风,人笑如花,。 在某个子夜时分,悄悄敲响一位公子哥儿的心房,用一双沟人心魄的眼睛,含情脉脉的盯着你,在你陶醉于她的美丽中时,你就掏光你身上所有的银子,再顺带把她经常在河边玩耍时拾到的小石块,小贝壳塞进你的口袋,目的是希望你替她好好保管,她下次来不拿银子的时候要玩儿的,而更绝的是,每个后生哥儿非但竟无一句怨言,反而一个个努力赚银子,眼巴巴盼着她下次再去呢。

对于所谓的传说我大多不屑一顾,我有着与其年龄不相称的老到与直觉,往往能在纷繁芜杂的现象中看到那背后隐藏着的东西,这要得益于我少时的独处,在阴山上的时候,我总是落寞而孤独的,那个时候,我总是在与狮狼虎豹的搏斗和交往中,培养起那敏锐的眼睛和灵巧的触觉。

我只知道,真正的高手往往是非常寂寞的,他们多半为盛名所累,过着半隐居的生活,就在这个江湖的某个角落里,往往隐藏着一条龙或者一只虎,他们能在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刺出那一剑致人于死地,每天都有一些所谓的著名剑客莫名其妙的倒下,这就是江湖!所以真正的高手首先就必须得学会隐藏!比方说那个说话永远阴阳怪调,气若游丝的中人,江湖上许多人甚至不能辨别他的性别,是男是女,是以叫中人,但是谁也不知道他何时会挥出那一刀,谁也不知道他的刀到底有多快!

而对于女人,我头脑中的意识也一向是最简单之极。我并不觉得她们与男人之间有何区别,打小在阴山的时候,每个人,无论男女,见到我他们都叫我“飞少爷”,那一份恭谨和敬畏让我忘掉他们的性别,有的时候常常忍不住发疯,在他们面前我就不得不装得特别的酷,尽管我是多么的渴望志趣相投的朋友。
我对女人最初的体会来源于随着年龄的增长,早上起床前那一刻说不出的莫名的冲动,每当冲动起来的时候,我总是感觉心里憋住了什么东西,脸涨得通红,浑身有劲无处使,感觉总有什么事情没做,却一时又想不起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做,这个时候,我就会在阴山上到处飞跑。
我的两个师父中,一个告诉我,必须保持纯阳童子之身,这样心无旁骛,以至纯至圣之心,献身于剑道,方能得剑术之上乘境界——人剑合一。我的另一个师父却举张说,人必须顺乎天理,合乎自然,阴阳双修,方得武学之大成,为此他们争论个不休。
对于美丽女人,我的妈妈,就更有一番见解,她说美丽的女人大多不可信。要说美丽女人,我的妈妈算是最美丽的了。

我不明白为什么时髦的上流社会人士总是把自己的名字和行为方式弄得那么复杂,而我,总是保持着最简单和最直接的思维方式,以最简单的心境去推度每个人。就如我的名字,”阿飞“如此;又如我使用的剑,总是随便拿一根竹子削削就可以。 比方说,老刀把子,在我以为,可以简称为”子曰诗云“的”子“,或者如“孔子”,“孙子”般简称为“老子”就可以,”渔歌互答“在我以为,简称为”鱼“就够简单而形象了。

我就这样打算以最简单的方式去挑战江南第一剑客——天边月。四月三十日,我给天边月发去了挑战的帖子,依照我一贯的思维,只需要找一张纸,上面书几个大字,”战or不战?”即可,但我的身边并没有这样的纸,有的只是师父那散发着淡淡郁金香气味的帖子,于是,我取出这样的帖子,稍做了一下修改:“闻君生性旷达,宅心仁厚,更兼剑术无双,弟阿飞幼年习剑,至今略有小成,今夜子时,桂花飘香,当踏月来战,米粒之珠不敢比于月亮,但请不吝赐教,以指正一二!”

