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摆在我们面前的《红楼梦》就是这个样子了,本应该没有人能够再去动它,因为它已经定格在1763年2月12日(农历癸未除夕)这一天——百代风流巨子曹雪芹溘然辞世。可是,大行其道一百五十多年之久的程高刻本及其他版本,都不是雪芹原著的真面目!直到上世纪30年代以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80回未完成稿(以下从通称《红楼梦》,专指《石头记》80回本)的十余种抄本,才陆续地被发现(1927年,胡适在上海发现了第一个抄本甲戌本,新红学由此而发端,这乃是激动人心的伟大的文化事件)。虽然雪芹留下的是一尊断臂维纳斯,然而,它是见证作者20年心血的真品,它不会再淹没了——真是不幸中之万幸!而经程伟元、高鹗篡改、续完的所谓120回“全本”(一说高鹗只是编辑、校订者,后40回乃曹家某人所续写),在它的面前顿时黯然失色。
《红楼梦》是一座艺术宝库,又是一座艺术迷宫。它的魅力,激发了人们续接维纳斯断臂的空前热情和无尽想象力。不过,人们只能从80回存稿的文本和脂砚斋留下的万余言批注出发,开始自己的探佚之旅;因为历史太无情了,几乎没有给世人留下关于这位天才作家的任何史料。
程高本后40回,至今还有人对它的“凤姐掉包、黛玉焚稿”等续写情节赞誉有加(如林语堂),姑不论其艺术水准先自矮了一大截,根本就不符雪芹原意。史湘云,这个与黛玉、宝钗、宝玉“四人一齐笼住”、“皆为书中正眼”(脂砚)、地位与黛玉并列的女主人公,后40回中几乎消失无影。重要原因之一,是程高本没有看准作品的主题,或者有意回避有意曲解了(也有可能是出于不得已的原因)这一主题。
张爱玲说,假如来个《红楼梦》少女选美,“内中要数史湘云呼声最高”。当然,可爱的还有黛玉,宝钗,晴雯,妙玉,探春……,但“其实自有《红楼梦》以来,大概就是史湘云最孚众望”。那好,我们就从史大姑娘来发抉《红楼梦》的真主题。
一 “怀金悼玉”金者谁
如果说《红楼梦》第二回是全书的思想大纲,透露了曹雪芹的哲学思想,他的“正邪两赋”的人性观,写作动机,以及作者所追求的思想艺术目标这些重大信息,是解读这部小说的总钥匙;第五回则是全书的艺术大纲,《金陵十二钗》正副册的判词、曲子,用近乎谜语的隐喻性韵文,透露了主要人物的性格、命运史。这是解读小说主题(即主要人物和他们的纠葛,情节结构的骨架或主线)的总钥匙。
周汝昌说,《红楼梦》不好读。不好读的原因之一,是我们对曹雪芹独创的艺术手法、丰富的技巧、随处可见的隐喻暗喻象征,有待研究、习惯。这也是一把有关艺术方法的重要的钥匙。几把钥匙同时启用,才有可能打开迷宫。
先看总曲:
红楼梦引子 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可见《红楼梦》主题十分明确:怀金悼玉。怀悼者,贾宝玉也;玉,林黛玉也;金者谁呢,一个是有金锁的薛宝钗,一个是有金麒麟的史湘云。众说公认是宝钗,却是未必。
脂批透露,将有宝玉宝钗成婚(当然不是王夫人、凤姐施计,而是贾母去世,由贾母定夺的“木石前盟”落空,一向不喜欢黛玉的贾妃元春为宝玉宝钗赐婚)。姑且不论宝钗、宝玉并不相爱(这是另一篇大文章),夫妻整日厮守,何“怀”之有?既然怀想的是宝钗,红楼梦曲子里怎么会有“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薛)”?贾宝玉又何必“悬崖撒手”去做了和尚?
总曲子的下面有脂批:怀金悼玉,大有深意。有正本作“怀金悼玉,四字有深意”。如果明明白白摆着,一看就知道是怀念宝钗,如何称得上“深意”?
