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堕落街论坛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index.asp)
--  社区事务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list.asp?boardid=5)
----  请议会表决“超版有权暂停版主职务“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dispbbs.asp?boardid=5&id=108982)

--  作者:开心就好
--  发布时间:2005/12/9 10:54:00
--  请议会表决“超版有权暂停版主职务“

  超版作为总版内阁的一个职位,超版权利实际上是总版权利的一个子集。超版具备的权限,总版就具备。

  事实上,任何人都可以发起提案,向议会申请罢免一个版主。议会表决是否罢免即可。

  而“超版暂停版主职务”这一权限就具备了特殊性,属于一个特权。在议会表决之前就可以不经过议会批准立即暂停版主职务;直至议会表决完毕。如果罢免动议通过,就正式解除版主职务;没有通过,就要恢复版主职务。
  这个暂停权限起始时间就是“超版暂停版主职务开始(任意时刻)”,一直到“议会表决完毕”这样一个时段。

  那么,如果罢免动议被议会否决了,超版是否又可以继续暂停其职务,反复的提请议会表决呢?所以我想,假使议会通过这一条款,这里面也应该要有一个补充说明,以防止这种现象发生。


--  作者:lovedudu
--  发布时间:2005/12/9 11:02:00
--  
要求超版要有足够的理由来停止版主的权利,并且要在版主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时候才能暂停版主的权利,其他原因的只能提起,而不能暂停,否则要给予这个超版一定的惩罚!
--  作者:开心就好
--  发布时间:2005/12/9 11:08:00
--  
其实议会应该要制定一个限制版主和总版主的法案。
比如,版主的登录次数、版主的发贴数量、版主操作的次数,用这些客观绝对的数据来加以限制;
如果没有达到标准,则扣发福利(论坛金钱、威望),严重者直接罢免。

论坛的制度制定,是议会的责任,不要总等着总版来提交议案。
--  作者:lovedudu
--  发布时间:2005/12/9 11:19:00
--  
还是站长给个草案吧,我们想,脑壳都想大了还是会有很多地方不好跟遗漏,站长肯定有一套比较成熟的想法,给我们个框架我们会比较好的去完善的!
--  作者:开心就好
--  发布时间:2005/12/9 11:25:00
--  
唉,站长日理万机。
搞三权分立,立出来这么多“管理层”,不就是想要你们为我代劳。
诺大一个议会(好歹也有十个人呢),怎么就没有一个会立法的人呐?这不大可能吧?

可能是大家接触议员工作不久,有个慢慢熟悉的过程吧,以后就会好些了。

议会里面要有专门起草法案的分工,有兴趣的就赶快去报名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2-9 11:26:17编辑过]

--  作者:⒌月de雪
--  发布时间:2005/12/9 11:44:00
--  

恩 要有足够的理由

根据论坛法来说


--  作者:雪恋百昕
--  发布时间:2005/12/9 16:40:00
--  
超版对不负责的斑竹应该有权利暂停其职务
--  作者:开心就好
--  发布时间:2005/12/9 20:11:00
--  
那就要列举出来,哪些情况下,超版可以暂停版主职务。
--  作者:lovedudu
--  发布时间:2005/12/9 21:07:00
--  
以下是引用lovedudu在2005-12-9 11:02:00的发言:
要求超版要有足够的理由来停止版主的权利,并且要在版主严重违法规章制度的时候才能暂停版主的权利,其他原因的只能提起,而不能暂停,否则要给予这个超版一定的惩罚!

这是我的想法!


--  作者:水果果
--  发布时间:2005/12/10 16:02:00
--  
以下是引用开心就好在2005-12-9 20:11:00的发言:
那就要列举出来,哪些情况下,超版可以暂停版主职务。

恩,我觉得不错....我觉得最好是要列举出来~希望不要有人不利用这个权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