我径直走到了天边月的府第门口,然而他的庭院却是说不出的冷清。

他的门童告诉我,他接到了一张请贴,去了一个叫春山的地方,找一只会飞会唱会笑的燕子去了,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

我第一次震撼了,名满天下的剑客天边月竟消失得如此彻底,无影无踪,就如人间蒸发一般。这已经是我的第五次离奇遭遇了,从我踏入江湖的第一步起,我一共给五个人发去了挑战的帖子,他们无一不是名满天下的侠士,剑客,然而他们都在一夜之间接到了一张请贴,在我到来之前消失得无影无踪。

所有的疑惑都指向了一个人——紫燕玉笛!到底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在心中开始意想她的美丽,她的万种风情。

我第一次决定去找紫燕!

为见紫燕一面,我想了许多的法子。我甚至连变成一只疯了的小狗狗的决心和勇气都有,为的是希望有一天能碰到她变成的那个垃圾桶。

我到处打听紫燕的消息,只知道江湖上最近出现了一个非常诡秘的组织——满庭芳。传说,这个组织的成员都有着如花一般的容貌和冷血般的残忍,传说紫燕是这个组织里面的第一杀手,传说天边月的消失就与其有着莫大的联系。

我决定去找怜公子,因为我知道满庭芳正处心积虑的对付他,密切留意着他的一举一动,我认为,我只要能干倒怜公子,那么满庭芳自然以为已经找到了一个对付怜公子的帮手。

要找到怜公子很容易,怜公子是桃花山庄最有名的剑客。他的房子是整个桃源里最宽广最高大的,里面全是大大小小,密密麻麻的小阁楼以方便他“金屋藏娇”,他的阳台上总是挂满了花花绿绿的内裤,每一条内裤上都有着一个日期和这个日期上所猎杀的美女名字。 而每个星期五的傍晚,他也会准时出现在桃源龙门客栈的楼上,叫上一壶温热的酒,一碟葱花牛肉,和着几个mm的呢喃笑语下肚。

我决定去刺杀他胯下的坐骑——小狗狗,我不想干掉怜公子,因为我对于女人的理解和沟通技巧都有待于他这老江湖的点拨和指导,因为我更想得到他的怜花宝典和泡妞秘籍。 我知道怜公子爱狗如命,对付小狗狗我的剑法是游刃有余,战斗的可能性有两种,一,我的竹剑在怜公子毫无戒备的情况下刺中了小狗狗;二,我刺杀小狗狗失败;这样,我可以假装是用竹子去喂养小狗狗。无论如何,我都不会失了我的脸面。

当我刺中小狗狗之后的结果也可能有两种,一,怜公子勃然大怒,起来与我决战,这样的可能性比较小。我知道怜公子已经很久没有使用他的剑,对于我这样一个初出茅庐的愣头青来说,如果他不能在二十招之内击败我的话,则他不会轻易出手的,我有把握能抵挡住他二十招。除此之外,我还知道以怜公子今天在江湖上养尊处优的地位,是不会为了一只小狗狗与人拼命的,不值得。二,怜公子怅然受惊,而我从此一战成名。

无论如何这一战的成本都值得。

那是在五月七日,当时的风吹得人暖洋洋的,浑身都是说不出的舒服。

阳光如调皮的小姑娘一般抚摩着我的脸。

当时我的剑很快,我第一次用剑,一切都如想象中顺利,我的剑插入了小狗狗的喉咙。

我唯一没有想到的是,我竟然与怜公子成了好朋友,原来他也知道满庭芳正在四处寻找他,他也准备对付满庭芳。他只用了一句话就打动了我,我决定帮他对付满庭芳,他说:“阿飞,如果我们不携手对付满庭芳的话,江湖就将永无宁日,俺哪有时间教你什么泡妞秘籍呢?“