《红楼梦》的笔法,鲁迅说,“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脂评说,“事则实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带、有隐有见、有正有闰,以致草蛇灰线、空谷传声、一击两鸣、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云龙雾雨、两山对峙、烘云托月、背面敷粉、千皴万染诸奇书中之秘法,亦不复少。”戚蓼生序云,“一歌也两声,一手也二椟”;周汝昌说,“一笔多用”;《红楼梦》正文有风月宝鉴两面皆可照人的情节,脂砚特意挑明了说,作正反两面看,方是会看。这些慧眼,都触及到了雪芹的独创技法,表达起来仍有力不从心之憾;不过贵在心领神会,痴情方许说红楼,慧眼方许看红楼,诚可信也。怀金之金本是“两山对峙”,却写得“云龙雾雨”,并不说破,正是“一击两鸣”“一声两歌”之法。
以上及下文主要是补周汝昌先生之证(参见《红楼梦新证》);关于史湘云的命运结局,我将给出与诸位前贤有所不同的新的解读,
二 “ 旧时真本”并非子虚乌有
赵之谦《章安杂说》记载:
世所传《红楼梦》,小说家第一品也。余昔闻涤甫师言,本尚有四十回,至宝玉作看街兵,史湘云再醮与宝玉,方完卷。想为人删去。
蒋瑞藻《小说考证》(卷七)也有记载:
《红楼梦》一书,脍炙人口,吾辈尤喜阅之。然自百回以后,脱枝失节,终非一人手笔。戴君诚夫曾见一旧时真本,八十回之后,皆不与今同。荣、宁籍没后,皆极萧条,宝钗亦早卒,宝玉无以作家,至沦于击柝之流。史湘云则为乞丐,后乃与宝玉仍成夫妇,故书中回目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之言也。闻吴润生中丞家尚藏有其本,惜在京邸时未曾谈及,俟再踏软红,定当借而阅之,以扩所未见也。
类似记载清人笔记中还有许多,所据各不相同,恐怕不都是捕风捉影、假托“真本”。退一步说,即使尽皆“妄言”,至少也可以看成是这些早期红迷《红楼梦》探佚的一种结论的表述。据张爱玲考证,旧时真本约十余种,二三种可能是雪芹早期稿本的遗稿,其余为据早期流失的遗稿所续写(《红楼梦魇》)。只因俱已失传,未可辨识,不足征信。但不管怎么说,《红楼梦》至甲戌年(1754年)已经有了78回定稿,经过了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而此时距雪芹辞世尚有近十年,他还在不断修改,脂砚斋也还在不断批注,直到芹脂二人相继去世,第三十一回回目“撕扇子作千金一笑,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一直赫然屹立在那里!史湘云经历重重磨难,终于与贾宝玉“遇合”,结为夫妇,相谐白头,应该看成是雪芹的原意。试比较甲戌本与庚辰本第五回回目,作者做了修改,由“开生面梦演红楼梦,立新场情传幻境情”改为“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内容并无实质变化,仅文字作了调整;假如关乎全书内容重大改变的“白首双星”情节在后半部将不复存在,作者和批者竟会对这条回目视若无睹?
