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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同题小说不同演绎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拿笔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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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题小说不同演绎  发贴心情 Post By:2006/2/6 18:58:00

The Embrace(安)
我叫安,刚过完二十六岁生日不久。
就在两个月前,我经历了一场感情上的波折。长痛不如短痛,我与交往了几年的男友干脆利落地分手,接着我丢掉了自己的工作。在一段时间的消沉之后,我终于说服了自己,扔掉了原来的手机号码,带着工作以来攒下的全部积蓄来到了上海。
我要重新开始。
我想我没有必要苛刻地对待自己。来到上海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租下了一套房子。所在的小区很清洁,我租的是一间房,带着袖珍的厨房和卫生间,有简单的家具,价格也还算公道。虽然是公寓,但人并没住满,大部分的时间还是很静。透过窗户可以看见楼前的树,那些绿色的大片叶子在阳光中微微晃动。
我觉得自己正在变得坚强起来。只是,当我一个人站在树阴里的窗口向外望,我看到阳光温和地照在翠绿的叶子上,把树叶映得近乎透明,这个柔软的场面总是让我无限怅惘,有几次几乎要落下泪来。
但是我想我一定会变得越来越坚强。
原本以为顺利地找到房子会是我开始新生活的好兆头,可是结果却不然,这座对于我来说全然陌生的城市里似乎没有适合我的位置。每一个晚上,我没有任何去处,只能待在房间里,光脚坐在床垫上用笔记本电脑上网。这是我唯一的娱乐和宣泄。
无数陌生人像平缓的水流一样从我面前经过。我同时开着ICQ和OICQ,来者不拒,没有什么人是我不能接受的。每一晚我和许多人打招呼、道别,然后在下线前删除他们的名字。
这天,我同时和好几人无关痛痒地聊着天,五个,或者是六个,早已练就的过人的打字速度让我游刃有余。在谈话的前十分钟我对他没有什么印象,直到我注意到他的ID。
Embrace。
简简单单的一个英文单词,以平静的姿态进入我眼中,却让我的心蓦地一动。这个词翻译过来就是——“拥抱”。Embrace,e-m-brace,我叹息着,念,这个单词从我的唇齿间流泻出来,有着优美流转的发音。
完全没有道理可讲,这个带着温度的单词在一瞬间就将我打动。原来,在那副漫不经心的姿态下,我已经寂寞到了如此不堪的地步。
不再理会其他人发来的信息,我开始把全部注意力集中在他一人身上。很奇怪的是他的个人资料几乎为空,年龄也没有填写。但是我全然不顾,我只知道,我要抓住这个赏心悦目的名字。
我和那个男人彻夜谈话。他是个让我感到新奇的人,有很渊博的知识,在文学方面有一定造诣。记得他提到了济慈的《无情的美人》和《拉弥亚》,还有斯托克的《惊情四百年》。他好像对有关吸血鬼的作品格外钟情。
人们通常只知道吸血鬼是一个特殊的神秘的种族,他们非鬼非神,要靠吸食鲜血维生,Embrace说,但是按照资料上记述的,吸血鬼其实是某种程度上的死尸,他们没有心跳和脉搏,也没有呼吸和体温,而且永生不老。但是他们有自己的思想,会思考和交谈,也会四处走动,甚至还会受伤和死亡。
“……你为什么会对这些感兴趣?”我问。
他笑,“你不觉得神秘、嗜血、永生……这些词语很迷人吗。”
深夜里,他的话在电脑屏幕上一行一行地浮现。我盯着那些词语,突然觉得指尖微微有些凉。
我们很快熟悉起来,聊天的话题也越来越随意。他告诉我,他的职业是给几家杂志社画插图,定期地接到工作任务,然后绘图,在电脑上加工、着色后传给他们,只要愿意的话,可以过得很清闲。我也知道了他平时深居简出,喜欢在幽暗、静寂的环境中工作,甚至知道他的房间挂着厚重的双层窗帘。
我的好友里只留下了他的名字。我喜欢这种感觉,在安静地深夜里,两人不急不徐地说着话,而且只要我抬眼,就可以看见那个让我心中一暖的ID。Embrace。