大哥果然就是大哥,永远都是那么老到而狡猾,怜公子让我第一次认识,江湖并不是只能靠蛮力才能混的,有时需要脑子,江湖也不是只有血腥的战斗,还有温情。

我准备去找紫燕,首先的条件是要有很多的银子。要有能在一夜之间输掉几百个硬币而面不改色心不跳,谈笑自若的勇气和魄力。

我决定把自己早上吃四个包子,晚上吃三个包子的习惯好好改改,改成早上吃三个,晚上吃四个,因为早上的包子销得快,销得多,所以价格相对来说高一点。

我这样算,一个包子二角钱,这样一个月赢利就是六元,一年就会有72元,两年144元,除此之外,我每天早晚还要各花一分钱,在月老面前烧一柱香,我要祈祷紫燕不会被别人追去,祈祷那些个追紫燕的人要么被树上掉下来的苹果砸中了脑袋,转而对天体物理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去研究什么万有引力定律去了,要么好酒贪杯,一睡就是两三个月,醒来之后就会诗兴大发,信笔涂鸦,转而错过了约会的时间和地点,要么好武成癖,为练什么“葵花宝典”而挥刀自宫,要么长得太帅,又好扮酷,喜欢的mm一多就无法对紫燕专起心来。

后来有许多人把我和那个潜入华府卖身为奴的唐寅相提并论,还有许多人把唐伯虎的故事拍成了电影,可惜一直都没有人把我写成小说或者剧本什么,这说明,学武之人终究是草莽之人,登不了大雅之堂的,这也是今天我花时间来立传的原因所在。

这样的苦日子盘算着过了两年,我终于积累了一百元,这一百元,我又换成了1分钱的一个硬币,塞满了大大小小的口袋,这一切弄妥当之后,我就在龙门客栈包下了最豪华的一层楼,夜夜笙歌,天天豪赌。

终于有一天,我接到了紫燕的请贴。 乘着一顶小轿,我被送到了一间小房子内。

”你来了?“帘子轻挑处,一只纤纤玉手伸了出来,果然是”皓腕霜凝雪“,语调是说不出的慵懒。

我在心底按捺住一阵阵的狂跳,对自己说,不,我一定要装酷,要很cool。 ”是的,我来了!“

”你来干什么?“

”我来是想劝说你退出江湖!“

”呵,你凭什么?“

我眼睛盯着那帘子后面,一字一字的答道:“你可知道,江南第一采花大盗正准备对付你们满庭芳?”

“我知道,呵,可就凭他吗?”

“是的,我知道,你并不怕他,但是我想,总有一天你会厌倦江湖的。你难道非得等到有一天,不能再像小燕子般轻灵飞翔的时候被一些小牛犊子或者无名小卒追杀在江湖的某个角落里吗?你难道不能想象当有一天,老去的时候,会有人默默的为你递上一条毛巾,端上一杯热茶吗?”

“呵,你可知道,劝说我离开江湖的人有多少吗?从一本五百页的书的开头可以一直排到末尾”

“我知道,我也知道,他们都很有钱,武功,地位都很不错,但他们没有我那么有诚意,没有我那么用心!”

帘子突然被掀开了(本着尊重紫燕的原则,此处省略一万字)

五月二十四日,旧历四月初二。

牛郎织女星距月亮最近。

诸事皆宜。

我打算在这一天和紫燕完婚。 江湖上最有名的杀手从此即将退隐幕后,垂帘听政,做一个最温柔贤惠,洗手下厨的小女人,满庭芳也将烟消云散,以后的人们回忆起这个名字的时候,也仅仅是一段充满脂粉味的传奇而已。

我憧憬着和她生一大堆娃娃。大儿子扮皇帝,二儿子扮卖烧饼的,三儿子扮店小二,四儿子........,大女儿扮皇后,二女儿扮潘金莲,三女儿扮老板娘,四女儿........,留着最小的一个儿子等紫燕哪天心血来潮时再给他定角色;万一不够,俺们再关起门来鼓捣鼓捣接着生。一定要把咱祖国建设得像花园,花园里花朵多鲜艳。

我本来可以和紫燕手牵着手,邀游于湖上山间,终老于江湖。 这样的话,也许我以后就不会碰到林仙儿,不会发生那么多故事。

但就在我结婚的那天,我听到了老刀出没的消息,据说他将与怜公子约战于桃花湖底。我决定去助老刀一臂之力,怜公子高深莫测的武功我并不担心,他手下的那一批红粉军团也不见得有多可怕,我只是希望“化干戈为玉帛”,因为江湖不见得只有血腥的战斗而已。

