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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街论坛多乐前线灌水乐园 → 荒诞!学者诉超星侵权,自己却是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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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荒诞!学者诉超星侵权,自己却是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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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宝宝 主题:2 精华:0 贴子:2 排名:7282 威望:0 排名:0 注册:2007/6/18 14:47:24 近访:2007/6/18 15:22:32
荒诞!学者诉超星侵权,自己却是侵权人!  发贴心情 Post By:2007/6/18 15:18:00

近日超星公司就社科院历史研究所吴锐先生在媒体散布“授权书是伪造的”涉嫌侵犯超星名誉权一事向法院提起诉讼。

就本案关键性问题——授权书的真伪,超星公司向法院提供了一份中天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意见,根据该鉴定,吴锐的授权书被证明确是吴锐亲手签署。由中天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2007]文鉴字138号文称:“检材授权书上‘吴锐’签名为蓝色圆珠笔书写,书写流利,特征稳定,可供检验。将该签名与样本中吴锐签名进行比较检验,发现二者在字的写法、运笔形态、连笔习惯、笔画搭配、起收笔等细微特征均一致,反映了同一个人的书写习惯。结论:检材授权书上“吴锐”签名与样本中吴锐签名是同一人所写。”

针对吴锐称 “授权书是伪造的”的主要证据:授权书上的身份证号码、电话全是错的,记者询问了超星相关情况。超星解释说授权书上吴锐身份证号码不是完全错的,而是他漏填了一位,电话号码当时签约是分机,现在改为了直拨,直拨的号码的后四位还是原来的分机号。吴锐心里是否清楚授权书真的是伪造的值得怀疑。而根据笔迹专家介绍,吴锐在授权书上的签字非常流畅,而近日在法院诉讼的签字则有造作、不流畅的成分,加入了新的笔画,说明吴锐已经有意在修改其“签字”了。根据媒体报道吴锐不但记得超星曾经以“传播优秀文化”为名到社科院征集过授权,而且在66日的《新京报》说“其次,如果授权书是真的”。如果他无法确认授权书的真伪, 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大肆在媒体上宣传超星伪造其授权书,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就吴锐在什么环境下签署的授权书,超星还提供了一些佐证,包括当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在知识产权专家见证下与超星签署授权协议的照片,以及数十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的所长、著名专家与超星签约的实况录像。

据超星介绍,超星与作者的签约工作是从2000年开始的,并且独创出以读书卡换授权、一对一与作者签订协议的超星授权模式,至今已经成功获得30万作者的授权。超星的授权行动得到了以郑成思先生为代表的知识产权专家的指导,郑成思先生还亲自为超星修订了授权协议,李铁映、钱学森、吴文俊、贾兰坡等著名专家学者给与了热情支持,200名院士为超星数字图书馆题词以示支持。经过数百职工长达7年的辛勤努力, 超星已经与30万作者签订授权协议。据悉全世界范围内还从未有过如此大规模的授权行动, 超星已经成为授权作者最多的数字图书馆。专家认为超星授权模式已经成为解决数字图书馆版权问题的一种重要模式。

值得关注的是,记者还发现案件材料中有一份斯坦福大学教授邵东方的声明,声明指出邵东方作为吴锐提到的几本图书的400位作者之一,从未委托吴锐起诉超星,而且,吴锐是在未经邵东方许可的情况下在其书中汇编了邵东方的作品,并从未支付过稿酬。相反,邵东方已经将自己的全部作品授权给超星数字图书馆使用,并对超星在学术、文化教育发展中的价值和地位给与充分肯定。

 

事实证明,这场所谓“400学者诉超星,最大的网上盗版案”可能是历史上最为荒谬的一次知识产权维权案。维权当事人不但在已授权的情况下进行维权,而且在明知道有授权的情况下,公然向媒体、法庭撒谎,称授权书是伪造的。更为荒谬的是,维权人本身还涉嫌侵权,在未经别人许可的情况下汇编了他人的作品。维权当事人利用了自己的学者身份和网络环境下数字图书馆知识产权问题的复杂性,通过媒体炒作向数字图书馆施压,以达到个人的经济目的。这是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的一个新现象,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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