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堕落街论坛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index.asp) -- 校园生活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list.asp?boardid=135) ---- [转帖]七十年后,我的房子属于谁?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dispbbs.asp?boardid=135&id=91880) |
| -- 作者:阿不凡提 -- 发布时间:2005/7/29 19:25:00 -- [转帖]七十年后,我的房子属于谁? “一不偷二不抢,辛苦一辈子买的房,70年后还得献给党” 这是城市买房者的哀叹! 按照199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根据这一条例,现在花了几十万、上百万元买了商品房的亿万业主,在70年后其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及其房屋所有权都将由国家无偿收回。 奋斗一生、花费一代甚至几代人的积蓄买的一种最昂贵的商品只能使用70年?商品房与其他一旦购买即永久拥有的商品在属性上有什么不同,难道不是商品?70年后我们的子孙难道还要再买一次住宅商品? 这并非是老百姓杞人忧天。 国家近日出台物权法(草案),并正在全国广泛征求意见。据悉,此次物权法(草案) 第一百五十五条 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间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外,出让人应当同意。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规定确定”。 这就是说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房屋所有权人有权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超过70年。 制定这部重要的法律虽然旨在“定分止争、物尽其用”,平等保护公私财产,但在私有不动产保护方面却留有太多的不确定性: “有权申请”还有能否批准、需要什么前提条件的问题;现今购房时,居民大都与开发商签合同,并没有和国家约定土地出让金,那么70年后的土地出让金应该是多少,有没有构成标准?而“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延长多长时间、期限怎样设定、是否子孙万代都需要“申请”一次等都是问题,具体如何操作,都没有进一步明确表示。 城市居民买房,买的时候不仅要支付住房造价、绿化水电配套、公用设施等费用,还要缴纳70年使用期限的土地出让金。现在却因为70年土地试用期限这单一问题,而要将住房(地表建筑物)一带回归国家,合不合理?我们国家土地既然归全民所有,为什么细化到公民个人,却还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个人的那一份到那里去了?农民都还有宅基地,城市居民为什么不能享受为生存而必须拥有的土地住宅用地权? “70年后,房子属于谁?”这仍然是一个响彻长空的忧虑叩问。 |
| -- 作者:KKKTemp -- 发布时间:2005/7/30 12:02:00 -- 农民都还有宅基地, |
| -- 作者:秋ri的私语 -- 发布时间:2005/7/30 20:46:00 -- 以下是引用KKKTemp在2005-7-30 12:02:00的发言:
农民都还有宅基地, 不能这么说啊,你到欧洲去看几百年的古老建筑太多了。即使是中国也有很多。不过这个真的是一个问题,但却很容易解决。 |
| -- 作者:论坛杀虫剂 -- 发布时间:2005/7/30 21:35:00 -- 70年后房子属于谁并不重要,可以知道的是,70年之后,如果你还是一个有钱人,你就不必要担心没房子,没土地,因为国家又没有规定一个人的巨额财产所有权也是70年或者80年之类的~~~~淡看这个社会的发展方向,你还担心有钱人没房子吗,我到是担心有些人会不但没钱买房子,还担心有人会没饭吃~~~~~尽管那些家伙总说什么小康之类的鬼话~~~~~~~~鬼话只有鬼才相信~~~~~`当然,你那每天吃饱喝足的老百姓,有了70年就不错了,我到是担心70年之后,这栋大厦是否能继续撑下去(如果这个社会上某些东西不好好清理一下的话) ~~~~~万一撑不住,覆巢之下,谁还能照顾到你这无名之辈的房子?`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7-30 21:36:0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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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阿不凡提 -- 发布时间:2005/7/30 21:53:00 -- 以下是引用秋ri的私语在2005-7-30 20:46:00的发言:
不能这么说啊,你到欧洲去看几百年的古老建筑太多了。即使是中国也有很多。不过这个真的是一个问题,但却很容易解决。 我估计KKKTemp同学说的不是你所理解的这个意思 他只是一种挖苦和讽刺罢了 |
| -- 作者:阿不凡提 -- 发布时间:2005/7/30 21:55:00 -- 以下是引用KKKTemp在2005-7-30 12:02:00的发言:
农民都还有宅基地, 呵呵,我相信五十七十年之后,我们决不会再要讨论这个话题的. |
| -- 作者:阿不凡提 -- 发布时间:2005/7/30 21:58:00 -- 谁叫我们住城市呢?城市的土地都是国家的 谁叫我们是农民呢?农村的土地是大家的. 实际上这个问题本来就是一个敏感的政治问题.这也是民法典无法出炉的原因.我始终相信七十年之后,房子是你的,地也是你的. |
| -- 作者:第4空间 -- 发布时间:2005/7/31 13:23:00 -- 70年后房子都会拆掉的 |
| -- 作者:秋ri的私语 -- 发布时间:2005/8/1 13:41:00 -- 最终还是要归结到一个问题上! 私人财产的法律地位问题!在资本主义社会,其他问题都可以商量,但私人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上是绝对没商量的。 而在我们国家因为是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所以很矛盾。但无论是大众还是高层都有发现这个问题,而且也有讨论私产入宪的问题! |
| -- 作者:KKKTemp -- 发布时间:2005/8/1 16:07:00 -- 几百年的建筑不是我党和政府的目标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