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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 情 故 事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dispbbs.asp?boardid=135&id=5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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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铁风
-- 发布时间:2005/2/6 13:25:17
-- 爱 情 故 事
| 玻璃居现在是这个城市里的一个话题了,因为它最好的位置总是空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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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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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平和小羽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看见这家叫玻璃居的小店的。
那天,他们照例是在常去的街上闲逛。那一带有不少前卫的时装店,小羽很喜欢那里,每次去总能买点什么回家,都不是太贵的小玩意,可是小羽会很快乐。
这次,小羽买的是一个小的双肩背包。小包很别致,是用透明塑料作成的,镶着粉蓝色的边,晶莹剔透的美丽。
他们出了店门往前走,就看见原来经常光顾的一家小店正在重新装修。一个工人正爬在梯子上,往门楣上挂字。是晶黄色的三个大字:玻璃居。他们好奇地往店里看了看,尚是空荡荡的,看不出什么。 "街上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透明了--透明伞、透明鞋、透明包,还有各式各样透明的饰物。
"这是不是返朴归真最终的形式呢?繁华到了最后,就不要任何色彩,只余下玻璃似的,无需掩饰的透明。"
柯平拉下话筒,推上音乐。立刻,那首老歌飘荡在小小的直播室里:"123,123……爱人的心是玻璃做的……"
磁带已经很旧了,听来仿佛是很沧桑的。柯平不明白下午怎么会心血来潮地从带库里翻出这盒磁带来。是在一个角落里找到的,显然是很久都没有人借过了。
午夜的直播室,灯光有些迷朦。这是柯平一天最让他珍爱的时光,最让他安心的氛围。每天午夜,他都会在这间小小的直播室里度过一个小时,讲话,念诗,说故事,放音乐。他非常喜欢这档节目,总是想像着自己的声音是如何地穿越这个城市的上空,到达每一颗不眠的心里,感动一个又一个人……
他常常会被自己想象中这样的场景感动。事实上,他做的还算是成功的。从每天电台的来信中可以看出:他总是信件最多的一个。
现在,他坐在直播室里,聆听着从耳机里传来的老旧的歌声。这是他在中学时代迷恋过的歌,不知道在夜色里,还有多少人会被一首老歌感动。
娜娜的电话就是在那天晚上打来的。当柯平收拾了东西回到办公室时,电话铃就响了。
柯平迟疑了一下,才接起了电话。
"喂,是柯平吗?"电话那头传来的女声,有微微的沙哑,十分的柔媚。
柯平一边敷衍着,一边在记忆里搜寻,却想不起来曾经听过这样的声音。
"别想了,我只是你的听众。"电话那一端有一声低低的笑。"只是想给你打个电话,谢谢你放了这么一首老情歌。真是很老的情歌,不是吗?"电话那头轻轻咔嗒一声,断了。
柯平有一刻的怔忡,仿佛打了个没打完的喷嚏,总有点说不出来的茫然。可是很快,就过去了。只是一个听众的感慨,仅此罢了。
过了几天,柯平和小羽又去了那条街,远远的,就看见"玻璃居"三个大字,原来是拉着卷闸门,而卷闸门上就写着这三个大字。他们在那门前猜测了很久,都没能就门后的内容达成统一的意见。
那一夜,柯平在节目里说了这件事,他说:"其实我很喜欢这个名字,玻璃居,这让我想象一间透明的屋子和水晶一样清澈的心事。希望当那卷闸门拉开时,不要真的只是一家时装店那么平凡。"
柯平一边说着,一边对自己微笑。他有什么资格说时装店平凡?他在心里嘲笑着自己,拉下话筒,放一首歌。
他带着一种愉快的心情跨进办公室,几乎是同时,电话铃响了。
"你好。是柯平吗?"又是那个柔媚的女声。"我给你打过电话的。"
柯平楞了楞,立刻想起来。他握着话筒向电话那头微微地一笑:"啊,你好。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电话那头也许是犹豫了一下,那个声音说:"娜娜,就叫我娜娜吧。认识我的人都这样叫我的。"
柯平被这名字迷惑了。不过,给他写信的听众留下的名字都有点奇怪,很少有人用真名给他写信,也许是将他当作现实之外的理想生活的代表吧,于是,便给自己也起一个现实之外的名字。
那一夜在电话里聊了些什么,当柯平挂下电话就几乎想不起来了。总之和现实是没什么关系的。柯平的节目本身就仿佛是脱离了现实的一剂麻醉药,风花雪月地在这水泥丛林里存在着。像小羽,也曾经是柯平最忠实的听众,但当小羽渐渐由听众转而成为柯平的女友后,也不是天天都听他的节目了。
"又不是对我一个人说的,大众情人一样。"小羽有一天这样说,说的时候脸上的笑是灿烂的,好象在开玩笑。但柯平知道这是小羽的真心话。
可是节目又不可能停掉。对柯平而言,每天午夜的这一个小时是他生命的一部分,就像小羽是他生命的另一部分,都是不可或缺的。在节目里的他和在小羽面前的他是不同的,但是,都是他。
"玻璃居"终于开门营业了。
是一家有落地窗和玻璃门的极明亮的咖啡店。柯平第一眼看见它,竟以为是一面构思奇佳的橱窗,里面精巧而自然地散放着道具与栩栩如生的模特,再一看,原来都是真的。在明亮的灯光下,里面的人坐着喝咖啡,显出与这城市格格不入的悠闲。
柯平忍不住地走进去,拣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说不上名字的钢琴曲在空气里叮叮咚咚地流着,而窗外,就是车水马龙的街道。人行道上人来人往的,柯平甚至看得清他们的鞋子。然而隔了一层玻璃,竟然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景色一般,与他无关起来。他仿佛是突然就成了这个他所熟悉的城市的旁观者。
"玻璃居,原来是这个意思。这多少有点出乎我的意料,可是想来想去,我也不能为这名字想出更合适的内容来。有时候想想,我的节目也仿佛就是玻璃居,坐在这里,我透过电波看着收音机前聆听着的心。"柯平在节目中这样说着。
现在娜娜几乎是每天都打电话来了。柯平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每天都在听他的节目,做得比以前更精心了。有一次小羽跟他开玩笑说:"你的节目现在做得更象大众情人了。"他竟然一时无语。好在小羽并未发现他的失态。而他也安慰自己说:这只是听众与主持人之间的正常交流,虽然心里也明白这交流多少有点奇怪。
但是事情并不同柯平想象的那样简单。夏天快过去时,柯平忽然一连几天都没有接到娜娜的电话。一开始,柯平还没觉得什么,只是有些奇怪,可是好几天都过去了,娜娜却仿佛突然消失了一样,没有了她的消息。柯平才发现,对于娜娜,除了她的声音和名字,其余的一切,他都不知道。
他渐渐的有些心神不定起来。每天下班的时候,他都要在办公室里磨蹭好久。但是,娜娜始终都没有再打电话来。
就在柯平快要绝望的时候,电话终于又响了。
柯平望着那电话,一时竟不敢去接。
"喂,是柯平吗?"
一刹那,柯平发现自己竟然发不出声音。
"柯平,你相不相信,我就在你们电台的门外?"照例是轻轻的一声笑,千言万语般地在电话那头。
柯平一言不发地挂了电话,就往外走。下了楼,他几乎是跑着出了大门。
"柯平。"
柯平循着声音的方向看去,看见路灯下有个穿着黑色长裙的女子,正望着他。她是背着灯光的,看不清容面,只见到她一头长长的卷发,微微地拂动着。
他有点迟疑地走过去,在她面前站定了。
"娜娜?"他试探着喊。
那女子微一扬头,柯平便看清了她带着疲倦的美丽。
"这些天,你的节目做得真是不好。"她轻轻地说,责备地看着他。
柯平说不出话来。他只是看着面前的这个陌生的美丽女子,对于她,只有名字和声音是柯平所知晓的。但是柯平伸出手去,将她揽进了怀中。
她带着柯平去了一间小酒吧。柯平没看清是什么名字就进来了。木门一开,就听得一阵如泣如诉的排箫迎面而来。
酒吧很小,却也有楼上楼下,全木质的装修,每张桌子上都有一个盛着蜡烛的酒杯。人不少,却安静,都是情侣,低声细语地交谈着。
她带他上了楼,在角落坐下,立即有服务员来点上蜡烛,端来两杯咖啡,又送来了一个烟缸。
"夜了,小孩子不该喝酒。"娜娜低声笑着说,柯平看着她,烛光里,她的脸是美丽的,然而是不很年轻的。
"这间酒吧,是我开的,怎么样?"娜娜从包里拿出烟来,就着烛火点上了。
柯平仍然是看着她。是的,这是和他想象中的一样的,微卷的长发,不很年轻的美丽的脸在烟雾中隐约着,唇边是若有若无的笑。
那一夜,回到租来的小屋里,已经是凌晨三点了。柯平进了门就倒在床上,立刻睡着了。
第二天醒来,已经快中午了,柯平想起昨晚的事,不知道是不是个梦,只记得烟雾后娜娜水一样的眼睛,脉脉地望着他。
这样想着的时候,腰间的传呼响起来。柯平这才发现自己连衣服都没换。
他先去门口的公用电话回传呼。
"喂,柯平?睡够了?"电话那头轻轻的笑。
原来是昨晚是真的。柯平竟有一丝欣喜,却并不能分辩这喜从何来。"娜娜?你好吗?"说出来的象是傻话,引得电话那头的轻笑更甚。
柯平渐渐知道娜娜的种种。她有个比她年长十岁的丈夫,生意做得很大,常年在外地奔波。娜娜一个人在这里太无聊,便开了一间酒吧,权当是解闷。
"没有人会相信我每天都听你的节目。"她轻轻地笑着,"一天始,我也不相信。"柯平听着这话,心头一阵狂跳。但是娜娜没有再说下去。柯平有不知名的淡淡的失望。
柯平和小羽常去玻璃居。天气冷起来,他们开始喝热茶。小羽爱点一种玫瑰花茶,泡在玻璃壶里,是艳丽的红色。除了和娜娜的交往,柯平在小羽面前没有任何秘密。但这个秘密对柯平太沉重了,他被这秘密压着,喘不过气来。他在小羽面前精心地表演着。忽然之间,他就想起了小羽的那只透明小包,想起小羽是如何精心地将各种物品摆放在包里,摆成最自然的样子。他觉得自己就是那只小包,呈现给小羽她想看的样子。
只有在娜娜面前,他是放松的。娜娜洞悉一切。
有一次柯平对娜娜说起玻璃居。他们坐在娜娜的小酒吧里,在昏暗的烛光里听萨克斯。
柯平说哪天要请娜娜去玻璃居。他告诉娜娜玻璃居是怎样可爱的一个地方。
娜娜静静地听着。等柯平说完了她才轻轻地笑起来。
"不。亲爱的小弟弟,"她说,"那地方不是属于我的,那个地方是属于你和小羽的。因为你们是明亮的,快乐的。你们可以坐在窗边看别人也被别人看着。而我,我是属于这里的,这里。"她环顾着四周的幽暗。"这里对我来说才是最安全的地方。我喜欢这里。"她望着柯平,自我解嘲地笑着。"我老了,老得不能再和别人抢男朋友了。"
柯平无语。他伸出手去,娜娜的手冰凉而柔软。
冬天到了。
柯平打电话给娜娜。
"小羽的父母希望我们春天结婚。"他说。
娜娜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好啊,恭喜。"她淡淡的说。
柯平的心沉下去,仿佛坠到地面,觉着了痛。
娜娜约他在酒吧门口见面,说有东西给他。柯平赶到时,娜娜还没到,酒吧的门关着,柯平看到门上酒吧的名字,只有一个字:夜。
阳光下的娜娜依然穿着黑色的大衣,柯平发现,娜娜其实是自己让自己变得不年轻的。她仿佛一点都不留恋青春似的,将年轻拒之门外。
他们在街上走着。
路过一家婚纱影楼时,娜娜止住了步子,看橱窗里的婚纱照。那组照片拍得十分精致,照片里的男女幸福地冲他们笑着。
娜娜忽然转过头来跟他说:"柯平,陪我拍一次婚纱照。"
从化妆间出来的娜娜穿着洁白的婚纱,长长的卷发上扣着一只白色的花环,脸上带着含羞的笑,水汪汪地看着他。
柯平有一时的错觉,仿佛娜娜真是他的新娘。他慢慢走过去,伸出了手。娜娜将手伸进了他的臂弯,依然是轻轻的笑着说:"好英俊的新郎啊。"
柯平也轻轻地说:"好漂亮的新娘啊。"
旁边仿佛有人喝起采来。
他们在摄影师的要求下摆出各种姿式来。柯平象是一个渐渐进入了角色的演员,在别人的故事演自己的感觉。他温柔地看着怀抱中的娜娜,渐渐相信一切都是真的。
可是终于灯光都灭了。他听到有人说:"今天拍的照片一定张张都精彩!"
