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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堂客们就有罪?!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dispbbs.asp?boardid=135&id=18303)

--  作者:梧桐
--  发布时间:2004/1/31 17:43:00
--  [原创]堂客们就有罪?!
方才看了正义使者兄的“处女卖淫”一文感触良多!发生在我国的这一类处女卖淫的冤案是一点都不“新鲜”了,已经没有了“新闻价值”,在笔者印象中就有前年的麻旦旦案,去年的某警校女生卖淫案,举不胜举!
还好,我们的受害者每每以处女之身自证了清白,终止了暴力部门的非法侵害,但这里笔者不禁产生疑问,万一我们的受害者不是处女呢?她和男友发生过婚前性行为或者她是已婚人士,是堂客们呢?那她就活该有罪错?!
非要逼得一个羞涩的少女用一种原始的方式来自证无罪,这是一种怎样的有罪推定逻辑!?
作为一种性罪错行为,卖淫处于我国法律的边缘,治安处罚条例便成了公安们的尚方宝剑。问题是这种强制力的作用使很多性交易行为转入地下,反而助长了艾滋病的蔓延!我看,我国政府应该明智,务实地把对嫖娼卖淫划归卫生部门管理!
堂客们无罪!

--  作者:苏铁
--  发布时间:2004/1/31 1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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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客们无罪
--  作者:慧宝。
--  发布时间:2004/1/31 2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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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为了生活,真的没办法 我有个网上认的妹妹(现在是现实的),她因为爱情,跟家里闹翻了,跟个男的同居去了,结果那男的因为她大了肚子就不要她了!!! 而我妹妹她是乡里的,很单纯,什么都不懂,家里又不只她一个,她家里有4个。她即使知道自己错了,也没脸回去,我劝过她很多次,要她回家,但她说,只怪当时走时话说太绝,因为她相信那男的会养她一辈子!!! 谁养她???请问,谁养她? 她该怎么办?请问,她该怎么办??? 那该死的男人分手前就给了他100块堕胎费!!!然后叼着烟,深吸一口,晃晃悠悠的走了!!!我至今都还记得很清楚,因为一切都是我亲眼所见! 妹妹没有办法,只好去作台!!! 她还只有 16 岁啊!!! !!!!!!!!!!!!!!!!!!!!!!!!!!! 这大概就是一个少女的一生了吧。。。她就这样堕落着。。。我恨自己无法阻止她。。。我恨。。。
--  作者:烧卖
--  发布时间:2004/2/1 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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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这个话题太沉重了!!
--  作者:直挂云际
--  发布时间:2004/2/1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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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女孩子一定要依靠男孩子养么?
--  作者:何夫
--  发布时间:2004/2/1 13: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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妓女无辜,嫖客有罪
--  作者:慧宝。
--  发布时间:2004/2/1 16: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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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她没有文凭,又没读什么书,拼音都读不好,很多字不认识,身上又没钱,要吃,要住,怎么办??? 她还只有16啊。。。。。。。。。 我相信每一个去作台的都是因某种原因逼于无奈才去的。。。谁会愿意拿自己的身体赚钱呢?谁会愿意让那些老的可以作自己爷爷的人去碰呢? 请理解女性。请理解可怜的女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2-2 23:36:27编辑过]

--  作者:梧桐
--  发布时间:2004/2/1 18: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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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的存在主要是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的,很高兴我曾跟做小姐的朋友谈论过这个问题,她们是城市的边缘人,本质上也是弱势群体,在内心深处,她们自卑而敏感,一个女性当她无所依靠时,性就变成了她唯一的资本,莫说是做小姐,其实结婚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何尝又不是一种风险投资? 我发现,最看不起小姐的人,往往就是他们的顾客! 我觉得,性工作作为人类最古老的一门职业,它因欲望而生,因需要而存在,是的,它是不道德的,但是性罪错并不因性行业的消亡而消亡,六七十年代的中国不还是有性犯罪吗?! 我们采取强制手段,暴光,每每针对的都是一些小按摩店,郊外的所谓黄色一条街,实际上五星级宾馆里有没有呢? 我相信,在一个每个人都机会平等的社会,性工作反而不会象我们现在这样泛滥,也不会有强迫卖淫的现象,性到时候只会作为一种爱好,由具有性理想并且离经叛道的人士提供。
--  作者:眼泪在笑
--  发布时间:2004/2/2 2: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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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对于女性` 对于这些所发生的这些在女性身上的事情 我都是理解,也很无助,因为根本无力去做些什么` 曾经和这些人深刻的在一起接近过,知道一些,也 了解~ 其实她们真的很苦
--  作者:juncky
--  发布时间:2004/2/3 18: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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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赌,但是不可以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