聊天时,我和Embrace偶尔还会谈到吸血鬼,这个话题不再让我心生怯意。我甚至还在网上搜了不少关于吸血鬼的图片。也许是因为我自己的兴趣,也许,是因为他。
图片里,那些吸血鬼英俊,貌美,即使是他们在吸完血后,口角鲜血淋漓,也拥有着一种诡异的让人不可抗拒的魅力。
我曾很多次试着去想被吸血的过程,闭上眼睛,尽可能细致入微地去想。最初的颤栗感觉过去之后,会有一种很奇异的快感。表面上看这件事情很血腥,可是在那一瞬间,全身的鲜血涌上来,带着灼热的感觉从颈边流出,整个身体都随着那股血流暖起来。被吸食者应该没有太大的疼痛,只要我们能按捺住自己内心的恐惧。在那个过程中,吸血者和被吸血者是最最接近的,他们之间毫无隔膜,有种潜藏的亲昵意味,无限缠绵。
这个世人眼中或真实或虚幻的族类,拥有着异于常人的能力,人类几乎不能与他们抗衡。但是不知为什么,对他们我有一种莫名的同情。当一名凡人被迫成为吸血鬼之后,他变得强大,永生,同时他也开始躲避阳光和高温,渐渐发现自己无法抑制对鲜血的渴望。生生世世都是这样度过。寂寞地度过。从前的亲人、朋友,这些情感已经失去意义,他们已不是同类。目送着身边的人老去,死亡,只有他留下来,永远地留在这里。
一次我把这些感受说给Embrace,他突然间沉默下来,我也没有再说话,就这样过了一会儿。
“你过于敏感了,想得太多。这对你不好。”
我呆呆地看着那行字,说不出话来。
“有时间的话,我们见个面吧。”屏幕上出现这一句。
一时间,我不知道要做出怎样的回答,我的手轻轻地搭在键盘上,右手的食指很细微地摩挲着“H”键。我隐约地感到自己正在做出一个意义重大的决定。也许有什么非同寻常的事情将要发生。在前方,一种强大的力量正在向我召唤,我的理智提醒自己,要慎重,再慎重一些,但那种力量让我无法抗拒。
我的电脑正在重复播放着一首歌,是我最近听得最多的一首英文歌曲,《30 minutes》。三十分钟。空幻的女声在唱着:
30 minutes,a blink of an eye (30分钟,眼神的一次闪烁)
30 minutes,to alter our lives (30分钟,转变我们的一生)
30 minutes,to make up my mind (30分钟,来确定我的想法)
30 minutes,to finally decide (30分钟,做出最后的决定)
有了歌声,夜晚反而显得更加寂静。我的手指在键盘上敲击,发出清脆的声音。
我说,“好的。”
我约了他来我住处吃晚饭。他听到这个邀请时有些惊讶,应该是没想到我会这样毫无顾忌。但是我没有什么好怕的,我们之间没有必要再迂回了。如果真发生了什么,那我就去承担。
这是我租下这所房子后第一次这么隆重地准备一顿晚餐。亲自做了三四个小菜,又从附近一家西餐厅订了几道,想了想,又要了一瓶红酒。
一切基本就绪后,看看表,马上就要到七点半了。
Embrace如约而至。
拉开门的那一刻,我像对着一个老朋友那样绽开平静的微笑。
他和我想象得差不多。穿着条纹图案的衬衫,脸色显得有些苍白,但是眼睛很有神,他也在笑。我有种奇怪的感觉,假如他的笑容消失的话,那个眼神大概会十分阴郁。挑挑眉,我很快地让自己摆脱了这种想法,他的ID在我脑中一闪而过。那个陪伴我好多个夜晚的Embrace,现在来到了我的面前。
简单地点了点头,我让他稍坐片刻,转身去厨房将最后做好的几盘菜端了出来。
在餐桌边坐下,我分别给两个杯子倒上酒,然后和他对视。突然觉得很有趣,这明明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却是这么波澜不惊。
“吃吧。”我对他举举杯子。
他夸我做的菜味道好。我看着他一副津津有味的样子,也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
但我们都吃得不多,倒是不时地喝一小口酒,边喝边聊着。他的声音低沉悦耳,吐字很清晰,即使是说起话来,也让人觉得静静的,像是黑夜,或者是一眼望不到底的深潭。
“对了,一开始你是怎么会迷上吸血鬼的呢?”我转动着手里的酒杯,缓缓地问。
Embrace抬起头,“哦,这个,很早的事了,杂志社做了一个东西方各类魔怪的专题,由我负责配图,自然也就了解到了一些,当时就觉得很有意思。”
我没出声。窗外忽然起了风,远远地可以看到昏暗的树影晃来晃去。天已经黑下来了。
“呵呵。”他突然笑了一声。“你是不是害怕了?”
