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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街论坛交友之乐原创文学 → 关于“战斗到底”剽窃一事,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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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战斗到底”剽窃一事,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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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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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战斗到底”剽窃一事,我的看法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5/19 12:38:00

电脑已卖,网吧里打字,一个字就是几个大钱。写快一点,嘈杂处见谅。

战斗到底剽窃已成定论,无需再讨论,在这里该讨论的是战斗到底事发后的态度和堕落街论坛对此事的处理方式。

对于一个大肆剽窃他人作品,通过改头换面转变成自己的东西的战斗到底,何异于小偷这种下三滥的角色,并且事后悔过的态度也颇令人气愤,我从没见一个小偷如此理直气壮:“我就是偷了,你能把我怎么地?我其他的光辉形象难道你没看到?”

对于这样一个素以欺诈鬼混,后以冷嘲热讽对待揭发者的质询,不知羞耻为何物的玩意,在堕落街“我笔我心”这个崇尚“绝对原创”的文学版块,堕落街社区没有旗帜鲜明地予以谴责并封杀,而是采用一种让人难以理解的暧昧态度处理此事,把其中的过错归咎于树大招风,人怕出名猪怕壮,仅以撤除其斑竹职位保留其荣誉斑竹称号这种如隔靴搔痒的方式了结此事,个种蹊跷很难让人接受。

不是不可宽容别人,但是,操纵“战斗到底”这一ID的人绝没有彻底认识自己无耻行为,更没有真诚地从内心认错并做出详细的解释,而他所摊牌的态度也甚让人寒心:“这里混不下去,大不了我拍屁股走人,大不了你们戮尸!”我觉得该宽容的不应该是“战斗到底”这一ID,更不应该是操纵这一ID进行剽窃的背后的人。

原本我以为这将是一场一边倒的较量,“战斗到底”被封杀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现在结果并不是如此。

我看到网友们的失望,“米米”正在煽动(用词不当,请谅解)“王啦啦”一同离去,相信有这样感觉的真正埋头自己写字的人也不是少数,除了赌气的成分,更多的可能是气愤.伤心.失望,其实,为一个剽窃者而离开,这种抗议的方式也太过孩子气。但是,如果更多的象王啦啦,米米之类的有才情,能耐下性子自己写作的人离开,“我笔我心”这个版块也就真正到了日薄西山的境地。为包容一个欺诈者而伤其他网友的心,孰轻孰重,站长你要在心中重新权衡。

说真的,“战斗到底”以前自己写的东西我也草草浏览了一下,抛开对前沿文字.无聊随笔的拙劣模仿不说,有多少是属于自己的真正的东西?曾有人称,读战斗到底的文字,能读出人生的感悟,不说我,许多人都快要笑死了。我也浏览了战斗到底有的不多的回复性文字,那比他的文章更为不堪。堕落街社区如果把声望建立在这种人身上,实在有些自贬身价。

而,现在,2005年以后,战斗到底作秀的“才气”大概已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失去了模仿的最起码的能力,只能“借”别人的文章来维持自己虚假而廉价的“名气”。

“堕落街”社区不应该有双重的标准,做网站是在做商业,就是现代的商业道德也是要以诚信为基本立足点。对于扫除“战斗到底”这类剽窃他人文章.厚颜无耻的文痞,不仅有利于堕落街社区的声誉,也有助于网站的商业信誉。

很多时候,口碑比石碑要厉害得多。如果人们都说:“堕落街论坛我笔我心原创版块是狗屁,连版主都抄”,那就不是网站站长想听到的了。

如果网站的处理态度就真得如此暧昧,就因为“战斗到底”还算半个“名人”而息事宁人姑息养奸的话,后果,我无法想象。

不要拿网络的虚拟性来为其开脱,网络即便虚拟也是人创造的信息环境,电子论坛背后的人的行为还是社会行为,我们无法完全把网络跟现实生活环境完全对立起来——网络语言同样是人类语言,在网络上传播病毒还是会受社会法律的制裁,同样,在网络上偷东西同样是偷,不是“窃”。

下面几句话对操纵“战斗到底”背后的人说,而不是“战斗到底”这个ID。

战斗到底,好孩子,晚上请盖上被子,好好地想一想,在这个寂寞的世界里,我们还要虚伪,那我们还有什么是真的?人难免会犯错,在错误中成长,在挫败中成熟,但有些错是我们绝对不应该犯的,那不是值不值原谅的问题,而是人格的问题,修养的问题,是比文才更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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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5/19 12:57:00

此文也许会被删,但,没有关系,该说的还是要说

正义所依赖的公理在哪里?

公理精神的缺乏

使我们不是成为黑社会联盟

就是一盘散沙

没有公理

任何誓言都不比面对圣经的公民宣誓

请给我公民权利

再向我宣布公民义务

法的精神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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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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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5/19 13:09:00

看得出,楼主是马甲

要骂人就不要躲起来骂

这点上,楼主是不是很龌龊?



