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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驳 驳《有个性的人最无耻》!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dispbbs.asp?boardid=135&id=48303)

--  作者:西方
--  发布时间:2004/11/25 5:20:05
--  回驳 驳《有个性的人最无耻》!

既然他不驳那就我来代劳吧 反正大半夜闲得也是闲得 没啥事~就摩挲摩挲上下嘴唇做个运动什么的!当锻炼身体了。 两篇文章我都没大致看完,反正看个八开就是了。一个是认为个性该杀,应该抹掉棱角。把人都塑造成圆形的球,按照主流的意见走。就好象主人牵着小狗,链子一摇,小狗就自动跟着凑。当然,我把先锋、前卫、另类、异端比成小狗这是不对的。不过既然大家都是讨论,就随便哈喇两句也无妨,就当调节下空气里的火药味好了,出来混的干吗那么当真是吧! 不过DD的关于个性起先的定义我个人是觉得有点不同意见的! 因为DD把个性的定义给偷换掉了,偷换成什么了呢? 如下:(引用DD原文)你根本就不知道,因为你是头猪。你只会跟着潮流走,你只会赶时髦,今天你看到别人把头发染红了,明天你也就跟着去染;改天你听到别人说了个“晕”字,然后你也就“晕”头转向的天天喊“晕”;如果有谁穿了件希奇古怪的衣服,那你肯定要去买的,因为你要显得自己有个性呀,说脏话狂妄无知,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小丑,这就是你所谓的个性,你衡量自己有无个性的标准就是我这样做能否哗众取宠,你简直就是一条叭儿狗,对着路人汪汪乞求,摇着尾巴表演你的丑态,然后让路人说上一句有个性,你就心满意足了,你就觉得没有落伍,配得上和你的狐朋狗友们臭味相投了。 呼,这样的文字我竟然能看下去实在是难为我,哎!那个DD啊,精神损失随便的就给点算了,大家出来混的,要讲义气的嘛! DD把个性的定义给定义在了这一类“猪猡”、“跟着潮流走、只会赶时髦”的那些世俗所谓的个性上了,所以说,DD批判的个性是那些街头阿三,世俗青年、流氓混混、以及投身于中国美容美发事业的那一批大好青年。 这一类的人有个性吗?或者说你能对一个大字不识半箩的文盲青年高谈所谓的意识流. 毛还没长齐呢,就不要干那些成年人才能干的事啦.先好好把ABCD学会再说吧! 当然 古木同志并没有就DD的这一定义开火,或许是因为觉得不屑还是什么别的原因吧,古木同志把他的着力点放在了DD后来针对的先锋文学、另类文学上。 这是正确的行径,是值得大力倡导的,人嘛,对概念不清楚的时候总是喜欢抓另外一个漏洞在那里大喘气. 古木同志于是抓着DD这个小辫子不放,DD有小辫子吗?我再一仔细看了看那个所谓的什么有个性的人最无耻....MY GOD~实在是不忍心再看下去了,一个人能把批判类文章写成这样也真是难为他了。哎~也难为我这个可怜又悲哀的人啊!找了这么一个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来做。 DD的小辫子就是古木同志最开头引用的那一段起文语 (引用原文) "首先,政府应当把现在的所谓先锋文学、另类文学之类的书籍全部烧毁,把像韩寒,痞子蔡这些以先锋、另类自居的写手全部投进监狱,当然在其它文艺领域也要采取如此行动,使广大的先锋前卫们都变成缩头乌龟,让他们知道标榜个性并不能得到什么好处,在文艺界再发起一场清除精神污染运动,这是很必要的。其次,我们要树立一种优秀的文化,那就是儒家文化,作为中国的主流文化,那么就一定能够刹住现在这股歪风。" 其实就个人而言,这一段不能算叫做小辫子,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那么长的头发来支持他在发型上随辫子潮走. 古木同志把这一举动标新立异的定义在了又一个焚书坑儒这样一个富有历史意义的标语上! 这顶帽子很大的,大到不是谁都可以戴的下去的. 焚书坑儒是什么?是一种对文化的扼杀,是一种对非主流文化禾苗的清除,是一种对自由言论的砍割.当然,这是站在文化的角度上出发考虑的,不过当时统治者行此一举则是从政治上出发! 