他站在那里,所有的事情一点点都想起来了。原来,只是一次演出而已。
离开摄影店,他们沉默地走着。冬天的午后有令人心碎的阳光。
不知不觉间,柯平发现他们已经走到玻璃居门口。
娜娜温柔地看着柯平,说:"你喜欢这里,就在这里坐坐吧。"
柯平无言地进去,在角落里坐下。
"你不是喜欢坐在窗前的吗?"娜娜跟着他走过去,"这间店最好的位置就是窗前的那张了。"
"你怎么知道?你不是不喜欢吗?"柯平忽然生气地反问。
"因为,这间店是我开的。这里的一切,都是我设计的。"娜娜背对着窗坐着,安静地说,脸上看不出一丝的悲喜。"而我要送给你的礼物,就是那两个位置。柯平,那两个位置不会再给别人坐了,它们是你和小羽的。"柯平震惊地望着娜娜,有一刻地不能思想。
"很奇怪是吗?"娜娜环视着四周,"自从装修好,我就没有再来过。这里太明亮,太灿烂了……这是我梦想的地方,但是,不属于我的生活……不过反正我也要走了。你看,本来是我想打电话给你告诉你这事的。我要离开这个城市了。就算是我的告别礼物吧,不是结婚礼物。我是不会送给你结婚礼物的。"她的声音渐渐的低下去,终于无声的笑了。
不知名的钢琴曲,叮咚地在空气中流转,无止无尽。玻璃居现在是这个城市里的一个话题了。因为它最好的位置总是空着的,但没有人能坐。
"已经有人预定了。"笑容可掬的服务员这样告诉客人。
只有那桌上的花,是天天换的,永远最新鲜的玫瑰,隔着玻璃,在无数目光中娇艳欲滴的开放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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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铁风
-- 发布时间:2005/2/6 13: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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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黑暗里流了泪。我把钥匙链重新挂回了他的皮带上。终于什么都没有说。我只是在泪里对他微笑。 |
你不知道雪人的心 | |
认识苏更之前,我先知道了他的名字。总觉得他应该是35岁以上,一脸沧桑,而且不苟言笑。其实全然不是这么回事。
美院毕业之后,我被分到杂志社做企划,苏更就坐在我对面。我真的不敢相信,已小有名气的苏更竟然那样年轻。
苏更很活跃,其实那时我对他的背景一无所知。
每月给印刷厂送过了稿件,我和苏更就一下子闲了下来。在杂志社没事干,我就贡献出我上好的极品碧罗春与他喝茶聊天。他总是很没气氛,在喝茶时还要一支接一支地拼命抽烟。有一回他告诉我说,他很喜欢雪,等到下了雪了,他要约我去堆一个大大的雪人。无意中记住了他的这句话,不过那时离冬天还早,我就画了一个很卡通的小雪人,嵌进了一个钥匙链的挂牌上,想着过愚人节那一天送给他玩。这个小把戏他当然不知道。
那时苏更抽的烟牌子总是不固定,整个画室终日烟雾萦绕的,我因为被他"熏陶"惯了,也不觉得怎样,倒是偶尔来了女编辑看清样,必要大骂他几句烟鬼。苏更脾气好,听了只是笑,从不生气。
和苏更共处一室,久了,竟习惯了每天见他。那时我在杂志社是比较活泼的一个女孩,每天进进出出,风风火火。因为工作关系,我和苏更经常出双入对,就被编辑部的同仁打趣说我们是一对儿。知道是开玩笑,大家谁都没有放在心上。
从美院毕业的学生,大都自命不凡,心比天高。我当然也不例外。那时,我总以为我在忙事业,并不觉得我是需要爱情的。直到愚人节那一天。
那一天,苏更没有来上班。整个一天,我独自呆着,竟然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空虚。那个雪人钥匙链就放在桌上,我一遍遍地看着。终于呆不住了,我去了苏更的家。
苏更生病了。整个人烧得糊里糊涂。我找了他的邻居来,把他送到了医院。从他邻居的口中,我才知道苏更是从内蒙古独自一人过来的,他在本地根本没有什么可以依赖的亲人。
这些,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守在苏更的病床前,看着他苍白的面容,下意识地我就握住了他的手。这是我第一次握他的手,他的手比我的手整个大了一圈,很粗糙。我轻轻地抚摸着,像是怕碰疼了他。那一刻,我的泪一滴一滴地落在了他的手背上。
那天我离去的时候,天已黑透。苏更一直在昏睡中。临走,我把那个小雪人的钥匙挂链放在了他的枕边。
隔日,下了班我买了一些营养品去医院看他。隔着窗户见一长发女孩坐在他的床边。那时他已醒了,同那女孩说着什么。我看着手中提的东西竟然感觉我很多余。我实在没有勇气进去。
苏更很快就上班了。他的病看来已经完全好了。我依然同往日一样和他谈笑风生,并且问他怎么失踪了这么久。他就说外出采风去了,他并不告诉我他生病了。他更不可能知道我曾把他送进医院守了他一整天。
那天之后,那个长发女孩开始频繁地出入于我们的杂志社,或者在楼底下等苏更。那个女孩很清秀,瞳仁很大,很黑,看人时让人的思维不由就沉进了她的眼睛里。我想,也许这就是苏更喜欢的女孩类型,而我,必是他眼中的异类女孩。我留短发,说话快得像打仗。别人总以为,像我这样开朗的女孩是没有理由受伤的。杂志社里也没有一个人知道我对苏更有了感情。
那个长发女孩出现后,同事便不再开我和苏更的玩笑了,而是追问苏更什么时候请大家吃喜糖。苏更总是笑笑,说,快了快了。说完问我,什么时候给他送大礼。我真后悔没去考艺术学院,否则当演员也是极有前途的。我竟装得那么像,我居然还笑得出来,还不忘开他的玩笑,我说:"苏更,收了我的大礼别忘了给红包。"
以后和他独处一室我依然赠他上好的碧罗春。我为他泡菜。米粒大的茶叶被开水冲过,蜷缩的叶子在水面上慢慢伸展开来,旋转着沉入杯底。很清的茶啊,喝起来却有着微微的苦涩。抬头看苏更,他的手指上正转着一串钥匙链,我一眼就认出,那个钥匙链是我的。
苏更发现我在看他,就把手中的钥匙链递过来,说:"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钥匙链,上面有一个可爱的小雪人。你看看。"我接过来看,果真就是我放在他枕边的那一个。我递给他,无语。他并没有注意到我的表情,依然说:"她花了很多心思。也许选择被人爱要比去爱人轻松吧?"说完了,他并不解释什么,而是换了别的话题。
我终于再也装不下去了。我怕再面对苏更时我会痛哭失声。谁都不知道我离开杂志社的真正原因,我只是说我这个人天生不安份,在一个地方呆不久。我去了广播电台,做一些幕后工作。有时哪个栏目的主持人请了假我也会接替一下。日子就这样如水般地流过,转眼又是一年。
当街面上的鲜花开始缤纷时,整个西安城也有了一点破土而出的绿意。有时没有了节目,我也会趴在窗栏上朝下望,看到那些新鲜的花,心内不禁忧伤。也曾经有过短暂的恋爱,也曾经有过男孩喜欢我,可是,从没有哪个男孩给我送过花。在男孩的眼中,我这样的女孩子是不需要花的,因为我处处好胜,我不像别的女孩柔弱温顺,惹人怜惜,难道,做女孩只能是那样吗?
