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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梧桐
--  发布时间:2005/10/28 20:58:00
--  中国青年报:三名大学生上书国务院反对“双禁”

三名大学生上书国务院反对“双禁”
国家发改委回复:“双禁”与现行法规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相悖
2005年10月28日

  本报长沙10月27日电(记者洪克非)湖南师范大学3名学生利用暑假调研,针对部分城市“双禁”政策(禁止摩托车、小排量汽车通行)所撰写的报告,在9月10日寄送国务院领导后有了回音。

  10月26日下午,这3名学生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正式书面回复。回复指出:“禁摩”、“禁微”的一些做法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相悖,已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重视。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许多城市推行了“禁摩”措施,湖南省长沙市也是其中之一。2003年,长沙市政府先后两次颁发了《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和《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摩托车行驶管理的通告》,作出了在市内若干道路上“不允许摩托车行驶”的规定(即俗称“禁摩令”)。
  2004年7月5日,家住长沙的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学生陈树,因驾驶摩托车“违法”被罚后,多次向交警部门表述意见,认为“禁摩令”的法律依据不足,并向当地媒体阐述意见。
2005年3月,因驾驶摩托车被处罚的岳阳市政协委员刘铁山,质疑“禁摩令”案二审再次败诉,湖南师大法学院组织了“禁摩令”案的模拟法庭活动。湖南师大学生陈树、戴彬和陈杏发现:市民反对“双禁”政策的理由之一是:虽然摩托车和小排量汽车的能源消耗远低于大排量的小汽车,但各地的“禁摩令”、“禁微令”却使得人们驾驶以上交通工具出门时,常常要绕道而行,油耗大幅度增加。
  结合中央提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3人决定利用暑假独自做一个调研,对城市是否应当禁摩、禁微,各地禁摩、禁微的实际效果,以及对建设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的影响等做一个综合调查分析。
暑假期间,他们先后对500多市民进行了调查问卷,对200名市民进行了电话问询,并进行了大量随机调查,形成了一份两万多字的《建设节约型社会应取消部分城市对摩托车、小排量汽车的歧视性措施》报告。
  这份调研报告认为:各地禁摩令、禁微令存在缺乏法律依据和推行理由,加大环境污染,增加能源消耗和市民出行成本等问题。同时指出,应当找寻城市交通发展的最佳模式,以保障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建设节约型社会、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要求。
9月10日,他们郑重地将这一调研报告寄给了国务院领导。
  10月26日下午,这3名学生收到了国家发改委的正式书面回复。在回复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政策司认为:“大学生以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利用暑假对这一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分析的精神令人钦佩”;并明确指出,目前部分城市“禁摩”、“禁微”的一些做法与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是相悖的。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国务院领导的重视,并指示有关部门加以研究,采取解决措施。几名学生“调查和分析的一些内容,对我们的工作有一定的帮助”。
记者获悉,湖南师范大学对这3名学生给予了很高评价。学校党委书记张国骥说,该校历来重视社会实践,一直鼓励学生深入社会开展调研,利用所长所学解剖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和看法,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增长才干。陈树、戴彬、陈杏的暑假调研是其中的一例。

原网址:http://zqb.cyol.com/gb/zqb/2005-10/28/content_83307.htm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0-28 21:00:14编辑过]

--  作者:梧桐
--  发布时间:2005/10/28 21: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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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树向诸位学友问好!我在师大论坛的网名是:梧桐,在天涯是:于斯为胜、百姓说话。欢迎大家浏览我的博客:http://www2.tianyablog.com/blogger/view_blog.asp?BlogName=yusiweisheng

陈 树


--  作者:郡郡
--  发布时间:2005/10/29 1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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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才听说

还听说他们的课题将被列为师大备战明年挑战杯的重点课题,申报特等奖

很佩服几个人的毅力和勇气,希望立课题的事会对他们有帮助,不要变成什么人想要赚名赚利的工具就好


--  作者:郡郡
--  发布时间:2005/10/29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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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乱讲话,才看到二楼~~~
--  作者:秋ri的私语
--  发布时间:2005/10/29 11: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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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不错拉!~

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呵呵!~~比我们在口头上的好太多了!


--  作者:梧桐
--  发布时间:2005/10/31 23: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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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公报也对我们进行了采访,请见: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05/10/31/ZM-477572.htm
--  作者:鬼鬼
--  发布时间:2005/11/2 1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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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书”总理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哀!
--  作者:秋ri的私语
--  发布时间:2005/11/3 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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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能这样说拉!

只是渠道不同而已!

因为这是很多省都有的政策,可能也只能反映到国务院了!总理是最好的途径了!

至少言路还是通的!~~


--  作者:鬼鬼
--  发布时间:2005/11/3 10: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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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秋ri的私语在2005-11-3 1:04:00的发言:

也不能这样说拉!

只是渠道不同而已!

因为这是很多省都有的政策,可能也只能反映到国务院了!总理是最好的途径了!

至少言路还是通的!~~

“上”是一个带有权力崇拜的字眼,把当权者和普通公民置于一个非常不平等的地位,“普通民众习惯被君庇佑,让青天做主,而官员们也钟情于做‘人民的父母’而非‘人民的公仆’”,我们不应该让这种思想继续下去,其实“上书”改为“致信”更为妥贴一些。

其次,我们应该意识到一个问题,那么就是一个行政命令的废止应当通过何种途径实现才是最为合适的。从中国法律来看,“禁摩令”“禁微令”这样的行政命令可以由同级以上人大或者发布命令的行政机关及其上级机关废止。给国务院总理提意见倒是不错的选择但从长沙禁摩案中我们要知道一个问题:原告律师始终抓住“禁摩令”违反了我国宪法和行政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审查这一行政命令,长沙市公安局在答辩过程中却一直在回避长沙市政府的“禁摩令”这个行政命令,出人意料地直接引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辩护的,闭口不谈《禁摩令》。最后法院判定长沙市公安局胜诉。所以根据这样的逻辑,即使通过行政机关内部审查废除了“禁摩令”,但是各地政府还是可以借《道路交通安全法》之名继续“禁摩”。

所以,我觉得更应该致信全国人大,而不是国务院!

当然,我要申明一点,我非常支持你们,毕竟这是在中国。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1-3 10:59:09编辑过]

--  作者:第4空间
--  发布时间:2005/11/3 1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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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这个事情很轰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