从法律的角度上分析,自由和民主不是无权限的自由和民主.古木同志既然在后面反复引用法律和道德这两个玩意来作为标准,那么我也引用一下好了.要是我没记错的话,自由和民主的前提好象就是在法律许可范围以内.不能越轨也不能出轨自然戴绿帽子也是不可以的.这是要被道德鄙视和谴责的. 那么法律和道德允许焚书坑儒吗? 呵呵 这个我就不说了,大家自己回味啊!说多了容易引发口水大战,当然自己本人也不清不白的,再顶上些东西就麻烦了! 既然当时的焚书坑儒是当时法律允许的,那么我就问问古木同志,你能说当时的焚书坑儒是违法的吗?是不正当的吗?是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不妥行为吗? 当然,你可以不回答哈. 我们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出发嘛! PS:一下,焚书坑儒以后的秦朝灭亡的原因不是因为文化被摧残,而是因为官僚腐败和社会生产分配协调不合理而灭亡的.这个我还是记得很清楚滴! 所以,焚书坑儒也不等于国家很快灭亡. 当然,我个人还是同意你的文化多元论的,我们可以私下讨论切磋,在公开场合还是要注意下形象的. 儒家文化占据了中国传统文化几千年,这个古木同志还是很理性的嘛.主流的地位也是在汉代慢慢建立起来的.后来成为我们民族的主流文化这个是大家都知道也是都无可置疑的.当然你要是硬说C++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主流文化那也没办法.出发点不一样,我也不好说你,顶多在后面偷偷鄙视你一下罢了.不过古木同志在肯定了儒家的历史地位的时候却又旗帜鲜明的拉出一杆传统部分说.这个让我很是费解.主流和部分的关系究竟是一个什么关系,这个问题我始终觉得不应该在大众场合讨论,还是请古木同志私下和我切磋吧! 科举制我想很能说明问题吧,那么我就用科举制这三个字来回馈古木同志的没有人们的接受,却靠政府的强制,那是专制和腐败.这一段话吧!名和利就是儒学大行其道并成为主流文化的最得力武器.当然,也不是说儒学一无是处.起码也是占据了我们中华文化几千年的东西,在努力同化了若干个少数民族统治阶层之后.它的作用还是很明显的嘛! 我记得以前在看一部战争电影的时候,里面有一个领袖人物说过这样一句话,夺敌人的枪来消灭敌人.这就是我们革命初期时候的写照.所以既然DD同志把非主流定义在了市井流氓、社会混混一流上,那么引用几句"泼妇骂街”的话也是可以原谅的!古木同志就不要在这个问题上计较了,俗话不还有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言辞嘛! 有些人却自愿放弃自己的自由,这是奴隶的思想。我觉得这句话就是古木同志最大的错误点,古木同志一直在强调多元多元、民主民主.为什么就犯下了专制错误呢? 你可以做君主,这是你的自由,代表你有自尊,有追求、有理想、有抱负,这点咱不说什么,我给你支持给你关心给你问候给你关注给你一切你想要的.但是为什么偏偏我要做奴隶的时候你就非得把我揪出来按在龙椅上给偶扣上那顶大帽子? 我贱、我卑劣、我低下.我喜欢做奴隶行不行? 全是君主没有奴隶我看你怎么活,憋不死也饿死你! 我是提倡现在说文言文的,难道现在的普通话和所谓的英语普及就不是专制单一的表现? 古木到了这里就开始犯一些低级的错误! 我把我们可爱的伏爷爷的话再送给古木同学吧:我不能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不知道,你是否听说或者明白!!! 最后,古木在一边努力捍卫非主流的大旗的同时还在恶毒的踩着其他非主流的禾苗. 我们可怜的色情和暴力文化,甚至一些号称身体写作的东西。就这样死在了古木的脚丫子下面. 色情怎么了?暴力怎么了?身体写作又怎么了? 既然出现,就证明这个社会需要,这个社会认可,这个社会同意.难道他们就不是非主流.你什么时候见过暴力、色情、身体写作成为社会主流文化的? 有见过的举手,告诉我地址,我明天就申请移民! PS: 个人意见,中国男人全留都留平头穿中山装甚至像清朝一样全留小辫子穿长衫,我觉得还是很可爱的! 文革时候的中国虽然没有文化经济上面的进步,但是起码在政治上是牛B的! 起码没听过敢在中国头上拉完屎不擦屁股拍拍就走的!