那天,快下班时,苏更给我打来了电话。接到他的电话很意外。在电话里,他说,"知道吗,小丫头,我爱你。"听到他的话,我的心一下揪了起来,突然想到那天是4月的第一天,便笑道:"别神经了,苏更,是不是通知我去喝你的喜酒。"话筒那边,苏更立刻笑了,他说:"愚人节快乐。"
苏更很快就结婚了。婚礼那天我去了。我喝了酒,喝了一点就感觉醉了,便提前退了席。出来时,夜晚的风吹到脸上,有些清醒,那一刻我的脸上满是泪水。
苏更结婚之后,我一直没有同他联系。怕他打搅,我很快又换了工作,在一家合资企业搞广告设计。这个地址我谁都没有告诉,也没有再同以前的熟人联络,我是存心要在别人的记忆里消失。
一个月、两个月,很快就过去了大半年。不知不觉就到了冬天。一天下了班路过东大街。竟在一家新开不久的画廊见到了苏更画展的宣传画。鬼使神差我走了进去。
半年不见他,他竟筹备出了画展。我一幅幅地看过去,在每幅画里,我都看到了一些我说不出来却可以完全了解的东西。当走到画廊尽头的时候,我停住了。眼前站的,竟是苏更。苏更!在我还没有来得及伪装自己的时候我竟然见到了他!这一次,是我们之间唯一的一次沉默。
从画廊出来的时候,天上开始飘雪。
苏更问我还记不记得他曾说过要约我堆雪人。那夜我真是什么都忘记了,忘记了他已是有妻室的人了。我和他沿着东大街一直往前走,不知道有多晚了,路上的出租车都少了。到了城墙底下,我靠着城墙站住了。苏更站在我面前,看我,终于忍不住把我一把抱在了怀里。我在他的怀里发抖,没有温暖,我感觉到的是彻骨的冰寒。他更紧地拥住了我。
苏更说:"为什么这么晚才让我知道你是爱我的。"
我说:"你呢?为什么不告诉我。"
半晌,他才说道:"我知道你是个心高气傲的女孩。我怕你拒绝,所以选择了愚人节那一天对你说出口。这样,我也好有个台阶下。"
雪依然在下。他吻我,疯狂地吻我的唇我的脸我的耳,突然他身上的什么落在了地上。我俯身拾起,竟然是我的那个雪人钥匙链。
看到钥匙链,苏更松开了我。他说:"我妻子对我太好了。两年前如果不是她送我去了医院,也许就没有我的存在了。以前,她只是我的一个人体模特,我对她从来没有动过心,只是那次病中,醒过来,看她守在身边,便有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温暖,当时想在西安只有她还记得我了。那次病愈之后,我一直收藏着她放在我枕边的这个雪人钥匙链。我知道这个雪人钥匙链就足够让我守候她一生了。"
我在黑暗里流了泪。我把钥匙链重新挂回了他的皮带上。终于什么都没有说。我只是在泪里对他微笑。
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苏更,他给我写过一次信,说他有了baby,信中附了他们的全家福。baby小小的在他女人的怀中,我忽然发现,baby很像钥匙中的那个小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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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铁风
-- 发布时间:2005/2/6 13: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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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女朋友是"租"来的,但我却找到了一生的最爱。 |
“租”一个女朋友,真好 | |
母亲的那颗心只有我才最为理解。自9年前父亲去世后,母亲含着泪将一个个攒起来的鸡蛋换成钱供我们兄弟俩读书,不到16岁的弟弟在我升入高中时便辍学打工了,母亲为此流了几夜泪,直到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母亲才露出从未有过的笑容,她把家里的大半积蓄拿出来给我说:"伢,城里不比咱乡下,吃穿不如人就被人看不起,以后谈对象就难……"
自从见到李杰温柔如花的女友后,要强的母亲对儿子又多了一份希冀,她更加没日没夜地劳作,同时写信劝我在大学里遇到合适的就谈一个,不要像我表哥博士生找个体户素质差得不行。
但我怎能比得上李杰呢?他的父亲承包了一个茶场,是我们那儿有名的"李财神",李杰在那所学校里钱用得很凶,社交面很广,不少女孩为他所倾倒。而啃着馒头萝条卜的我只知道趴在图书馆里看书。到大二结束时,我们班上只有我还是快乐不起来的单身汉,在一同进入大学的7位老乡中,似乎只剩下我和见到男生就脸红的兰兰让一个个美丽的双休日变得空空落落的。
正当我为自己的形单影只而烦恼时,过度劳累的母亲却病倒了,但是她还是坚持写信暗示我谈朋友不要怕花钱,并偷偷地把弟弟打工给她治病的钱寄给我。收到信和汇款单后,我的心在滴血,那个没有星光的晚上,我一个人跑到校旁的沙湖边痛哭了一场,我发誓要满足母亲这多余的关爱……
国庆节那天,我们7位老乡决定到东湖的磨山去潇洒一回。兰兰也来了,她穿着一套洁白的运动服,在蓝天白云下快活得像一只白天鹅。在这片欢乐的海洋里,想和兰兰合影竟使我一路上诚惶诚恐,直到凤凰台前我才鼓足勇气说出口,兰兰的双颊立刻出现了红晕,女孩的羞涩和脑腆使她拉着另一位女老乡小莉,就这样,一张在一对展翅欲飞的美丽凤凰雕像前三人的合影诞生了。
后来,没想到那张照片差点带来一个小小的青春悲剧。故事开端于弟弟的一封信,他说已经病了两个月的母亲仍不见好转,怕吃荤,四肢无力,但我却连续收到母亲的三张汇款单。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将那张合影寄给母亲,我在信上说:"妈妈,最左边像一只白天鹅的兰兰是我的女朋友,以后就少给我寄钱吧……"这个美丽的谎言果真给母亲带来了莫大的慰藉,她收到照片后一有机会就拿出来给别人看,同时很少给我寄钱。
一封信令人无法想象地使我变得如此"卑鄙",那张“照片事件”像给我套上了套子,令我愧疚不已,偶尔远远地看见兰兰走来,我便像逃命一般躲开,看到痴痴傻傻的兰兰还蒙在鼓里,我几次想向她道歉,可哪有勇气开口呢?
寒假正准备回家,弟弟一个电话把我击蒙了,可怕的"癌"字竟和母亲联系起来了,顷刻山崩地裂,我甚至拿电话的力气也没有,泪水吧嗒吧嗒地落在桌子上。弟弟要求我回乡时一定要带上"女友"兰兰到城关县医院里看望母亲,否则她会死不瞑目的。天啊,我该怎么办?我不能失去母亲啊,病中的母亲怎能被那个谎言伤害呢?我的眼里流出来的不再是泪而是心中的血。室友们纷纷为我出谋划策,最后大家一致认为最好是花些钱请兰兰一起看望我母亲。这简直太荒谬了,但想到母亲已经到了生命的黄昏,我只好默认大家的主张。不过,我早就听说过这种"租用"的男女朋友已在大学城里暗暗流行起来。再说兰兰的家乡就在城关里,碍着老乡的面子也许会答应的。
那个黄昏风很大,荷叶已经在隆冬中写就了生命,我约兰兰到校旁的湖堤上散步,我暗暗发誓,等走到堤中间,一定要开口。
兰兰穿着很单薄的红绒外套显然有些冷,而那段越来越短的堤坝使我充满了不安、焦急、渴望,甚至恐惧,兰兰那双清澈的眼里充满了疑惑地看着我,我立刻像失败的战俘一样低下了头。最终我以"请原谅"三个字开始了自己的叙述,兰兰听完母亲和那张照片的故事后,双眼睁得很大,而我这时竟像小孩似地呜呜地哭了,等待着兰兰暴风骤雨般的怒吼……
兰兰没有怒吼,更没有骂我"卑鄙",而是平静地说我不该用那张照片来制造谎言,这无私的宽容竟使我嚎啕大哭起来,兰兰慌忙许诺愿意帮助我,劝慰我不要太伤心。这荒谬的请求竟没有遭到拒绝,我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很认真地说:"兰兰,谢谢你,我会给你200元钱的报酬的。"兰兰颇为生气:"谁希罕你的钱……我仅仅诚心帮忙而已,不过,可不真是你的女朋友……"她的脸"刷"一下子红了,我看她时,发现她的眼里也有一层模糊的水雾,一段美丽的友谊从此开始了……
我和兰兰在县城下车后,立即赶往医院,不久前做完肝部切除手术的母亲见到令人炫目的兰兰时,惊喜得要为她拿水果,兰兰连忙阻止母亲,说:"伯母,您好好休息吧,不要太客气了"。母亲的脸上出现了一丝血色。她在兰兰的扶持下重新躺好,而我的心却被兰兰甜甜的一声"伯母"融化了。兰兰没有和我们一起吃午饭就回家了。第二天,她提来了一大塑料袋苹果、柑橘,感动得母亲几乎流下了浑浊的泪,在医院护理母亲的堂姐说我有好福气,找了个好女朋友。听了这些话,我心里酸溜溜的,真愿兰兰是自己的女朋友。
由于兰兰家离医院不远,她以后就经常来看望母亲了,不时地带来水果、补品之类。大年三十那天,兰兰大清早披着一身雪花送来一大罐莲子鸡汤,她邀请我们到她家过年,这在乡下叫人简直不敢相信,母亲在连连说"不"的同时从床边摸出250块钱,要我给兰兰买套衣服,兰兰说啥也不同意,说钱该留着让伯母买补品用。
兰兰给母亲带来无比幸福的感觉,她一天比一天地好了起来,令人吃惊的是医生在几次检查中都没有发现母亲内脏有癌细胞,院长最后亲自送来CT报告单:向我们解释:他们将肝血管良性肿瘤当作肝癌切除了,但这并不影响医疗效果。这样,正月初六的上午,我们兴高采烈地拥着母亲走出了医院。细心的母亲却怅然地问:"兰兰怎么没有来?"兰兰这时偏偏患了重感冒,我将自己昨天给她家打电话的事告诉了母亲。但当我们所乘的公汽驶出车站时,我却看见兰兰拎着一大包东西匆匆地赶往车站,"妈妈,你看!"母亲和我的眼眶立刻湿漉漉的,我们只好向兰兰招手……
回家后,母亲嘴里常常念着兰兰。不久,我们村里的人知道我有一个既漂亮又心眼好的女朋友,李杰却在心里喃咕着,怎么可能呢?我心里更有鬼,总对这个"租"来的女朋友避而不谈。
开学后,母亲精心准备了一大包柿子干叫我带给兰兰,并叮嘱我一切要顺着兰兰。说来也巧,我刚跨入校门就碰见兰兰和一群女生在一起,我拿出柿子干,兰兰接过后十分感动:"你母亲真好……"她立刻红霞满面了,这时,我对兰兰的感觉跟以前已经不大一样了。
兰兰的生日到来了,我按照母亲的意思想给她买-套好点的衣服,却被兰兰阻止了,她说我应该送给她最纯洁最高尚的礼物,我明白兰兰是在等待真诚的感动,便骑着一辆自行车跑到市郊几十里外的一座山上采摘了一大抱清秀的兰花,看到我的手臂被荆棘划破了好几道血痕,兰兰手捧着兰花感动得不停地抽噎:为什么偏偏跑那么远去摘花呢?我说只有这样才能让一个人明白摘花者的痴痴情怀,兰兰再也忍不住地扑到我的怀里,她说得很动情:"阿诚,其实,那天在湖堤上我就真心想做你的女朋友……"
大学毕业后,我和兰兰结了婚。许多熟人都知道我的罗曼史有着与众不同的地方,那就是我的女朋友是"租"来的,但我却找到了一生的最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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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铁风
-- 发布时间:2005/2/6 13: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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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在寒冬的冷风中,漫天的雪花正纷纷扬扬地包裹着这座寒冷的城市。想着逝去了的那份真挚的无价情义,我忍不住怆然泪下…… |
你走好,我的“爱情维修工” | |
我的“爱情维修工”说:爱情就像一辆汽车,跑长了路总有抛锚的时候,只要维修好了还可以继续奔跑。真的是这样子吗?
