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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谎言:是极少数还是结构性?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dispbbs.asp?boardid=8&id=13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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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拿笔小生
-- 发布时间:2006/7/23 11:54:00
-- 一个谎言:是极少数还是结构性?
如今,有关官场腐败,以权谋私的新闻是频频见诸于报刊、电视、网络,多不胜数,人民习以为常了,但明明处在火山爆发地带的中国,却在经历一场又一场“官场地震”,一阵阵痛苦痉挛后,总有人粉墨登场,矫饰为辞:“这只是党内少数人的行为,他们败坏了党的清誉,丧失了党的优良传统,我们应当相信,绝大部分党员都是克己奉公、廉政为民的。”屡屡听到这样的说教,慢慢的产生很多疑惑,颇不以为然。
厦门远华走私案被曝光、专项督察的时候,据说朱镕基总理曾经许诺:“贪污四十万以下的一概不究。”但饶是如此,全市中层以上干部仍被一锅端,导致整个厦门市政府基本瘫痪,经济一度停滞,形象一落千丈,从地方到中央部级单位,顺藤摸瓜牵扯出一长列硕鼠。想象一下,如果真正细究每个稍微分红沾锅的公职人员,那恐怕人人自危,覆巢之下无完卵了。
我觉得“极少数”这个词真是模糊透顶,多少算“极少数”?以比例来衡量?还是以绝对值来计较?另外,这“极少数”是以什么来划分的?是仅仅指被检举揭发,被罢免下台,锒铛入狱的那部分吗?那么潜在的已经构成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犯罪事实却欠缺适当契机暴露的那部分算不算?曾经胡作非为,无所不捞,如今风声一紧,“金盆洗手”那部分算不算?一座冰山只露出了浮在水面的一角,巨大的铁幕只掀开了一小块,当然永远都是“极少数”。不透明的冰山偶尔会浮出水面多些,偶尔会全部浸泡在水里,这样一个时刻呈现动态变化的局面又怎能以浮现在“水面”的部分来概括全貌特征——冠以“极少数”呢?
我始终觉得,为官一任,镇守一方,倘若出现什么问题,是不能归咎于“极少数”人的行为导致的。尤其是按照中国的“官场文化”和特有的“关系学”,根本就不可能有真正超脱,置身事外的人物。一个官员上任伊始,是必定要与方方面面的人混个脸儿熟;欲做成某些事,是必须打通各种关节,多方合力促成的,从许多案例中可以看出,往往是“红道”,“黑道”,与商界互相勾结串联,特别是那些娱乐场所,赌场等等高利润行业,倘若没有政府公职人员支持参与,有关职能部门放行把关,是红火不起来的。一个地方政府官员倒台,那么他提携扶持的那帮人呢?靠着溜须拍马,阿谀奉承或者走裙带路线,拜把关系而有所获益的那帮人呢?为他穿针引线、奔前跑后的那帮人呢?沾他的光,托他的福,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他的亲戚,朋友,姻亲这些既得利益者呢?再加上还有一帮为虎作伥,助纣为虐,鸣锣开道的小喽啰们,真的是贻患无穷啊。尤其是有的官员在地方苦心经营良久,已经长成了盘根错节,郁郁青青的毒树,关系网,势力圈蔚然成风,形成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厉害关系.仅仅拔掉一个疖头,毒瘤却隐藏在最深处。
就拿湖北高莺莺致死这一案件来说吧,宾馆经理,作鉴定的法医,主管政法委书记,参与围抢尸体的警察,武警,他们就没有犯如下一些罪吗:知情不报罪,渎职罪,窝赃罪,滥用权力罪,作伪证罪等等。再说,这些参与人员,他们之中就没有谁得到一丁点好处吗?为了堵塞他们的嘴,息事宁人不需要采取一些安抚措施吗?而如今,却要指靠他们去重新查案,这算哪门子逻辑?我看了孙楚寅的犯罪事实,说是“受贿102.8万余元211.7万元财产来源不明”,我想,这所谓的贪污款项恐怕也仅指他们赤裸裸的非法掠夺这一部分罢了,以各种名义公开进行的公款吃喝,巧立名目大肆挥霍的这部分谁去统计了?因为自己不懂经济或者根本就无心去经营经济,造福人民,于是大搞一些莫名其妙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重复投资,盲目引进,这部分的损失又该有多少?凭着自己这一个无形的“品牌”形象捞取的好处,得到的实惠,包括性贿赂,主动投怀送抱的,摄于淫威而屈服的又有多少?对于当地的民风,观念这隐性的影响又有多深远?没有约束的权力到处泛滥,没有透明度的政府为所欲为,靠良心来拷问他们,靠道德来要求他们是远远不够,徒劳无济于事的。
再来想一想,一个如此阿斗的官员长期把持一方党政,又肆无忌惮,难道他就没有往上去拉关系、找靠山、攀后台吗?尤其以他的性格和所作所为来揣测,可想而知。更高一级的考核,监管部门就没有听到一丝风声,就听任其所为,而严重缺位失职吗?不是说“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吗?
