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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gggggna
--  发布时间:2004/4/26 20:58:00
--  无敌马戏团花絮

很久以前的拙作,拿来供大家一乐:

他本来是个本分的青年,如果是老老实实呆在乡下务农,趁着年景好身体强健多挣下几亩谷子,便可娶个和他同年的农家姑娘,安安心心的过他的小日子。

可他不知道着了什么迷道,只是在老东家那里道听途说冰之女皇要招大陆上最勇敢的剑士做女婿,心里就一直在蠢蠢欲动了。

老东家是个80多岁的庄园主,老伴前年过世了,膝下无儿无女,拿到邀请书之后也只能有心无力放在一边。

而这个蛮夫一把夺到手里,急切的看着,忽然像得到宁芙女神祝福似的平添了许多勇气,“我去!”

老东家先是一惊,后来一想,万一真被公主看上了这个蛮小子那就一步登天了,就算不被公主看上,能结识结识当地的达官贵族也不错。

他仔细在心里考量着这个年轻人,憨厚耿直,为人老实又有一膀子力气,难说他不做到公主亲卫军里去,越想越觉得他有戏,于是认他做了义子,送给他一套新衣裳,还赊给他三担谷钱做路费。

年轻人得到这许多好东西,便放下锄头,欢欢喜喜的提了他父亲留给他的那口剑去了……

其实我们都知道,所谓的比武招亲,这么些年来只剩下一个形式。

女皇通常在比较过周围的王族和望族后,暗访其中几家,心里大概有个数了才发放邀请书。这邀请书其实和字面上写的意义不太一样,到时候收到书信的人是去参加订婚仪式的,不是真要拿剑去比武的。

订婚仪式本身就说明这件招亲已经做了一大半,只要女婿能按照宫廷礼仪举剑向公主致意就算完了。

如果真刀真枪去斗,大好日子里血溅宫廷不说,刀剑无眼,把女婿弄成残废了,要公主去服侍一辈子么?

头衔,爵位,名望,家族势力,宫廷背景,土地,私人财产,这些才是优先考虑的问题,在这些东西面前,剑和矛已经恭身而退。

所以这个愣头青意气昂扬的提剑进来,大声嚷嚷着要找人决斗抢公主,所有在场的人都以为他是雷鸟公爵弄来开心的小丑。

于是所有人都鼓掌,快活的看着他,等着他下一步的表演。

他似乎也很受鼓舞,举剑朝大家致意,向大家表明他还是学习过宫廷礼仪的,这举动惹来阵阵笑声和掌声。

等到大家知道来宾名单上真有这么一个人时,几乎笑得把冰女神殿给喧翻了:一个农场主的义子也来讨取公主的欢心,他是不是有病?

而他还在眼巴巴的期待着奇迹:等着公主见见他,握着他的手,说说劝阻的话,而他则要表现得很勇敢,然后公主含着泪看他去决斗,背着母亲,把手帕偷偷放到他手心里……

这个世界上的确有过灰姑娘遇到王子,流浪汉遇到公主的事情。

可惜的是很多纯情的灰姑娘被当做色情玩具,而粗心的流浪汉多半惨死在公主飞奔的马车下…………

当然也有幸运的,灰姑娘成了王子的宫女,努力去学习宫廷礼仪,而公主赏赐给流浪汉一些钱,——够他舒舒服服在酒店里过一个星期了。

那要靠运气,要看你遇到的是什么样的王子和公主。

这个青年的运气不能算不好,可也不能算坏,他被士兵们轰出来,连公主的味儿都没闻到,宫殿的大门就在他面前关上了。

他有些失望的站在冰天雪地里,刺骨的寒风在撩起他单薄的衣服,而隔着门的里面却是人声鼎沸的欢笑与热闹,火炉里的热气烤得人心头暖洋洋的。

他从怀里掏出那张精美的邀请书,又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

是的,女皇要的是勇敢的剑士,而他有剑,也不缺乏勇气,他孤身一人来这里,路上还做掉了两票截路的土匪——他曾经当过2年佣兵,他的剑吃过血。

他的父亲还是帝国光荣而勇敢的战士,曾在光明宫殿骑士手下战斗多年,直到最后被冷箭射死在沙场上……

想到这些,他仿佛又看到父亲站在他面前向他微笑。

是的,关键是不怕挫折,机会会光顾每一个合乎条件的人。

他握紧了剑,底气足了很多,于是又一次推门进去……

这次大家都没有笑,女皇正在宣读她的选择。

冰雪之原也是个很大的国家,能和这样的皇室结亲当然是最好不过。

大家都憋足了气等着结果,表面上却装得若无其事,东张西望的,只是谁也没发觉这个衣着简朴的青年人又悄悄进来了……

“愿上天赐福与你,雷鸟先生,请善待我的女儿。”

这本是极普通的辞赋,可在青年听来,仿佛觉得冰之女皇做出了一个不情愿的决定。

他的血液又在振奋了,是的,原来是有阴谋的,怪不得要把我赶出去,原来正在上演逼婚的丑剧,还好我来得是时候!

“不!这里还有一个人要向公主求婚!”青年高声叫到,“他也带来了剑!还有他热爱公主的心!”

平地起了个炸雷,有人哆嗦一下,仿佛雪茄烧到手了。

众人都吃惊的回头,看着那个卤莽的青年。片刻安静之后宫殿里忽然笑声隆隆,和刚才的紧张气氛格格不入。

“谁许你进来的,快点滚出去!这里不是你呆的地方,”卫队长恨恨的叫骂着,士兵们一涌而上……

他极力反抗,很快被捉住,押到女皇面前。

在女皇面前,他感觉到阵阵逼人的寒气,可他毫不畏惧,不服气的昂起头质问她,“为什么?我也是有资格得到……”

大家都冷笑起来,仿佛看到一个自寻死路的疯子。

冷笑中,有人嘲弄的问,“先生,你把带给公主的钻戒放在哪里了?该不会也放在心里了吧?”