杜松是我同事中的“爱情专家”,他的潇洒外表和幽默才能使他的周围总有花枝招展的女孩子围绕着他转。可是他私下里对人说,他对其中的任何一个都未曾动心,他喜欢我这一类富有艺术气质的女孩子。我只是把他的话当作开玩笑,我对他有几次将玫瑰花带到我的办公室里来也毫无反应。我知道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决不是杜松这种玩世不恭的男人,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和他之间几乎无话不说的“友谊”。
我闪电般发生的初恋故事让杜松大吃一惊。因为他发现我爱上的竟是一个看书摊的“小贩”。在他眼里,这种相识也缺乏起码的浪漫色彩。
那天,我对杜松说,我到单位附近的一个书亭去买两个月前出版的一份杂志。卖书的是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子,他正捧着一本厚厚的书在读。我“喂”了一声,那个男孩抬起头来,很英俊的一张小生脸。我说出那期杂志的名字,他说没有,可看到我脸上失望的表情,他又问:“上面有你的文章吗?”我点点头。他说:“要不我给你找找看?”没想到这个叫江峰的男孩子竟骑着自行车几乎跑遍了大小书摊,终于为我找到了那本杂志。
杜松用一种很奇怪的表情看着我,嘲弄地说:“就这样,你被他的小恩小惠感动了?”我急急地表白说:“不是!他还说他喜欢读我的散文,像晚秋在月亮下听琴的那种感受,我就觉得他是我的知音!”杜松眼里莫名其妙地闪过一丝妒意,嘴上却继续笑话我说:“你一个大学生怎么跟小书贩是知音!”我抗议说:“你不要有那么多偏见,好不好?他也是大学刚毕业,还学的国际贸易呢,他想念研究生,因为母亲生了病去年没考成。他现在暂时还未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利用上班前的这段日子帮家里打理书亭。”杜松“哦”了一声,对我作了一个鬼脸,酸酸地说:“这个书呆子也有呆福哟!”
没有事的时候,我总去江峰的书亭看书。有读者来买杂志,他就会热情地拿出有我文章的杂志:“买这本吧,刚来的,里面有我女朋友的文章呢,给你打九折。”我笑他傻,他歪头看我一眼:“给你做广告呢!等有一天你也来签名售书,我就可以坐在这里坐享其成了。”我发现我真的爱上这个聪明又勤奋的男孩子了。
很快,我们开始约会。夏夜的晚风温暖而多情,我们在一起也好像总有说不完的话题。有一天他突然说:“我觉得有了你的爱我就够了,我不想再考研,再说,要是我考上了,你怎么办呢?”“我会等你的。”我说,“你还是考研吧,要不然你以后会后悔一辈子的。”他终于又开始专心复习功课了。
江峰家里很穷,一家四口挤在一间不足15平方米的小屋里,他怕影响家人的休息,晚上便跑到书亭学习。我就天天晚上做了宵夜送给他吃。一个下着大雪的傍晚,我给江峰去送刚炖的鸡汤。不小心在结冰的马路上摔了一跋。爬起来顾不得擦破的手掌心流了许多的血,首先想到的是我给江峰炖的汤。江峰接过保温壶的时候看到我流血的左手,他握着我的手流了泪,说:“你是世界上对我最好的人,我一定会好好爱你的。”那一刻,尽管天寒地冻,我心里却升起一片温暖。
知道江峰考上青岛大学研究生的那一晚我们去了台湾酒楼庆贺。那一晚我们喝了许多酒。在昏暗的灯光下,我望着他那张热切地谈论着他个人梦想的脸,突然觉得有些陌生。记得杜松开玩笑地说过:“小心呀,书呆子一出门很容易变成花心的。”江峰会不会对我变心呢?我心里隐隐有一些失落和担忧,但我不敢说。
送江峰去上学的那一天,在火车站他旁若无人地紧紧拥抱着我,笑着大声说:“等着我,3年很快就会过去的。”我泪眼婆娑地使劲点点头。火车张狂地呜叫着,很快地抛下我轰隆隆地走了。
暮色四合,我站在月台上,竞想起看过的一部外国电视剧《悲情城市》:有个叫丽迪姬的女人为了爱情抛弃了家产,只身一人去陌生的城市寻找所爱的人。可最后的结局是:丽迪姬站在落满飞雪的大街上,看着她心爱的公爵奥维尔坐在一辆豪华马车上,从她身边飞驰而过,他怀中拥着一个漂亮的女人,笑声极放纵极响亮。丽迪姬站在悲凉的风中,泪水从眼角慢慢滑落,望着渐渐远去的马车,忍不住悲从中来……不知不觉,我的眼眶也蓄满了泪水,昏暗的天空开始飘起了雨丝。
最初的半年,江峰的信总是如期一封,每封信末尾他总不忘加上一句话:“等着我。”我尽量省吃俭用,将省下来的钱寄给江峰让他多加些营养和买书。并且,对我来说给江峰回信是一件最快乐的事情。因为他说读我的信是一种享受,他是我信的惟一的读者。
但第一个寒假江峰没有回来,他说要在那里打工挣钱。而且,江峰的信像珍稀动物也渐渐地少了,从最初的两天一封到现在的两个月一封信,而且信写得越来越简洁。我想他一定是学习太忙。然而一个落雪的冬天,我却收到江峰的绝交信,信中说他爱上了一个同校的女孩,还说他不回这座小城了,请我千万要原谅他。
两天后,又收到厚厚的一个邮包,里面是我寄给他的所有信件,如今被江峰全部地退了回来。被退回来的还有我的爱情,我一下子就变得失魂落魄。我的几篇言情散文陆续发表了,可我却再没了欣喜,因为江峰不会再拥紧我,轻轻地对我耳语:“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多喜欢你的文章吗,我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你。”
不知道杜松是怎么知道我失恋的,他调侃地对我说:“别再折磨自己了,你去青岛一趟吧!去找那小子,告诉他你有多爱他!”
我接受了杜松的建议,在春寒料峭的一天请假去了江峰所在的那个城市。坐在车上,我一遍遍地幻想着我对江峰的爱情能够打动他,让他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我永远也无法忘记江峰看到我的那一刻眼神的冷淡:“你怎么来了?”他甚至没有请我进他的宿舍坐一坐。走廊里学生来来往往,我强忍着自己的眼泪,告诉自己千万不能在这里流眼泪,不能让他难堪,我的声音低了又低:“江峰,我们到外面去说吧。”
站在校园的林荫路边,他不带一丝感情地看着我:“我在信中不是说得很明白吗?感情的事不可以勉强,我已经不爱你了,你觉得我们在一起还会快乐吗?”“可是我爱你呀,我爱你……”带着最后一点点希望,我哭了起来,蓄了许久的泪这一刻终于流了下来。我们也有过快乐的时光,谁又能否认呢?他看了我一眼,轻轻地说了一句:“毕业后我不准备回烟台了,我会留在这里和她结婚。”那么我呢,我想问,你不是说过会一生一世好好珍惜我吗?望着他无动于衷的脸,我楞楞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第二天我又回到了烟台。下午我面色苍白地去单位上班,我有意避开了杜松,我知道我的痛在心里,除了江峰,谁也无法分担。
傍晚,我第一次一个人走进了酒吧。酒吧里光线金黄柔和、音乐轻漾如波,我坐在角落里低头喝着一大杯血一样红的葡萄酒汁。这时,杜松推门进来,坐在了我的对面,他嘻嘻笑着说:“你在借酒浇愁吧?”我望着他,不争气的眼泪又涌了出来。他又笑着说:“你怎么这样悲观呢。如果你真爱他的话,就振作一点,说不定他只是一时糊涂,你还会赢回他的心。爱情就像一辆汽车,跑长了路总有抛锚的时候,只要维修好了还可以继续奔跑。”
我像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线光明,睁开朦胧的醉眼问:“你说吧,我的爱情该怎么‘维修’呢?”杜松半真半假地说:“你若雇我作你的爱情维修工,你给我什么报酬呢?”“请你在冬天吃冰淇淋。”我以为他只是想逗我开心,回敬了他一句。没想到他却一脸认真地说:“一言为定,你可一定要在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然后,他跟我讲了3条“锦囊妙计”,尽管我颇不以为然,但为了找回我所爱的人,死马就当活马医吧。
杜松跟我讲的第一条妙计是“包装爱情”。他要我在江峰眼里不要像个忧郁的灰姑娘,更不要像个受害者。要装得像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一样,继续与江峰保持冷静的联系。按照此计,我第一次跟杜松去了时装店和美发屋,将自己从头到脚打扮得像个公主。奇怪的是,我阴郁的心情随之明朗起来,青春也好像真正地焕发了亮丽的光彩。我把自己崭新形象的相片和一封情意缠绵的情书一起寄给了江峰,并照样每月寄钱给江峰。尽管我知道这钱他可能拿去跟新女友“打牙祭”。没想到,这一招挺奏效,不到10天,我就又收到了江峰的来信,他说他很吃惊我的变化,就像他刚开始认识我一样新鲜,他表示愿意与我再做“一般”的朋友。
当我把这一“喜讯”告诉杜松时,他要我一定得沉住气,并给了我第二条妙计:“情火攻心”。我于是把最近写的文章寄给他,有意提醒他往日的美好时光,动情地叙述我们最初怎样相爱,两人如何在夏日夕阳西下时,沿着荒凉的海岸线去看镀金的大海。在无垠的金色沙滩上赤足嬉逐,在月亮升起时,相偎相依地倾听着海浪合奏的摇篮曲……我重温着往昔的这一切,心中充溢着无法言喻的伤感,我想江峰即使是铁石心肠也会被打动的吧。我的文章寄给江峰一个星期后,他竟打电话给我了。他说,他更喜欢我现在的文章,让人读了心弦抨动。他还开始抱怨他的新女友太俗气,整天只知道跳舞看电影,腻歪死了……
我把这些信息及时地给了杜松,杜松说这正是他第三条妙计中的“爱情游戏”。要给他一种暗示:没有他,我一样可以活得很快乐,从而引起他爱情的忌妒。
这是最后一招“杀手锏”了。杜松让我给江峰打电话时按下免提键,故意让他听见我和杜松低声的“甜言蜜语”,同时又对江峰平淡地说些不关痛痒的事情。我知道敏感的江峰听了那些“情话”后定会如蜂螫心的。
果不其然,当天深夜,江峰就打电话给我,他说他已经跟他那个俗气的小女孩分手了,他问我还爱不爱他。听着他的表白,我泪流满面,可是我却抑制住了我的哭声。最后他说一放寒假就会回来看我。
第二天傍晚,我第一次约杜松出去散步。深秋的月亮像满怀心事地伫足在半空。我们坐在海边的石凳上,我长久地沉默着,杜松讲着一个笑话,我心不在焉地听着,笑不起来。他又说了句什么,我只是淡淡地应着,杜松转过头来认真地看我:“我刚才在问你,海面上的渔火和港里的探照灯哪一个更远?”“啊,”我看着暗夜的海面,惊觉地转过头来看他:“你说什么?”
