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堕落街论坛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index.asp) -- 校园生活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list.asp?boardid=135) ---- [转帖]公共娱乐场所“准入和实名制”是创新之举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dispbbs.asp?boardid=135&id=59711) |
| -- 作者:EbliS -- 发布时间:2005/3/8 22:16:19 -- [转帖]公共娱乐场所“准入和实名制”是创新之举 从今年起,河南省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接受性病、艾滋病检测,并接受相关知识培训;公共娱乐场所的业主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实名登记,上报政府疾控部门备案。否则,从业人员不能上岗,娱乐场所不得营业(据《中国青年报》)。对这样的一个利国利民的创新举措,有人为之叫好,有人认为让卖淫嫖娼合法化之嫌,是对卖淫嫖娼的纵容。 笔者认为,河南省出台的政策是务实之举,是一种创新之举,是遏止艾滋病传播的有效措施,值得在全国推广。 河南省的艾滋病感染者人员众多,危害严重,损失巨大。据河南省防止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办公室统计,河南省自1995年发现首例艾滋病感染者至今,艾滋病感染者约3.5万人,有的村成为了“艾滋病村”。仅2004年该省就投入500万元用于艾滋病防治,全球基金河南省艾滋病项目为河南省提供了885万美元的巨额赠款,以帮助该省13个县控制疫情传播(据新华网)。国务委员吴仪、总理温家宝先后深入河南省视察,指导该省的防治艾滋病工作。美容美发、歌舞娱乐、桑拿浴室、按摩足浴等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是艾滋病传播的高危人群,对这些高危人群实现准入制和实名制是很有必要的,也是非常及时的。 首先是有利于阻止艾滋病性病的传播。目前,我国的性服务业的存在已是一个不争的实事,大中城市自不待言,不久前不就有把“淫窝”开进了烈士公园的报道吗?甚至小城镇也呈泛滥之势,“美国有个曼哈顿,重庆有个龙溪镇”,那里一到夜里,霓虹闪烁,一条武陵路,发廊多过饭厅,小姐多过棒棒军。“扫黄打非”年年搞,可谓成效显著,取缔了不少的违法经营场所,惩办了不少的“鸡头”、“鸭头”,但是从事性服务业的人仍存在,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实行准入制度和实名登记制,就能够有效地将性病艾滋病携带者逐出公共娱乐场所,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染几率。 其次,体现了政府的人文关怀。美容美发、歌舞娱乐、桑拿浴室、按摩足浴等公共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在办理健康合格证时,必须进行性病、艾滋病相关项目的检测,并接受相关防治知识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这条措施体现了政府对轻微违法人员即嫖娼者的人文关怀,对人的生命的尊重。稍有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艾滋病传播有三条途径,一是性接触传播,二是母婴传播,三是输血传播。在还不能完全消除卖淫嫖娼等丑恶现象的情况下,把艾滋病等性病感染者逐出公共娱乐场所,实质上是切断了艾滋病在公共场所传染的途径,往小里说,这是保护了嫖娼者个体的生命健康和家庭的幸福,往大里说,对国家和社会有百利而无一害。国内外不少的防治艾滋病组织和自愿人员,走向街头,向“站街女郎”免费派送避孕套,其目的也是如此。 三是符合法治精神。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传播性病罪,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道德风尚和健康权利的行为。实行“准入制”,一方面可以让那些患有性病艾滋病的从业人员早日得到治疗,另一方面可以让他们离开公共娱乐场所,避免危害他人。 我们期待扫黄打非能常抓不懈,对非法营业场所和从业人员坚决依法取缔,彻底铲除卖淫嫖娼等丑恶现象。我们也为河南省出台的政策叫好,尽管它是权宜之计,但它毕竟是务实之举,创新之举。 |
