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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人堂成员评选法》2006-04-24修改版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dispbbs.asp?boardid=5&id=125489)

--  作者:开心就好
--  发布时间:2006/4/24 17:18:00
--  《名人堂成员评选法》2006-04-24修改版
  本次修改涉及第四条,关于论坛名人堂评选流程的细节完善和调整。
  议会经过三天的表决,以两票赞成、四票弃权通过本次修改。

第一条
  “名人堂成员”是论坛的最高荣誉。
  凡入选名人堂成员者,授予“名人堂成员”荣誉,并可获得威望+10的奖励。

第二条
  “名人堂成员”占论坛总注册会员中比例为1/2000。评选时不能超出此比例。

第三条
  “名人堂成员”评选以对论坛的贡献作为唯一依据。不考虑注册时长、贴数、曾获荣誉等其他因素。

第四条
  “名人堂成员”评选流程:
  1. 用户整理申办材料,提交议会,并列举推荐人名单(至少三位名人堂成员)。
  2. 由社区主管对申办材料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材料提出修改完善建议。
    社区主管只有建议权,但无权阻止申报人进入下一流程。
  3. 议会投票,采取一票否决制。通过者,成为名人堂候选人。
  4. 当名人堂名额多于一人时,议会对所有候选人进行多选投票,得票最高的一人,即成为名人堂正式成员。
    如果有两人或者多人并列第一,则并列者再由议会继续进行单选投票。直至选出一人。
    每周最多产生一位名人堂成员。本周产生一位名人堂成员,如下周仍有名额,则下周再评选一位。

第五条
  在任主管、总版、议员、大法官不能进入名人堂成员评选。

  本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最后修改日期:2006年4月24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24 17:21:07编辑过]

--  作者:开心就好
--  发布时间:2006/4/24 17:26:00
--  
新的评选流程已经出来,并会开始实施。
我和睡衣将会对议会版块内的名人堂成员申请贴进行整理。
根据当前剩余名额情况预计,我们将会连续三个月每周评选出一位名人堂成员。

另外,提醒各位申请人,评选是一件很严肃和慎重的事情。如果是诚心的申请和期望入选,请尽可能的列举详细材料。
--  作者:水果果
--  发布时间:2006/4/24 18: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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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申请算不算呢?
--  作者:开心就好
--  发布时间:2006/4/24 19:19:00
--  
原来的申请也算。
不过因为人多,所以要一个一个的处理。
想早点处理的,最好论坛短消息我一下。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24 19:20:01编辑过]

--  作者:水果果
--  发布时间:2006/4/24 22:30:00
--  

我第一个报名..!

   嘿嘿,辛苦睡衣和开心拉...


--  作者:雪夜寒星
--  发布时间:2006/4/24 23:56:00
--  

短信给你就等于走后门了.....

等到短信给你的人多了是不是就换打电话了???

应该一视同仁嘛````说什么社区主管没权又来这套...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24 23:56:10编辑过]

--  作者:冷月藏狼
--  发布时间:2006/4/25 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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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放心~~~

我们会双目炯炯的盯着他的~~不会出现走后面的现象的 `~~


--  作者:晨光...
--  发布时间:2006/4/25 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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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偶有信心当选 ! 也混过不少论坛了.还是有点水平跟经验拉
--  作者:慧宝。
--  发布时间:2006/4/25 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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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加油哦
--  作者:lovedudu
--  发布时间:2006/4/25 19: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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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这次机会很好,好多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