咸湿的海风拂面而来,杜松的眼底闪过一丝落寞,过了一会儿,他轻轻地问:“怎么,他还没有回心转意?”“不,不是,”我心慌意乱地说,“他说他寒假会回来看我。”“那我应该祝贺你啊!”杜松笑着说,“你可别忘了冬天请我吃冰淇淋哟!”我觉察出他的笑有些苦涩,我的心也酸酸的。我轻声说了句:“谢谢你!”就躲开他灼人的视线,低下头去。杜松没再说什么,转过头去不再看我,清凉的海风刮得强烈起来,要涨潮了……
最后一批大雁南飞以后,天气骤然凉了下来。离江峰放假的日期越来越近了,我期盼着见到他,可心里又隐隐有些秋叶纷落的怅然。
突然听说杜松要辞职去深圳工作了。那天晚上,同事们为他在森林餐厅里饯行。外面下着大雪,我穿上大衣正准备出门时,母亲叫住我说江峰来过电话,说他回来了。我顾不得杜松还在餐厅等着我,就去了江峰的家。
他家的小屋里亮着灯,透过小窗,我看见削瘦的江峰坐在火炉边烤火。我站在街的斜对面,静静地看着我久别的爱人,直到雪花落了我一身……江峰出来时,我的脚竟发酸地挪不动了,嘴也张不开了。江峰看见我,向我飞奔过来,那一刻我的泪水又流了出来,我无条件地轻易地原谅了他。我想起了那部电视剧,我想我终究比丽迪姬幸福多了,不是吗?我终于等回了我最爱的人。而这得归功于--杜松。
我很晚才回到家,母亲说我走后杜松给我打了五六个电话。第二天我到车站送杜松时,他已经提前走了。我听同事说昨晚他喝醉了,一直不断地叫着我的名字,要我给他送冰洪淇去……我一下惊呆了,我现在才知道杜松一直在深深地爱着我。可是,为了我一生的幸福,他竟痛苦地充当了我与江峰之间的“爱情维修工”。
站在寒冬的冷风中,漫天的雪花正纷纷扬扬地包裹着这座寒冷的城市。想着逝去了的那份真挚的无价情义,我忍不住怆然泪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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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铁风
-- 发布时间:2005/2/6 13: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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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第9封情书"是什么?我没有答案。但永健说它是最美好的礼物。 |
听说爱情回来过 | |
学校安排毕业实习。正巧姑妈家经营了一家小打字复印社,这对我这个在计算机系读了4年的大学生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初秋的微风已有些阵阵寒意。我独自坐在微机旁发呆。
"有人吗?打字。"
我不由得一惊。
说话的是一位二十多岁戴着宽边墨镜的青年,高高的个儿,淡灰色的西服,白皙的面庞,举手投足无不流露着他的文化涵养。
"能把它打下来吗?"他把文稿递给我。
"可以,稍等。"
只有一张纸,短短的几行字,没有称呼和落款。
"起个文件名吧,"我说。
"就叫\'第一封情书\'。"他彬彬有礼地回答。
我不知道是我的耳朵出了问题还是他在嘲弄我。但一个打字员的职责就是按照顾客的要求去做。这是我刚来时姑妈就反复叮嘱过的。
怀着几分新奇,我稳稳地坐在微机旁,飞快地敲打起键盘:
分手数载,一朝相逢。你知道我的心吗?
9年前,我们分手后,我无时无刻不想你,无时无刻不找你。现在,我终于如愿以偿了。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今生今世。这朵玫瑰你喜欢吗?愿它伴你快乐到永远。
这时我才注意到一枝火红的玫瑰平躺在一旁的茶桌上。
我把打印好的稿递给他。
"谢谢,免费?"他微笑着说。
我被他的这种幽默逗笑了。
"不,3元。"
"正好3元。再见!"他转身就走。
"等等,你的玫瑰。"我急忙拿起那枝火红的玫瑰,紧走两步递给他。
"噢,噍我。"他脸上似乎有一种复杂的不可琢磨的表情。
"看你打字真是一种享受,下周六我还会来的。"
那青年走后,我不禁有些茫然。连情书都要这来打印。是不是浪漫得昏了头了。不知怎的,那神秘的墨镜、古怪的信、新奇的文件名、火红的玫瑰,时刻萦绕于脑际,挥之不去。或许他还会送来他的第2封情书,我想。但愿他下周六真的还能再来。
又是一个周六的下午。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轻轻地洒在桌面上,给这个清寂的小屋平添了几分温馨和生机。
"有人吗?打字。"
又是那熟悉的声音,淡灰色的西服,宽边的墨镜。
"请进。"我微笑着说。
这时,我注意到他手里拿着一枝火红的玫瑰。他把它轻轻地放在茶桌上,像是呵护着一颗年轻的心。
"文件名?"
"第2封情书。"他很坦然地回答。
我预感到他会用这个文件名的,但还是无法同平日一样那么气定神闲。
我理了理有些乱了的思绪,稳稳地敲打起键盘:
你现在还好吗?上次见到你仍旧是那么美丽。黑黑的头发轻轻地泻落在肩上,朗朗的眼睛,似水的衣衫,盈盈地向我走来。还记得9年前你舞台表演时演唱的那曲《东方之珠》吗?"东方之珠,我的爱人……"你就是我的东方之珠。我将用一生的柔情,开启你尘封的记忆。愿你心随所想,事成所望。
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停在了桌面上那枝玫瑰上,它真美。
"这次我决不会忘掉,你放心吧。"
我再一次被他的话语逗笑了。
"欢迎再来。"
"下周六。一定。"
时光如落花般纷纷飘逝。那位戴墨镜的青年每周六都如期而至,一转眼,已经来了8次,完成了他的第8封情书。每一封信都那么短,却又那么情真意切。
现在,我隐约地感到有些嫉妒那位不知名的女孩了。不管她是谁,能同如此爱她的青年相伴永远也就此生无悔了。多美多好的一对伴侣,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幸福的。然而,属于我的那份情感的天空究竟在哪里?
我天生是一个腼腆的女孩。虽然我能够在众目睽睽的舞台上尽情歌唱,能够和女伴大声说笑,甚至同她们开某一男生的玩笑,但我并不怎么单独同男生说话。一旦我发现只有自己一个女生站在男生堆里,便会找一个合适的理由马上逃开。
记得那还是上初一的时候。一个清晨的早晨,我意外地发现书包里放着一个装帧很美的信封,上面用很秀气的字写着我的名字。我惴惴地撕开。里面竟是两粒红豆!便连忙做贼似的把信塞进书包,心怦怦地跳个不停。远处的他默默的看着我,灼灼的目光烤得我浑身不自在。
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男孩,又瘦又小,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在他身上我几乎找不到任何令人满意的优点,更谈不上感情了。
晚上,我壮着胆约他出去,讷讷地告诉他"我……还小。"看到他有些沮丧,便再也不敢多说一句,如释重负的跑开,耳畔只传来他的呼喊:"我会等的。我发誓。"那夜,瑟瑟的风和萧萧的雪成为天地间唯一的风景。
后来,我患了重感冒住进了医院。痊愈归校后才得知,他由于家庭搬迁,初一上半学期还没读完就转学了。腼腆的他没给任何人留下通讯地址,从此我们就再也没有见面。
现在回想起来,感到既美好,又可笑。如今我脑海里甚至连他的相貌都有些模糊了,只记得他瘦小的身躯,灼热的目光。偶尔在记忆深处把此事翻出,当成孩童时一种爱的游戏,慢慢回味,也别有一番情趣。
时已深秋。又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浓黑的云低低地压下来,令人喘不过气来。一种莫名的失望涌上心头。
大街上,人们纷纷撑起了雨伞,行色匆匆。啊,玫瑰!一把花伞下有一枝火红的玫瑰!我眼睛一亮。是他,他的第9封情书来了。
"啊,好大的雨。"
"快进,\'情书天使\'。"我上次同他开玩笑已经这么称呼他了。"你的第10封情书出炉了吧?"声音略显激动。
他笑了。"错了。这叫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第10封。"他看出了我的不解,接着说:"我对\'9\'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我的许多成功细细想来都与9有关。我希望爱情也是如此。所以……"他顿了一顿,"我不敢写。我要把第9封情书当做最美好的礼物献给她,让她真正知道我的真情,使我们永久相伴。"
他简直是一位诗人。我微笑地望着他,不禁一阵心动。
怀着一种崇高,我稳稳地坐下,打下了他的第"10"封情书:
你是我的唯一。
我还从未说过我爱你。今天,就让我说一声
我爱你。
"她真幸福,能告诉我她的名字吗?"