把古木的标题记错了~~~回来改一下!不许鄙视~人家记性不好啦~讨厌~!·
--  作者:西方
--  发布时间:2004/11/25 6: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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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那里活动上下嘴唇你丫倒是跑这活动下半身来了!

日!

你丫找抽是吧!

不过这屁股倒还挺结实射你无罪

无聊闲得也是闲得!

反正吃饱了不去祸害社会就不错了!


--  作者:双儿
--  发布时间:2004/11/25 13: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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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欢迎欢迎。。。

只要是驳不是互相漫骂就好。。。

本是针锋相对,当然需要有人参与争论,即使争论得硝烟滚滚都成。

但是希望有理有据,特别在驳时要有德。。。

支持楼主回驳,希望有人再回驳。。。

影响帖子的图片已删。希望没有扫除大家的雅兴。


--  作者:古木
--  发布时间:2004/11/25 13: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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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篇文章我都没大致看完,反正看个八开就是了。 回:还是看完吧。

古木同志并没有就DD的这一定义开火,或许是因为觉得不屑还是什么别的原因吧,古木同志把他的着力点放在了DD后来针对的先锋文学、另类文学上。 回:作者也知道,我并没有就他讲“染发”“喊晕”这一定义进行批驳。难道你认为要批驳一篇文章就要对它进行全盘否定吗?好象你也同意我文章的一些观点吧?你还是没一棍子将我打死啊。反对我所反对的,支持我所支持的,这是一个明白人的做人原则。 其实,他要把那些染发,喊晕的人归为有个性的一种,我也不会写下那篇文章了。我又不染发,我偶尔也说晕,但又怎么了?借用你的一句话:“个人意见,中国男人全留都留平头穿中山装甚至像清朝一样全留小辫子穿长衫,我觉得还是很可爱的!”照你逻辑,如果全中国人一样染发一样喊晕,不是更可爱吗?

DD把个性的定义给定义在了这一类“猪猡”、“跟着潮流走、只会赶时髦”的那些世俗所谓的个性上了,所以说,DD批判的个性是那些街头阿三,世俗青年、流氓混混、以及投身于中国美容美发事业的那一批大好青年 回:呵呵,到底重点在哪里。看看原文就晓得咯。不要看文章只看8成。

焚书坑儒是什么?是一种对文化的扼杀,是一种对非主流文化禾苗的清除,是一种对自由言论的砍割.当然,这是站在文化的角度上出发考虑的,不过当时统治者行此一举则是从政治上出发!

回:对此观点,有两位仁兄已经在讨论了。我只想告诉一声:我们大学生也算是知识分子了。我想每哪个人愿意被活埋吧?即便是我们发的帖子,似乎也没几个愿意被删的。

既然当时的焚书坑儒是当时法律允许的,那么我就问问古木同志,你能说当时的焚书坑儒是违法的吗?是不正当的吗?是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不妥行为吗?当然,你可以不回答哈。 回:呵呵,法令不等于法律。即便是法律也有合法法,和非法法。

儒家文化占据了中国传统文化几千年,这个古木同志还是很理性的嘛.主流的地位也是在汉代慢慢建立起来的.后来成为我们民族的主流文化这个是大家都知道也是都无可置疑的.当然你要是硬说C++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主流文化那也没办法.出发点不一样,我也不好说你,顶多在后面偷偷鄙视你一下罢了. 回:首先我不理解你说的“C++”是什么意思(C语言?)呵呵,那我就不晓得从何说起了,因为我自己也找不到自己有这么个,你还是鄙视我吧这是你的自由。至于“儒家文化占据了中国传统文化几千年,这个古木同志还是很理性的嘛.主流的地位也是在汉代慢慢建立起来的”,这不用你提醒也知道,当初董仲舒“独尊儒术,罢黜百家”,读到初中的人都知道。我也不多说了。

主流和部分的关系究竟是一个什么关系。 回:我并不是很想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话来回答你,因为免得你认为我又不尊重儒家文化。主流(主要部分),可以理解成主要矛盾或者矛盾的主要方面,部分(精确地说是小部分),则是次要矛盾或者矛盾的次要方面。它们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由于量变达到质变的时候,两者可以互相转化。我想举个例子说:清朝前期的很长一段时间,社会主要矛盾是封建地主跟农民阶级的矛盾,到清朝末年,就有了中华民族与帝国主义的侵略的矛盾,再到后来,我也不一一例举了。如果不明白,我们也可以私下交流。

古木同志就不要在这个问题上计较了,俗话不还有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言辞嘛! 回:个人并不计较。但我想这东西都是相互作用的。所以,也不为难。

有些人却自愿放弃自己的自由,这是奴隶的思想。我觉得这句话就是古木同志最大的错误点,古木同志一直在强调多元多元、民主民主.为什么就犯下了专制错误呢? 回:而我觉得这差不多也是你跟原文作者(据说并不是发帖着,却是转帖而来的)犯下最大的错误了。即使拿染发或者口里说“晕”这简单的言行,你难道能否认这不是个人的自由吗?为什么不能呢?原文作者要把韩寒等人打入监狱,因为说了与儒家文化(传统文化)不相同的话,写了“另类”的书,所以要剥夺他人乃至自己这方面的自由和权利,甘愿做儒家文化的奴隶。甚至即使时代再发展几千年,还老老实实地守着那规矩。就象奴隶一样,只是为奴隶主活着,被奴隶主束缚着。为了宣扬自由与民主思想,很多人被国民党打入监狱,甚至像闻一多一样被刺杀,看样子我们的路还长。我真无法理解,为什么我要作者珍惜自己的自由权利,却成了专制错误。

但是为什么偏偏我要做奴隶的时候你就非得把我揪出来按在龙椅上给偶扣上那顶大帽子? 我贱、我卑劣、我低下.我喜欢做奴隶行不行? 全是君主没有奴隶我看你怎么活,憋不死也饿死你! 回:我觉得作者到这个时候就开始激动起来。当然,如果这样说我也就无话可说了。我开始承认自己的错误了。可能是我太幼稚了,我把人们都想成那么高尚,那么有着追求的人了。对不起,我忘记了我们的国歌只是某些人能唱的!