“哎,木木兄何必太刻薄呢,这位先生一定带了钻戒,只是他找不到洗手的地方……。”

“对呀,戴戒指前一定要把手洗干净啊,不然可是不符合绅士礼节哦。”

讥诮中,他慢慢垂下头去,用眼角看着冰之女皇的足尖,“对不起,我不知道还要带钻戒来,…………我……我买不起。你也没有写在书上。我是说…………其实我应该能想到的。”

笑声更大了,有人捧着肚子笑,有人使劲咬住餐巾好让自己不笑出声来。

冰之女皇冷冷的看着他,这个刚刚还自信满满扬言要得到公主的青年人,现在已经沮丧得像个输光了的赌徒。

他那气泡般五色的梦想飘到寒冷的冰雪之原里,连个响声都没有就炸碎了。

他干涩的吞咽着冰冷的空气,“我可以走了吗?请转告公主,等我攒够了买钻戒的钱,我还会来求婚的。”

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这是他父亲教给他的,失去的颜面一定要自己亲手挽回来,不然就不能算一个真正的男人!

女皇仍在冷冷的审视着他,卫兵们也没有要放开他的意思。

他疑惑的看着女皇,看着大家,好半天,他看出他们的笑容充满了欣赏小丑的乐趣——他们根本没把他当做一个壮烈的求婚者,而是当做一种奇特但是好玩的东西了。

他愤怒了,拼命挣扎着,卫兵们差一点拉不住他,“为什么?只要带剑者均可参加,这不是你亲口说的吗?你可以赶走我,但不能这样侮辱我!”

有人忽然叹了口气,“他疯了,把这个疯子赶出去吧,我们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呢。”

说话的人是雷鸟大公,看得出今天发生这样的事情已经令他很不高兴了,可他还是为这个青年人很委婉的说情。

要照冰之女皇的规矩,这个不知死活的青年人要被剁成一寸寸的肉干。

“不!我没有疯,……不错,和你们相比,我是个穷人,可我的神志清醒得很!”青年大声反驳,害怕大家真的把他看作疯子。

他恨恨的看着雷鸟,“和我决斗吧,你侮辱了我,就算不为公主,也要为我的名誉和你拼命!”

雷鸟有些不耐烦了,居然有人给脸不要脸,送给他的活路他自己又给推开。

“真是一条疯狗!”他咬牙切齿的说,呼的出剑,刺进年轻人的肩膀,剑尖因为用力过度居然穿透了他的肩膀,“你清醒了没有?”

青年人被这一刺痛得直起身来,随即又被卫兵们死死按在地上。

他的脸贴在冰冷的地板上,胸膛里憋足了怒火,硬是接下了这巨大的痛苦,他恨恨的咬住嘴唇,没有叫出声来。

许久,他阴冷的笑起来,这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回荡在宫殿里,凄厉刺耳,雷鸟有些吃惊的抽回剑,“你……你笑什么?”

年轻人几乎笑出泪水来,“原来你们的决斗是这个样子啊,只准挨打,不许还手。”

年轻人讥讽着,随即自豪起来,“我没有卫兵,也没有仆人,我对自己的剑很有自信,我用不着他们啊,只有你这样懦弱的人才需要他们壮胆,剑在你手里,只是个摆设。”

他看到雷鸟脸色惨白,仿佛被说中了心事。

他哈哈大笑,转头看着冰之女皇,不屑的表情浮现在他脸上,“原来你要找这样的男人做女婿,你还真是没有品位的女皇呢,公主要是喜欢这样的男人,那她也太没有眼光了,这样的公主铜戒都不配戴,还要什么钻戒呢?”

他朝众人大声宣布,“我若是买得起钻戒,也绝对不会送给冰公主!”

“他是条疯狗!”有人惊慌的喊起来,“快杀掉他,别叫他乱咬人!”

冰之女皇仍冷冷的坐着,仿佛冰雕的一般。

雷鸟却按捺不住了,大喝一声:“放开他!让他死在我的剑下好了!难道有神圣皇帝血统的我还赢不了一个农夫吗?”

他话没有说完,忽然觉得肋下一阵巨痛,然后他看到青年愤怒而快意的脸…………

“说得好,我正等你这句话呢……”

雷鸟被活活钉在宫殿的柱子上,他惊恐的看着左肋下插着自己的剑,剑柄尽没,剑尖穿透了石柱,从石柱的另一头狰狞的穿出来,仿佛是一头活的猛兽撕裂了他的胸膛,而他根本没有看清对方是如何夺剑,又是如何出招的。

雷鸟发出最后的哀鸣,死前清楚的听到自己的胸骨碎裂的声音,他像被一斧砍倒的小树,无力的倒下去……

青年冷冷的抬脚踢开他的尸体,开怀大笑了,“什么狗屁血统?”背后,许多刀剑毫不留情的刺进他的身体,他知道自己被卫兵们偷袭了,他强撑着不愿倒下,是的,不能倒在这种对手的身旁,这对他而言是种侮辱。

接着是长矛扎进来,许多武器在他身体中用力的扭动着,剥离着他的肌肉,他忽然听不见大家惊慌的声音了,这些平日里的权贵们上窜下跳,在夺路而逃的慌乱中,他们丑态百出:有的踩翻了宴会的桌子,有的躲在卫兵身后瑟瑟发抖,有的踏在别人身上争着想逃出门去,逃不出去的则跪在地上痛哭失声……仿佛马戏团的小丑,冰之女皇也呆如泥塑,似乎被眼前的情景吓傻了。

青年感到十分有趣,于是他哈哈大笑,笑声中整个冰女神殿都在他眼里颤栗着,恐惧着…………

他觉得全身都很冷,风在耳边怒号着,而他正被冻在这风里,冻得结结实实,就像被冻在冰棺里,而他心里却分外的快乐,是的,他终于捍卫了自己,向公主,也向所有的人证明了他是个勇敢的剑士,虽然他的剑法绝不能算是大陆上最好的,甚至第二第三都轮不到他,可他却已经无愧于剑士的身份了。

然后他笑着醒来,看到阳台上独自饮泣的冰公主。

“那群白痴呢?”他没头没脑的问,“我在哪里?”