"这……"
我觉得有些冒失了。
他第一次缓缓地摘下那令人百般琢磨的墨镜,露出灼热的目光,似曾相识。
"她在初中时的一篇获奖作文上,用了\'辛尉\'的笔名。我是永健。"他狡黠地一笑,抓起伞,逃似地走了。
我足足愣了一分钟,心中默念着:"辛尉永健永健辛尉……"
是他!?那灼热的目光,那个风雪之夜,那个发誓要等我的男孩──永健!他真的在等,等了整整9年!
我激动地一股脑儿把永健写的情书全调出来,细细品读着爱情的甘甜。
那"第9封情书"是什么?我没有答案。但永健说它是最美好的礼物。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金色的阳光动情地洒在桌面上,永健未带走的那枝火红的玫瑰熠熠地闪着艳丽的光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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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铁风
-- 发布时间:2005/2/6 13: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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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迫不及待地要把这个故事转述给你,因为它几乎重建了当时在场的所有朋友对爱情的纯真信仰和信心。尤其是当主人公终于同意把那封感人至深同时也是改变两个人的命运的信拿出来,我就知道你将得到的肯定不只是感动…… |
一封信让我赢得了你 | |
康巍的故事
"那是参加工作后的一个夏天,我们办公室来了个高个子的女孩,长得很机灵,说话挺逗,就坐我对面。一年之后,我疯狂地陷入情网不能自拔,可又道听途说她已有男友,我用100种理由劝自己放弃,可总有第101种力量再把我不由分说送回到她身边,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不可抗拒。于是我决定换个工作,一走了之。临走前一天,我鼓起勇气给她写了一封信,没想到这封信改变了我的一生。
"因为就在给她信后的第二天--也就是那个我以为将从此与她永诀的日子--当我从深醉中醒来,她竟站在我面前,眼睛哭得红肿。她问我:‘你写的都是真的吗?’我当时全傻了……其时,我俩彼此喜欢,我根本的错误是太腼腆。"
好在康巍最终勇敢地迈出了第一步,虽然面临着很多棘手的问题,比如小禾的退婚、康巍的新工作,以及随之不期(注:是不敢期望)而至的婚姻现实(3个月后):康巍从此每天不得不花至少4个小时往返在从单位到与小禾的家的路上。当然,有了如此浩大无边的爱情,这一点点路又算得了什么?
那封情书——
小禾:你好!
最初的开始只是因为看到什么有趣的事,听到什么有意思的笑话就想对你讲。有一次碰巧你开会去了,一个笑话没讲上,当时我有一种很深的失落感。我问自己,你这是怎么了?一天清晨,我在单位值班,你从外地回来,我看着你疲惫的面容,突然发现一种惊人的美丽。我终于明白了:我是那么深地爱着你,这个发现让我心碎。
我努力地提醒自己,男女之间除了爱情,还有真挚的友谊。还想,算了,无缘对面不相识,有认识你的这点缘分就已经很不错了;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不要太奢侈了,哪能什么美事自己都得有一份儿?但这一切都归于失败。我不可避免、无路可逃地在感情的路上走向深渊。不能爱你,却又不知该如何。一次对话或是会心的微笑都让我觉得一种身心的愉悦。甚至你的每一个电话我都因怀疑是你男友而备感痛苦。
我本喜欢独处,不怕孤独,但现在不行了。我到处瞎逛,想要忘掉你,但你却像无处不在的电波一样笼罩着我。有时白天熬过去了,你又顽强地闯进我的梦乡来。有一次……喂,有一次我在梦中吻了你一下,醒来后真是觉得别无所求。当时我对自己软弱的心灵痛恨不已。
今年夏天,你分到房子后,我觉得你快要结婚了,简直绝望到了顶峰。虽然你不属于我,这种绝望根本没道理,完全是潜意识。你还说起要给我介绍对象,你真是在伤我的心,但不怨你,都怪我。7月,我与几个好友去了新疆。那段时间玩得真好。也许分离才是唯一的解脱。但是,那天在敦煌莫高窟,在一个卖刻字小石头的小礼品摊儿前,我无意中在一块小石头上看到了"小禾"两字。我当时彻底崩溃了,泪流满面。朋友们惊奇地看着我,我打岔说:中华民族真伟大,有这么灿烂的文化。
我要走了,肯定是不能看到你穿婚纱了,你穿婚纱的样子一定很漂亮。但我眼中的你根本不用穿什么好的衣服,也用不着化妆,你的美丽胜过了所有的一切。那天看报纸,讲冯小刚拍电影时需要眼泪,自己拿瓶啤酒到一边去,回来就行了。我想,他心中一定有过一个曾坐在他对面的善良、美丽又聪明的姑娘。
我已被一个单位录用,上帝还不是太残酷,给了我一个离开你的机会,可以不参加你的婚礼,不然我肯定坚持不住。这个秘密将伴我终生。我需要时间,忘掉我所犯的错误。明天我就要去新单位上班,我想不会再见到你了。你自己要多保重,不要那么善良地对待任何人,该生气要生气,要知道世风不正,对过分的玩笑不要太迁就。
好了,说得太多了。生活真残酷,说一个爱字要用分手作为代价。"相信爱的年纪,没能唱给你的歌曲,让我一生常常回忆。"这首《恋恋风尘》就像是在说我自己,真好听。不用为我担心,我会学着把一首忧伤的歌曲唱得快乐一点。有一天我有了妻子,我也会给她唱那首经典的《同桌的你》。
不说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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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铁风
-- 发布时间:2005/2/6 13: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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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见小雪美丽的笑脸,看见她在掌声中缓缓倒下,清清的眸中还留着无限的纯真与留念,鲜血与盖头映在洁白剔透的雪地上,红得耀眼,红得惊心,红得让人想要流泪…… |
雪山上的红盖头 | |
第一次见到小雪,是在1988年的全国舞蹈比赛中。
因为在艺术学院当教授的妈妈是比赛评委之一,刚考上美术学院的苏唯才有了观比赛的机会。节目很精彩,他不时在速写本上色画几笔。这时,一个大眼睛的小女孩出场了,主持人说她叫小雪,来自天府之国,是这次比赛中年龄最小的选手,只有十二岁。小雪笑得很甜,一举一动娇憨可爱,苏唯立刻喜欢上这个小女孩。最后,小雪获得比赛第三名,苏唯很替她高兴。
散场时,苏唯一看见小雪正独自坐在台上津津有味地吃糖葫芦,便走去,把一幅速写送给她。小雪睁大眼睛,一脸的惊喜与开心。带几分艺术家气质的苏唯很快赢得小雪的信任,她得意地告诉他,这次回去后,她就要去当文艺兵了,可以和爸爸一样穿军装了。苏唯"哦"了声,说那可以常到北京了。小雪很肯定地点点头,快乐地和他说声"再见",蹦蹦跳跳向后台跑去。进门前,她突然回头一笑,淘气的笑脸上有两个甜甜的洒涡,苏唯深深记住了她。
一别8年,再见小雪,是在全军文艺调演的排练中。朋友告诉他,下个节目是双人舞《红盖头》,非常棒,获奖希望很大。在缠绵动人的乐曲中,男演员出场,随后,一位头戴红盖头的女演员翩翩出场,两人把一段动人的爱情故事演绎得荡气回肠。
看着女孩优美的舞姿,苏唯觉出一阵莫名的激动和兴奋。一曲终了,演员向观众至意,他看见女孩美丽笑脸上的酒涡。是她?他惊喜地抢过节单,上面写着:小雪,成都军区少尉。顿时,回忆如潮水般涌出,苏唯百感交集:小雪,你终于来了!
苏唯大学毕业后应征入伍,经过自己努力,成为总政干部部最年轻的干事。而这个老成帅气的上尉军官同8年前那个画画的大男孩气质戴然不同,小雪认不出他了。小雪留京借调演出半年,在朋友介绍下,两人重新相识了。
一天休息,苏唯请小雪去散步,还特意带了两支糖葫芦给小雪。小雪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爱这个?"当然知道,几年前短暂的相逢已点点滴滴铭记在他心里,但他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笑。在政治部5年工作的经历早就磨平了苏唯的锐气,他变得沉稳和老练。而小雪没有沾染上过多的油滑与轻浮,依旧保留着少年时的那份纯真,这让苏唯很欣慰。共同爱好思想的默契,使两人很快成为极好的朋友。
那日,苏唯去小雪宿舍玩,发现桌上摆着一幅速写,画上的小雪天真可爱,时间是1988年12月。小雪说那是第一次来北京时一位大男孩画的,还说经后会见面呢,可能早把自己忘了。苏唯很想告诉她,他从未忘记过她,甚至为她画过上百幅画,可或许出于自尊,或许因为从事干部工作所特有的小心翼翼,他没有说,他想以后给小雪一个惊喜。
床头一块鲜红的盖头引起苏唯的注意,小雪说那是西藏的一位老兵送的,还讲了一个红盖头的故事:老兵说曾有一位在乃堆拉哨所当兵的新郎,因执行任务而没来得及揭开新娘头上的盖头就匆匆离去。第二天,等他回到冰冻的家中,发现新娘还是那样一动不动地坐着,揭开盖头,即发现新娘早已冻成雕塑,只有盖头依旧鲜红……老兵说他的新娘就是因为高山反应而离开了他。从那以后,再没有女人上过乃堆拉,因为太苦了……回到军区,搭档峰就含泪编了这个舞蹈;第二次去西藏演出时,他们专门去找老兵,可他已经回到乃堆拉哨所了,很遗憾……小雪说爸爸也曾是一个边防军人,每次表演这个舞蹈,她总想起妈妈期待的目光和爸爸过早花白的头发,她还会想起老兵的故事……她深爱舞蹈,因为它能表达她对父母,对边防官兵全部的爱……小雪的眼睛湿润了,苏唯感动地握住她的手,慢慢揽她入怀。
秋天到了,澄蓝的天空万里无云,枫叶红了又落,放眼望去,一路灿烂,像苏唯和小雪浓浓的恋情。闲时,苏唯便换上便装,围上小雪织的情侣围巾,骑着旧单车去找小雪。小雪总是灵巧地往车横梁上一坐,一边吃着糖葫芦,一边和身后的苏唯说笑,长发随风飘起,甜甜的笑脸,像个无邪的孩子。苏唯快乐而又满足地想:或许这一生,就是为了等小雪的到来吧!