白云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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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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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5/19 13:47:00

暂就“堕落街论坛我笔我心原创版块是狗屁,连版主都抄”一句,我表示不同意见: 这句话有意指我笔我心版主抄袭之意,战斗到底仅是极限视听荣誉版主而已。 历来文人相轻,逮住辫子就猛打,决不轻易放过。这种小家子气的陋习在楼主身上得以体现。 打便打,骂便骂,可还非得用马甲出来说话,惟恐树敌太多。 言“米米”正在煽动“王啦啦”一句,这种“告密行为”不仅破坏了米米在站长心中的美好印象,偏又让米米想爆打楼主又找不到人。 其实楼主才是真正的:这边骂过了,那边换一个ID继续人模狗样。 战斗到底有错。功不掩过。 但这过究竟有多大?衡量尺度怕也不是以楼主之心吧。 因其过,并且是道过歉的过,便封其ID、永世不允其登录堕落街,怕也不是大度君子所为吧? 站长本意希望大家合并共处,楼主却想赶尽杀绝,这不是有违站长本意吗? 这个主题煽动性太强,为什么楼主却又不敢用真实ID了?


CoolBoy宣言:请不要跟我说1+1=2

  1+1=2。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数学老师就教过我们了。

  我们都把它当做一个真理。所以,请不要跟我说1+1=2。因为我早就知道了。

  如果有人跟我说:1+1=1、1+1=3……,我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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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湖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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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5/19 14:36:00

以下是引用杀丑在2005-5-19 12:38:00的发言:

电脑已卖,网吧里打字,一个字就是几个大钱。写快一点,嘈杂处见谅。

战斗到底剽窃已成定论,无需再讨论,在这里该讨论的是战斗到底事发后的态度和堕落街论坛对此事的处理方式。

对于一个大肆剽窃他人作品,通过改头换面转变成自己的东西的战斗到底,何异于小偷这种下三滥的角色,并且事后悔过的态度也颇令人气愤,我从没见一个小偷如此理直气壮:“我就是偷了,你能把我怎么地?我其他的光辉形象难道你没看到?”

对于这样一个素以欺诈鬼混,后以冷嘲热讽对待揭发者的质询,不知羞耻为何物的玩意,在堕落街“我笔我心”这个崇尚“绝对原创”的文学版块,堕落街社区没有旗帜鲜明地予以谴责并封杀,而是采用一种让人难以理解的暧昧态度处理此事,把其中的过错归咎于树大招风,人怕出名猪怕壮,仅以撤除其斑竹职位保留其荣誉斑竹称号这种如隔靴搔痒的方式了结此事,个种蹊跷很难让人接受。

不是不可宽容别人,但是,操纵“战斗到底”这一ID的人绝没有彻底认识自己无耻行为,更没有真诚地从内心认错并做出详细的解释,而他所摊牌的态度也甚让人寒心:“这里混不下去,大不了我拍屁股走人,大不了你们戮尸!”我觉得该宽容的不应该是“战斗到底”这一ID,更不应该是操纵这一ID进行剽窃的背后的人。

原本我以为这将是一场一边倒的较量,“战斗到底”被封杀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现在结果并不是如此。

我看到网友们的失望,“米米”正在煽动(用词不当,请谅解)“王啦啦”一同离去,相信有这样感觉的真正埋头自己写字的人也不是少数,除了赌气的成分,更多的可能是气愤.伤心.失望,其实,为一个剽窃者而离开,这种抗议的方式也太过孩子气。但是,如果更多的象王啦啦,米米之类的有才情,能耐下性子自己写作的人离开,“我笔我心”这个版块也就真正到了日薄西山的境地。为包容一个欺诈者而伤其他网友的心,孰轻孰重,站长你要在心中重新权衡。

说真的,“战斗到底”以前自己写的东西我也草草浏览了一下,抛开对前沿文字.无聊随笔的拙劣模仿不说,有多少是属于自己的真正的东西?曾有人称,读战斗到底的文字,能读出人生的感悟,不说我,许多人都快要笑死了。我也浏览了战斗到底有的不多的回复性文字,那比他的文章更为不堪。堕落街社区如果把声望建立在这种人身上,实在有些自贬身价。

而,现在,2005年以后,战斗到底作秀的“才气”大概已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失去了模仿的最起码的能力,只能“借”别人的文章来维持自己虚假而廉价的“名气”。

“堕落街”社区不应该有双重的标准,做网站是在做商业,就是现代的商业道德也是要以诚信为基本立足点。对于扫除“战斗到底”这类剽窃他人文章.厚颜无耻的文痞,不仅有利于堕落街社区的声誉,也有助于网站的商业信誉。