我抬起头,他的眼神正幽幽地看着我。有些古怪。
“没有。”我镇定了一下,把酒杯放到桌上。
杯中波尔多的红色像鲜血。
“你——还从来没有问过我的名字。”他说。
“对我来说,你就叫Embrace,这名字真的很好。”
“真的?”他的目光忽然一闪。“难得你会喜欢。其实以前也有人觉得好,可等她们知道这个名字的由来时,就都改变主意了。”
“哦?”我有点恍惚地看着他的眼睛,顺口问道。他的瞳仁呈微褐色。
“你可能知道,如果一个吸血鬼打算把一名人类变成吸血鬼,就得在吸血后反过来将自己的血液给对方。两种血液融合到一起,人类才有可能被‘发展’成吸血鬼,这个过程叫做——初次拥抱。经过初拥后,那个被吸血的人就成了之前那个吸血鬼的后裔。”
停顿了一下,他接着说,“初拥,在英文里的专用语,就是‘The Embrace’。”
我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在他脸上,他的脸色本来就白,在灯光下更显出一片惨然。
“所以说,不是你一直理解的那个意思呢。”他唇边勾起了一抹笑容,有点不怀好意。“还觉得这名好吗?”
寂静。一种冰凉的感觉无声地披下来,已经从头到脚。
天已完全黑下来了。这座楼的隔音效果很好,我听不到从隔壁或者楼上传来的任何声音。
我们喝酒已经喝了大半个小时,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红酒的关系,我有些轻微的晕眩。
向房间门的方向瞟了一眼。和他比,我坐的位置离门口更远一些。
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站起身,我尽量从容地踱着步子走到他身后,将手搭在了他坐的椅子背上。
“你懂的东西真多。你刚才说到初拥,但是,如果吸血鬼不把自己的血交还给被吸血的人呢?结果会怎么样?”
他的声音很稳定:“那样的话,被吸血的人就不会成为吸血鬼,他也许会死。”
我沉吟着,右手轻柔地抚上了他的肩膀,然后屈下身子,将头也靠了上去,我的长发擦过他的肩膀。
我能闻到他身上散发的诱人气息。
他整个人忽地一颤,然后僵住。
“怎么,你觉得冷?”我问。
“不,我不冷,你……”他转过头来看我。他的声音变得和刚才不太相同,似乎是非常艰涩地在我耳边响起。
“是呀,”我冲着他嫣然一笑,“我真的很冷。”
我缓缓伸出左手,摸到了他的脸。他猛然一震,突然想从椅子里站起来,挣扎了几下,最终还是动弹不得。
我的右手,一直稳定地放在他的肩膀上。
“吸血鬼的力量远大于常人,而且拥有人类无法获得的异能。这一点,我想你也知道吧?”我问。
他瞪大了眼睛,茫然地望着我。我很耐心地等待着,看着他眼里的惊恐一点一点堆积。
他的喉咙里发出暗哑模糊的叫喊声,开始全力挣扎。我贴近他,低声耳语:“其实,我不打算发展后裔。”
酒杯和盘子被他狠命挥动的手打翻,汁水四溅,波尔多的红色像流淌出来的血液。
左手掩住了他的嘴,也固定住他的头,我冰凉的嘴唇终于接触到他的脖颈。
那一瞬间的温暖触感让我满足地闭上了眼睛。
温热的血。
血源源不断地涌上来,从他颈边流入我的口中。我在刹那间被滋润,活力灌注到身体各处,我感到难以言喻的快慰。
脑海里有歌声在盘旋,是那首《30 minutes》:
30 minutes,to whisper your name (30分钟,耳语你的名字)
30 minutes,to shoulder the blame (30分钟,担负起所有过错)
30 minutes,of bliss, thirty lies (30分钟的狂喜,30个谎言)
30 minutes,to finally decide (30分钟,做出最后的决定)
我的眼睫毛安静地垂着,吸吮。
两个月前的一天,我在一间pub玩到深夜,出来后也没有打车,想吹着风走一走。
记不清是在哪条荒凉的街道上,我见到了一个俊美的面色苍白的男人。他抓住我,将头靠在我的肩膀上。我的颈侧忽地一痛,灼热中,意识逐渐消失……
半小时以后,我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我不知该不该庆幸自己居然没有死。
多可笑。我不能确定自己算不算还活着。只知道还不能算死。
长痛不如短痛,我与交往了几年的男友干脆利落地分手,接着我丢掉了自己的工作。在一段时间的消沉之后,我终于说服了自己,扔掉了原来的手机号码,带着工作以来攒下的全部积蓄来到了上海。
我要重新开始。
我松开了手,他的身体无力地从椅子上滑落。我看见他失血的面庞和没有焦距的眸子。
血从我嘴角滑落,一滴,两滴。
“其实直到现在,我还是觉得,Embrace是个很好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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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mbrace(embrace
我叫embrace . " embrace,e-m-b-r-a-c-e ",我仍记得那个叫安的女孩,翘着二郎腿,很舒服的斜倚在沙发上,若有所思的凝望着那一个个慢腾腾攀升的烟圈,然后,不紧不慢的吐出这一个个音节时的情形,看得出她对名字有多喜爱.那个晚上就如那萦绕满室的烟雾一般显得悠然,绵长,而又神秘,迷离.

