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堕落街论坛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index.asp) -- 校园生活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list.asp?boardid=135) ---- 家乐福长沙店歧视消费者事件后续(现场火爆传真)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dispbbs.asp?boardid=135&id=89074) |
| -- 作者:梧桐 -- 发布时间:2005/7/8 3:08:00 -- 家乐福长沙店歧视消费者事件后续(现场火爆传真) 家乐福长沙店歧视消费者事件后续(现场火爆传真) 今天下午3点多,在市工商局12315大厅的隔间里,关于7月4日家乐福长沙店歧视消费者事件的调解会开始,到场的有本当事人,义务为我进行法律支援的于明律师,家乐福方面有该店的法律顾问段曼珍律师,收银部助理黄奇丹,当事的营业员付小姐,另外到场的还有当时的目击证人彭女士.主持这次调解会的是市工商局消保处的徐处长,李主任,易女士. 外面太阳很大,大厅内顶很高,空调效果不太好,因此感觉很热,而调解会一开始,就充满了火药味:家乐福方面的段律师不愧个中行家,她一开始就以攻为守,要求查验我写给于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当我们履行以上程序后,她又要求参照法庭惯例,请我们的证人先回避. 接着,进行的是双方的陈述,本来,该案的事实很简单,也就是我在家乐福手机柜遇到了不公平的待遇,因此我才会愤而维权,而在家乐福公关部石助理昨天的讲话录音中可以听出,他们也承认了这一点,但是家乐福方面却试图绕过这个事实,只承认他们是"怠慢"了,而不承认我在消费中受到不平等的待遇,付小姐陈述说,当时是那对夫妇先来到手机柜,然后我们都要看手机时,她同时拿出了两台真机递给我们看,我当即提出质疑:一,事实是我先再三要求看手机,付小姐没给我看,而后来那对夫妇也要看,她马上拿给他们了,因此,我才会感觉到不平进而投诉,如她所说,就不会有今日之调解会了,二,众所周知,一盒手机需要双手捧,而手机锁在柜子下,付小姐只有两只手,怎么可能一边开柜门,一边还同时递两台手机分别给我和那对夫妇看?对我的质疑,她无言以对. 紧接着,在7月4日下午随后发生在家乐福"顾客服务部"办公室中的一幕,双方又产生了分歧,付小姐说:"当时情况很乱,我确实是蹲在地上写的纸条,没看见纸条后,薛助理也确实翻开裤口袋要陈先生看过"段律师插话:"你应该不记得谁拿过纸条了吧?"我打断了段律师的话,提出反对,当当事人陈述事实时,作为当时不在场的律师不宜作出引导性的语言,以免混淆事实.证人彭女士则明确地说,当时,薛助理走过来,拿过在陈先生桌前左边的纸条,然后走一圈到办公桌后,陈先生再索要纸条,她就说已经给陈先生了,接着发生了薛助理翻开裤袋要陈先生看的一幕,但遭到陈先生的拒绝,陈先生要她们再写一份,她们就说办公室没有笔.段律师说:"我提醒你,作为证人要提供详细的地址,身份证明,单位,同时要对你说的话负法律责任."彭女士回答:"虽然是旁人,但我要凭良心说话,我说的都是事实,我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我也说:"作为证人,有提供个人信息给调查机关的义务,但作为对方无权获知这些信息." 消保处李处长说,这起事件的发生说明了我国法治在日趋完善,公民的个人维权意识在提高,他对我的维权行为予以了肯定,而家乐福虽然属于外企,既然在中国,就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尊重消费者,尊重自己的员工,加强内部培训与教育.段律师说,家乐福助理让付小姐蹲着写检查的方式确实不妥,但这是家乐福以委屈员工的方式来尊重消费者,我说,你这种方式我不接受,而且心里很反感,段律师说:"这正好说明你是一位有正直的青年,包括你再三希望家乐福不要辞退两名当事的员工也证明了这一点,段律师接着说,家乐福是一家优秀的国际企业,它的管理模式,员工素质应该说,比一般国内的企业是要强的,家乐福在长沙,每年都要创造很多的税收,就业机会,而这次,很多媒体对此进行了暴光,让它的声誉已经受到损失,到了这一步,希望大家理解家乐福的难处,我又说:"我们就事论事,家乐福是多么的优秀,它给长沙创造了好多经济价值与本案,事实上不管你是店大也好,店小也好,都不能欺客,欺客最终欺的是自己,至于媒体对此进行暴光,那是消费者权益法上给予保障与支持的,那时他们的权利与职责.随后,我提出了自己的一项建议,两项要求,再次建议家乐福不要因此辞退那两位员工,同时要求他们对我作出书面的道歉,赔偿我精神损失费一元整. 最后,经过工商局同志的积极调解,经过双方律师的协商,同时我出于节约个人维权成本,节省社会公共资源,顾及家乐福作为一家企业声誉的考虑,接受了调解,以下面的书面形式表述:
消费者申诉案件行政调解书 NO.07106 (2005)工商调字第018号 申诉人: 陈树 地址: (略) 被诉人:家乐福长沙店 地址: 芙蓉中路238号 申诉人因在家乐福购物问题,与被诉人发生争议,向本机关提出申诉,请求本机关调解,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调解 现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本机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如下: 1,家乐福向陈树赔礼道歉,陈树接受家乐福道歉,并表示谅解. 2,家乐福支付给陈树交通费100元. 3,本调解为一次性调解. 4,以上协议,当场履行. 签名(略)盖章(略) 2005年7月7日 前面的内容请参看<"就让她蹲者"_家乐福长沙店对消费者及员工耍"商业法西斯作风">,网址: http://www.tianya.com.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3025593&Key=868637558&strItem=free&idArticle=309480&flag=1 |