五月二十四,就在我准备结婚的这一天,我握着我的剑,继续上路了。因为在我的心目中,总有一些东西是高于爱情的,它包括友谊,道义和责任。


--  作者:拿笔小生
--  发布时间:2005/3/2 11: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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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三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紫燕了!从我踏入桃花山庄起至今已辗转三年,在这三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她,总是无限甜蜜的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中去:在那些日子里,天空总是蓝蓝的,风儿掠过树梢沙沙作响,阴山上的积雪开始融化,欢快地奔跑着汇入门前那条小河,而我们就好象蛰伏了一个没精打采冬天的小虫虫一般,迫不及待的苏醒过来,唱着歌,踏着节拍,手牵着手儿跳进那条小河,去感受那一片冰凉中压抑不住的一丝暖意。我们把一个个的太阳打碎,搅和,然后再拼凑,粘贴在一片片的白云上;或者把一株株的水草涂抹得像待出阁的小姑娘。放肆的欢声笑语闹得满河的水抱怨个不停,直跑到江里找龙王告状去。

当夜晚来临的时候,我也会牵着紫燕的手去野地里采星星。我们会用那种很纤细微薄的羊皮袋逮了那些萤火虫儿挂在树上,花上,草上....当微风轻轻吹荡起来的时候,羊皮袋就会像小船儿一样飘起来,在空中一漾一漾,摇摆个不停。这时,我们就会跟在后面跑,鼓着个腮帮子,用力的吹啊吹,吹得流光四溢,满树银花。紫燕的胆子通常很小,每次她都会闭着眼睛,眉毛紧蹙在一块,小嘴儿噘得老高,任凭我拉了她的手疯了似的跑。
这样的日子总是无忧无虑的在不经意间流去,我以为世界永远就是如此简单而快乐着。直到有一天,紫燕突然问我:“小飞,如果有一天我不见了,你会不会特别的想念我?”我竟是惊讶、大出意料的回答:“怎么会呢?你怎么会有这样的问题?”
“小飞,你说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什么是永远不变的吗,比方说门前的这条河,我们泡在水里的时候,感觉是那么的惬意,舒适和快乐。可是从河的这一头到那一头,总是很快的度完了,我们纵然心有不甘,也有上岸的时候啊。再比方说,我们现在看到它是这样永远不停的往前流,可是千百年之前,有这条河吗,如果有,它又是怎么一个形状呢,千百年之后,它还存在吗,如果存在的话,会不会又有一个阿飞和又一个紫燕呆在这里呢?”
“那又怎么啦,至少现在我们不就在一起吗?至少现在我不就爱着你吗?”我颇不以为然。
“小飞,我们都没有过什么经历,自然不会懂得生活,懂得幸福的含义。我们一直都是这么快乐着,从来都没有过分离,一旦有什么降临到我们头上,我想我们必定都是无能为力,茫然而不知所措的。我们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我们不能让我们短暂的生命如那浮冰一样听任消融,随波逐流,然后再化于无形。我们必须去做些事,来证明我们曾经存在过!”
紫燕的话常常让我陷入长时间的沉思。于是,在某一天,我踏上了去桃花山庄的路。我有剑,我有着征服的欲望,收获并享受着这种征服所带来的快感。我要承担这个江湖的一部分道义和责任,我要用挑战天下剑客的愿望和胸襟来告慰紫燕,证明自己。然而从那以后,我便失去了紫燕的音讯。这个江湖永远是这般的喧嚣和忙碌,永远是进与退,激烈而动荡的状态,永远充满着尔虞我诈的斗争,这种沉重的负担往往压迫我们的神经去放弃某些幻想。