很多时候,口碑比石碑要厉害得多。如果人们都说:“堕落街论坛我笔我心原创版块是狗屁,连版主都抄”,那就不是网站站长想听到的了。

如果网站的处理态度就真得如此暧昧,就因为“战斗到底”还算半个“名人”而息事宁人姑息养奸的话,后果,我无法想象。

不要拿网络的虚拟性来为其开脱,网络即便虚拟也是人创造的信息环境,电子论坛背后的人的行为还是社会行为,我们无法完全把网络跟现实生活环境完全对立起来——网络语言同样是人类语言,在网络上传播病毒还是会受社会法律的制裁,同样,在网络上偷东西同样是偷,不是“窃”。

下面几句话对操纵“战斗到底”背后的人说,而不是“战斗到底”这个ID。

战斗到底,好孩子,晚上请盖上被子,好好地想一想,在这个寂寞的世界里,我们还要虚伪,那我们还有什么是真的?人难免会犯错,在错误中成长,在挫败中成熟,但有些错是我们绝对不应该犯的,那不是值不值原谅的问题,而是人格的问题,修养的问题,是比文才更重要的问题……

得饶人处且饶人

你不就是想让别人说你的才华盖过你

人家才尽与你何干!

你是在用自己的私心来证明你所谓的正义行为

并引导着一些好事者

这篇贴子的效应无谓就是想在死之前的残息

狗急跳墙的事情我看多了

但是

我不得不赞叹楼主的执着

其实你这个马甲应该叫杀神的

对不对

你意图践踏小丑

这种心理用来的实践后得到的快感是不是很强呢

你这贴最后一段应该是你自己写给自己看的吧!

其实,以你真正的ID来说,你想干什么都可以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5-19 14:36:22编辑过]


我是狼,不是猫,不要用你的狗眼光看我…………

坚持自己,自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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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5/19 15:15:00

本来以为你只在那张帖里面说说也就得了,没想到你才还大行其事,专门开帖来说这事,呵呵,十足一跳梁小丑的嘴脸,捡了便宜还卖乖。

白痴都知道楼主是马甲,估计缝这个马甲就是为了闹这个事的,且不论你举的这些事是不是正确的,但从你披上马甲搞这个事的时候开始,你人格上的自卑心态就开始呈现出来了。

想必楼主应该是战斗认识的人,说不定还是仇人,楼主这样做的目地是为报私仇吧。其实你在这里检举揭发别人抄袭是对的,因为坛上谁都不能否认你这种行为的存在,但你打击报负敌人的地方不是这里,如果你真是为了论坛上的文笔风气作清洗的话,那请你大可大大方方地脱了马甲,把你的真面目露出来。

楼主太低估了民众的智慧了,现实与网络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差距,请不要忘了现代人大多麻木,很难煽动的,更何况是网络上,谁会甩起你。

刚刚睡完午觉,脑子还不是很清醒。白话了这么多,只是针对楼主,对于战斗抄袭一事,不作评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朴的浪漫,自在的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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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5/19 15:21:00

不要拿网络的虚拟性来为其开脱,网络即便虚拟也是人创造的信息环境,电子论坛背后的人的行为还是社会行为,我们无法完全把网络跟现实生活环境完全对立起来——网络语言同样是人类语言,在网络上传播病毒还是会受社会法律的制裁,同样,在网络上偷东西同样是偷,不是“窃”。

说得好!!!!!!

骂得好!!!!!!!!!

这是我在师大看到的最好的一篇也是最让人觉得这个论坛还有它一丁点正义和理性的文章了。

这根本不是抄袭的问题,而是人格问题,而是作为一个宣传者和一个用文字写字的人的职业或者说不身道德问题。

用不用马甲跟骂不骂人骂什么人有什么联系?跟他犯的错误有关系吗?有意义吗?

当然,堕落街垃圾太多了,我一直跟人这么说,假如这篇文章发在中南,你绝对会被中南的人视为英雄,但是很遗憾你只是发错了地方。

人的素质是和教育环境有关的,中南排行全国第17位不是没有理由的,我没参加过这里的聚会,说实话我很不屑,米米上次约我我推了,现在从心底感到很庆幸。

楼主是个勇敢正直的人,非常勇敢,我很敬佩也很喜欢。真的。如果你还是个有魅力的人那就太好了,希望在生活中你可以变成我的良师益友。



忘却,虚伪的谎言,那穿过视眼的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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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5/19 15:35:00

我对我自己剽窃的行为已经感到自责。DK以前当你是个朋友,现在被你发现我人格有严重问题,自然我也没脸做你的朋友。但我希望你仇视的敌对关系应该放下了,我并没有伤害到你,当然如果你肩负着呼喊社会正义,维护人类信仰的重任,就另当别论。