公主慢慢看着他,解开黑布,夹杂着碎冰的狂风立刻席卷而来。

他吃惊的看到脚下的万丈深渊,发现自己被囚在半空中的一个铁笼里,鸟笼般高高悬挂在冰雪城堡的塔尖附近,随着狂怒的寒风轻轻的摆动着。

“我以为我会躺在你的床上……”他极力想幽默一点。

可是公主泪光闪烁的看着他,“你满意了吗?你闹够了吗?你还以为自己是英雄吗?”公主忍不住用手帕捂着脸,她压抑着内心的痛苦,好半天才冷静下来,“明天,帝国的行刑队会来带走你……你还有什么要求,现在就提出来吧……”

公主幽幽的说,“你杀了我的未婚夫,我本该不让你活着看到我,可是你是为了我才这么做,……你要我怎么办才好呢?你为什么就那么冲动,为什么就不能问清楚再做决定呢?”

他枯涩的笑笑,没有回答。

他知道自己的下场了——他必须为自己的冲动付出惨痛的代价,他的英勇只换来痛苦的死刑,而不是公主的垂青。

他无限留念的俯瞰着这白雪皑皑的大地,远处的山脉汹涌起伏,仿佛传说中出没无常的冰龙,漫天雪花飞舞,卷出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

他哈哈大笑,他是第一次来这里,看到这么美丽的景色,在当佣兵的日子里他从来不敢这么仔细欣赏自然的美丽,而在乡下,他所见到的不过是自家的几亩薄田。

他也是第一次看到这么美丽的公主,看到她美丽的哭泣,她的身影使他所认识的女性都黯然失色,纷纷退守到记忆深处的角落里。

所以他没有理由不笑,他感到满足了,他觉得对得起这一身新衣服了,也对得起这三担谷子的路费了,更对得起这一路的风餐露宿了,对于他来说,那些不过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他就在公主的哭声中放声大笑,一直笑到公主哭不出来,他才说,“殿下,我有事要求你做!”

他一点也不为当初的大胆而后悔半点,他无须后悔,现在他担心的是自己恐怕还不上那三担谷子的钱了。

而他保证过一定能还上,一个男人是不可以不守信用的,不然就不是个男人,而是个小人。

以他那种光明磊落的性格,决不会当一个小人。

他想起了老东家,老东家是个好人,正是赏识他的诚实勤恳才答应他那大胆的设想,想到这里,他忽然有点伤心了。

“请你把我的剑拿去卖掉,记住,一定要卖个好价钱,”他急切的说,“没有5个金币可别随便出手啊。”

公主疑惑的看着他,仿佛在看一个疯子,“你……你要干什么?”

她觉得这个人精神不太正常,可又说不出哪里不正常。

“卖掉以后,请把钱带给我的义父,告诉他我很对不起他,辜负了他的希望,欠他的大概只能还这么多了,希望他别介意就好,另外,我也给你造成了很多不方便,在这里一并道歉了。”

他忽然想到他的父亲,剑是他父亲留给他唯一的遗物,也是家里唯一一件值钱的东西。

父亲曾经告戒过他,再穷也不能打剑的主意,因为只要剑在,就不怕没有饭吃,大陆上的政客,军阀,权贵们……光明和黑暗都需要剑士为他们服务,握住剑就是握住了自己的命运。

他悲哀的笑笑,现在剑卖了,人也该走到尽头了吧?

第二天早上,公主站在阳台上,失神的看着空荡荡的铁笼子,人已经不在了,她手里还握着青年的剑。

她自己也不太明白,为什么自己要去找这把剑,好在昨天的混乱之后,它一直躺在地板上,无人理睬,她没费多少心思就找到了。

那是一把很简朴的剑,没有雕刻任何的花纹,也没有打上工匠的名字,是一把无名剑,这把剑无论怎么看也卖不到5个金币,她觉得送给别人都有些不好意思出手,要是别人问起这是谁打造的,她该怎么回答呢?她犯愁了。

可是卫队长说它是把好剑。

战场上,一把普通的剑顶多只能用到3个月,这3个月里,它要和同类们对砍,要和霸道的斧头搏斗,要撕裂坚硬的盾,而这些都会减少它的寿命,每一次磕碰都有可能是它生命的尽头。

剑的生命就是战士的生命,除非剑是优秀的,战士也是优秀的,他们一起活着,一起死去,绝对不会有一个单独留在世界上。

所以能用父子两代的剑绝对是好剑。但要卖个好价,却需要懂剑的人。否则他买回去当做砍瓜切菜的菜刀,劈柴火的柴刀,杀猪的刀,……那就是侮辱了剑。

听了这么多,公主似乎有点了解这个青年了,可她仍不知道该把这剑怎么办才好,毕竟她太缺乏生活常识,于是把剑交给妈妈。

冰之女皇拿到剑,看了半天,忽然笑了,“宝贝,你怎么看这个疯子?”