现实生活中,曹雪芹曾与续娶之妻,相濡以沫,于贫寒中厮守白头。雪芹的好友敦敏有《赠芹圃》诗云:“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周汝昌先生推测,此燕市遇合者,即史湘云原型,也就是与雪芹相扶相伴、共同创作了《红楼梦》的脂砚斋。这些考证不在本文旨意之内,兹不赘。
“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被认为是“伏”湘云嫁给了一位叫卫若兰的男子,是由于对两条脂批有误读(下文专述)。先看正文:
第二十九回,贾宝玉从张道士那里得到一件佩物金麒麟,“宝玉听见史湘云有这个东西,自己便将那麒麟忙拿起来揣在怀里”(请注意一连串的动词),打算送给湘云。
第三十一回,恰恰是湘云拾到了宝玉丢失的金麒麟!湘云拿它与自己的那一只做比较,并和丫环翠缕进行了一大段关于“雌雄阴阳”的饶有趣味的讨论。对于熟悉雪芹笔法的人来说,决不会视为闲笔。关于湘云的描写,自第二十回湘云出场,雪芹不惜浓墨重彩,花了数十回的篇幅,难道就为了让这位200多年来最受读者欢迎的女主人公,最后嫁给一个在前80回仅有一次姓名出现的人(经电脑检索全文,卫若兰三字,仅在第14回秦可卿丧葬时,列举了出殡的来宾六公、二王、五侯之后,忝列队伍的末尾:“余者锦乡侯公子韩奇,神威将军公子冯紫英,卫若兰等诸王孙公子,不可枚数。”)这岂不是说,雪芹造了精准导弹,却是为了打一只蚊子?以雪芹的紧针密线,无一字虚下,无一字轻下(脂砚),这也未免太荒唐了吧。
当湘云将金麒麟还给宝玉时,宝玉说,“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这个我就该死了!”雪芹这一笔下得如此之重,定有用心,当是隐伏日后的大段故事,此物将决定两人今后能否遇合、结合,非同寻常。戏剧创作中有个常识,为了情节的“突转”,必得做好铺垫,而卫若兰无非是为“突转”准备的一样小道具——一个穿针引线的小角色。正因为如此,前80回才吝啬到只给了他一个姓名、一次既没有任何作为又没有张口说话的露脸机会。
三 两条脂批的正读
先看另一条脂批,看看脂砚斋是不是比我们其它任何人更懂雪芹笔法和文章奥妙,就在史湘云第一次出场的第二十回:
庚辰双行夹批:妙极!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是恐洩漏文章之精华也。若不如此,则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卿见弃,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有何趣味哉?
这一批注包含这些信息:湘云、黛玉并提并论,“对立面”却是宝钗;宝钗并不爱宝玉,即使宝玉久坐忘情,也必被宝钗见弃(她瞧不起这个在她看来不务正业的浪荡公子);宝钗嫁宝玉后,两人竟无可谈旧之情——如果没有“非黛玉来,即湘云来”的那些故事;后面这一点,不正是“怀金悼玉”怀的是湘云、悼的是黛玉的最好的注脚么?
又,文章精华何在?如何防止泄漏(不让人轻易瞧见“风月宝鉴”背后的那最真实的一面)?雪芹的办法是,让两位真正的女主角及时出场“救火”,以免情种宝玉一时忘情,引起宝钗看不起、不愉快——露出马脚,泄漏文章精华。
文章精华,原来就是主题所在——在宝玉心目中,三位女性的位次,不辨自明,此其一;宝玉宝钗无爱情可言,即便宝玉忘情(出于性意识、意淫之类),宝卿也是不会接受的,此其二;宝玉所怀者,湘云,后湘云流落无踪,故怀之;黛玉在曹家蒙难后,深为宝玉牵挂,泪尽而亡(一说保不住清白之洁质,后溺池身亡),故悼之,此其三。
比看《三家评本红楼梦》里那些评家,多系皮相的、看走眼的、不着边际的、理学气息浓厚的文字,与脂评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即如金圣叹之流也逊色三分。这自然与脂砚斋过人的才情、她同作者的不寻常关系密不可分。
再看要辨正的两条脂批:
一条是第三十一回回目前的脂批:“撕扇子是以不知情之物供姣嗔不知情时之人一笑,所谓情不情。 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何颦儿为其所惑(感)?故颦儿谓情情。”