我常常想,倘若紫燕只是那划过天际的流星,只是那暗夜绽放一瞬的花蕾,或者擦肩而过的匆匆行人,无论多么光芒万丈,华丽辉煌,都不会在我生命中打下如此深的烙印。只存在一次的紫燕就意味着紫燕从来不曾存在过!然而我对她的印象却是如此深刻,那么我们之间一定有某种长期经历所形成的默契或者心灵感应。我于是试着去分析紫燕消失的原因。按照辩证法的意思:事物偶然之中包含着必然性。就是说,紫燕的出现和突然消失不是偶然的,而是有迹可寻的。或许在亿万年以前就注定了此时此刻有一个叫阿飞的物质体和一个叫紫燕的物质体,互相吸引,发生一段故事,然后又嘎然而止。一开始,我和她都是细如原子的小芥粒,她带负电,我带正电,彼此都在作高速运动,互相产生磁场,然后就吸引到一块儿去,再慢慢成长起来了。可是紫燕为什么又突然消失了呢,有可能是地球自转引起磁场的变化;有可能是太阳黑子风暴的影响;也有可能是她进入了某些神秘的角落,比如说百慕大三角洲,使得磁场被神秘抵消....这的确是一个费解的难题,不过想想,亿万年前恐龙就大规模毁灭了,相比之下一只小小燕子的消失又有谁会关心呢?
而在佛家又有因果之说。也就是说,我阿飞和她紫燕的相遇是三生石上注定了的缘分。或许在许多个世纪之前,我是一个贫寒人家的秀才,家徒四壁,空空如也,冬不能御寒,夏不能避暑,穷得叮当响的我偏偏还自命不凡,一屋也不扫,五谷也不分,每天早上提着锄头就望田里跑,然后站到太阳下山,发出一声声的感慨:“长叹息以擦鼻涕兮,哀吾生之多艰!”而她就是我家堂前檐下那只辛勤筑巢的小燕子,春天到了,衔了泥巴翩翩飞来,翩跹起舞,秋天到了,又不辞辛苦的往南方飞去。 漫长的四季里我们就这样观望,守侯着相随走过。
因了她,我的苦日子也不是没有个盼头,我羡慕她的自由飞翔,闲暇的时候就找到了点寄托,所以我就开始了吟诗作对,不过大多是与燕子相关的,触景生情啊,日久生情的,比方说“紫燕偏偏渺天际,玉笛悠悠惹情思。”,而有的竟然还留传了下来,比方说“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肯定是我刚开始见到燕子,开心得意,惊奇感叹的那会儿偶拾的;比方说“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我当时肯定是怀着极其嫉妒的心情来写景的。唉,以至事隔许多个世纪之后,我仍耿耿于怀:那只公燕子到底会是谁呢?”要是现在,我会用“一鹤冲天”的姿势去干掉他,因为现在我已经是剑术超群的阿飞。
我举这些个例子,只是要充分的说明,我对燕子的感觉不是一时半会,三天两头儿产生的,因为诗歌这东西是需要感情的发酵,酝酿再加上长期的观察,揣摩才会有的,我从来就没有听说有谁吟咏过一堆狗屎或马粪什么的。
那么紫燕又为什么消失了呢?可能是这样:有一次,她受伤了,掉在地上险些被隔壁大富翁家的小狗狗吃掉,是我及时赶了回来,与小狗狗拼命搏斗才让她死里逃生。当时我一定脸上,腿上全是伤疤,狼狈不堪,是她飞了很远的路,衔来了药草治疗好的。当然也有可能一命呜呼了,她就悲痛欲绝发誓要报仇。这只小狗狗在许多个世纪之后就成了怜公子的坐骑被秀才变成的阿飞给干掉,而她终于幻化成人形,于是她来报恩,我们开始了一段故事,然后又结束了。
这样一想,我的心就因找到了一些慰籍而不再孤单和寂寞了,因为我阿飞和她紫燕就不是一辈子的事,而是生生世世的感情了,或许还会延续到下辈子。而此刻没准她又化成了燕子精,躲在哪个角落里,静静的守望着我,等我老了,又转世投胎,再青梅竹马,轰轰烈烈的来一回呢。
我的心也不再惆怅,而变得有些坦然了,因为我活着不过一百年,这一百年即便有紫燕天天陪着,亦不过如沧海之一粟,历史长河之一瞬,反而徒增不少留恋和烦恼。既然还有来世的希望,那么又何必太拘泥于这尘世的一时欢娱呢?