不得不承认,这个青年太莽撞了,不是可以托付终身的人,虽然他事后承认了自己的莽撞,也做过一点象征性的补救,但那又有什么用处?

他的剑也太快了,教人担心他随时就把谁给放倒,就像放倒雷鸟一样,他是个危险的人。

但这个人也很可怜,他努力的去追逐目标,却仍然免不了一死。

他的一言一行的确符合宫廷礼仪,也不缺骑士风度,可惜没人会把他当做骑士,只会把他当做发了疯的杀人犯。

所以公主懒懒的说:“人都已经死了,就不要再提吧,妈妈。”她心里有点乱,她不喜欢雷鸟,可也不喜欢这个青年,现在她想快点把这件事情了结,睡个安安稳稳的觉——她喜欢安静,而从昨天的订婚宴会起她就没睡好过,这无眠的经历令她很痛苦,而这把该死的剑又令她烦恼不安。

冰之女皇似乎也很同情女儿的苦恼,她诡秘的微笑:“你去休息吧。别睡太久了,记得起来吃晚饭啊。”

故事似乎结束了。

后记:

后世的帝国文学家们关于这一天并没有太多描写:

青年被帝国行刑队处死,头颅被割下来后居然还在含糊不清的说话,似乎对公主恋情已深,不能自拔……

写得这么仔细其实为了吓唬老百姓:别对公主有非分之想,否则就是这么一个下场!

而民间则说那是红衣王子所为,只有他敢杀大公抢公主,这也是最早关于红衣王子的传说。可是后来越传越离谱,传到了帝国的时候,已经变成他被公主救了,瞒着母亲藏在寝宫里,……到最后还互许了终身……

大家也可以看得出来,老百姓要比帝国的御用文人们浪漫多了。

最正统的说法,也是史学家记录的说法,是他试图逃出铁笼,结果失足跌落在万丈冰刃上,粉身碎骨。

这也是帝国能够接受的说法。

这个世界上有无数的假象,却只有一个真相,有的假象很像真相,真相却有时候不那么像真相。

在冰冷的地下囚室里,火把正在熊熊燃烧着,映照出两个人的身影。

“年轻人,我很欣赏你,从你身上我能看到很多美德,我原以为我再也看不到了。别高兴!你也并非没有缺点,和他们比起来,你最大的缺点就是你的出身!公主不可能和一个农夫结婚,这点你我都很清楚。”

青年静静的等着她说出下文,他觉得在这个高深的女皇面前最好的方式便是安静的听她说话。

“行刑队明天才到,现在公主已经睡了……我再给你一个机会,现在放你走,三个月以后你还活着的话,我会让娜娜等着你的第二次求婚。别高兴得太早,没有我认可的身份我是不会让你见她的!可别真以为一枚戒指就能娶到她啊!”

一个人影跌跌撞撞的走进雪地里,他扑倒了好几次,有一次趴在雪堆里半天没有动静,卫队长都以为他已经死了,谁知他又挣扎着站起来,没事般的望前走,摇摇晃晃的,他终于消失在咆哮的风雪里……

冰之女皇满意的看着,回头准备进门,却看到女儿披着衣服站在门口,她一时间有点不知所措,仿佛被女儿撞到自己在偷情一样,“你……”

“这么做好么?”女孩惴惴不安的问,“放走他,帝国那边怎么交代呢?”

冰之女皇忽然笑了,“没关系的,帝国有我来应付……”

“他真的靠得住吗,”女孩担心的说,“要杀就杀,要走就走,和我才说了三句话,妈妈你就要把我交给他,太……太草率了吧?”

冰之女皇望望风雪深处,冷冷的说,“嫁给雷鸟不过得到些眼前利益而已,”她忽而转为微笑,“要是嫁给这个年轻人才是长远的啊。”

“真的么?您就那么有把握他会比雷鸟好?”

“相信我,宝贝,你爸爸也是这么一种人呢。嫁给他我放心啊,要是把我的宝贝女儿许给雷鸟那个短命鬼我才不干呢!”

多年母女成姐妹,她们亲亲密密的谈论着,宫门在她们身后缓缓关上……

后记II

这个青年尽力隐藏自己的行踪,一路上防备着盗贼流寇的偷袭,抵抗冰雪风暴的肆虐,终于回到了帝都,他想从这里开始他的事业。

这个世界不会承认你有人格和自尊,除非你已取得实质的成绩,而那时,你已经无须社会的承认了,你已经证明自己的能力了。

这个青年来到帝国后,穷困潦倒得无处栖身,又饥又累的他在市政府广场上徘徊了一整天也没找到工作。

夜晚来临,饥肠辘辘的他无力的依靠在一个小屋子的门旁,借着门缝里的一点点热气睡过去了……

如果倒在门口的是个美少女,那gggggna绝对不会吓一大跳,因为他天天祈祷发生这样的好事。

可是倒在门口的是个浑身冰冷的美少年,而gggggna又不是很喜欢长得比自己英俊的人,所以态度自然差了很多。

好在gggggna这个人并不是一个坏人,虽然他吃喝嫖赌坑蒙拐骗样样做绝,甚至还打过他妹妹水月的主意,可他还是捅开炉子,又加了两块煤饼,把这个半死的人弄进来架到椅子上烤火……

“喂,你会喝酒吧?”

“……”

“我这里还有一点酒,拿去暖一暖!”