自然,和许多人一样,我是地地道道的黄皮肤,黑眼睛,一生下来也是叫"狗三娃子"的.从小到大我走过的路可谓一帆风顺,只是在高考那年填报志愿时,我咬定了非北大不可,孰料第一年就差了三分,第二年差了三十分,第三年更整整差了五十分.....这学习成绩就好象过了青春期的女人,任你如何用化妆品来弥补时间,也每况愈下了。长此以往,我恐怕休说去北大一展宏图,只能去北大荒打工垦荒了.
于是,等到第五年上,我颤抖着手将志愿改到了上海,在我以为,不能进京城风光,那去洋埠开开荤也蛮不错的.
光阴似箭,总是太匆匆。窝在大学里呆呆的瞄着年轻活泼的英语老师那麻花辫晃悠了四年后,我已经28岁了。每次,父母来我工作的地方探望我时,总要翻箱挪床的折腾一番,待到发现并不见一根长发,一个唇印这些暧昧的信息后,就语重心长,旁敲侧击的叮咛几句 :"狗三娃子,你也不小了,俗话说,女缺男,少个顶梁柱,男缺女,少个主心骨,我看你也该成个家了吧."
我只有唯唯诺诺,心不在焉的支吾开去.其实我心里何尝不急呢?有许多个夜晚,无论盛夏酷暑,亦或三九严冬,我都精赤着上身,只着一条犊鼻短裤,在房间内踱来踱去.往往还要打着个手电筒,拿着本《聊斋》,躲在被窝里,一边掩嘴窃笑,啧啧赞叹,一边惆怅感叹,神思茫想半天.外面一旦有些风吹草动黄叶落,我就马上将手电筒捻灭,三下五除二,短裤一扔,望床上一搁,微睁开双眼,装得鼻息甚是沉沉。可目今这“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年代,住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别说见到一只狐狸,就是想去解救一条蛇什么的都没机会,有许多次了,我盼啊盼的,睁开眼一看,往往却是一窝窝老鼠,想来耗子精并不咋样的。唉,小生独处,不惯无狐,我思前想后,长嘘短叹,辗转反侧却无奈漫漫长夜何。
我也并不是没谈过恋爱,从28岁开始,我就马不停蹄的奔走在各个婚姻介绍所忙相亲,但都短不过几天,长不过一月就无疾而终。每次相亲我都当成人生的终身大事来实践, 涂抹得油头粉脸,花枝招展,再雄赳赳,气昂昂奔去,结果,一顿饭,一杯茶,一柱烟的工夫就灰头土脸而归。
当然了也不是一无所获,每一次恋爱我都能发现自身存在的严重不足,从而在不断完善中。比方说,第一个女孩与我分手时曾经无比轻蔑的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你也不拿块镜子照照自己,什么德性!”从那以后,我的房间里就摆满了大大小小的镜子,我左顾右盼,瞻前顾后,横睥斜掠,然后点头哈腰,拱手作揖,关在房内在练习了足足一个月的风度姿态之后,就踌躇满志的出门了。于是,相亲的第二个女孩就很真诚的建议我:“你除了长得帅,有点像andy liu之外,就别无是处了,可我喜欢的是F4哦,你落伍了,再说了,男人嘛,事业心才是第一的,长相马马乎乎凑合就行了。”这话噎得我当场晕倒,马上集中精力,没日没夜,废寝忘食的加班加点工作。但当某一天,我加完班打的匆匆赶往约会地点时,仅仅因为迟到了三分钟,第三个女孩就这样吹了...