我是提倡现在说文言文的,难道现在的普通话和所谓的英语普及就不是专制单一的表现? 古木到了这里就开始犯一些低级的错误! 回:我只发表一下我的原文:你不会叫现在的人们都去讲起文言文,说起“之呼者矣”,全都听起京剧,唱起民族大合唱吧??不可理解。我都觉得自己再说下去,已经没必要了。

最后,古木在一边努力捍卫非主流的大旗的同时还在恶毒的踩着其他非主流的禾苗. 我们可怜的色情和暴力文化,甚至一些号称身体写作的东西。就这样死在了古木的脚丫子下面. 色情怎么了?暴力怎么了?身体写作又怎么了? 回:我勇敢地承认作者有个性!不再说什么了。

个人意见,中国男人全留都留平头穿中山装甚至像清朝一样全留小辫子穿长衫,我觉得还是很可爱的! 文革时候的中国虽然没有文化经济上面的进步,但是起码在政治上是牛B的! 起码没听过敢在中国头上拉完屎不擦屁股拍拍就走的!

回:我想我跟作者的“可爱”“牛B”是没有共同语言的。我都不愿意表示自己的愤怒。我想我是移民局的,我坚决同意你的移民!

希望下次有人看文章还是要看完的,如果有人只是看到这里,还是去看看原文好! 看清楚看反对的是什么,是怎么反对的,支持的是什么,是怎么支持的! 另外,不懂点历史知识和语文的人还是多去看点书,这点我就干涉某些人做历史政治盲的自由了。谢谢各位的观看!

不过还是欢迎“西方”对我的回驳!


--  作者:西方
--  发布时间:2004/11/25 1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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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回的还真是让我好笑又不好笑

照你说的

我回去多看看书再来~~

哎...

外面的世界真的很精彩

还有一点

在学哲学的眼睛里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最低等的

我说的话完了~

也谢谢你的回驳

再一句

或许我们的思维方式不一样...

哎!

现在滴人好不厚道~

偶被郁闷了


--  作者:古木
--  发布时间:2004/11/25 14: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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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在某个人对某个人的评论里面很容易出现一个喧宾夺主的内容,比如你说

这个回的还真是让我好笑又不好笑

照你说的

我回去多看看书再来~~

因为我也无法理解,一方面要确立儒家思想优秀文化的人,一方面却有为暴力和色情文化同情辩驳的人。更何况还对一些历史是非做一些不可思议的标新立异。

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不是最低等的,一下子也说不清楚。但我认为作为政治社会领域,还是有很大建树的。而他的尴尬,恰恰是那些自以为是“马克思主义”带来的。


--  作者:西方
--  发布时间:2004/11/25 14: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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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好了

老三你也别犯小孩子脾气了...

这有什么好吵的,关于马哲的学科地位,请这位斑竹去咨询一下相关人士吧!

还有下次千万不要急着赶回帖连帖子什么意思也不仔细回味就急着回帖!

一些讽刺用的语句别当真,谦虚用词别拿来拍砖.

最起码的谦恭得有!

记得别打错字,你是斑竹,起码得顾及自己形象!当然,斑竹可以犯错

不过千万记住别犯这样的错误

没有什么合法法和非法法

至于这些用词怎么称呼 我们看书看的少不清楚!

劳驾你翻明白了再回来告诉我们

下次回帖要记得质量是第一

看清楚内容和意思再发话

你回的快顶多别人说你打字快

没别的意思

打个哈欠

闪人


--  作者:古木
--  发布时间:2004/11/25 14:43:11
--  

xixi,再说得罪人了。

偶也闪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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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古木
--  发布时间:2004/11/25 14: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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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说一下,发帖与做不做斑竹无关。

我做斑竹才2-3天。那帖子是我没做斑竹的时候发的

西方老兄,希望不要对此进行议论。我们都有自己的要求。

另外,我现实中是个很喜欢说笑话的人,不要以为我会对此介意。

真理越辩越明嘛

还有句话说,不打不相识。

希望西方兄也理解,如有得罪,请息怒。

说不说偶们也不算是灌水,即使灌这样的水也算是称职了。


--  作者:阿不凡提
--  发布时间:2004/11/25 19: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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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平起见,和被驳固顶的文章一起固顶

你们争,我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