“……”

他用力的喝着,辛辣的液体呛得他咳嗽起来,他感到力量和意识正在逐渐的回到身体里,冻僵的神经仿佛因为这酒又开始活跃了。

可惜的是,第二天这个青年就走了,连一句话也没有留下来,他决定还是靠自己去努力,毕竟被gggggna这样的小流氓救了是很没面子的事情。

结果到了晚上,他又很不情愿的被gggggna救了,没有剑,的确找不到什么工作适合他来做。

他最后听了gggggna的话,去老板的店子里当了个打杂的伙计,包吃包住,一个月3个银币的工钱。

当时一颗龙族的烈火钻戒是4万金币,而100枚银币才能换到一枚金币,他要是一直当打杂的伙计,得要过上好几百万年才能见冰公主,那时候顶多来一段黄昏恋了,而且从农夫到伙计,怎么也算不上是个质的飞跃。

很久以前的奇幻文字,愿大家批评


--  作者:猪头
--  发布时间:2004/4/28 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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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批评了,蛮好的!
--  作者:满地黄金
--  发布时间:2004/4/28 20: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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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想被埋没,请继续发到这里来
--  作者:猪头
--  发布时间:2004/4/29 19: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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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兄,你每次都让出一身的汗啊!
--  作者:gggggna
--  发布时间:2004/4/30 17: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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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我写这些只是为自娱自乐,并不是为了博取掌声,有一个知音好过有一群观众,谢谢了,两位屈尊来看我这不成才的文字,就是我的知音了,人生得一知音足矣,更何况我一下有了两个呢?足够了足够了。

PS:求斑竹一件事情,能不能把我的帖子的名字改成“奇幻文字集”,因为后面还想加点东西。

绑错票(一)

海洋女神有个宝贝女儿叫冰云。

有72位美艳绝伦的神女侍卫日夜保护她。

为了最大限度的保证公主的安全,女神精心挑选了和女儿容貌相象的女孩做侍卫。

72位容貌相象的美少女,而且身手不凡。

如果少掉一个,那么还有71位。

而冰云是如此粗心,她绝对不会一大早起来就去看她的侍卫是不是少了一个,她只要有人陪她玩就行了。

而71个侍卫足够陪她玩任何好玩的游戏了,所以是不是真的丢了一个侍卫,她不知道,也懒得知道,她想知道的是今天有什么好玩的游戏。

毕竟侍卫是照顾她的,而不是让她来照顾的。

所以说,Orfina是个聪明人。

他知道如果把海神的小公主偷走,他这辈子都得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海底做苦工了,而这还算最好的结局,弄不好小命就没了,你以为把海洋女神惹火是好玩的事情么?

就算顶厉害的大陆君主随风大帝,还要看准了她的脸色才敢出海。

所以偷一个侍卫远比偷一个公主安全,海洋女神才没有那个闲心派一整个亲卫队去大陆上找一个小侍卫。

侍卫的工资太低,再加上这工作太单调,简直和保姆没有什么区别。

最主要的是女孩到了一定年纪是很耐不住寂寞的。

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都浪费在无聊的工作上,的确是很可怕的事情。

所以就算真的被亲卫队捉住,大家都会以为那是他们商量好了要私奔的,海洋女神也顶多呵斥一顿,说不定真会让他们成亲完事。

反正海神殿里有的是人。

想找工作的漂亮人鱼比海里的鱼还要多。

女神也知道,海洋里出生的孩子最终还是会回到海洋里。

所以这种事情经常发生,民不告官不究。

男人的脸皮通常很厚,Orfina的脸皮就很厚,所以他不怕女神当面呵斥,因为他已经习惯了。

所以说“男人不怕骂,女人不怕插”。

偷的最高境界就是能偷到手,还让大家以为不是他偷的,这是Orfina的经验。

所以说,Orfina是个聪明人。

如果他不是个聪明人,可能早就死得连骨头也找不到了。

所以他故意把马车放得很慢,好给别人一种错觉:他是去集市上买菜,而不是逃离作案现场。

他经常驾着马车去集市买菜,到了中午时分才会回来,宫里的人都习惯了。

为了让他们习惯,Orfina花了三年的时间。

小公主冰云也很希望他能快点回来,好带给她一点关于外面的故事,还有集市上令人新鲜的小玩意。

所以这个时候的冰云应该正站在窗口边,目送他的马车远去,兴奋的想着他又会带什么好东西回来,却不知道自己的侍卫已经被捆了手脚塞在车厢里。

其实Orfina还是很遗憾,他当然想把冰云偷走,就算海洋女神愿意下嫁他,他还是会选择冰云。

因为她实在是太美丽了,而她的性格又是如此单纯,仿佛真是冰做成的花朵,是那种晶莹剔透的女孩。

任何男人都喜欢美丽而单纯的女孩,Orfina也是一样。

男人的欲望岂不也很单纯?

如果是雄心勃勃的海洋女神睡在身旁,可能会让Orfina每天晚上都要失眠。

因为她的气质太逼人了,就算睡着后这气质也是分毫不减。

和这样的女神睡在一起,会缺少很多人生的乐趣。

和这样的女神睡在一起,还不如一个人睡在地牢里。

至少地牢里的老鼠和臭虫不会有这么强的气势。

所以马车越走得远,Orfina的遗憾也就越大。

他在海神宫的工作不是偷冰云,而是一个送菜的马夫,另外还要修剪宫殿里的草坪。

修剪一新的草坪仅仅供冰云和神女侍卫们踢球用。

他只能远远的站着看她们玩耍嬉戏,看她们快乐得就像森林里的小精灵。

因为他不仅是马夫,是剪草工,还是个厨子,有做不完的事情在等着他。

所以,他很妒忌那个勇敢的青年,妒忌他的剑,妒忌他的好运气。

那个勇敢的青年不仅得到了冰之女皇的公主娜娜,更得到了一种身份。

最令Orfina不服气的是,那个青年已经成了传说。

晚上累得睡不着的时候,他就会想起这个传说。

血与冰的传说。

Orfina也会嘲笑自己,为什么去妒忌一个传说?