另一条是三十一回後的批语:“後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於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
这两条脂批的误读,导致了对《红楼梦》主题的误解;今予正之。头一条:
前面一节针对宝玉让晴雯撕扇子撕了个痛快,认为这个故事,是对情榜中贾宝玉榜名“情不情”的形象地印证。宝玉居然钟情于无情(或不解情)之人,还不足以说明他是个情种么?情不情,是谓博爱,泛爱,怜香惜玉也。
问题出在后面一节:人们正是拿了它作反证,反对周先生,说,脂砚明明说颦儿(黛玉)何必为湘云也插了进来而感到烦恼呢,雪芹写金麒麟,不过“间色法”呢。也就是说,“金玉姻缘”才是书中正眼,不存在宝玉与金麒麟有什么瓜葛。
我认为,这就是误读,大谬不然(蔡义江先生的《乐中悲——史湘云》一文,集中了我认为是误读一派的观点,不妨对照参看)。
后一节,前三句为完整的一句,应断句。间色法,借用绘画术语,是说在已有的色彩上面,再铺染上另一层色彩,混合成一种复合色或中间色。写了“金玉姻缘”这一种色彩,又写“金麒麟(姻缘)”这另一种色彩,即为“金玉”与“金麒麟”之间色(类似现代复调小说,相互交织、相互交错描绘的意思)。这不正是将两者相提并论、等量齐观么?事实上,从20回湘云出场,间色便开始铺染了,一直延续到80回,而且“金麒麟”的颜色越来越浓重,到80回以后的后半部书,宝钗早逝,就只剩下金麒麟一种颜色了——这样,就形成了全书结构上的平衡,具有了对称性,均衡性。这也就是为什么雪芹让湘云推迟到20回才出场的奥秘!照张爱玲的说法,早期稿本,湘云是出场很早的,更证实作者是有意而为之。不然的话,湘云早早出场,后来黛玉、宝钗故去,又只写湘云,便会头重脚轻,不仅结构失去平衡,黛玉——湘云——宝钗三个女主角的“分量”也会失衡,间色法亦不复存在,《红楼梦》也就会失去“云龙雾雨”、色彩丰富、颇具悬疑性的魅力。
后面一整句,我与梁归智先生的见解总体一致(参见《史湘云嫁贾宝玉补证》一文),只在细节上有分歧,梁先生是过于拘泥了。与梁先生不同,我倒是觉得,黛玉看到金麒麟插了进来,当然会不高兴!黛玉专情,要求宝玉也专情;她是个眼中容不得一粒沙子的少女,金锁也好,金麒麟也罢,凡有可能与她分享宝玉感情的物事,都会认为是对她和宝玉的爱情的威胁、破坏,要不就是宝玉对爱情的游移、背叛。情榜赋予她“情情”(专情对专情),这才恰如其分。不如此反倒不是可爱的黛玉了呢。
所以黛玉“为其所惑”的这个“其”字,对应的是间色法所交织描绘的整个故事——宝玉宝钗的故事、宝玉湘云的故事——此不待证,书中黛玉早就对这两个“金”的故事反反复复的“忖度”过了,她担心明写的“金玉姻缘”,也担心用间色写的宝玉湘云“做出风流佳事”!梁先生怎么说着说着又说回去了呢?这怎么叫黛玉的“胡乱猜疑”呢,有根有据呢;又怎么就会贬低了“情情”的颦卿呢,保持住了她的形象呢。
至于庚辰本中的“感”字,己卯本、有正本作“惑”字。与梁先生看法不同,庚辰本系据己卯本的姊妹本过录,我怀疑是庚辰本抄手的误抄。惑,为其迷惑,疑惑,困惑,不是为创作方法的间色法,而是为间色中的人物故事所惑;黛玉为此而困惑,为此而苦恼,有何说不通?我倒觉得惑字比感字通畅,更好些——生动具体而耐人赏味。
第二条批语,说卫若兰佩戴过金麒麟,但也就是仅仅佩戴过,并未明言湘云就一定会嫁给他;提纲伏于此回,说明卫若兰将与“白首双星”有关系——这样解读,与批语原意更近,更为直接明了,没有添加任何主观臆测的成分。反过来说,如果据此猜测湘云嫁若兰,主观色彩太重。假如猜测成立,前80回中的卫若兰,就不会只是一个影子,完全没戏;更不会为湘云和宝玉的关系,花费如此多的浓墨重彩,写得如此曲折有致,精彩纷呈,除非雪芹真的脑子出了问题,变成了一个“大笨伯”(周汝昌语)。
这倒是十分有趣的问题:两种不同的解读和结论,一个有如此之多的内证,认同者绝少;一个却仅凭一条并未明确指迷的批语,就“说服”了200多年来的绝大多数读红人,原因何在?我想,除了《红楼梦》不好读,程高本后40回的的误导,才是错误的渊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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