可下辈子我们会邂逅在哪个角落,又会以什么样的身份呢?我是不愿意去想的,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在赞美,羡慕牛郎织女般的爱情,可有时候,我也想,这牛郎从一开始就在准备着见面,忍受长期的相思煎熬,彼此叙一回旧,然后再分开思念对方。世界上最索然无味的事莫过于你知道这一生都必须等待一个已知的目标了。倘若是我,我不希望来世的我还记得今世的我,想想看,如果这辈子,你是贫寒人家子弟,下辈子却成了王子或公主,那么王子和公主参加舞会的时候,心里就未免有点忐忑不安,还对上辈子曾经偷过一双水晶鞋的事耿耿于怀,多扫兴哟!我也不希望有明确准备的目标去寻找,去思念。我想应该是很偶然的,于千万人之中不经意的发现,相遇,一见钟情,然后惊喜,开心;其实呢,她还是上世的紫燕,而我就是上世的阿飞呢。哎,只是不知下辈子我们都是变燕子还是照样做人呢?按理说,这次是她屈从了我的意志变了人,那么下次就该我偿还她,变一只公燕子翩翩飞了......
没有紫燕的日子里,我照例会去桃花山庄转转,拣个角落,默默的坐上一小会,然后悄无声息的离开。我不知道紫燕在哪个角落又是何种情状,但我总是默默的祝福她并且相信她定能感受到这份祝福。正如我举起酒杯时,总能恍惚看到紫燕在皱眉,噘嘴,摇手轻叹道:“小飞,你又喝酒了,会伤肝的。”于是我微笑,点头,放下这杯酒,若有所思,沉溺在她温柔的漩涡中。
我虽然孤单但并不空虚,虽然寂寞但并不无聊。我有我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在剑道的王国里,我是一个求索者和独舞者。当剑握在我手里的那一刻,所有的杂念都会被摒弃,心神复归于宁静,我仍然是那个骄傲而倔强的阿飞,永不放弃,从不言败。
在客栈里呆得久了,总会看到有这样的人缀着满脸的络腮胡子,挂着一把刀泼喇喇闯进来,然后大声嚷道:“伙计,来三斤牛肉,两坛好酒,某家要大大的享用一番!”说完就将胡子使劲的捋捋,刀把用力的甩得作响,虎踞鹰视般环顾四周,一阵得意的大笑。俄而便鲸吸一口烈酒入喉,咕噜咕噜作响好一阵后,再喷在地上,干咳几声,撸起袖子,拖长了声调道:“话说当年老刀把子与怜公子一战,实在是惊心动魄,荡气回肠啊,当时老刀把子那一招“刀把死翘翘”使出来之时,客栈里只见光影憧憧,仿佛如水银泻地一般无懈不击,而就在这样的情形下,怜公子突然往上一跳......”每当听到这里的时候,我总是忍不住要笑起来,因为这话有着明显的漏洞。首先,怜公子绝不会往上跳,露出下面一片很大空档的,如果他不是烧糊了的话;因为对于采花大盗怜公子来说,某些地方甚至比大脑还重要。其次,怜公子的武功一向是自保为先,立于不败之地再徐图进击。所以,最有可能,也最有把握的是怜公子下蹲,两腿一夹,脖子一缩,手掌往外一翻,使出他的成名招式“小鸡啄啄米”,来避开这雷霆般的一击。
我其实是知道当年的情形的,当怜公子缩头,闪在一边时,老刀把子那电光火石般的一刀“刀把死翘翘”并没有砍下。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在这整个过程中,出现一个重要人物,他就是柳长街。那个总是堆着憨憨的笑,一脸的随和宽松却让人莫测高深的柳长街!
柳长街是桃花山庄的总捕头。作为一个公门中人 长街每天的工作就是巡视桃花山庄,做到防微杜渐。通常在清晨八点,桃花山庄就会被一阵清脆的铃声叫醒,那就是柳长街正背着手,眯缝着眼睛,施施然挨过每家店铺。碰到早起的人,他会嘻嘻哈哈的笑笑,摸摸这个的脑袋,拍拍那个的肩膀,说几句今天天气怎么样啊,你可又要锻炼身体了的闲话。据他说,那天他本来不想管那码子事的,可是一来闲着也是闲着;二来他看上了老刀和怜公子那两颗好脑袋。
作为一个公门中人,长街每天要接手大量案件,而且多半是刑事的,练武的人大都脾气暴躁,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也是常事,所以搞得整个江湖也是腥风血雨的。长年累月的与尸体打交道也让长街逐渐成了一个高品位的脑袋收藏家和鉴赏家。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常常会砍下那些罪犯的脑袋来进行研究,用各种颜料来分区,标记出特征不同的部位。一般的,我们大家也知道,诱发一个强奸犯犯罪动机的大脑皮层最活跃部分显然是与杀人犯截然不同的。