那本来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大家都这么想,Orfina也这么想。

可惜这个传说就发生在上个星期。

这个传说现在已经令冰之女皇非常苦恼,连找人发脾气都不行。

Orfina当然不会这么傻,傻到去学别人抢公主,因为海洋女神绝对没有冰之女皇那样好说话,她会让Orfina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这世上本来就有很多法子让你觉得痛快的死去其实很奢侈。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遗憾的是看得到,却吃不着。

所以Orfina相中了一个长得很像冰云的神女侍卫,把她偷走。

男人都很会安慰自己,得不到心中所爱,至少也要个替代品。

所以Orfina也很得意,因为他居然把海洋女神的人偷走了,而她还蒙在鼓里。

得意之余,他打算看看他的战利品,这也是为回忆回忆已经没有机会见到的冰云。

他把马车停在树林中,然后爬到后箱去查看他的宝贝。

女孩眼泪汪汪的看着他,还没有弄明白他怎么变得这么令人不齿。

他伸手去摸摸女孩的脸,惹得她不舒服的躲闪,弓起身子把脸藏在下面,然后缩在车的角落里瑟瑟发抖,神情仿佛一头待宰的小鹿。

Orfina觉得有些泄气,这和他想像中的神女侍卫区别太大了,甚至还不如他这个马夫勇敢。

这么一副衰样怎么保护公主?