| -- 作者:EbliS -- 发布时间:2005/3/8 22:17:26 -- 下面再转一篇反对的帖子: 《中国青年报》2月20日报道,从今年起,河南省公共娱乐场所实施准入和实名登记制,从业人员在上岗之前,必须接受性病、艾滋病检测,并接受相关知识培训;公共娱乐场所的业主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详细的实名登记,上报政府疾控部门备案。否则,从业人员不能上岗,娱乐场所不得营业。 据河南省卫生厅有关人士介绍,近年来艾滋病由性传播途径感染的比例有所上升,女性感染者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上升,艾滋病正由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传播。美容美发、歌舞娱乐、桑拿浴室、按摩足浴等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是艾滋病传播的高危人群。 河南省卫生厅的做法看来是想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做好事,想通过检测来阻止性病、艾滋病的蔓延。但同时它也向公共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传递了一个信息:那就是只要你通过了检测,你就是卫生的;只要你是卫生的,你就可以公开从事娱乐活动。何谓娱乐活动?说白了,就是涉嫌从事性服务,从事性服务的人以前称为卖淫,近年来称之为小姐,西方则称为性工作者。如果娱乐活动不是涉嫌从事性服务,又何必要从业人员在上岗之前接受性病、艾滋病检测,并接受相关知识培训?姑且不说河南省卫生厅所做的这一项检测工作是否合法,因为我国目前的法律是坚决制止卖淫嫖娼的。更遑论一个省的卫生厅也没有权利来决定性服务合法化。 所以,河南省卫生厅的这一做法有可能是“好心”帮了倒忙。它不但不会制止性传播的蔓延,相反,它可能给那些卖淫嫖娼者提供一个错误信息:那就是让他们的活动更加肆无忌惮。这样带来的后患将是无法收拾的。 因为性放纵是导致艾滋病蔓延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大陆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已发现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笔者居住的美丽山城,本来山清水秀,两江环绕,使人流连忘返,乐不思归。但笔者不无遗憾的听到社会上流传这样的说法:“美国有个曼哈顿,重庆有个龙溪镇”。那里一到夜里,霓虹闪烁,一条武陵路,发廊多过饭厅,小姐多过棒棒军。表面的繁荣掩藏着多少污浊! 由此带来的是什么呢?“今年1月至7月,重庆市新增艾滋病感染者173人,超过了以往任何一年全年艾滋病感染者的总数。据悉,2003年我市艾滋病感染者为128人,比2002年增加36.1%。目前,该市累计有艾滋病感染者476人。”据重庆市卫生厅2004年公布的数据,重庆市约有5万女性性工作者。(见《重庆晚报》2004年11月29日) 因此,笔者以为,“准入和实名登记制”的提法是个彻头彻尾的馊主意,甚至笔者认为是河南省卫生厅为了本部门的一己私利而做出的决定,如果是这样,那就更有违社会公德了,因为如果此举一旦施行,怎么都避不了创收的嫌疑。如果此举一旦施行,离卖淫嫖娼合法化还有多远?笔者的认识可能在有些人看来不太合潮流,但不管时代怎样发展,卖淫嫖娼等性放纵行为都绝对不能允许其合法存在。 政府的正确做法应该是:一旦发现性工作者,那就坚决取缔!并让其从业人员永远不能上岗,娱乐场所永远不得营业。只有这样,才算是为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高度负责。 |
| -- 作者:情受 -- 发布时间:2005/3/8 23:35:13 -- 就像我们灌水一样,如果只一有点,斑竹是不会删的 多了,就很危险了,这是量的把握问题 毕竟你不可能不让任何一个人灌一点水 |
| -- 作者:EbliS -- 发布时间:2005/3/9 14:45:33 -- 有道理啊 :) |
| -- 作者:鬼鬼 -- 发布时间:2005/3/9 19:36:14 -- 娼妓合法化已经是必然的趋势了 我们不应该阻挡历史潮流 |
| -- 作者:EbliS -- 发布时间:2005/3/10 20:21:10 -- 以下是引用鬼鬼在2005-3-9 19:36:14的发言:
娼妓合法化已经是必然的趋势了 我们不应该阻挡历史潮流 这只不过是少数人一相情愿的想法罢了。 |
| -- 作者:蓝牙 -- 发布时间:2005/3/13 4:25:03 -- 早就该这样限制了!~ |
| -- 作者:第4空间 -- 发布时间:2005/3/13 14:40:11 -- 早应该合法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