往往第一个女孩说我呆板,迂腐,第二个女孩就要骂我耍流氓,轻薄,没一点正经了。屡败屡战之后,我自认已经百炼成钢,百折不挠,心如磐石般坚固了。“看透了,真的看透了!”我逢人便愤愤然,“女人嘛,不就是三点一线,比咱大老爷们能强多少哟,等咱有了钱,握了权,女人要一次买四个,厨房一个,卫生间一个,客厅一个,卧室再一个....”话虽如此说,苯小孩也固然坚强得像石头一块,可毕竟晚上寂寞难耐。
在这段艰苦难捱的日子里,我疯狂的迷上了网络。照着那一个个漂亮闪烁的头像一点就是一长串话语传送过去,或深情款款,或呢喃燕语,寻章摘句,东拼西凑的妙语不断。三分世故,七分吹嘘,再十分用点心,使得我在网络上吊起女人的膀子来可谓得心应手,十分顺利。我每天的活动都安排得满满的,星期一是陪小红,星期二是翠翠,星期三是花花.....那一句句甜得发腻,肉得发麻的情话在我已形成公式化,脱口即出,毫不费力之极。每个星期拟就一套,然后挨个传递下去。
尽管如此,我心里却总有点空空的,网络终究是虚拟的,大家只是寻开心,逢场作戏而已。我虽然那么的渴望女人,渴望温情的安慰,但毕竟仍有点自尊放不下,诸如为了一个网友去哭啊,下跪啊,一天一个电话啊还是做不来的。我也不会死乞白赖,撒泼使计,软缠活磨的要求见某个网友。
直到安的出现,打破了我一贯的生活节奏。我不知该如何去描述这样的一个女子。她总是忽远忽近,若即若离,却一刻也没有离开过你的心房。她会静静的聆听你的忧伤,烦恼,然后提出许多中肯透彻的意见。你以为她很世故老练吧,可她有时偏又活泼得像个小孩,有着银铃般的笑声和最直接纯朴的思维方式。慢慢的,我把qq上所有的人都拉入黑名单,开始了彻夜的与她周旋。
我发现我们实在是有着太多的兴趣爱好和共同语言了,大到“发现”号航天飞机升天,小到埃及艳后的鼻子,我们往往彼此先提出一个看法,一交流,却不异而同的开心大笑起来,因为观点太雷同了。
我们都喜欢文学,而在某个方面,我记得所有中外文学上描述的男女间那档子事,从楚襄王与神女的高唐之会到卓文君与相如的月夜私奔,苏小妹是如何三难相公的,穆桂英是怎样设擂招亲的;我不但记得雎鸠的叫声是“关关”,也背得鲁迅的那首“野菊的生殖器下面,蟋蟀在吊膀子”,可除此之外,要说到其他方面,我就有点讳莫如深,不知所措了,幸好,这些东西已经足够抚慰两颗在长夜里都有些孤单而空洞的心灵了。
不知是哪一天,也不知是出于何种不怀好意的目的,我们的话题慢慢引到了黑夜的主人——吸血鬼上面去了。古今中外的女鬼,艳鬼我是了解,并且无比期盼过的,于是我津津有味的咀嚼回味着一个个香艳动人的故事,在经过我丰富想象力的延展和生动的加工描述后,再将它传递给安,每当此时,我只觉得自己是莫名的无比兴奋,就好象与生俱来被压抑的某些东西被一点点释放,有情欲,也有邪恶,甚至有一丝丝偷窥的快感。
如水的日子哦,在我们并不分白天黑夜的缠绵中,转瞬即逝。我开始变得若有一天不见安,便坐立不安,惶惶不可终日起来。我明白,我已经深深的依赖上她了,我迫切的想见她一面。而在此之前,无日无夜,我的脑海里总在重复着同一的动作:坚持不懈的将安的碎片整合起来。她是安静的,爱幻想的。她喜欢淡紫的旗袍,因为这样看上去有点神秘,在阴阴的室内能散发出氤氲的气息。她说她喜欢舒展开四肢,光着脚丫仰面躺在地板上,将红酒点点滴滴洒得漫天飞舞......