他忽然心里有些忿忿不平,早知道是这样,不如干脆把冰云偷了。

然而他忘了一点:他偷走的正是冰云。

小公主昨天晚上玩完最后一个游戏,觉得很累,于是就在侍女的床上睡着了。

床是如此的温暖舒适,和她的肌肤亲密接触着,还散发着清洁的香味,就算清醒的人也有昏昏欲睡的感觉。

她的睡相当然不难看,但睡着后就像个死人。

侍卫们显然也很累,所以基本没有警戒。

所以还没有等到Orfina下麻药,她就已经不省人事。

所以她很顺利的就被Orfina偷到手。

现在是上午9:00,海洋女神还没有起床,她还不知道女儿已经被当作土豆装在口袋里。

现在把冰云还回去还来得及。

还可以装做什么也没有发生。

马车足够快,这件事并不难做。

那样的话,在海洋女神的眼里,Orfina还算一个好马夫。

一个知错能改的马夫。

至少会是一个活马夫。

可惜的是,Orfina还认为他偷走的是一个神女侍卫,而且是最没用的一个侍女。

海洋女神绝对不会为一个懦弱的侍女大动干戈。

所以说,Orfina是个聪明人。

聪明人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自作聪明。

小偷最忌讳的就是偷了不该偷的,还认为自己偷得很高明。

很不幸,Orfina犯了这个错。

其实Orfina的盗窃技术并非不好,他可以偷走任何想要的东西,只要他愿意。

而且只偷最贵的。

龙族用来运送火钻石的列车,有三层装甲,连大口径火炮也打不穿。

10万颗火龙钻石——龙族全部经济来源都装在这部车里。

列车沿途都有重兵把守,连一只鸟也飞不过去。

车也不能算不快,300吨的火车跑得比大陆上最烈性的马还要快。

相当安全的列车。

可惜Orfina觉得它和一辆公共汽车并没有多少区别。

更可惜的是Orfina居然只打算偷走一节钢轨,虽然他完全有能力偷走整列火车。

因为他胆子太小了。

他不想和龙族有过节。

所以拿走一节钢轨做纪念,聊表心意,很有“Orfina到此一偷”的味道。

过两天,扳道工就会发现这里的问题,换上新的钢轨。

所以说,Orfina是个聪明人。

可惜聪明人的运气通常都不好。

他忘了龙族有两列一模一样的火车。

前一辆为了掩人耳目,后一辆才是真的。

这是龙族最自豪之处。

换了任何人都想不到,前面这一辆是假的。

Orfina自己也没有想到,他一直等到火车过了才动手拆铁轨。

他还在心里赞叹:这简直是万无一失的火车。

可惜火车遇到了Orfina。

所以再怎么安全的火车也会翻了。

所以10万颗钻石现在下落不明。

所以这个天下闻名的大盗居然在海洋女神的手下做一个无名的马夫。

他已经被命运女神捉弄得走投无路。

不仅是龙族,还有很多种族都在追杀他,悬赏他的头,赏金年年都在涨,已经涨成一个天文数字,追捕他的赏金猎人都可以组成两个风暴兵团了。

这么一个有天文身价的人,却穷得说不出话来。

一个马夫,一个月只有3个银币的收入。

他已经不敢再偷,甚至不敢去赌,因为他的赌术也是天下闻名的。

他只能接受做为一个马夫的生活。

一个月3个银币,比厨房里的烧火丫头还少半个银币。

这样的生活简直能把人郁闷死。

想活着,就不能去偷去赌,他在心里告戒自己。

那些赏金猎人的鼻子比狗还灵敏。

就算是两个风暴兵团那么多的狗在追他,也够他吃不消了。

所以这个又偷又赌十恶不赦的人居然扎扎实实做了三年马夫。

不仅赏金猎人们想不通,连Orfina自己也没有想通。

可惜的是,年轻漂亮的女孩通常都不喜欢马夫,她们喜欢鲜衣怒马的少年贵族,更喜欢刺激的生活。

所以他娶不到老婆。

因为四女神规定,女性有和男性一样的地位,不许把女性当作私人财产。

所以即使是最无赖的赌棍,也不会把自己的妻子女儿押上牌桌当赌注,就算自己已经输得只剩一条短裤。

所以Orfina就不能指望能从赌场上赢个女孩回来,虽然他一直这么想。

不能赌,那就只有偷。

所以Orfina去偷。

虽然他还很年轻,却已经到该结婚的时候了。

虽然他是个大盗,却也是个孝子,他还想为家里留下一点血脉,因为仇人们随时都会找到他,而他的父母已经老了。

白头人送黑头人本来就够不幸了。

更加不幸的是,这一次命运女神又捉弄他,让他阴差阳错的把自己喜欢的人偷到了。

当然,如果处在另一个角度来说,这也是爱情女神的成全。

时世十有八九不如意,全看你怎么想。

Orfina正在看女孩,他眼里的女孩却是另一个人。

一个永远高高在上的公主。

他伏下身来亲吻着女孩的头发,她的头发有些细腻的香味,混杂着海水的气味。

女孩的双手被捆得紧紧的,只能任由他动作。

眼泪似乎已经流干,她已经半推半就的接受自己的命运了。

没有能力自卫的人,除了接受别人的安排,还能有什么法子?

所以她现在看起来平静了很多,只有那么一点点恐惧藏在角落里。

因为她也看出来,这个男孩喜欢她,是从心底里喜欢的那种,这多少令她松了一口气。

也许还有机会说服他。

丈夫都是很听妻子的话,特别是妻子非常讨人喜欢的情况下。

Orfina很满意,他选了一个相当好的妻子。

相当温顺,相当美丽,相当听话,无论从哪一点上来说都不输给冰云。

而在Orfina的眼里,她就是冰云。

于是他做了一个决定,无论她以前叫什么名字,现在起她就该叫冰云了。

剩下的事情就是去找一个证婚人——一个牧师,在神面前证明他们相爱。

这实在是太复杂的事情。

为偷来的新娘证婚,岂不和证明偷来的东西合法一样困难?

还要祝福他们婚姻美满。

就像以主的名义祝福一个强盗走好运一样荒唐。

牧师从来不做荒唐的事情,他们都很正经。

但在Orfina看来,这不能成为一个问题。

他已经换了三辆马车,还换了两套衣服,他的战利品也从装土豆的口袋里转移到一口装药材的箱子里。

他是个胆小的人。

所以他考虑得很周到,他必须有十足的把握海洋女神再也找不到他们。

马车还是走得很慢,仿佛在散步。

忽然有海洋女神的侦察队从他的马车上一掠而过。

就像晴空里的黑色闪电。

Orfina的眼力很好,立刻看出那是雨燕小队。

海洋女神的天空部队分为7等:雨燕,青鸟……,直到传说中的天龙。

这些人都是海洋女神的得意武器。

就算把雨魔女的晴天音羽和风之神女的蓝天纵队加在一起,恐怕也只能和她们刚刚打个平手。

她们都很少出动,因为没有什么事情值得她们亲自来做。

除非这事情已经到了非常麻烦的地步。

看来海洋女神已经知道女儿已经丢了。

现在就算用再快的马,再好的车,再厉害的马夫把冰云送回去,只怕也不能令女神的怒火平息。

雨燕出动,就意味着一切已经无可挽回。

杀无赦!

而Orfina只是笑一笑,“看来除了我,还有其他人也做了不该做的事情。”

他是不是一个疯子?

他有没有问一问为什么别人也凑巧在今天做了不该做的?

没有。

他简直已经聪明到有点自作聪明的地步了。

所以海洋女神的怒火只怕用整个海洋也浇不灭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4-30 17:28:39编辑过]

--  作者:华子
--  发布时间:2004/5/1 3: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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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不是一个疯子?

他有没有问一问为什么别人也凑巧在今天做了不该做的?

没有。

他简直已经聪明到有点自作聪明的地步了。

所以海洋女神的怒火只怕用整个海洋也浇不灭了。


--  作者:gggggna
--  发布时间:2004/5/6 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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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她并没有发火,不仅没有,她还在笑,很满意的笑。

就算她愿意把冰云交给Orfina,也绝对不会笑成这个样子。

所以她的笑一定有别的含义。

难道冰云不是她的女儿?

或者Orfina是她的孩子?

小狐狸成年了,老狐狸就会把他赶出门,让他自己去谋生。

海洋女神是不是一只老狐狸?

也许是她害怕Orfina出事,所以派雨燕小队来保护他们。

不管怎么说,雨燕小队是绝对捉不到Orfina的,因为雨燕抓不住狐狸。

Orfina就是一只聪明的狐狸。

所以雨燕小队派出来也一定是有别的目的,起码不是冲着Orfina来的。

不断有雨燕从马车旁边掠过,带起巨大的风声,Orfina却连眼睛都懒得抬一下。

因为他就快要目的地,在那里,他就安全了。

裕兴茶馆。

那里有Orfina最好的朋友。

如果Orfina没有朋友,他岂不早已经死了?

就算一个人再怎么聪明,也不可能和蝗虫般数量众多的赏金猎人们抗衡。

所以Orfina必须有朋友,还必须有很多朋友。

事实上,把认识他的朋友加在一起,也绝对不会少于三个风暴兵团。

所以他并不害怕那些赏金猎人。

而他今天要去见的,则是他最好的朋友之一。

裕兴茶馆。

上午12:00,还只有一个人吃饭。

并不是茶馆的生意不好,事实上,茶馆的包子味道非常好,好得可以让人光听到“裕兴”这两个字就流出口水来。

只是这个吃饭的人不太好。

这个人就是小桂子。

他就是Orfina要找的朋友,也是他要找的牧师。

如果你看到他吃饭的样子,你绝对不会认为他是个牧师。

而是个野人。

他简直就是一个浑身长满野毛的野人,而且肌肉发达,吃相难看。

他的脸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有旧的,也有新的,它们纵横交错,好象一道道深深的沟渠,最新的伤口甚至还在流血,弄得这一张脸就像活鬼的脸。

而你绝对想不到,5年前他还是这里有名的美少年,美得可以让女孩子光听到他的名字就流出口水来。

他昨天晚上一定又出去打架了,因为他现在看起来心情很舒畅。

这个心情舒畅的巨人正在吃饭。

昨天晚上和他打架的人是不是已经永远不能再和他打架了?