不仅如此,长街还能根据敲击脑袋时响声的沉郁或清越程度来判断武技水平的高下优劣;然后把那些响声特别清脆悦耳的高手头盖骨剔一小块下来,串在裤裆上,走起路来就骨片相击,叮当作响。要知道,修炼到了长街这样大哥级的人物,办起事来,通常是不需直接动手的,只要寄一小块某某高手的骨片过去,让大家互相给点面子,够意思糊弄糊弄就行了。由于怜公子和老刀是桃花山庄有名的剑客,所以也基本上上了长街的脑袋谱。他原先想慢慢的熬,等他们两个寿终正寝之后再去盗墓,偷偷砍下来研究的,因为他比他们要年轻,保养又得法,既不好酒贪杯,又不沉溺美色娇娃;可这两个家伙一打架,就破坏他的计划了,搞不好两个的脑子都会被打坏,就算没打坏,成了老年痴呆症,敲起来就“嗡嗡”作响了。所以他不得不出面阻止,整个事情的起因就是这样子的。
当时长街就这样提着骨片铃铛走上来,拍拍老刀的肩膀,摸摸怜公子的头,一言不发的望外就走,总捕头的面子自然谁都要给的,两人便也跟了出去。
有关这个劝架的情形是这样子的:长街用毛笔描了两个高大威猛的纸老虎,藏在怀里,然后当着他们的面拿出来撕得粉碎,长街的用意好象是“一切所谓的高手都是纸老虎”,至少在他眼中是这样认为的。也有一种说法是长街先带他们两个去看了正引颈长嘶,生龙活虎般的两匹马儿,然后又去看了两条卧倒在地,匍匐蠕动的小虫虫,那么长街的用意是说“你们打吧,打吧,一开始你们可能都像那小马儿一样威风八面,可到得最后,你们就要变成小虫虫了。”总之不论是什么方法,效果是显而易见的,当两人走进来时,脸上已浮现出一团和气。两个就点头拱手作揖,“嗨依”,“嗨依”的表示,“没多大事儿,也没什么关系,劳你柳总费心了,只是兄弟两手痒了切磋点技艺,做个游戏而已,互相拍拍手掌:“你拍一,我拍一,两个小朋友打飞机”,或者也互相拍拍马屁而已,“啊哈哈,你打飞机的本领可真高强,俺对你的景仰之情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可是长街又说了,:“就算拍马屁也不能这个样子的拍啊,要是把个马儿拍死了,怎么能行,就算没把马儿拍死,拍出个屁儿,马粪什么的,污染桃花山庄的公共环境,也不太好呗。”
这下,两人可真的楞怔了,盯住长街,异口同声的问道:“那么你说说,该怎么拍?”长街这时候就搔搔头皮,摸着个脑袋,想了半天,怪难为情的笑笑,:“我也不会!”然后又说:“那么你们继续,继续拍吧。”,可是两人也好象没有心情再继续拍下去了,此事就这样不了了之。
这件事,长街显然没意料到会这样发生,否则他不会说,你们不能再拍马屁了啊,而改成,你们不要再拍手掌啦。因为拍手掌是可以噼里啪啦演示一二的。这说明,一个人绝不能以己之心来度他人之腹,而要考虑到事情可能出现的多种情况,尤其是最坏的那种。比方说,有两个人在打架,倘若你走上前去劝架,说:“两位仁兄,不要打架啦,要是打破了脑袋,会流很多血,会很疼的。”这时,大半都会适可而止,可万一也会有人问你:“你怎么知道会流很多血,会很疼呢,要不打破你的来看看。”这时,你就陷入尴尬,无话可说了呗。所以,我建议你最好捎上一条活蹦乱跳的小狗狗,然后抡起锤头照它的脑门就是一下。长街一向很精明,这次虽然带去了两匹马,两条小虫虫,可也万万没料到有人问马屁还有什么样的拍法。通常当他说出“马屁”这个词的时候,别人都捂着鼻子,一脸的羞涩和难堪,掩面而去了。这也充分证明,老刀和怜公子是一不怕疼,二不怕臭的,脸皮足有城墙那么厚。
我在桃花山庄每个角落里搜索燕子的气息。我分析了存在的可能性:一,不能遇见紫燕。二,能遇见紫燕,也能识别她。而介乎两个极端值之间的情形是:能遇见紫燕,却不能识别她。这后一种情形尤其可惜,也应引起我的加倍小心和注意。佛祖有万千化身,假如紫燕是天使仙女的话,那么起码几十上百个也是有的。所以我需要具备一双火眼金睛。