由此,我得出结论,所谓的“极少数”只是指被揪出来,犯罪事实太过于明显,太猖獗,罪大恶极以致于民怨沸腾的那一小撮人罢了,树倒猢狲散,树倒了,依附,怂恿,引诱,包庇“大树”的“猢狲”们依然存在,依然逍遥法外,他们犯罪事实或比较隐蔽,或比较轻微,或根据“胁从不究”的原则,而最终不了了之。如果他们心有余悸,懂得收敛,那么是黎民百姓的福分,否则,固有的关系网,势力圈依然存在,“猢狲们”随时可以攀附新的“大树”卷土重来。再说“墙倒众人推”,落井下石的事,大家都会干,于是,我们看到一个贪官落网,下台,几乎所有的罪责都会由他背负,我们有谁看到,滋润他,让他蓬勃成长的这片土壤,这块犯罪的温床呢?一人一块火柴,让他熊熊自焚的那些人又该如何处理呢?
即使是被某些官员定性的“极少数”人,他们造成的危害却是无法估计的,只因为他们占据高位,拥有调动、分配资源的至高权力。的确,某党有几千万党员,相对于那些庸庸碌碌的绝大部分党员来说,比例也还算少,但我们也都知道,拥有高级官衔,拥有部分权力的毕竟在全部党员中也只是“极少数”,那么是否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高级官僚中他们并不算“极少数”,或者说,绝大部分党员之所以没有成为“极少数”,是因为他们没有机会爬到高位,不曾拥有权力,成为那“极少数”高官罢了。
所以,关键不在于数量的多寡,片面的强调只有“极少数”,纯粹是别有用心,混淆概念,转移矛盾的手法。要么就是自欺欺人.一个苹果内核有一小处腐烂,那么这苹果基本报废了,一个人体内有一个癌细胞,哪怕多么微不足道,也最终会造成致命一击。没有受到监督,制约的权力,或者说靠自我约束的监督机制,没有透明度的政府运作,就是那一个个微小的癌细胞。这是结构性的腐败,这是制度的问题,换了谁来,以为靠惩治几个贪官污吏来杀一儆百,是换汤不换药,治标不治本的。结论自然是不言而喻的了:必须结束一党专政,才能扭转局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7-23 15:08:3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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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花还开不开
-- 发布时间:2006/7/23 1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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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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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花还开不开
-- 发布时间:2006/7/23 1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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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国忧民的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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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拿笔小生
-- 发布时间:2006/7/23 15: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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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好!:) 不敢,其实,只不过是说出了大多数人都懂得的一个道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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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二楼
-- 发布时间:2006/7/25 22: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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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看同性恋奥运会~~~列`~~ 花样老太婆出场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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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花还开不开
-- 发布时间:2006/9/28 10: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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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生,我怕我会忍不住看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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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大围山
-- 发布时间:2006/9/28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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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得很准,怪不得楼上的美女对你另眼相看 不过个人觉得,这种事知道了就行,私下谈谈就是,想多了影响自己的心情,说多了影响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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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洗手尖水管
-- 发布时间:2006/9/28 1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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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男人?这就是真正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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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花还开不开
-- 发布时间:2006/9/30 1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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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有点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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