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南大学大三法学院的一名男生,05年的暑假留校,想找点事情做做,恰好本系一个男生在外贴牛皮纸广告找到了一份家教工作,他又有急事要回家。于是他找到我要转让给我,我未经思考就答应了,接着他说给他60元钱,我就纳闷---靠这样也可以赚钱呀,何况我们还天天在一起上课呢,他又继续解释说他不会骗我的。果真通了电话,要我预约,屡次预约不成,原来是一个乡下的孩子,暑假来长沙(他的父母在长沙打工),他父亲说找不到书,说找到就给我打电话,我就这样等,然而不几天那小孩就回家去了。我立即告诉转让家教给我的 那位同学,他说那就算了,开学来他把钱还我,我也就安下心来。
等到开学了,我碰到了这位同学,并跟他详细说明了情况,但他此时一句话都不会说了。我屡次跟他讲,他就是不肯说一个字,哪怕是“不”,我很为此感到无奈,我本是学法的,原本可以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毕竟是同学,还有两年的时间,不希望每天见到仇人。我就有点纳闷了,难道除了来硬性的,就没有一点可以轻松解决的办法了吗?我并不富裕,要不就不会去做家教了,60元在现在也不是个小数目,就这样了吗?我是否还有追讨的必要?请大家支支招啊,特别是本校法学院大三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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