有段时间,我读《西游记》,看到唐僧被那妖精一喷水,就变成了只老虎,关在笼子里干着急,百般无可奈何的时候,我心想,我可得留意些,没准我亲爱的小紫紫被哪个天杀的洒了点花露水什么的,变成了一只小懒猫啊或者一只乖巧的小白兔了。于是我加入了动物保护者协会,只要看到有谁敢对他家的小懒猫、小狗狗有半点虐待的情状,我就要冲上去,用剑柄朝他的脑袋“梆,梆,梆”连敲三下,:“我不准你这样子的,因为每一只懒猫都是小紫紫。”可究竟怎样才能分辨呢,我又想起木兰辞里的句子“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所以我就逐渐养成了这么样一个习惯,总要斜着个眼睛望小动物两条腿那块儿溜达溜达,也因此,当有段时间,江湖上叫“阿飞”的剑客比较多起来的时候,人们就这样来区分我,“那个阿飞是斜眼睛的阿飞。”
我执著的相信紫燕不会离开我,并且试着用从一切具体表象中概括出来的数学公式去加以证明,假设有一个紫燕,由于我们不知道她的具体物质构造,运动轨迹和以后的发展变化趋势,所以可以用一个未知数X来指代,同时又有一个对等的阿飞,为了表示男女有别,姑定为Y,由于紫燕和阿飞是已经被证明了确实存在着的,那么X和Y并不等于零,而且都是整数,在X和Y为整数并且不等于零的前提下,如下等式:X+Y=X-Y,XY=X-Y无论X和Y取何值都不成立,这就是说,无论紫燕和我变成何种物质形态,只要有质量确实存在着,那么不管我们采取XY较紧密的方式结合还是X+Y这样“两地分居”都不会导致分离的情形出现,在过去,现在以及未知的将来都是如此:决不会分离!
是的,决不!这是我心中轻轻然而无比坚定的回答。当我走在泥泞而崎岖,幽僻而荒芜的小路上时,当我向着初升的旭日挥舞起拳头时,当我在空旷漆黑的午夜挽出那一朵朵无比灿烂,光彩夺目的剑花时,我都能听到这呢喃般的回音:“是的,决不!”
我想,每一个人的心底都有着这么一个紫燕,单纯和善良,美丽而热情。她就象贴在心头的怀表,一点一滴的打动你的心灵,并且以时间流逝的方式参与和记录你的生命轨迹。

--  作者:紫瞳花旦
--  发布时间:2005/3/2 12: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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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真是个有情趣的文人

我最喜欢王家卫的《阿飞正传》


--  作者:拿笔小生
--  发布时间:2005/3/2 18: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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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喜欢王小波小说表达的趣味,平等,自由的观念。:)

不过不同意“文人”的说法,我亦是理科生。


--  作者:紫瞳花旦
--  发布时间:2005/3/4 21: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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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看王小波的文章看不下去呢

我真是个文学痞子


--  作者:边走边爱
--  发布时间:2005/3/6 11: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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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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