半年的借调期很快就过去了,小雪同时接到代表宣传部参加全国比寒和代表军区参加进藏慰问演出的通知。苏唯希望她能留下参加比赛,只要取得名次,留京的把握就大些。小雪却想参加进藏演出,她说不在乎比赛名次,留北京的机会总会有。苏唯看说服不了小雪,有些急了。最后,小雪勉强答应了,一脸的失落,一脸的不被理解的委屈。
第二天,苏唯去找小雪,发现小雪已经偷偷走了。她在留给苏唯的信中写道:"我走了,去西藏的乃堆拉哨所演出。我喜欢北京,但总忘不了边防那些渴盼的眼睛。我喜欢为那些边防的战士们表演,为能给他们枯燥的生活带来快乐而高兴。我去过西藏两次,每次都能感到心灵的升华。我忘不了那些脸庞黑红、指关节粗大、指甲凹陷的同龄人,那些可敬可爱的战士年复一年在千里无人的雪线上重复着单调的巡逻;忘不了给我讲故事的老兵满面的泪水……原谅我的不辞而别,相信我对你的爱,等我回来。"苏唯第一次感到,自己以前对小雪的理解太少了些,他一直把她想参加进藏演出的愿望认为是稚气的冲动。在他心中,她一直是那个吃糖葫芦的小姑娘,可小雪毕竟已经长大了。他想:该和小雪好好聊聊,告诉她画画的男孩是谁,告诉她他理解一切,以前是自己错了。哦,小雪,我等你回来!苏唯热切地盼望着。
可是,小雪回不来了,她是雪山之魂,雪山要永远留住她。当苏唯拿着加急电报,发疯似的赶到成都时,小雪已再也醒不来了。峰含泪告诉他,这次进藏演出,小雪高山反应非常强烈,一直靠吸氧气才能完成演出。哨所很小,他们几个便轮流在雪地上演出,最后节目是《红盖头》,高难度的动作,高强度的反应,使小雪头痛欲裂呼吸困难,但她仍然面带微笑跳完舞……谢幕时,她突然口吐鲜血,在掌声中倒下。医生用尽所有的方法,还是没有能救醒她……全兵站的官兵都哭了,他们一边掉泪一边为小雪在乃堆拉哨所旁塑了个冰雕,他们说小雪是他们心中最美的雪山女神。那位老兵最伤心,他跪在小雪身旁象个孩子似的哭着……
小雪为什么不回来呢?她还不知道为她画画的男孩就是苏唯呢,他等了她8年,她刚来,怎么又要离开?苏唯脑中一团乱,忽尔是小雪淘气的笑脸,忽尔是她失望的泪水……她沉静的脸庞还那样美丽可爱,仿佛随时会醒来,怎么会呢?恍惚间,苏唯看见小雪睁开眼睛,淘气地笑着。他狂喜地叫起来:"她活着!活着!"她握住小雪的手,满怀希望地望着她。许久过去,小雪依旧未动。他知道,小雪再也不会醒来了。他抑制不住心中的绝望,怕冷似的紧紧抱住她,喃喃自语:"我还没告诉过你,我一直爱你,爱了8年……"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依稀间,他看见小雪美丽的笑脸,看见她在掌声中缓缓倒下,清清的眸中还留着无限的纯真与留念,鲜血与盖头映在洁白剔透的雪地上,红得耀眼,红得惊心,红得让人想要流泪……他不禁抽泣起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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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铁风
-- 发布时间:2005/2/6 13: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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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他的爱,来得太晚了,而此后余生,他都将是一条濒死的鱼。 |
陆地上的鱼 | |
他从来没爱过她,却跟她过了一辈子。
他少小便因文章成名,衣正轻,马正肥,少年心事飞到九霄云最深处,家中却早为他娶了妻室。她生得丑,书也念得不多,惯常低眉顺眼,一眼看去,木头人似的,他不由心头生厌。
恪于身份及舆论,他不能休弃她,婚姻之外,多的却是绯色记忆,红白玫瑰,如虹霓过影,倒映在他长河大川般的生命流年里。
他在外种种,她向来不知,即使知道想也不在意,只每天不言不语,替他料理家务,孝养老人。如此平平顺顺过下去,在外头人看来,倒也是一对恩爱夫妻了。
霹雳起自平地。刹时星移斗转,他也不知自己怎么就成了不齿于人类的人,三反五反、四清反右,他没一桩逃得过。终于举家被席卷至偏远的农场。
倒只记得落日了,疲沓地拖着长长余晖.他艰难地直起酸痛的腰,身边的她,早快手快脚把他的话接过去干完了。回家他往床上一躺便起不了身,她却还在灶间忙碌。
她没跟他享过什么福,他却带累了她一起吃苦。他仍不爱她,却多少有点内疚,以及一点相濡以沫的情意。农场在湖区,偶尔分条鱼给他们加餐,他也会往她碗里夹一筷子。
她却又从碗里夹出来,说:"我不吃鱼。"他先以为她让着他和孩子,后来才知道她是真不吃。
那时,不堪岁月已如书页轻轻翻过,世事一新,他重又回到心爱的书桌前,却不能再是绿袖的五陵少年。状况好了,也注重保养,每餐桌上必有一盘鱼,她却宁肯几根咸菜下一碗饭,也从来不碰一筷子鱼。
他一眼瞥见也觉奇怪,饭吃过也就忘了。
风来雨往,她仍丑,老了反而受看些,他的旧欢新爱又渐渐是梦里梦外一大群。他早已学会随心所欲不逾矩,她也是不闻不问,日子便也太平无事。
儿女都己成人,最小女儿的婚礼上人家恭喜他们道:"以后,老两口可以享点清福了。"她却在半个月后骤然倒下,是肝癌。
他生活了几十年的家突然如原始森林般空旷陌生,他不知道电灯开关在哪里,厨房里所有用具,没有一件他会用。失去她,他竟如孩子一样茫然。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她的天空,原来反而是她,是她以柔弱的双臂,为他擎起整片天空,容他在天幕下如野马自由地驰骋。
她要增加营养,又不能吃油腻,医生嘱多吃鱼。他平生第一次下厨,好不容易弄熟了一条鱼。她却只闭目摇头:"我不吃。"
家人百般劝说,直到他大发脾气,她才勉强喝了一口鱼汤,立即翻肠倒肚大吐,狂乱地摇头,断断续续:"苦……苦……"她随后便陷入长长的错乱,却在每一个醒的间隙喃喃:"苦啊……苦啊……"
一个月后她过世,他清点她的遗物时,意外地发现,她也有记日记的习惯,清清楚楚记载了他每一次的外遇。
她曾跟踪他一直到那女人家的楼道。门将恣意的男女遮掩,她既没有勇气去拍门叫骂,却又不甘心就此离去。她躲在暗黑的公共厨房里,看见脚盆里谁家养的一条活鱼,已经快窒息而死,挣扎着,扔摆着,嘴急切地一张一合,全是无声的呐喊:"给我氧气。"
她说,"他就是我的氧气呀,可是他不肯给我,我想,我也就是一条快死的鱼吧。"
他将她的日记随她一起火化,仿佛希望她可以借此收回她的悲伤与怨苦。凝视着青烟缓缓吐出,他缓缓盖住脸,终于失声痛哭。
40年来,他始终当她是生命里一件可有可无的存在,仿佛一张桌子,一条板凳。却忘了,再丑的女人,也有一颗细致的女人心和尊贵的、不容受伤的灵魂。
她活在他的冷淡里,像一尾活在陆地上的鱼,焦渴濒死。他是她的氧气呀,他却不肯给她。直到他永远失去她,仿佛生命中的一切都已抽身而去,只剩下一片真空,他才恍然知道,原来,她也是他的氧气。
只是,他的爱,来得太晚了,而此后余生,他都将是一条濒死的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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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铁风
-- 发布时间:2005/2/6 13: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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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为他会留下一封长书或者什么别致和信物给阿童,然而没有,什么也没有…… |
受伤的女孩长发飘飘 | |
阿童不是那种外貌漂亮的女孩,五官极平常,但她有两样足以令好多女孩妒忌的东西──高挑的身材和一头黑缎缎的长发。
当时,在我们那所中专校园里,身材好的女孩不少,然而拥有一头又黑又柔又亮又厚绝好的长发只有阿童一个人,她的头发没有经过任何现代美发手段的修饰加工,浑然天成。阿童也只是随便地带个发夹或梳成一条辫子垂在背后,可照样美得要命。我常惋惜地说阿童那头长发不去做广告太屈了,"飘柔"中的头发也不过如此嘛。
也就是因为那头美丽的长发,阿童认识了丁原并堕入情网……
阿童凭着好身材进学校舞蹈队。其实阿童几乎不会跳舞,因为她是在一个偏僻的小镇上长大的。但领队老师说那么好的身材不跳舞太可惜了,不会跳可以学嘛便收下了她。舞蹈队里可算是美女如云,男同胞们真心实意地称为"靓女队",以此美誉可知她们在异性眼里的地位。可阿童在"靓女队"训练几天之后忧心忡忡地说:"我感到自己像只丑小鸭,她们的条件和基本功都比我好。"
"既然是舞蹈队,相貌能衡量什么?"我安慰她,"只要肯下功夫,你会变成白天鹅的。"
阿童略带苦涩地笑了笑──她是个不自信的女孩,近乎柔弱。
一天夜里阿童回来之后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似乎很不安。后来又钻到我的被子里,悄悄地问我认不认识丁原。
"丁原?男士还是女士!"我装糊涂,其实心中料到几分。
"哎呀你不认识?歌唱得棒极了!你真的不认识?"阿童又兴奋又失望地捶了我一下。
我当然认识丁原。他高我们一个年级,是学生会的文艺部长。正如阿童所说,他的歌唱得特棒,在市卡拉OK大赛中也拿过奖,在学校的各种晚会上更是常常独领风骚,算是学校里炙手可热的人物。
阿童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告诉我:晚上彩排她坐在一边休息时,丁原突然失声惊叫:"哇,我只在广告中看到过这么美的头发!"众演员停下来莫名其妙地望着(她)他,丁原愣了片刻之后向大家摆摆手说:"看我干什么?继续演吧。"那时阿童抬起头来正看到丁原的目光从她脸上移开。舞台上彩灯辉映,阿童又刚洗过头,她相信自己的头发应该是光彩夺目的。后来丁原在台上唱了几首歌,阿童看着他潇洒自如的样子,不由自主地心跳加起来。更精彩而美妙的是,彩排因停电而中止,阿童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嘈杂的黑暗中突然传来丁原的声音:"嗨,那时我说的是你,知道么?你的头发美极了,真的。"
"……他的眼睛亮亮的。"阿童继续向我叙述着。虽然是夜晚,但我可以想象阿童说话时的神态:兴奋、陶醉、娇羞。是啊,能有什么比情窦初开的感觉更新鲜而美丽呢?