不知道,但他吃得很开心。

一个偌大的茶楼好象只是为他一个人服务,老板脸上居然连一点不高兴的意思都没有。

只要看看小桂子的拳头,恐怕没人敢不高兴。

不高兴,就得死!

然而他看到Orfina,居然第一个动作就是想从楼上跳下去逃走。

他仿佛看到了鬼。

Orfina还笑嘻嘻的和他打招呼:“小桂子过得可好?”

小桂子望楼下看了一眼,这里是七楼,从这里跳下去太高了。

所以他只有苦笑:“不好,我很不好。”

Orfina似乎很关切的看着他,“你的额头又出血了,…………昨天和谁打架了?”

小桂子叹了口气:“无论和谁打架,都不关你的事。”

难道他早已知道Orfina偷了不该偷的,还把麻烦带来了?

他虽然喜欢打架,但还没有厉害到能和女神打架的地步。

所以他说:“无论你偷了什么,最好把它还回去…………如果你还当我是朋友的话。”

因为至少有30只雨燕在附近盘旋,另外还有30只停在栏杆上,落在屋顶上,立在电线杆子上,黑压压的一片,弄得裕兴茶馆好象落满了乌鸦的坟地。

她们的眼睛全都在看着Orfina和小桂子,瞳孔是红色的,仿佛是血液的颜色。

她们都在兴奋的低声呻吟着,尖利的爪子紧紧抓住石头,仿佛在拼命克制已经躁动不安的血液。

那是雨燕的黑暗本性。

小桂子勉强笑着:“你不该来这里…………”

Orfina也在笑,笑得很勉强:“可我已经来了。”

来了就走不了。

马不停蹄的跑了三百里地,结果还是落在海洋女神手里。

这时第三个人说到:“既然来了,就该先吃饭。”

裕兴茶馆的头笼热包子已经端上来了。

热腾腾的肉包子,大葱鲜驴肉的馅。

这个人笑嘻嘻的:“你走了三百里地,换了三辆马车,难道不是为了这里的肉包子?”

他好像连看都没有看雨燕们一眼,仿佛她们根本不存在。

因为他就是苍紫,Orfina另一个好朋友。

既然是Orfina的朋友,就必须够胆子。

因为Orfina最擅长的是惹麻烦,而且惹的都是你这辈子都不想知道的麻烦。

可Orfina也是很够义气的人,和他交朋友永远不会吃亏。

所以他有再大的麻烦,也会有朋友出来帮忙,帮他扛住。

小桂子连笑也笑不出来:“你也来惹麻烦了…………”

苍紫似乎漫不经心的看着小桂子:“朋友的麻烦就是我的麻烦,何况这里只有苍蝇,没有麻烦。”

好大的气势。

可他说完这话,似乎连一点想解决麻烦的打算都没有,径自坐在桌边开始吃包子。

他的吃相显然也不好看。

小桂子忽然叹息一声:“又是一个要吃不要命的人。”

他为什么说“又”?

难道除了苍紫,还有人也是要吃不要命?

苍紫冷冷的说:“怎么不把她请出来?”

他说的当然是小公主冰云。

“被人绑架到离家三百里外的地方,只为吃一口裕兴茶馆的包子,算不算要吃不要命?”

Orfina忽然笑了:“不行!你们会占她的便宜。”

冰云是在床上被他偷走,当然穿得不会太多,说不定她喜欢裸睡,那更是一点衣服也没有了。

好在苍紫并不很计较这件事,他只是笑一笑,接着吃包子。

他是Orfina的朋友,当然不会去占朋友妻子的便宜,就算那个女孩是绝色。

所以他只管吃他的包子,直到吃饱为止。

可是他吃了一半,忽然就不吃了。

小桂子很好奇:“为什么不接着吃?”

苍紫仍然是冷冷的:“这里的苍蝇太多,我没有胃口了。”

因为只是短短的时间里,外面已经是漫天飞舞着黑色的雨燕,少说也有上百,她们就像风暴前的乌云,正等着蓄势一击。

小桂子只看了一眼,头就已经开始痛了。

幸好他只是痛了很短的时间。

因为Orfina安慰他说:“没关系的,你很快就会有胃口了。”

雨燕们忽然散去,鬼魅一般,瞬时间走得干干净净。

天空已经晴朗了,晴朗得好象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因为马车是空的。

所有人都以为Orfina的马车里必定有冰云,不然为什么他要连换三辆马车刻意躲过雨燕?

所以追踪Orfina就一定可以找回小公主。

可惜的是,所有人都想错了。

有谁规定Orfina必须和冰云共坐一辆马车?

没有。

雨燕们几乎要发疯,她们居然这么轻易就被骗了。

而现在回头去追另外两辆车已经不可能了。

因为那车太普通,在茶馆门口就停着5辆和它一模一样的。

所以说Orfina是个聪明人。

至少还有点小聪明。


--  作者:幻想的宝贝
--  发布时间:2004/5/6 16: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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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长啊~~~真要点时间来看~~~
--  作者:根本英俊
--  发布时间:2004/5/6 17: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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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长
--  作者:gggggna
--  发布时间:2004/5/6 22: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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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太长了,得要找个夏天安静的下午,一边喝冰红茶,一边听轻音乐,一边感受凉风习习,一边半睡半醒的看这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