| -- 作者:第4空间 -- 发布时间:2005/7/8 17:01:00 -- 基本上不去家乐福的 我支持本土国内超市 |
| -- 作者:lovedudu -- 发布时间:2005/7/8 23:34:00 -- 以前在上海很喜欢去家乐福,不过到了长沙,感觉长沙的家乐福真是垃圾! |
| -- 作者:lovedudu -- 发布时间:2005/7/8 23:39:00 -- 家乐福在中国开了很多店,但是连个国内的网站都没有建,大家进的话只有家乐福台湾,真不知道法国人怎么想的,虽然讨厌美佬,但是德国佬没有大超市,只有去沃尔玛了! |
| -- 作者:邵东小屁孩 -- 发布时间:2005/7/9 16:50:00 -- 说实话,长沙所有大的超市我都去过了,就是没去法国的这个。不知道是不是离家太远了,哈哈! |
| -- 作者:梧桐 -- 发布时间:2005/7/11 18:58:00 -- 家乐福长沙店歧视消费者事件后续——证人遭家乐福“报复”? 今中午,我突然接到昨天在市工商局调解中心自愿为我作证的彭女士打来的电话,她说:“陈先生,昨下午给你作证后,今天家乐福方面反悔了那天(7月4日)为我换伞的承诺,他们要我今下午三点钟再来商谈,并说:“最好把伞先拿回去洗干净”。彭女士说,她将考虑象我一样投诉,以法维权。 7月4日下午,我和彭女士及她一个朋友因不同的事到家乐福顾客服务部投诉,当时,彭女士因伞出了质量问题来要求退换,她们来时恰巧目睹了薛助理在办公室内接待我的一幕,本来,关于她的事,家乐福已承诺近日调货来,与她无条件换伞,不知为何今天家乐福方面又变卦,彭女士推测,不排除,由于她昨天为我作证,家乐福方面心里很不爽,因此要刁难她。 截至笔者发帖止,经过三个小时的交涉,彭女士发来短信:“伞终于换了,谢谢关心”,据悉,她为雨伞质量问题,已先后六次与家乐福方面不同的人交涉。
相关链接:一、“就让她蹲着”——家乐福对消费者及员工耍“商业法西斯”作风 让她“就让她蹲着”——家乐福长沙店对消费者及员工耍“商业法西斯”作风蹲着”——家乐福长沙 |
| -- 作者:梧桐 -- 发布时间:2005/7/11 19:00:00 -- 今下午,我在长沙经贸频道又看到家乐福歧视消费者事件的追踪,在整个这桩事件中,给我感触最深的并不是家乐福给我本人带来的伤害,而是家乐福作为一家名店,其不顾声誉,竟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比如,关于家乐福工作人员藏纸条欺瞒消费者一事,明明证人在电视上都说了话,他们还不承认,还要查验证人的单位、身份,这就是他们对消费者的诚意吗? 还比如,关于付小姐拒绝了我看手机的要求,却将手机给别的消费者看一节,明明在当天、第二天付小姐,家乐福公关部经理当着媒体的面都承认了,公关部石助理在录音中也主动承认了,为何到了工商局,他们就死不承认了?而其律师还动不动就要查这个那个的身份,这是对消费者的诚意吗? 客观的讲,家乐福也不是一无是处,只是这样的诚信记录,未免太次了! 其实,这本是一件小事,而却激起了全社会对家乐福的义愤,为什么?就是因为家乐福长沙店的诚信表现跟其身份太不相称! |
| -- 作者:梧桐 -- 发布时间:2005/7/11 19:00:00 -- 湖南红网呼声调查栏目:家乐福向网友道歉并补偿交通费 http://people.rednet.com.cn/PeopleShow.asp?Pid=4&id=59901 红网长沙7月7日讯(记者 欣悦)网友金戈7月4日下午在长沙市家乐福超市芙蓉店买手机时,要求看一款手机,但营业员只让他看柜台里的模型。而与此同时,一对衣着考究的夫妇要求看同一款手机时,营业员立即拿出了真机器推销。金戈认为自己购物时受到歧视,向家乐福投诉。但后来发生的事情让他难以接受。于是,他发贴红网百姓呼声,反映情况。今天,长沙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对此事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了一致。 双方经过了两个小时的协调,家乐福方面承认自己的工作人员确实在热情接待顾客方面存在问题。但始终不认为家乐福对顾客存在歧视。他们最后的解释是,当时营业员拿了两台样机,一台拆开了,一台没有拆开。而拆开的那台给了那对夫妻。因此,没有给金戈看样机。 双方最终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达成了如下协议:家乐福营业员向网友赔理道歉,并向其支付交通费100元。而网友同时提出,家乐福要尊重员工,交通费不得从员工的工资中扣除。 长沙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说,消费者消费时受了委屈,能够拿起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说明消费者的法制观念日益增强,工商部门将予以支持。 |
| -- 作者:milan -- 发布时间:2005/7/11 19:05:00 -- 去路边摊才是王道 |
| -- 作者:第4空间 -- 发布时间:2005/7/11 20:06:00 -- 沃尔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