两天之后丁原邀阿童看电影。"你说我去不去?"阿童犹豫不决地问我。我摸摸她美丽的头发,鼓励道:"为什么不去?"
阿童去了,样子很叫人放心。此后便有一段甜蜜的过程,那些天阿童分外美丽。
他们恋上以后,在舞台上也就珠联壁合,相得益彰了。国庆晚会上,丁原深情款款是唱起《东方之珠》,阿童带着三个姐妹为他伴舞,效果竟出奇地好。我发现阿童的舞已跳得很不错了。
没过多少日子,学校开展了"十佳学生"的竟选活动。条件十分苛刻,奖品十分可观。"在校期间不曾谈恋爱"居然成为竞选条件之一。这一条大概是老校长添上去的,他一向极力反对学生谈恋爱。按规定,候选人由年级组慎重推荐,学校经过全面审核后,全校师生参加投票。
这件事在毕业班学生当中引起一阵骚动和恐慌。不曾想睿智潇洒的丁原在名利的诱惑之下也乱下方寸。按说他当选和可能性是极大的:他的歌声使不少人喜欢他,他的成绩、能力、表现以及与人交往都不错。经过权衡,丁原变得利欲熏心了。他找到阿童对她说:"这件事十分重要,对任何人都不要承认我们之间……以后我们还是朋友。"阿童不假思索地答应了。为他作出这点牺牲算什么?阿童天真地想。
丁原充分施展出他的交际才华,使年级主任上报的名单里有了他的名字。那些惶惶不安的竞争者当不会不失时机地扯出阿童了事来攻击丁原。于是乎丁原依然大义凛然地去找总裁判校长大人,一番慷慨陈词,居然让校长坚信了他的清白。
竞选演讲会上的丁原依然洒脱,那时他已胜券在握,掩饰不住脸上的得之色。他先精辟地分析了个人奋斗与"十佳"之后誉的关系,而后低缓地说:"某些同学反映我谈过恋爱。那么,确有其事吗?不必作太多的解释,我只想说,如果"十佳"的桂冠戴在我头上,我决不会感到哪怕一丝的羞愧!我拥有同学朋友之情,我遇到不自重的自作多情,但我敢以名誉担保:本人至今不晓\'爱情\'为何物!……"
台下,好多人向阿童投来异样的目光,阿童脸色发白。
丁原当选"十佳"之后,众人对"自作多情"一事大放厥词,一时间沸沸扬扬成了热闹话题。年级主任拐弯抹角地跟阿童"谈心",不小心也溜出"自作多情"一词……
刚刚拥有一点自信,憧憬着成为"白天鹅"的阿童几乎崩溃了。只有我了解阿童伤得有多深──她伤得连恨的感觉都找不出来,她只会畏惧和躲避。她坚决地退出了舞蹈队,甚至连电影院都不进了。有一次偶然碰到春风得意的丁原,又无处可避,我发现阿童如秋风中的叶子般微微打起了哆嗦。
可怜的阿童!
后来,毕业前的几天,丁原又疯了似地找阿童。
在教学楼、宿舍、餐厅、图书馆以及每条路上,丁原等、追、堵、截,阿童总是惊弓之鸟般地逃之夭夭。我拉阿童的手,凉得厉害,还颤抖着,她的脸灰白灰白的。
又碰见丁原时我对他之声嚷道:"够了!你想在离开之前把她吓死吗?"
"不,我只想跟她说几句话,只说几句话!请你劝她来见我一面,好吗?"丁原几乎是哀求着对我说,眼神楚楚可怜,以前潇洒的派头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毕竟,阿童对他付出过纯真的感情,见他最后一面又有什么关系呢?于是我婉言劝阿童去见了丁原。
谁知阿童愀然色变:"连你也看不起我!"
我噤若寒蝉了。只是暗暗为阿童悲哀痛惜不已。
丁原在小河边垂柳下等了整整一夜。从我们宿舍的窗子可以看到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我动了恻隐之心,故意叫阿童去开窗户。阿童发现了他,只微微怔了几秒种,不为所动。可是夜里她又几次爬起来去窗前的桌子上倒水喝。我知道她彻夜未眠。
第二天丁原永远地离开了学校。我以为他会留下一封长书或者什么别致和信物给阿童,然而没有,什么也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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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铁风
-- 发布时间:2005/2/6 13: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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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于明白,18岁的年龄根本负担不起我怀中这个女人如海的深情,这一刻,我真正长大了。 |
18岁担不起爱 | |
我13岁时就没有了父亲。父亲的去世带走了他对我的管教和我对功课的兴趣,我16岁进工厂,在这之前我上了两年技校,但没有毕业,我由于打架被开除了。我喜欢上夜班,因为我和我的朋友都习惯白天睡觉;我喜欢打牌谈恋爱,因为我没有别的事可做。
她在我18岁那年调进我们厂,她有一张苍白的脸,长发总是扎成一个端庄的辫子。我觉得她很美。
有一天,我请她看电影,办法虽然老土了点,但可显出我的纯情。她笑了,宽容的拒绝了我,像对待一个犯了错误的弟弟。那天我知道她大我8岁,但我不在乎,因为我16岁时曾有过一个大我6岁的女友。
我感觉她和其他女孩不同,放弃和她我会后悔的。元旦厂里聚餐,她很快就离席了,我也草草吃完去她办公室。她正在读一本英文书,我提议打牌,谁输了谁就得满足对方一个要求。结果她赢了,我问她要我做什么,真的,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把烟戒了吧!"她静静地说。我愣住了,问她"为什么?"她依然平静地说,18岁的男孩不应该这么老练地抽烟,并且说我戒了烟脸色会好看些。我莫名地感动了,装作不介意的样子昂起头,因为我害怕眼泪掉下来----尽管我已很多年没有哭过了,我决不让自己在她面前流泪。她问我何时开始抽烟,我告诉她是在五年前父亲去世的时候。我看出她的目光暗淡了,我感到这么多年来只有她了解我少年丧父的悲哀。从那以后,她不再把我当一般人看待,这一发现使我无比幸福。
我喜欢亲近她,在她面前我的暴戾和玩世不恭没有了,仅存的一点体面都是为了她。我尽可能地帮她做事,上下班帮她搬自行车,下雨时给她拿雨衣……她每次都说"谢谢",可我真的不需要谢,她永远不会明白我多么渴望她能重视我的存在。
那天上夜班,我给她送夜宵,她正背对着门梳头发。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披散长发的样子:乌黑的头发,柔弱的双肩,苍白消瘦的手……一切都显得那么不真实,我怔怔地站在她背后,然后就情不自禁地紧紧抓住那只冰凉的手,我感到一阵轻微的战栗。"啪"的一声,是梳子滑落带地上的声音。她挣脱我的手,弯腰去捡梳子,当时那心悸的感觉几乎把我吞没。她没有看我,平静地对我说她已经结过婚,儿子已三岁。我记得自己飞跑出去,狂奔了很久,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掩饰那起伏的心情。等我安静下来之后,才意识到这本该在意料之中。一个温柔、亮丽的26岁女人,怎可能没有结婚?心里却在怪那个做了她丈夫的男人:他怎么可以把她照顾得如此苍白消瘦?他怎么可以让她一个人下夜班走那么长的夜路?
我无法控制自己,继续用18岁的心灵和单薄的双肩去关注她,照顾她,一如既往。她也和从前一样收藏我18岁的多情和脆弱,并且使我明白踏实和执着是做人应具备的品质。
自从父亲死后,逢年过节我从不愿呆在家里。除夕之夜,我踏着冷风和喜庆的爆竹声来到她家楼前,我知道他们全家在共享团圆,她根本不可能在这时想到我,可我只想看她一眼。她家二楼的阳台竟漆黑一片,像辉煌灯火中的一个黑洞洞的缺口。我上了楼,门内的死寂和邻居的欢笑声形成鲜明的对比。我犹豫了一下,叩响了门。当门打开时,她独自站在黑暗中,苍白的脸和我的一样惊奇。这是我第一次走进她的家。她打开灯,墙上很醒目地挂着她的结婚照,她的丈夫很帅,照片上的她健康美丽。忽然,我看到旁边桌子上端正地放着她丈夫的大幅黑白照片。她回头望着我,苍白的脸在昏暗的灯光下凄楚动人:"儿子没见过爸爸,我丈夫刚结三个月就死了,车祸。"话没说完,她已泪流满面。我一把拥她入怀,在普天同庆的时刻,她在我怀中无助地哭泣,窗外五彩的烟花照亮夜空……
我终于明白,18岁的年龄根本负担不起我怀中这个女人如海的深情,这一刻,我真正长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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