我忐忑不安的将要求见面的信息发了过去。然而,我竟没料到她应允得是如此的爽快,干脆利落,而且直接邀请我去她家吃晚饭。这令我因激动,期盼而颤动的心微微有一丝失落,原料她必定会说不,然后我再施展浑身解数,以三寸不烂之舌游说一番,但来得如此之快竟让我准备舒舒服服享受的欣喜感无着力之处。而且我本以为,应该在午后斜阳的金色铺满大地时,邂逅安在某个公园中,风一吹,落叶缤纷,她白色的围巾飘了起来,她一声惊呼,手一松,抱在胸前的书掉在地上。于是,我赶忙紧走几步,拾起书,恭谨的递给她,她羞涩的一低头,我就顺便握住她的手......
看看手表,时间还早,该准备的都已经就绪了。从电脑前立起身子,我最后一次走到镜子前,仔细的端详自己一番。蓦地心底闪过一丝不安的感觉,原来我的双肩因为长期圈在靠椅里而微微有点向内缩,舒展不开。左看右瞧总有点委琐的味道。我打开冰箱门,找了两个充气袋,环脖颈在西装下垫起来。这样双肩看起来便显得宽阔壮实些。忽然忆起安说过她最喜欢红酒了,于是摸起两瓶,望口袋里一兜。显然,西装衬衫的口袋里鼓凸起两瓶红酒是不太雅观,协调的。于是,我将充气袋塞子拨开,然后把红酒倒了进去。
出得门来,夜幕已落下。街市上的霓虹灯一盏一盏闪烁起来,一家家夜店的主人也站在那灯火辉煌的金字招牌下面,扯着嗓子不遗余力的招呼起来。
“兄弟,哎,兄弟,你慢走,有好货!”我正以惯有的节奏赶着步子,冷不防被一只手臂牵住了胳膊。随之,一张带着诡笑的脸孔凑了上来。
“什么货?”我茫然不解的应道。
“你跟我来!”那神秘汉子松开手臂,招招手,向一条小巷子里走去,我跟着拐了几拐,在巷子的尽头出现了一块刺眼的红字招牌:“成人用品专店”,那男子返身入内,马上拿了一小瓶红色液体跑了出来:“兄弟,这是刚从泰国进口的“魅力无限”,世界上最强大的催情剂,只要一小滴,无论多么坚贞不屈的女子,都将会意荡神迷,半痴半睡,任你摆布。”
这东西真有这么大的威力,我满是好奇,一想到即将与安的约会,当彼此聊得情意绵绵,互相属意之时,却缺少相应的催化剂,临门一嘴始终羞于出口,抓耳挠腮而不得一亲芳泽,那滋味一定很难受。何不在这里买上一瓶,然后再灌到红酒里,到时彼此心照不宣,无声胜有声呢......我掏钱了。
安的门打开了,并不太强的淡紫色光线下,酝酿着一股神秘和暧昧的气息,然后我就看到了安。她的脸色非常之苍白,仿佛终年不见血色,眼睛半闭着,又似乎在凝神望着某个角落,不知为何,我突然感到一阵揪心的寒意。 然而这时候由不得我思索和退缩了,我看到安已经拿着酒杯迎了上来,殷红的酒在杯中荡漾,面前又是安令人心醉媚惑的眼神,我毫不犹豫的喝了下去。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喝了多少杯,朦胧中却看到安眼中的温柔旖旎突然消失了,嘴边露出了尖利的牙齿,扑上了我的肩膀。我虽然在醉中,眼睛也不由得流露出一丝惊恐。我以为她发现了我身材伟岸壮阔是伪装的真相,而万万没料到她竟然是吸血鬼。
安眼中的贪婪神色更炽,更迷离,颊边的一抹红晕慢慢的扩展起来,微张着的嘴唇看上去更如一朵盛开的桃花.....慢慢的,她的眼皮搭拉下去,脸上的笑意更浓.....
o ,come on,宝贝,我不求什么天长地久,只愿此时春宵一刻便胜却无数.....o,come on,管她什么吸血鬼,说甚么难缠鬼,那个什么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那个酒熏熏兮室内暖,壮士一入洞房管他还不还?o,come on,我火从心底起,色向胆边生,天设帐篷地做媒,先把个好事乖乖咙冬办了再说。
对不住了,安,我谨守了三十年的防线一旦崩溃,我尘封了三十年的感情一旦释放,必将如滔滔江水一发而不可收拾....我养了三十年的如狼似虎的兵眼看就要倾巢而出。三十年弹指一挥间,如今梦想一旦成真,抚今思昔,不由得我不感慨万分,涕泪横流,我一阵眩晕,心潮澎湃不已,久久难以自持.....
今夜,一朵玫瑰将静静的热烈的绽放,今夜,一头人民的老黄牛将开始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土地辛勤的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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