如你所言,我抄袭已成事实,至于你说的把光辉形象搬出来,我也不便在辩解,如果你的攻击点放正,我没有任何话好说。

再说你草草浏览了我以前的帖子做出的评价,我认为你大可如此含辛茹苦,如果论坛一定要封我ID,也绝对不会是因为我以前帖子一文不值,我的文字狗屁不通而做出决定的。我强调过几次,我不认为我发的东西价值多大,能博大家一悦足以。

你对我严重阻碍堕落街论坛发展给予的高度肯定我不与评论。关于一个网站如何发展,如何商业盈利,我一窍不通。但如果真象你所分析的那么严重,我想开心会做决定的。另外提一下我跟开心并没有什么私交,这点上你有些误会。

最后谈谈你所在乎的侧重点--虚伪,从你揭发我丑恶行径的整个过程中,此篇文章实属狗尾续貂,最后一段更是了然无味,我已经说过,我的所做让大家已经确定,我的人格有问题无须置疑。而你本来挺不错的正义形象,最后来这么一句:“在这个寂寞的世界里,我们还要虚伪,那我们还有什么是真的?”矫柔造作的呼喊,实在大可不必。

封我ID我无话可说,我要说的都说了,我只希望你明白我并没有在狡辩,顶多是态度上没有很恭敬的面对你的教诲,这也是出于你过分的言语。如果你还不满,还未平愤,就当这是一场光明与邪恶的斗争吧,人们的虚伪让邪恶有机可乘,但你要始终相信,通望光明的道路是艰难的,坚定你的信念,恶人始终是恶人不堪教诲,不值得原谅。



走在寂静里, 走在天上, 而阴茎倒挂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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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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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5/19 18:10:00

哦 原来也许是DK 也是元老级我笔风云人物

看来战斗的这篇回帖能解许多人心中之惑了

我是一个看客 历来厌恶剽窃的行为 也在刚进论坛之初就发表过战斗文字风格对石康之流的模仿过于强烈的言论 (当然 那时候不知天高地厚 自以为读过本晃晃悠悠就有权发言了 结果战斗一句不识石康其人让我好生郁闷) 但关于这次的剽窃风波 我想发表一点小小的看法 这个社区是虚拟的 所谓写手也就只是个网络中的符号而已 也许这个称谓能带给某些人适度的满足感虚荣感 但却也不会给予其什么实质上的鼓励 所谓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姑且不论战斗其人文字功底到底如何 他在这个社区拥有为数不少的拥泵是毫无疑义的 杀丑先生 你姑且换个角度来想来看 别人喜欢战斗的文字甚至盲目的崇拜战斗的文字 难道仅仅只是因为他的字吗? 我想在这长久的名声积累过程中 论坛管理员有意识的人为炒作也是脱不了干系的吧 在此前提下 你认为管理员会让自己精心树立的一块牌匾倒下吗? 要再培养一个那得再花多少时间? 其实 杀丑先生 若你真是DK的话 你不也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你在我笔的地位何来? 不也是例任斑竹对你的大力赞赏与推荐而来? 象你们此等例子 在我笔有不少 诸如以前的罗小白 王吧 潜意识 说实在的 我只在我笔看到过一个特例 不知道还有没有元老级人物记得他 他好象叫bart 也许我打错了 自从他揭发某人的剽窃后 就此从论坛中消失了 在我看来 他当初的名声至少是全靠自己得来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 你们这群写手的确有着令人佩服的一面 你们的码字功夫的确高不少人一等

话扯远了 其实我一开始是想说 现如今的歌星有好的有差的 可不都是一样的红吗 出的唱片不论质量仍然大卖 两者的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每个人的眼光与审美标准不一样 战斗不可否认 他在这个社区也已经是星了 所以 别人现在看他的字不再是纯粹的看字 而是一种盲目的追捧 (请原谅 我用了追捧两个字 战斗的拥泵别追杀我)哪怕现在战斗写的是无字天书 我想还是有人会说 战斗境界就是高 写的东西都和别人不一样 呵呵 所以 杀丑先生 你所指证的剽窃不会给他的拥泵带来多大的震撼 该停止了 我想你自己现在也该意识到这点了

无论是以前的师大论坛 还是后来的河西论坛 或是现在的堕落街 有一点从来都没变过 名气决定一切 黑可以变为白 白可以变为黑 (这也是所有论坛的通病)你若真是常年混迹论坛 早就该有如此的感悟 当然 你若真是DK 用自己的主ID叫阵的话 那胜负如何又是一说

PS:别的暂且不论 楼主的这篇主题帖写得挺不错的 很是欣赏



剑折人断肠

               生死两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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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贴心情 Post By:2005/5/19 18:28:00

高手就是高手,连马甲也看得出来是谁的.



ˋ☆ˊ⌒_⌒姓张的!不要给你脸!你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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