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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与草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dispbbs.asp?boardid=8&id=20979)

--  作者:樱花
--  发布时间:2004/3/2 22:20:00
--  风与草

  看了《荆轲刺秦王》,深为其中的大场面所震撼。故事编的很荒唐,但不妨碍镜头有冲击力。想到城破的一瞬间(与人的一生相比的瞬间),许多孩子纷纷跳下城墙,宁死不做秦的俘虏;想到一群孩子被秦王放走,又捉回来活埋。想,如果我身处在这群孩子之中,我该如何选择我的行为?
  孔子的弟子子路上阵厮杀,帽缨断了,帽子歪了。他想起老师的话,一个君子不能歪戴着帽子,便停下来结缨正冠,于是被砍成肉泥。
  如果我是那群孩子中的一个,我该怎么办?
  看于光远先生回忆,日军进北平时,他化装从西直门出城前往保定,在路上被日军抓住,挨了鬼子的打。他看到了鬼子的脸,知道了“一脸横肉”是什么意思——以前他无法想象脸上的肉怎么能横着长,心里感到可笑,原来肉是可以横着长的。但是脸被打的很痛。他想:该选择一个什么表情?表示痛苦?当然不,怎能在敌人面前示弱;但是也不宜表示愤怒,他说,于是给鬼子来了个无表情。
  如果我在那群孩子之中,我怎么办?
  我哭吗?我也来个无表情吗?或者我大义凛然,慨然就义?
  一阵飓风拂过原野,倔强的草折断了,随和的草弯下来,风过之后又挺起来。是生存本身重要,还是生存的原则重要?子路死于一个原则,这个原则让人感到可笑,但是子路不觉得可笑,他觉得很严肃,否则,怎么会为他而死呢?
  为原则而死,人死后,原则随之而死呢,还是会感召更多的人继承这个原则那?飓风过后,随和的草会边成倔强的草吗?
  看电影《勇敢的心》,苏格兰的英雄威廉·华莱士被英格兰王抓住,难逃一死,他有两个选择,一是受尽折磨凌迟处死;二是恳求国王恩准,一刀两断。华莱士选择了前者,他不愿放弃原则。他的情人给了他第三个选择,服毒而死。这是最少痛苦最少凌辱的死法。他却在情人走后吐出了毒药。在受刑台上,在成百上千的苏格兰和英格兰人的围观下,华莱士承受巨痛,承受酷刑,在最后的时刻高喊:“自由——”
  前面所有痛苦都是铺垫,是长长的导火索,最后这一声呼喊才是最后亮相的高潮,是燃烧的导火索尽头的炸药。
  这一声呼喊震撼了在场的所有人,它穿过了时间和空间,震撼了我。
  华莱士一死,他为之而死的原则随着他一声呼喊,化做万千种子,播散在苏格兰和英格兰的土地上。
  但如果这片土地不适合这种种子生长呢?
  
飓风常去的地方,少有倔强的草。这是生物的法则。人能够违抗这个法则吗?
  华莱士是英雄,为万人瞩目,而我只是个小书生,我能够选择这个法则吗?
  伽利略是大人物,也选择了生存,在教会的压力下,他宣布放弃自己的观点,不再宣传,只是心里在说:地球它还在转动!布鲁诺选择了原则,被烧死在鲜花广场上。看起来一个随和,一个倔强。前些日子看了几个意大利哲学家的报告,据他们说,布鲁诺的首选也是生存。在威尼斯宗教裁判所,布鲁诺已经认罪,承认在宗教方面犯有过错,想蒙混过关。但到了罗马宗教裁判所,布鲁诺即使承认他在宗教、哲学、科学、文学所有方面都一无是处也未必有生存的可能。布鲁诺被置于华莱士的境地,他唯一能选择的是怎样死。
  布鲁诺选择了一个英勇的死法。
  如果一棵随和的草,知道自己即使俯下,也要被拔掉,它是否会选择挺直、折断、连根拔掉?如果一棵随和的草,知道自己如果俯下,就要永远的弯着身子,再也不能站起来,它是否会选择挺直、折断、连根拔掉?
  
  想起文革,想起张志新。张志新是否也和华莱士一样留下了种子?当时折断的草是否还有人记得,当时俯下的草是否已经站了起来?
  
  想到被秦兵活埋的孩子,有的哭泣、有的愤怒、有的反抗、有的求饶,无论怎样的选择,结局是一样的。他们的痛苦、绝望;他们的气节、人格;他们的崇高、卑微,都在滚滚黄沙之中,不留一点痕迹。龙卷风卷来,不论随和的草,还是倔强的草,都会连根拔掉。那么,这种选择还有意义吗?一个个人在时代的龙卷风面前,总是渺小的不值一提,无论怎样的选择,都无法改变注定到来的命运。有许多草,还来不及选择,就已经到了终点。   那么个人的选择还有意义吗?]
  想起金圣叹的故事。金大才子临刑前,对刽子手说,他有一个大秘密,不忍心就此失传。于是将一张纸条交给刽子手。刽子手不敢隐瞒,行刑前交给监刑官。监刑官打开纸条,见字曰:字付吾大儿知晓,咸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   抬起头,见绿荫满窗,阳光灿然,微风起处,枝条摇曳。有鸟儿在枝叶间蹦跳。飓风突起,龙卷骤降,
  我将如何,
  枝将如何,
  叶将如何,
  树将如何,
  鸟将如何?
--  作者:乖乖
--  发布时间:2004/3/2 22: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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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人生很簡單的! 想要過的快樂,你就會很快樂! 想要活得很纍的話,你也可以很纍的生活在這個世界上!!! 所以,還是少想一點沒有多大意義的事情好了哈~。。。 想想晚上吃什麽還比較有意義的哈!
--  作者:潜意识
--  发布时间:2004/4/9 1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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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帖,顶上来
--  作者:darkeyes
--  发布时间:2004/4/9 1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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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我很想飞
--  发布时间:2004/4/10 16: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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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有正义感,现在这样的人越来越少了,楼主继续发扬光大吧!
--  作者:鲁西西
--  发布时间:2004/4/16 1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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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校草一样,很多标榜式的东西是拿来膜顶崇拜不是非得到手的。我就不屑于想此类问题,随机应变显得我多有真性情的Y。


--  作者:渔人
--  发布时间:2004/4/19 1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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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很好

很有气节哦

佩服ING


--  作者:猪哥靓
--  发布时间:2004/4/21 1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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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着说话,在体会腰疼的感觉。
--  作者:王吧
--  发布时间:2004/4/21 21: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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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与死的问题,想说也说不明白,关于最后的封建贵族项羽兵败陔下,乌江自刎一事,后人就有两诗表明不同立场,一是杜牧:“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 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一是李清照:“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孰是孰非,实难判断。老舍文革投江,后人无比景仰其人格,窃以为不足取,王朔有云:死,只能成全一个伟大的作家。忍,没准能忍出一部伟大的作品。司马迁受宫刑,没急着死,硬是给忍出部《史记》。

生生死死,说不清道不明,但生命总是美好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是绝不赞同自我否决生命的。


--  作者:王吧
--  发布时间:2004/4/21 21: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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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我记得金圣叹临死前说的是:花生就着豆腐吃,大有火腿的味道。这种食法,我尝试过,确实有火腿的滋味。而你所说“咸菜与黄豆同吃,大有胡桃滋味”,余未尝试,但咸菜总有咸味,黄豆总有豆腥味,胡桃即核桃,《医林纂要》: “甘而微辛,连皮涩。”,两者同吃,必定没有核桃的滋味,是故余不敢苟同。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22 0:25:05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