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堕落街论坛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index.asp)
--  社区事务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list.asp?boardid=5)
----  请议员投票表决《名人堂成员评选法》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dispbbs.asp?boardid=5&id=121428)

--  作者:开心就好
--  发布时间:2006/3/31 15:52:00
--  请议员投票表决《名人堂成员评选法》

第一条
  “名人堂成员”是论坛的最高荣誉。
  凡入选名人堂成员者,授予“名人堂成员”荣誉,并可获得威望+10的奖励。

第二条
  “名人堂成员”占论坛总注册会员中比例为1/2000。评选时不能超出此比例。

第三条
  “名人堂成员”评选以对论坛的贡献作为唯一依据。不考虑注册时长、贴数、曾获荣誉等其他因素。

第四条
  “名人堂成员”评选流程:
    1.用户整理申报材料;
    2.获五位名人堂成员联名推荐后,提交议会;
    3.议会内部投票,全部赞成方可通过。

第五条
  在任主管、总版、议员、大法官不能进入名人堂成员评选。


--  作者:开心就好
--  发布时间:2006/3/31 15:59:00
--  
里面部分条款可能引起争议,欢迎大家讨论。
--  作者:慧宝。
--  发布时间:2006/3/31 16:08:00
--  

“名人堂成员”评选以对论坛的贡献作为唯一依据。不考虑注册时长、贴数、曾获荣誉等其他因素。

这个很赞成

第四条
  “名人堂成员”评选流程:
    1.用户整理申报材料;
    2.获五位名人堂成员联名推荐后,提交议会;
    3.议会内部投票,全部赞成方可通过。

是不是太过严格了啊,要5个名人堂成员联名推荐,能办到这一点的人可是少之又少,若注册比较晚的,对论坛很有贡献,但不认识名人堂成员的不是很吃亏吗

全部投票通过,够严格,不过这样才能凸显论坛对其重视,议员会更慎重投出自己手中的一票!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31 16:09:05编辑过]

--  作者:开心就好
--  发布时间:2006/3/31 16:18:00
--  
现在名人堂成员数量大概是20个左右。以后会越来越多的啊。
名人堂成员联名推荐,就是对成员贡献的一种认可。
名人堂成员和议员联合把关。
--  作者:极品芙蓉王
--  发布时间:2006/3/31 16:27:00
--  
为什么议员自己不能评啊?~
--  作者:极品芙蓉王
--  发布时间:2006/3/31 16:29:00
--  

2.获五位名人堂成员联名推荐后,提交议会;

对这点我很不理解啊。。为什么要五位名人堂成员推荐?我想问下堕落街总共有多少名人堂成员?现在还活跃在论坛的又有多少?


--  作者:慧宝。
--  发布时间:2006/3/31 17:23:00
--  

其实比如我去选,我觉得这还可以做到,但对大多数人就不公平了

也由于名人堂成员大部分现在很少活跃

所以知名度除了左边的荣誉很少被人知道

建议这次就修改一下,要求放宽一点,

等大家越来越多的交流后, 以后的选举可以恢复这条规定


--  作者:开心就好
--  发布时间:2006/3/31 19:30:00
--  
嗯,那就改为三个吧?
名人堂成员活跃的还是有很多的。过几天我会整理出一份名单出来。
目前名人堂成员人数好像是在20人左右。
--  作者:冷月藏狼
--  发布时间:2006/3/31 20:47:00
--  

第一条
  “名人堂成员”是论坛的最高荣誉。
  凡入选名人堂成员者,授予“名人堂成员”荣誉,并可获得威望+10的奖励。

第二条
  “名人堂成员”占论坛总注册会员中比例为1/2000。评选时不能超出此比例。

第三条
  “名人堂成员”评选以对论坛的贡献作为唯一依据。不考虑注册时长、贴数、曾获荣誉等其他因素。

第四条
  “名人堂成员”评选流程:
    1.用户整理申报材料;
    2.获五位名人堂成员联名推荐后,提交议会;
    3.议会内部投票,全部赞成方可通过。

第五条
  在任主管、总版、议员、大法官不能进入名人堂成员评选。

一、二、四、五条赞成

第三是不是可以改下

我觉得注册时间应该也是一个考核的依据起码要一年吧


--  作者:lovedudu
--  发布时间:2006/3/31 23:20:00
--  

第五条
  在任主管、总版、议员、大法官不能进入名人堂成员评选。

是不是修改下,这些人由全民投票。可能能进入名人堂的大多都是这个里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