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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级新生取消办学经费和学费补贴  (http://duoluojie.1314179.com.cn:443/dispbbs.asp?boardid=135&id=119653)

--  作者:水云涧
--  发布时间:2006/3/18 17:30:00
--  06级新生取消办学经费和学费补贴
本报讯湖南省物价局昨日下发通知,决定重新审定独立学院的收费标准。从2006年秋季招生起,取消原收费项目中的办学经费和学费补贴,将独立学院所有收费统一规范为学费、代收费和住宿费三部分,三部分的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根据学生培养成本重新审定。

   通知明确,从2006年秋季招生起,对独立学院收费实行独立和民办情况与收费标准挂钩的办法。即凡未实现“五独立”(独立法人、独立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财务管理、独立进行招生和颁发学历文凭、独立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和投资主体达不到两个及其以上的,将视情况适当降低学费标准,2008年秋季学期前仍未达到独立和民办要求的,将取消其特许收费资格,改按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来源: 潇湘晨报

点评:办学经费即入学时已一次性交纳1万元.学费补贴为每年4500元,入学时已交完两年9000元.还有9000元在第三学年一次性交清.

这次省教育厅和物价局还规定:06级新生交纳学费按此次新政策执行.05级以前的老生按老政策执行至毕业为止.

请05级及以前的老生关注一下,今年的新生入学交纳费用的情况!


--  作者:熊猫眼
--  发布时间:2006/3/18 17: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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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不是吧`` 那就是他们不要再收28000了是吧?
--  作者:农妇三拳
--  发布时间:2006/3/18 19: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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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不收咯

你看清楚来


--  作者:扣扣
--  发布时间:2006/3/18 19: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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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不知道下一届的分数线是几多呀……

好期待ING


--  作者:水云涧
--  发布时间:2006/3/19 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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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教育资讯
湖南省重新审定独立学院收费标准 取消办学经费
http://www.rednet.com.cn 2006-3-16 10:54:27 红网 『字体:

  从今年秋季开学起,省内各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将全面执行新的收费标准。省物价局3月14日发布通知,将根据学生培养成本重新审定省内各独立学院的收费项目,所有收费将统一规范为学费、代收费和住宿费三部分。

  取消办学经费和学费补贴

  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今天表示,自2000年我省特许独立学院收取办学经费和学费补贴以来,对筹措高校教育发展资金、提高高考录取率、促进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但在具体的办学情况中,有相当部分独立学校不按法律法规规定贯彻独立办学原则,办学机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转换,教学条件改善明显滞后。为规范民办独立学院收费行为,促进民办独立学院健康发展,物价部门决定重新审定独立学院的收费标准。

  从2006年秋季招生起,独立学院将取消原收费项目中的办学经费和学费补贴,所有收费统一规范为学费、代收费和住宿费三部分。这三部分的收费标准将由省物价局根据学生培养成本重新审定。

  “老生老办法”执行至毕业

  从2006年秋季招生起,独立学院的收费标准将与其实行独立和民办的情况挂钩。即凡未实现“五独立”(独立法人、独立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财务管理、独立进行招生和颁发学历文凭、独立的教学组织与管理)和投资主体达不到两个及其以上的,将视情况适当降低学费标准,2008年秋季学期前仍未达到独立和民办要求的,将取消其特许收费资格,改按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各独立学院必须在4月底以前向物价局提出重新审定收费标准的书面报告,经省教育厅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再进行审批。

  原批准的各独立学院收费,不论是否注明有效期,只适用于2005年及以前年度入学的学生,并按“老生老办法”的原则执行至毕业止,2006学年入学的新生都一律按重新审核的收费标准执行。


(稿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肖雯栎 陈思思)
(编辑:高芹)


--  作者:无礼的咸鱼
--  发布时间:2006/3/19 3: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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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  作者:农妇三拳
--  发布时间:2006/3/19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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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的


--  作者:糖果敗敗女
--  发布时间:2006/3/19 22: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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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
--  作者:莉娜因巴斯
--  发布时间:2006/3/20 12: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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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们收的退不?
--  作者:水云涧
--  发布时间:200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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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莉娜因巴斯在2006-3-20 12:29:00的发言:
那我们收的退不?

楼上的,没看到"老生老办法执行至毕业"即05级及以前的学生收到毕业为止..还说退?

通知中说,08年秋季入学以前凡未达到五独立的,取消特许收费资格.即不许再收代收费28000元(办法经费和学费补贴).哪五独立?其中一条为,独立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达不到要求的,教学条件改善明显滞后.没公寓住,也算办学设施达不到要求,也属于教学条件改善明显滞后.这就意味着省物价局的这个通知,今后将逼着学校建公寓来改善办学条件,这也算是一个好消息吧.只怕你们早已毕业,等不到这一天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3-22 0:02:01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