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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王吧
--  发布时间:2004/4/10 19:59:00
--  一场不了了之的恋情
今天下午,接到一个电话,打那电话的可能还不知晓我的电话号码,把电话打到我隔壁寝室,段阿四过来,贼头鼠目地对我说:有个妞儿找你。我瞪着他的眼睛,直至他眼中猥亵的光芒消失。我去接电话了。 很轻柔的女声飘渺地从电话的另一端传了过来,我的右眼皮冷不丁地跳了一下,我问她是谁,她笑,然后说,我们两年前认识的。我从大脑中搜索两年前的人物的残缺形象的碎片,告诉她,我不记得了。因为我两年前极少跟女性打交道。她又笑,然后告诉了我她的名字。我恍然,然后怵然。 两年前,那是一段极其寂寞空洞的时光,刚踏入大学校门的我根本还无法适应那异地求学的种种不便,什么水土不服,语言不通都无一例外地降临到我身上,更加上理想的破灭,理想中的象牙塔是无比光彩夺目,笼罩着神圣的光芒,干净,纯洁,一尘不染,而现实的残酷还是让它象个绚丽的肥皂泡一样升空后迸碎。我少言寡语。 人是群体动物,总是渴望交流的,在难耐孤独后的苦苦思索后,我终于发明了一种在现在看来都为自己当时行径感到卑劣的方法。我时刻拨电话,随意输入号码,接通后,胡说八道一番,跟人调笑,拿人开涮都是我乐不可支的内容。那是段荒唐的时光,我用荒唐的方式找到了排遣的方法。但,我没有想到,有一天,我也会遇到同类的事情。 那是个晚上,我在看书,电话铃响了,在那狭小的空间中宛如孤寂的幽灵的呼唤,我接了,我的右眼皮也同样跳了一下,仿佛有颗炸弹在里面爆炸了。是个女孩。 谈话内容我就不赘述了,有过同样荒唐经历的人心知肚明,没有同样荒唐经历的知道也毫无意义。反正结果是,我被她话语的甜美所吸引,她为我的口若悬河所叹服。 以后她又打了几个电话给我,我也给她打了几个电话,一来一往大家也都熟识了,无可否认,在那心情阴霾的日子里,跟她的通话常象阳光一样能刺穿大片的乌云。但,我根本没想过要发展成什么,即使后来我对她说了我爱你。 谈话也并不一定总是轻松愉快的,我是个很随便的人,喜欢大大拉拉,马马乎乎,得过且过,而她却是个十分严谨谨慎要求十分严格的女孩。我口头答应过她某某时间一定给她打电话,而往往由于我的忘性常常没有做到。她常常为此不满。 第一次争吵发生在寝室熄灯后的夜晚,她很气愤,质问我为什么每次总是这么不守时,那天我心情也不好,因为做物理实验的时候烧了块仪表,并且在那个干瘦的长相十分若人厌的实验老师那里领受了一顿教育。我也没什么好气,我说了很多很难听的话,诸如我根本就不在乎你,你只是我打发时光的工具,如果你感到什么不满,也全当是曾经被狗咬了一口,以后见了狗就多长个心眼。她哭了。我挂了电话。我开始决定结束这荒唐的事情。 我根本没想过要见她,所以,有人跑来告诉我(后来知道是她表弟),她就在楼下的时候,我忍不住还是犹豫了一下。那是个夜晚,后来每当我想起她选择见我的时刻的时候,总是恶毒地认为,她是想让夜色掩盖她相貌的不足。 我一眼就认出她来了,那是直觉,当上帝赐予一个女孩一副好嗓子的时候,往往不会把最好的相貌附赠给她。她并不漂亮,身材娇小,但衣着华丽,好象锦衣夜行。 我笑了,我问是不是你?她看着我,她的瞳人闪着光,她莞尔,她有一口贝壳般的牙齿,她说,是我,难道跟你想象中的不一样吗?我违心地说,一样,甚至比想象中的更加出色。她是很乐意接受恭维的,要不也不会对我动情。 那天晚上具体发生过什么,我也记得不是很清楚了。我跟她闲逛,吃冰激凌,路过我所在的学院的时候我拉她进去看了一下,我给她看我出的海报,我的字画毫无疑问地让她瞳人中的光芒更加闪烁。那时候,我是很喜欢炫耀自己的,而现在,我只会看别人炫耀。 我们沿着马路,晃晃悠悠走着,我几次想揽上她的肩膀,都被她有意无意地避开了。橘 黄的路灯播下暧昧的光线,将我们的影子拉扯得一会远离,一会重叠。 那晚,我很少说话,只是在她喋喋不休的空隙附和上几句“恩哈”,她问我在电话中那么健谈,怎么真正见面了却少言寡语?我骗她说,我见了陌生人就紧张,说话结巴。她很好笑了一阵,反问,你还当我们是陌生人啊?我又沉默了,她仍喋喋不休。 我是很讨厌话多的女孩子,这也许就是排除相貌之外我们结束的一个重要理由。 她一直追问我她有没有让我失望,她的长相是不是跟我做梦时梦到的一样。在与女孩打交道的时候,我是很少说些让女孩下不了台的话很少做些让女孩感到尴尬的事情。所以,那晚,我一直在哄她。 以后,我们就在现实中交往了起来。我是不会主动离开一个女孩的,不管我是多么讨厌她,我是有种劣根性,能占着的就占着,除非对方主动放弃,我是不会轻言放弃的。