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堕落街论坛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index.asp) -- 校园生活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list.asp?boardid=135) ---- 因一宗强奸杀人案被执行死刑,10年后该案真凶河南落网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dispbbs.asp?boardid=135&id=60409) |
| -- 作者:阿不凡提 -- 发布时间:2005/3/15 12:35:29 -- 因一宗强奸杀人案被执行死刑,10年后该案真凶河南落网 本报讯 今年1月18日,河南荥阳警方抓获一名可疑男子,经审讯该男子交代了曾在河北广平等地奸杀4名妇女的犯罪事实。1月19日,河北广平警方将这个名叫王书金的男子押回,之后押解其到石家庄市郊区作案现场指认时,却从受害者同事口中得知,王书金犯下的凶案,案发当年已被当地警方侦破,强奸杀人犯聂树斌10年前已被执行了死刑。 逃犯落网引出意外 王书金化名王永军在河南荥阳打工4年多,其反常行为逐渐引起周围工友的怀疑。2005年春节前,一位工友向民警汇报了王的反常举动,引起了当地派出所的注意。在对其拘留审查后,王交代了在河北犯下4起强奸杀人案的罪行。荥阳警方马上将这一情况向王书金的户口所在地———河北省广平县警方作了通报。1月19日,河北省广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派人来到荥阳,将王书金押回原籍。 在警方的审讯中,王书金交代了其于1994年在石家庄市郊区孔寨村附近给一家工厂装暧气管道时,奸杀当地一女村民的犯罪事实。1月19日,警方随即将王押到孔寨村辨认作案现场,令办案民警意想不到的是,当地的确有一名叫康某的女村民于1994年被人奸杀,但她生前的同事却告诉民警,杀害康某的凶手聂树斌已被正法了。 当地警方称早已结案 得知此情况后,广平警方立即与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取得联系。该分局一位负责人答曰:“裕华分局管辖范围的所有命案都破了,没有未破的积案。” 裕华分局政治处民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聂树斌杀人一案是10年前的事了,早已审理终结。当时参与办案的民警表示,不能告诉细节,还是到法院去查案卷吧。“ 当年审理此案的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庭长郭连申在电话中说,“聂树斌一案由于时间太长,现在回忆不起细节了,中院的档案室里存有档案。”然而,当记者来到石家庄市中级法院时,院办公室一姓杨的主任却说时间太久了,人员频繁更换,找不到记录,而死刑犯的档案在结案一年内都上交给最高人民法院了。 “凶手”聂树斌的伏法 因强奸杀人已被处以死刑的聂树斌住在与石家市郊区孔寨村接壤的鹿泉市鹿泉镇下聂村,1994年还不满21岁。他的母亲张焕枝回忆说,很后悔没有亲口问问儿子有没有干那伤天害理的事。她说,儿子的律师在一次会见儿子后告诉她,聂树斌已全部招认了,但他说是被殴打后受不了各种各样的审讯方法才招认的。 她相信儿子这句话是真的。开完庭的时候,她要求见儿子一面,法官允许了,可刚一见面,儿子就大哭一声“妈———”法官又让法警将儿子带走了。之后,儿子什么时候被判的死刑,什么时候要执行,家里人没得到讯息,律师也没告诉过她。直到1995年4月28日,张焕枝的爱人赶到儿子被关押的监狱给他送点东西时,狱警却告诉他,聂树斌已执行了死刑。 据了解,此案目前仍在河北广平警方和石家庄方面僵持着,广平县公安局郑成月副局长表示:“我听从上级组织的安排。”聂树斌的家人和被害者家属则在等待着。而原侦破聂树斌“强奸杀人”一案的石家庄警方、公诉机关、主审法院均没有任何动静。 |
| -- 作者:EbliS -- 发布时间:2005/3/16 19:52:42 -- 阿不还在反对死刑啊? |
| -- 作者:开心就好 -- 发布时间:2005/3/16 20:25:07 -- 这个就有些牵强了吧。 一个并不普遍的事例,不具有代表性。 |
| -- 作者:熊远帆 -- 发布时间:2005/3/16 21:33:10 -- 我国对于人权的保障定义为:集体人权的最大保障。保障每一个人的人权听起来很神圣,但在中国很难做到,即使在西方发达国家也不可能,因此这很容易成为一个空话陷阱。试想,在中国这样一个把命看得比自由重要的国家,废除死刑,对于高官犯罪(法律不健全、权大于法)以及亡命之徒的冲动性犯罪怎么预防? |
| -- 作者:const -- 发布时间:2005/3/17 11:48:29 -- 呵呵。。。我觉得死刑还是应该有。只是应该缩小死刑的应用范围罢了。。。 |
| -- 作者:阿不凡提 -- 发布时间:2005/3/17 12:14:03 -- 这并不是普遍与不普遍的问题,我们应该树立一种观念:人,不管是一个人两个人还是一群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不能因为误杀事件仅发生在一个人身上而置之不理。根除这种状况的唯一途径就是:废除死刑! 当然,我转发这条新闻并不仅旨在反对死刑,我们可以看出我们中国人对生命的漠视。公安司法机关对此的态度实在令人心痛,在生命面前他们无动于衷。一条冤魂游荡了十年,终于到了可以上天堂的时候,他们却仍不能更正自己的错误,洗雪此冤,这究竟是个怎样的世界呢? 面对苍生,我只有哭泣` |
| -- 作者:子午谷客 -- 发布时间:2005/3/17 16:59:12 -- 提个不成熟的看法,预防亡命之徒犯罪或高官犯罪可不是有死刑就可以的,死刑的存在并不对这些人够成威胁,死刑是无法承担治疗(预防犯罪)社会的作用的。我主张废除死刑,增加社会的宽容度,其实不准减刑的无期徒刑就可以了,毕竟谁来人间走一趟都不太容易。与其杀他,不如让他不自由的活着。 |
| -- 作者:开心就好 -- 发布时间:2005/3/17 17:14:58 -- 不准减刑的无期徒刑 一个很理想化的口号,不符合中国当前国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