我仍旧我行我素,我根本记不得她跟我说好的约会的地点和时间,每次她责怪我的时候,我总是罗列无数的理由,并且把自己装得象个受害者,尽管那些理由都是那么幼稚并且自相矛盾,她还是一次又一次地原谅了我。似乎,这样,我们能长久下去。 我们分手是在一个雨夜她等我不来之后,她淋雨了,并且感冒了,我没去看她,她找到我的时候,我正在给个哥们过生日,她把我叫了出来,咳嗽着,以一种极其困难的姿势站着给我写了张条子,然后郁郁而去。我看了,回去,继续喝酒。我们就这样分手了。 我现在已经记不得条子的内容了,她说得很委婉,一点都没责怪我的意思,并且一再叮嘱将来再有女朋友之后一定要守时,一定要有责任心。我甚至被那条子小小地感动了一下。 实际上,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也总是山高海阔的高谈阔论,一起吃吃饭,一起去自习。她是法学院的,我是理学院的,她说她不喜欢理学院教室里的氛围,我就每次陪她多走许多路到法学院去自习。她给我写的条子中甚至也提到了这点。女孩子就是女孩子,她往往只记得别人的好处,而男人,总是挑剔别人的短处。 我没碰过她,甚至连手都没牵过,虽然,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常常冲动,但我还是克制了自己。我们的恋情大概是很肤浅,就象柏拉图之恋。 分手之后我就没她的消息了,只是断断续续听一个胖子同学说,她又有了男朋友,并且两人很亲昵。胖子有个老乡是她的同学,并且跟她是同一个寝室。我没有痛苦,也没有悲哀。反正就这么结束了,没有轰轰烈烈,只是平淡如水。 而今天下午,她打电话来了,照例又了一顿云山雾罩的闲侃。她说她中午的时候又看到我了那猩红的上衣很醒目,走路还是象以前一样矫健,跟阵风似的从的身边走过,甚至没看她一眼。实话说,我可能在一年前就忘记她长什么样了。我掩饰说,我尿急,正急着赶回去放水呢,那时候我眼中只有厕所了。她又笑,说我还是象以前那么幽默,还是那么出口成章。 末了,她问我有没有王朔的书,我说有一本,叫《看上去很美》,她问能不能拿给她看?我问,现在?她说,是的,别告诉我你没空,就算你没空,我可以过去,你从楼上扔给我就成。我拒绝了,我说我借给别人了,不知道能还能找到吗,找到了再给你好不?她答应了,并且告诉我了她的电话,甚至还说,她的电话很好记,因为末尾四位是1314,也就是一生一世的意思。我装作不解其意。 后来,互相说拜拜之后,我挂了电话,说了句:莫名其妙。 也许我跟她的恋情只能停留在柏拉图阶段,只能停留在精神境界上面。当我想重续前缘的时候就禁不住黯然神伤,也许罪过的是我,也许责任在她。 我不知道。
--  作者:折翼天使
--  发布时间:2004/4/10 2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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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字:自私!

爱要说出口

不爱也要说出口


--  作者:天艺
--  发布时间:2004/4/10 20: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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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怎么说你还是爱她的,要不然不会为她写上这么一大篇!

只是你自己不肯承认罢了!或许你在乎唯美的东西!


--  作者:王吧
--  发布时间:2004/4/10 2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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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澄清一下,这是我去年写的一篇文章。虽说仅仅一年时光,但物过人迁,心境改变了很多。老了,对男女之事看得寡淡了,所谓清心寡欲如是。我不爱任何人,除了我自己。所以,这篇文章我已经没有了评论的资格。算是对你们小年轻们袒露一下真情,让你们看看老人们的以前。留给你们去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